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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南民俗体育的不同社会学视域考察

2012-02-15俞万宝王铁新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12年1期
关键词:晋南民俗体育

俞万宝,王铁新

社会学研究中对于社会是如何运转的,主要有三种视角,功能主义视角、冲突论视角和互动论视角。以奥古斯特5孔德、赫伯特5斯宾塞和埃米尔5迪尔凯姆为代表的功能主义学派认为,“社会的每一个部分都对总体发生作用,由此维持了社会稳定。社会如同人类的机体或任何一个组成部分一样,社会的构成部分以系统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对整体发挥着好的作用”[1]。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冲突论则“强调社会流动的,不断变化的性质。社会秩序源于社会的一部分统治于另一部分之上,社会秩序是力量与强制的产物”[2]。乔治5米德则主张互动理论,认为“人们总是处在创造、改变他们的生活世界的过程之中,他们不仅对于人们如何行为感兴趣,而且对于人们的思想和感觉感兴趣。社会学应探索人们的动机、目的、目标和他们理解世界的方式。”[3]这三种研究视角,对于我们全面认识民俗体育也极具指导意义,可以使我们更加准确地解读民俗体育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

1 民俗体育的功能

1.1 民俗体育强化了社会秩序,维持了社会稳定

在中国封建社会,宗法与专制是政治文化的主要特色。宗法制度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尊崇共同祖先以维系亲情,并由此区分尊卑长幼,确定继承秩序以及家族成员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法则制度。中国的家族具有超稳定性,家族制度的基础就是宗法制度,它仰赖家族制度得以维系,以族规得以巩固。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方面具有共同性,即“家国同构”。家族是家庭的扩大,国家则是家族的扩大和延伸。家与国的组织系统和权利配置都同属严格的父权家长制。民俗体育在传统政治和文化的影响下形成,反过来则又强化了传统文化中的伦理宗法观念。以中国传统武术为例,习练者将老师称作“师父”,而且内部制定有许多严格的规范,“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这些规定都是宗法制度在民俗体育活动中的体现与反映。武术作为一种财产只在族内传承与传播,而且师祖、师父、师兄等不同关系之间有着严格的尊卑和服从关系。这有助于巩固已有的伦理亲情关系,使不同的人按照各自不同的社会地位和角色,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持和谐稳定的人际关系,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又阻碍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处于一种“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状态。

1.2 民俗体育影响着农村社会行为规范

民俗体育作为一种群体文化创造,它凝聚和代表着某一群体的智慧与需要,因此,群体成员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就必须遵守相应的社会规范。民俗体育作为一种集体活动,尽管项目不同,但都有相应的规则和规定,其参加者都必须遵守。这些规范中绝大多数都是与社会的主流文化相一致的,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对民俗体育的调研中发现,绛县每年正月十五“闹红火”,各村的代表队自决定参赛之日起,村与村之间如同敌人一样互不来往,大家同仇敌忾。村民之间无论以前有多大的过节,此时也会表现出高度的团结和一致。在比赛时,各村村民为自己的队伍加油喝彩,有时不同队之间还会发生争斗,但比赛一结束,大家又会恢复往日的和气。社会心理学家研究表明,群体之间的竞争有助于增强群体内部的凝聚力。在民俗体育活动中,群体中每个成员的角色扮演和职责、成员的分工与协作以及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与农村实际的社会关系具有内在的和高度的一致性。村中的领导者和德高望重者也是大型活动的组织者,他们的意志也同样左右着群体的意志。尤其是在社火类活动中,特有的集体性和荣誉感会导致村民行为的高度一致性,民俗体育活动成员内部也会形成比较严格的规定和特有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渐渐会演变成为一种村风。

1.3 民俗体育促进了社会团结

民俗体育作为一种集体性活动项目,在进行过程中参与者甚多。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或敬神或娱人,在活动中全身心地投入。表演者有一种神圣感和荣誉感,观众也融入其中,表演者和观众达到一种特别的情感共鸣。有一些民俗体育项目,具有很强的娱乐性和群体参与性,在游玩的过程中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人的感情和友谊是在活动的协作与配合过程中培养起来的。翼城西阎村元宵节的“踩地灯”就是如此,“踩地灯”又称“走弯弯”、“摆地灯”、“迷魂阵”。表演时将365根杆子按图形埋在地下,地面露一截,布成9个弯曲的小阵,杆与杆之间用绳子盘来绕去,在拐弯处放一盏油灯,名曰“地灯”。有进口也有出口。地灯点燃之后,星光闪烁,犹如星海。踩地灯者,从入口处进入方阵,不能越杆乱跳,必须一直向前走完全程,由于阵型复杂,又被称为“迷魂阵”。每年元宵节,夜幕降临之时,地灯点燃,彷佛天幕上缀满无数颗星星,与月光相映生辉。此刻,三声炮响,鼓乐齐鸣,村里男女老幼鱼贯而出,穿梭绕行,摩肩接踵。顺利踩出地灯阵,洋洋得意;陷入迷阵者仍不服气,还要重踩一回。表演者和观众人山人海,笑声朗朗,融入浓浓的亲情、乡情和友情”[8]。该项目不仅可以益智,更重要的是促进了村民之间的和谐相处,对社会的和谐与团结具有重要的意义。

1.4 民俗体育促进了人的社会化

社会化是指“作为个体的生物人转化为社会人,并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经由这一过程,社会文化得以积累和延续,社会结构得以维持和发展,人的个性得以形成和发展”[10]。有学者认为,社会化是“个体通过与社会的交互作用,适应并吸收社会的文化,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社会化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主要有政治的社会化、道德的社会化和性别角色的社会化。[11]”晋南民俗体育作为一种文化对村民的成长过程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在民俗类体育活动中,首先可以使个体进行某种基本生活技能和手段的模仿与练习,同时在游戏过程中又能使个体潜移默化地掌握一些基本的群体生活规范和道德要求。在儿童类民俗体育游戏中,这一点显示的尤其明显。比如,“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就可使儿童在游戏过程中明白“只有团结,方能以弱胜强”的道理,进而就会将其迁移到生活中去用以指导自己的生活。再如,芮城匼河村的正月“背冰亮膘”活动,可以使参加者或观众明白村民所崇尚的是一种“挑战自然、挑战自我,崇尚勇猛和彪悍”的理念,也就不自觉地使个体按照其所传递的信息来塑造自己。又如“旱船”、“推车”、“赶驴”、“倒骑牛”等就是对生产和生活过程的一种模拟,在对“红火”的观赏和体验中,人们就会在头脑中保留许多有意义的图片,获得相应的知识,为以后的动作复制或使用做好准备。在一些具有宗教信仰的祭祀或祈福活动中,舞蹈者的凝重和虔诚又会给人们以“万物有灵”的暗示,进而影响人们的某些思考和观念。

2 民俗体育发展中折射出的社会变迁与冲突

社会冲突论者认为,人们因有限的资源、权利和声望而发生的斗争是永恒的社会现象,也是社会变迁的主要源泉。他们是互相冲突的,秩序只是社会各部分之间不断进行的冲突的一种结果,而且也不一定就是事物的自然状态。晋南民俗体育是社会不平等现实的一种反映和体现,像大多数其他社会设置一样,也具有阶级、种族、性别等不平等特点。

2.1 女性在民俗体育项目当中的平等与广泛参与是女权斗争的胜利

在封建社会,妇女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女性的社会地位要比男性低得多,因而她们在体育活动中没有太多的参与权利,民俗体育尤其如此。在封建宗法制度下,三纲五常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规范,女子在很多体育活动项目中都是被禁止参加的。解放后,女子为争取平等权利而进行了不懈的斗争,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男女平等。在民俗体育活动中也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智慧和风采。临汾的威风锣鼓队中有了女性,芮城的“背冰亮膘”昔日被认为是男人的运动项目,如今村姑少妇身着运动服装,步入其列,尽显巾帼英风。妇女在民俗体育活动中的参与是妇女在社会生活中地位提高的一个标志。

2.2 当代民俗体育活动的弱化是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结果

近年来,民俗体育活动日渐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但有一个事实是不可否认的,即民俗体育活动是被不断弱化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阶层的瓦解和消失。以晋南为例,传统的晋南农民主要靠种植农作物解决温饱问题。近年来,农业的机械化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大量的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或采取承包的方式将土地租给他人种,或农忙时务农,农闲时进城务工,一个新的阶层“农民工”已然形成。村里的留守人员除了老人,就是儿童。进了城的农民接受了城里人的生活方式和城里人的生活理念,城里人的一些健身活动方式也被带回村里,于是一些现代的体育活动方式在农村开始传播,原有的一些民间民俗体育项目不再被重视,许多项目正在消失。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或后工业化社会的转型,必然会引起社会各阶层在力量对比上的变化,进而会危及到民俗体育的生存与发展。

2.3 民俗体育的发展会受到社会其他因素的制约

社会是一个大的系统,社会的各个部分不仅维持着一定的秩序,而且还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作为矛盾的双方不仅相互依存而且还相互制约。晋南民俗体育作为一种社会设置,必然要与社会其他要素之间发生联系,并受社会其他各要素的制约。民俗体育在当代的生存与发展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首先从积极的方面来讲,世界政治格局的多极化和文化的多元化为民俗体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发展民族文化、保护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倡议对民俗体育的发展都是有利的。其次,从国内的政治、经济、文化政策来讲,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和农民问题,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作为工作重点,以民俗体育的挖掘、保护和开发为重点的文化建设正在积极开展起来,晋南民俗体育也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关怀和支持下迎来了新生,国家对民俗节日的高度重视,以民俗节日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节庆日的政策,将成为民俗体育发展的动力源。第三,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农村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农民有了大量的余暇时间,这在客观上也为民俗体育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当前,影响民俗体育发展的主要障碍是青少年对民俗体育知识的缺乏、对民俗体育感情的缺乏。绝大多数的青少年接受的都是西方体育,对自己的民俗体育一无所知,也缺乏热情。他们崇尚现代生活,追求感官刺激,而学校体育中又是以现代体育为主的,民俗体育面临传承乏人的尴尬。再有农民体育意识的淡漠,也会影响到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影响到民俗体育的开展。通过调查,有相当一批农民认为生产劳动就是参加身体锻炼,这些都是制约民俗体育发展所面临的难题。

3 民俗体育的个体思想表达

从互动论的视角看,人们参与体育的方式,为我们提供了关于他们如何看待生活世界的重要启示。在体育活动中,个体参加者通过象征性符号试图显示他们遵循着他们社会的重要的规范与价值观,体育可能会反映不同的价值观。晋南民俗体育活动所展示和反映的是在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特有的对世界的认识和感悟。

3.1 社火类民俗体育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社”是一个自然村下的基层单位,旧时多以宗族将一个村分为多个社。合作化后社被取消,往往以生产队或村为单位。不知从何时起,每年进入腊月,好事热心者聚众演练,或舞龙舞狮,或旱船秧歌,至春节后进行表演,即“闹红火”,取“红红火火”之意,它体现了晋南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传统农业社会,农业生产对大自然具有较大的依赖性,能否风调雨顺是影响人们生活状况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春节期间通过“闹红火”的形式,感谢与祈求上苍能使人民生活幸福安康。解放后的“闹红火”又进一步赋予了新意,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拥护,对美好生活的祝愿。晋南民俗体育中有反映人对劳动工具或劳动对象驾驭和控制能力的,如“旱船”、“推车”、“甩杆”、“火叉”等;有对动物驯服以表现人智慧的,“赶驴”、“倒骑驴”、“倒骑牛”、“人熊舞”、“蛤蚌舞”、“斗虎”、“走马”、“竹马”即是如此;还有通过模仿动物的活动以表达某些美好愿望的。如,“鱼舞”体现“年年有余”,“登高”寓意“步步高升”,而“龙舞”、“凤舞”、“猴舞”,则体现了对神秘力量的敬畏、对吉祥的期盼和对智慧的渴求。总之,社火类民俗体育是以“美好生活”为主线而展开的。

3.2 生产类民俗体育反映“重农轻商”的价值观

在晋南的生产民俗中,所有的民俗体育项目都是围绕农事生产而进行的,并且崇尚力量。在传统农业社会,民众非常重视农业生产,把经商看做是“舍本取末”。“无商不奸”不仅反映了人们对商业活动的鄙视,而且包含对“不事农桑之人”的极度厌恶。在晋南生产民俗体育中有“举石锁”、“提石”、“夹碌碡”“扳手腕”等许多体现力量的项目,在民间也曾有大户人家在招上门女婿时,以饭量大小作为标准的,因为人们认为,能吃才能有劲,农业生产是需要体力的。

3.3 生活类民俗体育体现晋南人尚“休闲”,轻“竞争”的生活理念

在传统晋南人的生活当中,民众所崇尚的是“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患不富,就患不均”。在传统农业生产条件下,各家各户的生产条件相差不大,人们的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差别。在生产劳动之余所开展的“跳绳”、“踢毽子”、“快乐秧歌操”、“绸舞”等所反映的正是人们对生活满足,自得其乐的心理。生活节奏慢但却有规律,生活虽不富裕但还算殷实。较高的主观幸福感来自于衣食能自足而又没有太大个人生活差异、太大心理压力的满足。

3.4 益智类民俗体育表现晋南人重“智”的处世理念

晋南乃富庶之地,土地肥沃、气候适宜,自然条件基本上能够满足人们安居乐业的需要。历史上的晋南人恋土重迁,过着祥和而自得其乐的生活。没有掠夺的动机只有防卫的需要,因而在现在晋南的很多地区都可以看到各种城堡的遗迹。为了自卫就需要进行攻防演练,而棋类就是一种战争的模拟,是一种和平环境下的战术练习,它即可以避免实战所造成的血腥和伤害,又可以满足人们的竞争和防卫的双重需要。

3.5 儿童游戏折射晋南人重“俭朴”轻“奢华”的教育理念

游戏是儿童成长过程中身心发育所必须的一种重要活动形式。在晋南儿童的各项游戏中,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就地取材,不需花钱”。这既反映了儿童在游戏中创造性地利用材料的特点,也体现了父母“俭朴”的教育理念。无论是“顶拐”、“跳格”、“背回”、“翻跟头”,还是“跳皮筋”、“打蛋”、“打沙包”、“滚铁环”等,都基本上不用花钱,是生活中常用物品、低廉物品的用途的再开发。在传统农业社会晋南人是非常倡导“勤俭持家”的,注重的是“忧患”意识,在儿童的游戏过程中这一观念也得以贯彻,使孩子从小就养成一种俭朴的好习惯。这种艰苦环境的磨练,对于一个人一生幸福的体验和吃苦耐劳品质的形成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1] 戴维5泼普诺.社会学[M].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 王厚雷,朱梅新,等.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现代化发展对策的研究[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9,24(1).

[3] 张光奇,顾晓艳,王亚琼,张东秀.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与发展研究宗论[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9,24(9).

[4] 郭庆霞,张学忠.东北朝鲜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及其与地域体育文化的融合[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8,23(2).

[5] 杨赳赳.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SWOT分析[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7,22(1).

[6] 赵保全.翼城县志[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

[7] 郭六喜.汾西县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1997.

[8]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93.

[9] 乐安国.社会心理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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