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强化水土保持与赣南苏区振兴对接工作
2012-01-27陈银龙
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这是江西省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之后又一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是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极为难得的历史机遇,必将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乃至江西全省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精神,加快石城县治理水土流失的步伐,该县水保局认真寻找与《若干意见》工作的对接口,未雨绸缪,编制规划,力促该县水土保持工作再上台阶。
一是实施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赣江源生态修复项目、崩岗治理项目。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既要防治水土流失,保护青山绿水,也要解决农民生计,促进文明富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在保护水土的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增强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坚持尊重自然,把握规律,注重保护原生态、原地貌植被,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该县在赣江源头实施了赣江源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加强江河源头保护和江河综合整治,解决流域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同时加快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障我国南方地区生态安全。
四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加快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在解决历史欠账的同时不欠新账。该县坚持把预防保护放在水土保持工作首位,狠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率”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和预防监督体系,使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石城县水土保持局已两次获得“江西省水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称号。
五是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预防、保护、监督、治理和修复有机结合,工程、生物和耕作措施优化配置,构建了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该县积极探索治理新模式,将水保林、果木林、封禁治理等相结合,大大改善了通天寨景区的生态环境,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
六是坚持“水保搭台定规划、政府导演给政策、部门服务配技术、群众唱戏搞实施”的建设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治水土流失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