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婚娶论
2012-01-28王福栋
王福栋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文科学系,山东 淄博 255130)
《文心雕龙》在我国古代文学理论界是非常著名的著作,关于此书的研究已经非常广泛。除了对于此著作文本的研究,对于《文心雕龙》作者刘勰的研究也日益深入。其中一个很有重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刘勰生平的研究。
每当提到刘勰的生平,无论是研究刘勰的生卒年还是探讨他入定林寺的时间等等问题,最不可少的一条资料就是《梁书·刘勰传》。《梁书·刘勰传》中关于刘勰生平的介绍不足三百二十个字,然而若深究其中所言,则问题很明显。其中一个很难解释的问题,就是关于刘勰“家贫不婚娶”的问题。关于刘勰为什么终身不婚娶的原因,很多人都给出了解释。有的学者根据史传中的记载认为是刘勰家贫不能婚娶,还有的说是因为笃信佛教,还有人认为是与家道中落和出身寒族有关,甚至还有人认为是因为笃志好学或者居母丧等等不一而足。把这些解释归结一下,我们会发现这些学者都有这样一个共识:刘勰是终身不婚娶的,而且他们都试图用一个理由来解释刘勰为什么终身不婚娶。而如果想把这个问题搞清楚,最直接的办法还是回到《梁书·刘勰传》当中,这才能给我们最直接的答案。
以下是《梁书·刘勰传》(《梁书卷第五十·列传第四十四·文学下》)中关于刘勰生平的所有文字:
刘勰,字彦和,东莞莒人。祖灵真,宋司空秀之弟也。父尚,越骑校尉。勰早孤,笃志好学。家贫不婚娶,依沙门僧祐,与之居处,积十余年,遂博通经论,因区别部类,录而序之。今定林寺经藏,勰所定也。天监初,起家奉朝请、中军临川王宏引兼记室,迁车骑仓曹参军。出为太末令,政有清绩。除仁威南康王记室,兼东宫通事舍人。时七庙飨荐已用蔬果,而二郊农社犹有牺牲。勰乃表言二郊宜与七庙同改,诏付尚书议,依勰所陈。迁步兵校尉,兼舍人如故。昭明太子好文学,深爱接之。……
既成,未为时流所称。勰自重其文,欲取定于沈约。约时贵盛,无由自达,乃负其书,候约出,干之于车前,状若货鬻者。约便命取读,大重之,谓为深得文理,常陈诸几案。然勰为文长于佛理,京师寺塔及名僧碑志,必请勰制文。有敕与慧震沙门于定林寺撰经证,功毕,遂启求出家,先燔鬓发以自誓,敕许之。乃于寺变服,改名慧地。未期而卒。文集行于世。[1](P421)
单看这段文字,我们没有办法得出刘勰是否终身不婚娶以及因为何种原因而终身不婚娶的。如果能与《梁书》中其他的传主文字进行对比,我们就会发现《梁书》在对传主进行介绍时,是有其固定的行文体例的,很少有例外。我们随机摘录几条同出《梁书》中的材料加以对比,就可以说明问题。比如卷第五十一的何点、卷第五十中的刘峻、卷第五十中的任孝恭、卷第四十九中的袁峻等等都与刘勰的传记很接近,具有相似性。这几个人物的传记代表了《梁书》中介绍人物的基本写法。即《梁书》给一个人作传时,首先会介绍传主的祖上,一般会说到祖父和父亲,如果祖上显赫还会往上推。然后是介绍传主的名与字,接下来便依时间先后顺序来介绍传主的一生行迹。一般不会在开头就对传主的一生做总的概括或者下某种结论。我们不妨把这几段的开头拿出来放在一起对比一下:
何点,字子晳,庐江灊人也。祖尚之,宋司空。父铄,宜都太守。铄素有风疾,无故害妻,坐法死。点年十一,几至灭性。及长,感家祸,欲绝婚宦,尚之强为之娶琅邪王氏。礼毕,将亲迎,点累涕泣,求执本志,遂得罢。[2](P434)
——《梁书·卷第五十一·列传第四十五·处士》
刘峻,字孝标,平原平原人。父珽,宋始兴内史。峻生期月,母携还乡里。宋泰始初,青州陷魏,峻年八岁,为人所略至中山,中山富人刘实愍峻,以束帛赎之,教以书学。魏人闻其江南有戚属,更徙之桑乾。峻好学,家贫,寄人庑下,自课读书,常燎麻炬,从夕达旦,时或昏睡,爇其发,既觉复读,终夜不寐,其精力如此。[3](P415)
——《梁书·卷第五十·列传第四十四·文学下》
任孝恭,字孝恭,临淮临淮人也。曾祖农夫,宋南豫州刺史。孝恭幼孤,事母以孝闻。精力勤学,家贫无书,常崎岖从人假借。每读一遍,讽诵略无所遗。外祖丘它,与高祖有旧,高祖闻其有才学,召入西省撰史。初为奉朝请,进直寿光省,为司文侍郎,俄兼中书通事舍人。[4](P431)
——《梁书·卷第五十·列传第四十四·文学下》
袁峻,字孝高,陈郡阳夏人,魏郎中令涣之八世孙也。峻早孤,笃志好学,家贫无书,每从人假借,必皆抄写,自课日五十纸,纸数不登,则不休息。讷言语,工文辞。义师克京邑,鄱阳王恢东镇破冈,峻随王知管记事。天监初,鄱阳国建,以峻为侍郎,从镇京口。王迁郢州,兼都曹参军。[5](P407)
——《梁书·卷第四十九·列传第四十三·文学上》
卞华,字昭丘,济阴冤句人也。晋骠骑将军忠贞公壸六世孙。父伦之,给事中。华幼孤贫好学。年十四,召补国子生,通《周易》。既长,遍治《五经》,与平原明山宾、会稽贺蒨同业友善。起家齐豫章王国侍郎,累迁奉朝请、征西行参军。天监初,迁临川王参军事,兼国子助教,转安成王功曹参军,兼《五经》博士,聚徒教授。华博涉有机辩,说经析理,为当时之冠。江左以来,钟律绝学,至华乃通焉。迁尚书仪曹郎,出为吴令,卒。[6](P401)
——《梁书·卷第四十八·列传第十二·儒林》
徐勉,字修仁,东海郯人也。祖长宗,宋高祖霸府行参军。父融,南昌相。勉幼孤贫,早励清节。年六岁,时属霖雨,家人祈霁,率尔为文,见称耆宿。及长,笃志好学。起家国子生。太尉文宪公王俭时为祭酒,每称勉有宰辅之量。射策举高第,补西阳王国侍郎。寻迁太学博士,镇军参军,尚书殿中郎,以公事免。又除中兵郎、领军长史。[7](P220)
——《梁书·卷第二十五·列传第十九》
通过以上对比,我们很容易看出,《梁书》中关于刘勰的文字基本符合其一贯的体制。即先交代刘勰的祖父和父亲,然后说他幼时如何如何,接着说他到了婚娶的年龄却因为家贫而没有足够的财力娶妻生子。也许是出于家庭条件的限制也许是出于当时国家崇佛的考虑而能将来在仕途上走一条终南捷径的考虑,刘勰与出家人僧祐在一起呆了十余年并潜心阅读大量书籍。等他出了定林寺,他就担任奉朝请等等职务。这一记述很明显只是说刘勰在年轻时候因为家庭贫困不能娶妻,并没有说他一生都未娶妻或者以后也一直贫困。
《梁书》中关于某人年幼时贫困的记述很多,比如刘峻“家贫,寄人庑下,自课读书,常燎麻炬,从夕达旦,时或昏睡,爇其发,既觉复读,终夜不寐”;任孝恭“家贫无书,常崎岖从人假借”;袁峻“家贫无书,每从人假借,必皆抄写,自课日五十纸,纸数不登,则不休息” ;王僧孺“家贫,常佣书以养母,所写既毕,讽诵亦通”等等,就都是这种情况。从刘勰的记述情况来看,刘勰年幼时的情况竟然能“笃志好学”,说明他年幼时虽然不富裕,还不至于买不起书和其它学习用具,还是具备基本的学习条件的。只是到了该婚娶的年龄,因家庭不够富裕并且自己也并没有发迹,所以落得个“家贫不婚娶”,最后只能“依沙门僧祐,与之居处,积十余年”。这起码说明刘勰是想婚娶的,只是限于财力不够而只能作罢了。所以,一旦当他财力有余的时候再考虑婚娶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所以,这段文字,并不能说明刘勰是立志笃学或者信仰佛教而自己决定终身不婚娶的。笔者认为,刘勰是想婚娶而不能,而不是不想婚娶,是经济条件不具备。刘勰所依的僧佑倒是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笃信佛教而逃避家人为他婚娶。而刘勰并没有从他入定林寺就虔心向佛而拒绝婚娶,自定林寺归来后,他就积极地奔走在仕途之上很能说明他对佛教之态度。到刘勰真正出家之时,他已经是个老者了,且很快就去世了。
刘勰父亲早亡,母亲去世之后他居母丧也是正常的。但一般来说居母丧至多不过三年,这和不婚娶实在没什么关系。《十三经注疏》中的《孝经》上说: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8](P57)即使儒家经典中告诉儒士对于居丧也是有节制有始终的。尽管《梁书》中有很多关于父母去世而其子会在守丧期间哀痛伤身,但在守丧结束后就基本没什么影响了。没有任何记载说某人因为居母丧而终身不婚娶的,这两者实在没有什么联系。
也许会有学者质疑,在刘勰传记后面的文字当中并没有其娶妻生子的片言只语。但是,这也并不能说明刘勰就没有娶妻,因为《梁书》中明确说到某人结婚生子的非常少。说到某人明确不娶妻的也只有一人,那就是何点。那是因为何点“感家祸”,即他父亲有疯病而且杀死了自己的母亲,最后他的父亲也被处死。他受到了非常重大的家庭变故的打击,以至对婚娶失去任何兴趣,也就是史书中所谓因家庭重大变故而“几至灭性”。这种遭遇不是一般人都可以碰到的。刘勰父亲早亡,母亲在他二十几岁的时候也去世了,但也不至于使对婚娶有此种厌恶之情。如此说来,刘勰在从定林寺出来以后很可能就婚娶了而没有提到。
而且,自从天监初年刘勰开始担任奉朝请开始就先后担任了中军临川王宏引兼记室、车骑仓曹参军、太末令、仁威南康王记室兼东宫通事舍人、步兵校尉兼舍人等官职,而且在担任太末令的时候还“政有清绩”,更重要的是最后还得到了高高在上的昭明太子的“深爱接之”。这些条件下他完全有能力婚娶。并且《梁书》中没有言明他在此期间未婚娶,笔者猜想刘勰可能在此期间婚娶了。人之婚娶非常正常,所以史书不加记述也不足为奇。
还有一条更重要的,是从刘勰的一生行迹来看,他的思想主要是积极入世的儒家思想,其积极地奔走在仕途之上,为官期间亦有显著政绩,给政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被高层采纳了。刘勰的这些行动都可以说明,他是个儒家思想起主导作用的人。在儒家思想中,最根本的思想来源就是家庭伦理,即君臣父子夫妇,还有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相信儒家思想颇浓的刘勰,不会轻易做个不孝之人。也有学者猜测说,刘勰是因为年纪稍微大了才放弃婚娶的想法。这个恐怕也站不住脚。古代男子三妻四妾并不新鲜,且年纪大了可以照样娶妻纳妾生子,尤其有些人为了能后继有人还屡次娶妻也不属新闻。所以,即使刘勰年龄变大后而娶妻也很正常,何况在其传文后面并没有说明他是否娶妻。因此,笔者认为从他做奉朝请开始,何时娶妻都属正常。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刘勰年轻时在婚娶正当年因经济原因不能婚娶,但很有可能在其做官后,进行了正常婚娶,只不过于史无载罢了。
参考文献:
[1][2][3][4][5][6][7][唐]房玄龄(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0.
[8]李学勤(主编).孝经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