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对网络交管舆情的若干思考

2012-01-28张乘风潘献照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交警部门交管公安

□张乘风,潘献照

(温州市公安局,浙江 温州 325000)

网络已经被公认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传统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由于其传播速度快、成本低、无时限以及交互性、灵活性、感官性等独特优势,加上庞大的网民队伍,已经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交通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且经常处于社会矛盾的交汇点上,极易引发网络交管舆情。网络交管舆情,不仅对交警形象有着直接影响,对部分群体的行为和整体局势的发展同样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如何积极稳妥地应对负面网络交管舆情、化解危机,对推动公安交通管理整体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网络交管舆情的成因分析

(一)矛盾利益冲突是根本原因。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利益冲突加剧。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极易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以温州为例,截止2012年7月20日,温州市区有机动车43.7万辆,其中汽车38.1万辆,而目前市区停车位的满足率不到40%,与合理的停车泊位供需比1∶1.15相差甚远,停车泊位缺口很大,停车难问题突出,特别是今年6月1日起,温州市区锦绣路、人民路等6条道路开展严管示范路创建活动,加强对车辆乱停放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管理加强后,虽然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但是一些认为交警的严管措施损害到他们的停车利益,将因城市规划造成停车泊位供需比悬殊的矛盾归因于交警的严管措施,利用BBS、新闻评论、博客、微博等网络载体宣泄个人情绪,形成网络交管舆情。

(二)自身利益维护是直接原因。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官本位意识的逐渐淡化,公民权利意识开始不断觉醒。2009年杭州“5·7”交通肇事案引发的 “70码事件”,2010年河北交通肇事案引发的“我爸是李刚”事件等,可以看出,人们具有越来越强的权利意识和保护自身利益的诉求。网络是发表意见,博取网友同情和支持的有效途径,这一点已日益被网民意识到。一些网民为维护自身利益,有意炒作,成为网络交管舆情的导火索。

(三)网站刻意炒作是重要原因。纵观网络,我们不难发现网络论坛具有针对性强、适用范围广等优势,仅温州就有温州论坛(703804网)、温网论坛、温都论坛、瓯网和温商网等十多家活跃度较高的网络论坛。网络论坛要生存发展,就必须通过广告来创造经济效益,而网络论坛的广告要为世人所关注,就必须下大功夫寻找新闻焦点,其中网络人气和商业效益是成正比关系的,哪个网络论坛拥有更多的用户和更高的点击率,那么它就有更大的影响力与广告收入。经济利益与发展需要驱使网络论坛相当大程度上依赖炒作热点话题来维持和增强人气。因此,一些网站道听途说、断章取义、凭空捏造时有出现,造成网民的曲解误解,这也是网络交管舆情的主要成因之一。

二、网络交管舆情的主要特点

(一)主体隐蔽性。网络交管舆情存在于虚拟的互联网空间,任何人只要能进入互联网,就可以借助虚拟身份随意匿名发表言论。由于网络交管舆情的主体身份是隐蔽的,因此他们受到道德、政治、法律的束缚较弱,而这一特点也成为网络交管舆情传播的重要因素。正是由于个体言论行为与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相脱离,极易将一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负面渲染放大,并走向情绪化、极端化,对公安交管部门形成前所未有的社会舆论压力。

(二)内容负面性。公安交警作为与群众打交道最多的警种,其工作态度、服务水平、执法质量等一举一动都有可能成为网络关注的热点、报道的重点、炒作的焦点。在目前交通供需矛盾突出的大环境之下,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的严管措施由于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悉悉相关,更多地被社会媒体和公众所关注,甚至被误解。一些因为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罚的人,将矛头对准公安交警,在网上发表负面言论。很多网民则带有盲从性,言论缺少理性。

(三)途径多样性。网络交管舆情的载体丰富多样,如新闻跟帖、网络论坛、网上调查和个性签名等等,丰富的传播途径使得每一种载体、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舆情的发布者和传播者。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微博为代表的传播媒介特别是手机微博以其及时更新、即时分享的功能,用户不断增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手机网民增长至3.88亿,微博用户数上升到2.74亿,手机微博用户达到1.70亿。庞大的微博用户群和手机移动终端信息即时发布优势,让微博成为新形势下一个非常重要的网络交管舆情发布载体和传播途径。

(四)传播快捷性。根据《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目前我国拥有5.38亿庞大的网民人数,而网络具备的即时、互动、大信息量的特点为表达意见提供了方便而快捷的平台,网络舆情的点击率之高、传播速度之快、覆盖面之广远超想象。近年来“百万级点击率”的网络舆情屡见不鲜,网络舆情“蝴蝶效应”非常明显。网络交管舆情由于其涉及的内容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因此往往引发大量网民针对舆情发表意见,进行评论,形成互动,呈现的是一种交叉、重复、叠加式的传播覆盖,相关信息及其评论在网络空间上快速生成,并产生巨大的传播影响。

三、网络交管舆情引导处置对策

(一)转变观念正确对待网络交管舆情。一些涉舆情部门认为网络交管舆情是在揭交管部门的短和丑,因此,在处置上更多的是采取简单的“捂、堵、躲、拖”等方式,不愿、不敢、不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引导处置。这种认知让涉舆情部门丧失了将网络交管舆情消除在萌芽阶段的主动权和处置先机。应变换角度看待网络交管舆情:警察与网民平等对话正是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提。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与群众接触频繁密切,网络交管舆情可以使交警部门从中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弥补,避免出现大问题,同时快速处置网络交管舆情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安交警部门的办事效率和与群众沟通的能力。

(二)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网络舆情评论员队伍。公安交警的工作特点决定它与其他警种相比,与社会公众的接触更直接,更容易受到舆论的监督,也更容易产生网络交管舆情。《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到,要“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显示了新形势下党中央对互联网舆情引导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网络交管舆情多发的公安交警部门更应该重视这项工作。成功引导处置网络交管舆情,其关键就在于有一支素质优良的网络舆情评论员队伍,这是发现、收集、处置网络交管舆情,打赢舆情战的基础所在。要建立网络舆情评论员队伍,就必须认真选出一批具有良好的网络知识、责任心强且热爱公安交警宣传工作的民警,通过经常性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能力,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网络舆情评论员队伍管理和考核制度,落实制度保障。只有建立并建好一支素质优良的网络舆情评论员队伍,才能系统地收集研判网络交管舆情信息,才能更具针对性地采取引导处置措施。

(三)准确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掌控话语权。引导处置传统舆情有“黄金24小时”之说,但是当传播迅捷、覆盖面广的网络渗透并参与到舆情中后,“黄金24小时”之说渐显无力,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黄金4小时”法则由此产生。在引导处置网络交管舆情时,除了要遵守该法则之外,笔者认为还应该准确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以掌控话语权。第一个时间节点是12小时内,这是网络交管舆情的生成时间,也是引导的黄金时段。此时,涉舆情部门如能第一时间快速发布事实,网民一般都能做到客观判断舆情、理性作出反应。第二个时间节点是24小时内,这个时间网民已经掌握相对全面的事件基本信息,“意见领袖”开始发表帖文,舆情热点初步形成。此时,涉舆情部门稳妥表态发布调查进展,仍可矫正偏颇意见,抵消不良影响。第三个时间节点是48小内,这是遏制网络交管舆情演变成负面舆论事件的底限时间。此时,舆情热点已形成,涉舆情部门应根据舆情发展情况,坚持边说边做,滚动发布权威信息,对网民最关心的焦点问题作出回应,做到不失语、不乱语、不妄语、不诳语。

(四)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网络交管舆情。网络交管舆情一般都遵循形成、发展、变动和衰落的过程,但是它们内容多元化,呈现的种类也比较繁多,根据这些特征和规律,大致可以归纳为情感宣泄、问题反映和对策建议三大类。情感宣泄类即网民通过过激的言辞宣泄不满情绪,甚至谩骂攻击某个交警或者公安交警部门,煽动性很强,但内容一般都没有实质依据。针对这类舆情,可以通过加强对网络交管舆情的收集,提前介入干预过滤不良信息,利用“意见领袖”引导舆情走向,同时及时披露事件真相,让“谣言止于公开”。问题反映类即网民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管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比如民警执法不规范、协警执勤不规范,它客观上反映了公安交警部门本身存在的问题,很容易引起网民共鸣,产生“一边倒”的态势。针对这类舆情,可以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的引导处置要求,发动网络舆情评论员进行有效疏导,占据引导处置先机,尽可能地将其控制在“小舆情”状态,避免其发展成为“大舆情”,最终演变成群体的不满情绪。对策建议类即网民提出对公安交警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较为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一般不具有明显的情绪化特征,相对比较客观,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针对这类舆情,可以以一种开放包容的姿态吸纳建议,将实施条件已经成熟的建议贯彻落实并公开,达到引导其他网络交管舆情向这类舆情转变的目的。

(五)完善网络交管舆情引导处置程序。在应对负面网络交管舆情中,前文已经从引导处置的思想观念、基础力量、时间节点和类型方式上逐一进行分析,这些工作都是在负面网络交管舆情发生后采取的一些补救措施,要做到防患于未然,一套规范且高效的网络交管舆情引导处置程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对网络交管舆情搜索、研判、引导、处置的过程中,无论是哪一个环节出现失误,都可能使网络交管舆情升级,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在每次应对网络交管舆情后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不断修正并完善处置程序,形成一套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的处置对策。规范而高效的处置程序,有利于我们梳理出显性问题,研判出隐性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摸透;与此同时,应通过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日常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舆论炒作的热点。

[1]王天意.网络舆论引导与和谐论坛建设[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陈光明.涉警网络舆情应对探索[J].公安研究,2011(6).

[3]魏懋浙.网络涉警舆情危机多发的原因分析与预防对策[J].公安学刊,2010(4).

[4]李玉娟.网络涉警舆情危机与引导[J].网络安全,2010(2).

[5]周依苒.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涉警舆情应对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J].文学教育,2012(2).

猜你喜欢

交警部门交管公安
影响空中交通管制员跨扇区后援决策的心理因素研究
博物馆:上海公安史图片展
太空“交管”亟待加强
“开车溅人”
Frequent attacks on health workers in China: social changes or historical origins?
公安交管推行一站办结等6项新措施
山东交警类政务新媒体舆论引导力研究
“10岁当公安”为何能畅通无阻
监控系统在高速公路公安卡口中的应用
年终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