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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工研院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对发展新兴产业的启示

2012-01-27吴金希李宪振

中国科技论坛 2012年7期
关键词:技术开发孵化器科技成果

吴金希,李宪振

(清华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北京 100084)

台湾工研院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对发展新兴产业的启示

吴金希,李宪振

(清华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北京 100084)

本文通过对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 (ITRI)科技成果转化中技术选择、技术开发、技术应用三个部分的剖析,总结了ITRI科技成果转化率高的主要原因,认为政府的积极扶持、清晰的目标定位、开放式创新的思维、坚持公益性导向是其主要经验特色。相比较而言,大陆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存在一些问题,ITRI运作模式和经验值得借鉴,推动工研院建设的机制设计对新兴产业发展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

Abstract: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ommercialization in Industrial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in Taiwan(ITRI),such as technology selection,technology development and technology application,we conclude that the main experiences of ITRI are positive supports from local government,clear target,open innovation,for public benefit,etc.In comparison,there are still some questions need to be solved in the mechanism of S&T commercialization in Mainland,China.It is helpful to learn from the experiences of ITRI and it's a beneficial explora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emerging industry through industrial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Keywords:ITRI;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Commercialization of S&T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离不开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支撑。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科技成果数量持续快速增长,2000年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授权数为10.53万件,2010年为81.48万件,年均增长20.44%,这为发展新兴产业奠定了重要技术基础。一直以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严重偏低,一般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是80%,而我国仅为25%,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成为影响和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速度、规模和效益的一个主要因素[1]。

围绕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牛振喜从系统论的角度审视了科技成果转化系统,从经济学的角度论证了以工业技术研究院为中心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理论可行性及其优越性之后,提出了以工业技术研究院为中心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构思了工研院的实现方案[2]。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Industrial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ITRI)则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典型机构,被誉为“创新引擎,台湾产业成功的推手”[3],成功孕育了台电、台积电、台湾光罩等世界知名企业。显然,对ITRI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和经验的研究与分析,是对以工研院为中心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理论设计的验证,对于提高中国整体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已有不少学者对 ITRI进行了研究[4-7]研究的角度各有不同。本研究试图从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主要从技术选择、技术开发、技术应用三个阶段,深入剖析ITRI科技成果转化的运作模式和特点,挖掘ITRI成功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背后所蕴含的机理,为提高中国整体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借鉴。

1 ITRI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特征分析

ITRI由政府推动于1973年成立,从开始就明确定位为:主要从事科技研发与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研究机构,其研究开发的重点是前沿实用技术,包括发展前瞻性、关键性的产业共性技术,推广研究成果。30多年来,ITRI始终坚持这一定位不动摇,它一不做基础研究,二不与企业争市场,只是专注于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中间环节,当一个技术被ITRI开发并被市场所接受以后,ITRI会通过多种方式将成果交由企业和市场去完成产业化、社会化,而自己会抽身回来进行新的技术和产品开发。经过30多年的研发努力与经验积累,ITRI已经成为台湾最具活力的科技研发与服务机构。那么,ITRI如何在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并获得了长久性、持续性的发展呢?下面我们从技术选择、技术开发、技术应用这三个过程来逐一剖析。

1.1 技术选择特征

技术选择是ITRI科技成果转化的第一步,其特点是:

第一,前瞻性规划。为了保证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效果,ITRI特别重视技术的前瞻性规划。在规划中,形成了由技术顾问委员会 (Technical Advisory Committee,TAC)牵头,并遵循 NSDB(Need,Differentiation,Solution,Benefit) 原 则,一般经过创新点、可行性、探索性、目标导向型四个阶段进行规划评审的机制。每年进入“创新点”阶段的备选项目达250项左右,然后从中选择“可行性”的150项左右,这时投入的项目资金大约每项为500万~300万新台币;到了“探索性”阶段则剩下不到100项,投入资金平均为3000万~2000万新台币,最后进入“目标导向型”的开发阶段只保留30~40项,平均资金每项为0.5亿~4亿新台币,其中政府提供50%左右的项目资金。通过前瞻性规划和严格的评审,ITRI确保了技术项目的领先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从源头上保证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降低了转化的风险。

第二,多样化的技术来源。ITRI的技术来源主要包括六部分:一是来自学术文献;二是欧洲专利检索系统和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数据;三是岛内大学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四是国际合作机构的科技成果,例如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微冷却、微重力、太阳光电等方面的技术成果;五是台湾经济主管部门提供的科研项目;六是自主研发的技术。广泛的技术来源体现了ITRI的应用导向而非基础研究导向,同时避免了重复研究。

第三,产业需求导向。首先,ITRI强化对世界及台湾当地产业趋势的研究。2000年,ITRI成立了产业经济与趋势研究中心 (Industrial Economics&Knowledge Center,IEK),其职能是判断所选项目是否有利于提升台湾现有产业技术水平,判断技术产业化后成功的机会大小,判断技术的选择是否能够达到国际的标准,这种对趋势的预判能够保证所开发的技术符合国际趋势和当地需求和发展的方向。其次,与目标客户的密切合作。为调查企业的实际需求,ITRI往往邀请产业界及学界专家共同参与项目评审,这样能够提高市场和目标客户对技术的可接受程度,给予企业足够的信心使得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能够对技术项目进行长期的投资。这样,ITRI就做到了在技术选择过程中紧紧地将技术与当地产业需求相结合。

另外,ITRI技术选择过程中还注意做到:第一,与政府的紧密合作。ITRI技术来源中政府提供一部分,政府还提供一定的项目资助资金;第二,保持开放式创新的思维。均衡协调内部和外部的资源进行创新,如学研合作、企业合作、国际合作等都体现了这种思想。第三,清晰的目标定位。ITRI主要聚焦于应用开发而不是基础研究,而且主要定位于服务中小企业,同时,ITRI始终坚持公益性,体现了作为官办研发机构的社会责任。

1.2 技术开发特征

选好一项拟开发的技术项目后,还需要后续的试验、模型化、中试等,为生产新的产品,建立新的工艺和系统而进行实质性的改进工作,这可以说是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中之重。

ITRI在技术开发方面形成了一套卓有成效的经验做法:首先,完善的技术开发流程。为缩短开发周期,ITRI在技术开发过程中制定了详细的开发程序、有效的组织方式、详尽的计划制定、高效的沟通联系机制,另外还包括对专利进行双重审查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和开发战略等。

其次,与学术机构进行密切的研发合作。ITRI与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互惠合作关系,整合创新资源,例如与台湾的清华大学、交通大学、中山大学、成功大学、台湾大学、中央大学合作设立了联合研发中心。ITRI还充分利用国际创新资源,一是在美国硅谷、日本、欧洲与俄罗斯设立分支机构,以了解最新的技术与市场前沿,二是与国际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研发合作关系。

第三,建立产业联盟,研究产业共性技术和标准。如ITRI联合奇美、台虹、国森、东捷及新光合纤等五家企业,共同成立连续式软性液晶薄膜研发联盟,专注于软电技术研发;ITRI与永汇丰科技、威茂、神隆生技、华联生技、钛升科技、开物科技六家企业合作,成立生物芯片临床应用联盟,致力于开发适用于临床检测且符合国际规格认证的生物芯片技术等。ITRI联合岛内官、产、学、研共同成立纳米产品制造与检测研发联盟,致力于纳米产品的检测与认证、纳米相关技术咨询以及纳米化产品市场开发等。

ITRI在技术开发过程充分实现了两个功能:首先是杠杆功能 (Leverage Function)。ITRI通过各分支机构,以及建立研发联盟等进行国际合作的方式,使得ITRI一头与世界最具创新活力的高科技中心保持密切的联系,一头联系着台湾的中小企业。它使台湾产业创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Global Innovation Networks,GIN)中,实现了以小撬大,以小博大的作用。如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ITRI就先知先觉地从美国RCA公司转移来IC的技术和经验,建立了试验工厂,制造出台湾乃至亚洲最早的集成电路,促成了后来台湾集成电路制造业集群发展的大好局面。

其次是桥接功能 (Bridge Connection)。即ITRI是台湾区域创新系统 (RIS)的关键联接点。在技术开发过程中,它把政府、大学、企业都联络进来,形成了围绕ITRI的官、产、学、研的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网络。例如它与企业建立的产业联盟,与学校建立的联合研发中心,与政府机构联合建立的纳米产品制造与检测研发联盟等,ITRI越来越成为台湾RIS不可或缺的一个关键环节。

1.3 技术应用特征

新技术被开发成成熟的产品和服务以后需要产业化、市场化推广。ITRI主要通过信息扩散、技术转移、建立新公司、合同开发、创业育成中心等形式将开发出的技术进行商业推广。

第一,信息扩散。主要包括向产业界广泛发布技术开发成功的公告,通过会议或者讲演向感兴趣的受众和潜在客户提供信息,向企业提供服务,在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文章。举行包括研讨会、短期培训、技术解释培训班和演示等公开展示活动。

第二,技术转移。ITRI将技术通过授权、有偿的方式进行转移。对于每一项转移的项目,ITRI都按照每一项技术的特性,如技术内容、应用范围、指标规格、显著特征、竞争力、可开发性、先进性、应用许可状况市场前景等确定技术转移方案。根据商业化后的市场潜力、竞争力、技术替代性、公司接受能力、开发的成本、技术市场价值的有效性等确定转移费用。

第三,建立新公司。对于技术把握比较大而企业又无力承担的,ITRI通过建立衍生公司把新技术快速带入产业。等到公司发展壮大以后,ITRI逐渐减持股份,退出市场。

第四,合同开发。ITRI还与企业签订研发合同,承担研发服务。ITRI利用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与企业合作开发新产品。通过这种方式,ITRI与企业构建了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通过合作企业加快了产品推向市场的进程。

第五,创业育成中心。它是1996年成立的,由ITRI提供场地和部分初始投资、人力资源、技术支持、试验设备等资源以及企业资讯、产业安全、管理训练、商业咨询、法律信息、日常生活所需的便利条件。

2 ITRI技术产业化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通过上述对ITRI技术选择、技术开发、技术应用这三个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将ITRI技术产业化模式成功的经验总结为如下几条。

2.1 获得政府长期稳定的扶持

ITRI的成功首先归功于当地政府持续不断的积极扶持。

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政府在推动ITRI明确目标定位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促使ITRI保持了公益性、非营利性机构的性质,同时鼓励ITRI形成企业化运营的机制。第二,经费支持。ITRI的经费来源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政府,尤其在ITRI成立初期,政府提供了充足而稳定的经费补贴,直到它能够收支平衡。1973—1983年,政府补贴约占 ITRI支出费用的60%[8]。根据2010年年报,政府补贴为96.33亿元新台币,也占ITRI运营经费的很大一部分,为满足ITRI公益性技术开发的资金需求提供了保障。第三,需求拉动。政府是ITRI技术项目的需求方。ITRI技术备选项中很大一部分来来源于政府,通过竞投标的方式获得,政府订单减少了ITRI的开发风险。第四,政府参与技术的前瞻性规划。

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策略应坚持研发优先、创新驱动而非投资驱动[9]。政府可以改变传统的财税优惠、经费支持方式,以推动工研院的建设发展作为机制设计以激活创新动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成长的空间,进行组织和制度的创新。

2.2 清晰的目标定位

ITRI应用导向创新的清晰定位对其持续成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台湾工研院30多年来,它一直定位于前瞻性、适用性的应用技术的开发和商业化,一不做基础研究,二不与企业争市场。这种清晰的目标定位解决了基础研究机构不愿意做、企业不敢做、政府不能做的事情,填平了技术与市场之间的鸿沟,是台湾区域创新体系的关键环节,为台湾过去经济腾飞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过分的不确定性使得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想做而又不敢做。由此导致在企业市场化经营和先进的科技成果之间有一个转化的空白,那就是专门从事新技术商业化开发的研究机构,因此,构建专门立足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公益性技术开发机构对于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模式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2.3 开放式创新思维

从技术来源的广泛性,到技术开发的灵活性,再到技术应用的多样性,开放式创新的思维一直贯彻ITRI科技成果转化始终。目前ITRI设有北美、日本、欧洲和俄罗斯四个分支机构,与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25国家的147家大学、跨国公司、研究机构保持着密切的合作联系。当面临着很多技术选择时,由于技术路线本身的复杂多样,市场环境的千变万化,将技术推进到商业化、市场化阶段会面临着研发成本、研发周期、成果类型、机会成本、产业趋势、市场需求、竞争程度等很多的不确定性,而通过融入到全球性创新网络,ITRI可以整合各种资源,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较大地提高了ITRI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

2.4 坚持公益性导向

坚持公益性导向是ITRI成功的又一大因素。作为政府投资兴办的一个研发机构,几十年来,ITRI一直立足于成为成果转化的公益性中介机构,成为连接政府、企业、大学、国外技术源的中枢,变为台湾RIS的关键环节。多年来,ITRI始终坚持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技术成熟后及时转让出去,帮助企业在市场上取得成功,而不是越俎代庖。例如,对于ITRI孵化出的新创公司,它一般不要求控股,而是逐渐退出,持有不到10%的股份。在获得技术转让和股权收益后,它专心从事下一轮的新技术开发。ITRI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与项目开发,能够让企业接受并增加持续投资的信心。技术转让出去以后,ITRI提供包括人员、技术、场地的全方位后续服务,与产业界始终开展密切、多界面、全方位的协同与合作,相互间互为支持、互为依存,从人才、资金、信息到技术进行全面的互动和交流,提高了企业对技术的接受程度,使得新兴企业能够真正成长起来。

3 ITRI与大陆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的比较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陆也曾设立了不同类型的中介机构,如工业技术研究院、火炬中心、国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等。从它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总体来看,这些机构形式多样,效果参差不齐,下面仅以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业技术研究院为例做一简要比较分析。

3.1 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大陆第一个孵化器成立于1987年,截止到2009年已有771家,累计孵化企业47273家,总起来说,它们在培育新公司、创造就业、促进技术转移、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孵化器通常没有将精力集中于能够确保其竞争优势的服务上面[10]。孙大海,林莉等针对我国100家孵化器的调查研究表明:我国孵化器的运行效率参差不齐,许多孵化器投入的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在以86家孵化器为样本的数据包络分析中,仅有15家被判定为DEA有效;在收入来源方面,租金收入占这些孵化器总收入的41%,增值服务仅占7%[11-12]。可见很大一部分孵化器没有发挥科技成果转化的职能。

3.2 生产力促进中心

大陆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最早成立于1992年,截止到2009年,全国共有类似中心1808家。它们以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技术、成果、人才、信息等科技力量为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提供服务。2009年,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博士硕士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0.9%,人力资源方面与ITRI相比具有较大差距。在业务收入方面,2009年,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收入中,培育科技型企业方面仅占8.29%,这说明生产力促进中心并没有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主要业务。

3.3 工业技术研究院

大陆借鉴ITRI模式建立的工业技术研究院也为数不少,例如,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昆山市工研院等。大陆工研院在培育新企业、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探索发展模式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如2005年成立的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已经启动实施工程化和产业化项目16个,培育新企业14家,成功转让3家。但是,它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定位不够明确,政府的支持方式有待完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支持重点有待聚焦,对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还不明显[13]。

总之,大陆的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形式整体上看比较松散,科技成果转化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业务,并不占据主导地位,如生产力促进中心。尤其是,这些机构定位不是很明确。很多科技孵化器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房地产的租金业务。另外,从孵化作用来看,其效果很有限,孵化的企业数量比较少,成功率较低。

综上所述,与ITRI相比较,我们可以说,大陆公益性产业开发服务机制仍很薄弱,这是大陆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一大影响因素。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也来不得半点短视的行为,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需要在借鉴ITRI运作模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适合本区域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4 结语

本文通过对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 (ITRI)科技成果转化中技术选择、技术开发、技术应用三个过程特点的剖析,发现政府的积极扶持、清晰的目标定位、开放式创新的思维、坚持公益性导向是ITRI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主要原因。在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亟须培育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的技术空间,ITRI运作模式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推动建立功能完善的公益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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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孙大海,林莉,施立华等.中国百家孵化器调查报告 (一)[J].中国科技产业,2005,(4):56-60.

[13]李建强,黄海洋,陈鹏.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 胡琼静)

ITRI's Experiences in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S&T and the Implica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in Mainland

Wu Jinxi,Li Xianzhen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Tsinghua University,Beijing 100084,China)

F276

A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0772014、71172004)。

2011-12-28

吴金希 (1969-),山东莱芜人,清华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战略新兴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战略管理、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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