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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

2012-01-28尹俏也周可人

中国发展观察 2012年9期
关键词:风险投资服务业融资

◎ 尹俏也 周可人

高能耗、高投入、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给我国经济的长期快速发展带来了隐患。加之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带来的外部冲击,国内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问题更加凸显,对现有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整优化刻不容缓。在不利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以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租赁商务服务等为代表的具有资源消耗少、能源消耗低、高附加值等特点的现代服务业却表现了相对良好的发展势头,对保持我国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现代服务业的兴旺发达已经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环节。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同时也是引导经济资源、资本要素配置的核心动力因素。金融政策是我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政策导向性作用,并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核心支持机制。金融业内生于现代服务业,其自身的发展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内生动力,同时也向其他服务业提供丰富的金融服务,以满足其对金融资源的需求。金融服务业作为资源配置的平台,与服务业中其他行业的业务关联度很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其他服务业对金融服务业提出了更广泛、更专业、更精细化的服务需求。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我们在肯定金融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长期以来,相对于制造业的支持力度而言,金融业对于服务业的支持还是相对比较薄弱的。因此,构建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支持体系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不断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环境

(一)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作为资金的使用成本,长期而言,市场化是大势所趋。只有非扭曲的、能正常反应资金成本的利率机制,才能引导资金依序流向高收益、低风险的项目,实现资金的最优配置。对于那些对资金需求更具差异化、多样化要求的现代服务企业而言,市场化的利率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对于利率市场化的问题,2008年金融危机后,金融主管机构存在倾向于保守化的考虑。如央行的一些研究认为,对利差的适当管理能够更加有利于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服务作用,是对金融机构的一种正向激励。但是,简单从美国危机后的量化宽松政策执行效果来看,保证利差对于促进银行业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并没有相对明显的作用。银行机构对于实体经济的支持激励,更多的是来自于对宏观经济、行业经济前景的判断,而不是仅仅取决于利差这一单一有限的因素。如果考虑到利率的基础性价格机制地位,放缓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对于实体经济,特别是对现代服务业企业将会造成巨大的阻碍。

从国际经验看,比较欧、美、日成功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经历和拉美相对失败的利率市场化经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加快推进,但同时又要注重配套制度建设和相关软环境建设,在不断推进宏观经济稳定、微观基础完善、金融监管健全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革。

(二)加强金融与财税、产业政策的协调

金融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需要放在整体经济对现代服务业的扶持这一大背景下进行。综合统筹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逐步形成系统的现代服务业支持政策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相关经济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各级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各方面需要协同努力,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作用,不断完善扶持政策的综合效果,创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整体环境。

(三)控制风险、审慎监管,有序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业从一定程度上讲是一个经营风险产品的产业,因而是一个风险聚集地。监管机构职能的发挥是降低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应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种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保证金融业稳健发展。此外,还应创建专门的金融服务监管方法和技术,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完善金融服务业法律框架,保障金融业监管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为金融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尚不能满足现代金融业发展的要求。因此,有必要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一个功能完备、分工合理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一个高效、安全、稳健运行的金融服务市场体系,一个与金融服务业发展水平和要求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制,一个稳健的金融服务业开放机制,一个以人为本、多渠道加强金融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建设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因此,应根据我国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趋势来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同时,各主要金融服务行业应从自身做起,深化改革,依据国际标准调整其产权结构、提高资产质量,进行技术创新,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参与竞争,提升其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

拓宽和畅通现代服务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现代服务企业的融资问题分析

从现代服务企业角度而言,由于其有形资产有限(房地产业是一个例外)、企业数量较大、规模较小、信用记录较少,特别是大量刚刚建立并且急需资金支持的现代服务企业,以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机构难以对其做出有效的考察。从银行角度而言,由于银行受制于短期盈利性考核目标的限制,更倾向于追逐那些受政府隐形担保的项目和政策热点行业。对于虽有较好发展潜力,但是难以评估的新型服务类企业,银行对该类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则受到限制,导致现代服务企业难以从间接融资这一传统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从这一角度而言,现代服务企业更加需要优先贷款、优惠贷款、专业性投资银行的投资、产业发展基金以及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等形式的金融支持。因此,无形资产评估、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担保体系的构建对于服务企业,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代服务企业除了自身难以适应传统融资模式,它还有对资金需求的独特要求。通常,现代服务企业对于资金的流动性需求较大,一些研究发现,流动性资金需求占现代服务企业资金需求的60%以上。而这类资金需求具有典型的资金需求数量大、周期短、需求量稳定的特点。同时,现代服务企业的不同盈利模式和现金流分布方式,使得银行必须通过细分产业并制定相应信贷政策,这将大大提高资金放贷成本。因此,传统的银行信贷,对于服务企业而言不但财务成本高,而且易受宏观调控影响,难以保证资金供给的稳定性。

(二)完善融资体系、促进服务业发展

1.加快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经验事实和一些研究(Allen&Gale,1999)都指出,并不存在一种对所有项目都是最优的融资方式。一般对于成熟的、投资意见更倾向于一致的、信息获取成本较高的项目和产业,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更加有效;而对于新兴的、投资意见较容易出现分歧的、信息获取成本较低的项目和产业,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等市场直接融资方式或更加有效。

单一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意味着市场融资渠道有限。随着经济体系中企业规模分化的日趋明显,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地区的企业迫切需要新型的金融服务体系,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和直接融资中单一的主板难以满足市场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需求。并且,其影响不仅仅在于限制了企业的融资渠道,而且单一的融资渠道会极大地诱使企业进行投机、作假等一系列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以谋求进入本无法进入的资本市场。

从美、日、德三国的金融市场结构比较中可以看到,同为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结构可以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长期而言,一般倾向于认为以直接融资占主导的市场更具有优势,特别是在发展非传统产业、项目时更是如此。

2.发展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

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是介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之间的融资方式。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创业投资机构,对于促进和规范创业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从国际经验看,风险投资能够和创业板市场良好衔接,共同促进创业企业成长。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要抓住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契机,发挥自己灵活敏锐、接近市场等优势,在实现自身利润的同时,为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做出积极贡献。风险投资机构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要特别加大对萌芽期创业公司的支持力度,而不仅仅是创业期的现代服务公司,要和创业板市场等相对后续的机构形成良好的分工衔接。

要鼓励发展私募、风险资本等融资手段,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市场。风险投资基金的主要作用有两方面,一是提供资金支持,二是作为外部因素的引入,提高和改善其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使企业制度符合上市条件。相比而言,后者的作用更加重要。风险投资、私募等方式,对于既难以在股票、债券等市场筹集资金,又不容易在间接融资市场获得资金支持的大量中小现代服务企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要建立全国性的现代服务企业行业风险投资自律组织。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改善和加强对现代服务企业,特别是对中小型现代服务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创新力度,为现代服务企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建立健全创业风险投资机制,起草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

(三)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应用

现代服务企业具有特殊性。首先,这类企业的投资不确定性较高、风险较大,而投资额又相对较小,具有风险高、收益大的特点。其次,由于其作为服务产业,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不同于生产制造业,现代服务企业有形的实物资产数量有限,其资本结构中更多的是知识产权、专利等无形资产。因此,金融体系在支持现代服务业的时候,必须要转换思路,改变传统的间接融资模式,更多地依靠直接融资。

1.间接融资产品的创新

对于间接融资而言,作为目前以及未来相长当时期内主要的融资渠道,要针对现代服务企业的特点,加大和改进对现代服务企业的金融支持。而从银行角度讲,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的时期,如果银行仍然希望在这一新产业的发展历程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必然要求银行本身创新业务,开发适合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化、特色化、多样化的融资服务。

2.直接融资产品的创新

现代服务企业收益又一般都具有行业风险较大、资产规模较小等特点,因此,要积极探索对应的新型直接融资工具,例如现代服务企业联合债券、应收账款支持债券等各种新型融资产品。

一方面,要针对现代服务业的特点,研究能拓宽融资渠道的有效新型直接金融服务产品和模式。要扶持和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选择一些重点服务企业进行上市和直接融资培训。不断完善服务企业的债权信用评级制度和信用担保制度,积极支持偿还能力好、经营效益好、成长性好的现代服务企业联合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业主联户联保贷款业务),降低融资成本;要依托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工业园区,扶持推进园区内现代服务企业的联合信用担保组织的发展,增加融资信用水平,探索开发企业或业主联户联保贷款业务;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的报价转让系统试点,鼓励中小现代服务企业通过股权柜台交易市场,转让股权以获得资金。另一方面,对于创业板,特别是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不应该盲目降低上市标准,弱化退市要求。对于不符合创业板要求,但又有较好前景的优质企业,正确的思路应该是创新其他渠道的融资产品和方式,而不是简单降低其创业板、中小板的门槛,进而导致盈利能力不足和资产规模不够的低质企业涌入创业板、中小板,影响市场整体质量,挫伤投资者信心,降低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当然,应该注意主板与创业板之间的互动,鼓励经营较好、在创业板中发展较好的企业申请主板上市。

(四)发挥民间资本作用

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取消或明或暗的行业垄断,打破或现或隐的身份限制,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取消歧视性政策,让民营企业、民间资本能够顺畅地进入。逐步搭建多种形式的现代服务企业金融合作平台,政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好民间融资的作用,通过构建有效机制,加快引导民间资本融入现代服务业,补充正规金融的空缺和不足之处。

首先,通过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创业投资资金等少量引导性投资,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现代服务产业。同时,要通过创业板,激发中小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热情,促进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民间资本的发展。其次,要发挥产业基金、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等新型金融组织对现代服务产业的支持作用。这就要求拓宽这些机构的资金来源渠道,引导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的委托专项基金,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委托转贷资金、民间资本合理流向现代服务企业。最后,要加强小额信贷公司等机构的风险监测,实现风险和效率的平衡。鼓励民间资本通过以上金融机构,流向成长性好、附加值高、风险较低的现代服务企业,保证民间资本的合法合规和有序流动。

加强金融体系的产业引导能力

由于目前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并未成熟,仍处于发展期,因此,金融对于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就必然要考虑到现代服务业本身的发展这一大背景。现代服务业的不成熟意味着金融业的发展能够对其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而非简单、被动地根据现代服务业的金融需求,提供资金支持。金融业必须要在考虑到现代服务业的不足和问题之后,从宏观上前瞻性地考虑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方向,有重点、有目标地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积极发挥金融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这不仅必要,而且也是可以实现的。金融的发展只有与现实的结构转型、产业升级需求紧密结合才能健康成长、获得真实的发展动力。以创业板市场建设为例,世界上至少有40多个国家曾经发展过创业板,但是真正取得成绩、发展成功的数量有限。要注重金融产业政策的作用,但又不能局限于金融产业政策,要以提升金融的整体竞争能力为目标。在以下四个方面,金融业需要对现代服务业做出带导向性的支持。

(一)引导和创造现代服务需求

金融对于一些现代服务业的市场需求创造能产生重大影响,如汽车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这既为国外经验所证明,也在国内实践中逐渐体现。因此,金融服务要继续有选择地在需求创造方面引导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在提供资金支持的过程中兼顾引导。现代服务业的金融需求,可以归纳为以下四方面,即创业性需求、开发性需求、流动性需求和发展性需求四类。金融服务业既要根据具体地方的具体产业发展需求,继续推进已有信贷领域的扩展,又要寻找结合当地需求的新的信贷需求,助推新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在消费信贷方面,金融机构要研究推广教育、科技、旅游等领域的消费信贷类产品,加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加快消费金融市场发展速度,为开发市场对现代服务业的消费需求提供有利条件。

在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推动农村信贷消费市场的发展。根据目前“三农”金融服务的现状,推进三类金融机构,特别是村镇银行的发展,加快发展符合“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农发行大力支持生产型的农村服务业发展;要扩大范围,全面推动小额贷款,扶持资金规模小、经营分散的农村服务业发展;加快研究面向农村服务业的新型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推广对粮棉主产区主要农产品和养殖业的农业保险试点,探索构建农业再保险、巨灾保险体系。

(二)促进现代服务企业的国际化

首先,金融服务要加大对外资的开放力度。在外资充分流入的情况下,引导外资为现代服务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利于服务企业更多地接触国际化的市场规则和公司治理模式。其次,要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支持服务贸易的发展。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的有利趋势,重点支持服务外包的发展,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开发各种新型险种保障现代服务外包发展。最后,要为服务外包企业的外汇收支提供便利的办理服务,为它们的后续用汇和境外融资提供便利,完善服务企业的出口信贷、买方信贷政策,为其提供和货物贸易相同的便利和支持。

(三)引导现代服务企业构建健全的公司治理和管理模式

直接融资,以及介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之间的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除了提供资金支持,同样重要的是对企业的规范发展提供建议、指导和约束,帮助现代服务企业形成健全的企业制度。对于已经进入股市等资本市场的现代服务企业,要合理使用公开市场募集资金,专心主营业务,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要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兼并收购,促进行业整合和集中,推动生产规模扩大。另外,现代服务企业在外部资金和资本市场规则约束下,应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改进“三会”运作制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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