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践行“和谐人口、诚信计生” 优质服务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2012-01-26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以人为本践行“和谐人口、诚信计生” 优质服务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近年来,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将“人口、家庭、健康、发展”理念贯穿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全过程,积极建设“和谐人口、诚信计生”,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 全面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领域
1.1 创新推进“和谐家庭促进计划”
联合市委宣传部等15部门下发《关于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的意见》,全面推进具有国际理念和青岛特色的“生命孕育、成长、育龄、老年”全程服务,市、区、镇(街)和村(居)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逐步向人口家庭公共服务转变,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到2011年底,全市30%的社区(村)将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
1.2 打造为民服务平台
建立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医院、大药房、人口文化服务中心,实施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妇儿保健等综合性服务;建立“宫颈疾病诊疗中心”,启动“宫颈癌免费筛查公益”活动,已筛查并及时治疗宫颈癌62例,困难患者诊治费用由计划生育公益金资助;在城区依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设立46个计划生育服务站,打造“人口和计划生育一刻钟技术服务圈”,提高人口素质和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1.3 创新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到2012年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优生促进服务、社会保障和优先优惠等7个均等化的目标,基本建立运转有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运作机制,实现了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一体化管理、均等化服务。
2 全面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2.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2个区市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部建成检验科和优生实验室,配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所需各类监测设备,房屋面积均达到80m2以上,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严格分离。城郊3区和农村5市服务中心全部配齐离心机、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设备,平均每个区市配有7名检验技术人员,达到主管技师以上职称者占36.36%。
2.2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流程,明确市、区市、镇(街)、村(居)4级工作职责。市级制定下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管理及工作规范》,12个区市建立《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等5项质量管理制度,统一印制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登记本》等各类登记本,全市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项目规范开展。
2.3 加大投入落实力度
2011年,市财政投入3 700万元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培训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人口和计划生育医院为基础,打造青岛市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示范服务基地。市、区两级财政分级负责,在即墨市、胶州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配套资金落实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在全市12区市全面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已有6个区市实现了免费。
3 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质量
3.1 打造数字化服务站
青岛市、12区市和124个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现联网,统一研发服务站管理服务软件,推行电子病历,实现“四项手术”、生殖健康查体、随访服务等主要业务数据资料及服务站内部管理的信息化。加强服务机构数字化设备配备,实现辅助科室与门诊信息的网上传输和对接。将电子政务引入技术服务,实行网上校验和变更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网上审批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2 打造“知心”服务品牌
先后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化操作规程》等8项技术服务相关制度和流程,全面推行预约服务、一对一陪同服务、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制度,建立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服务机构之间定期技术指导、巡回服务及转诊服务制度,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12个区市、124个镇(街)服务机构全部建立生殖保健科普宣传基地,以图片、多媒体、模型、声像控制、人机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和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构建和谐温馨的服务环境。在2010年全市公共服务类政府部门行风评议中,市人口计生委综合满意率达98.52%,名列第三;12个区市中有6个区市在本区市行风评议中名列第一。
3.3 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
先后举办各类优生和生殖保健知识、避孕节育新技术培训班14期,培训12区市技术服务人员10 951人次,124个镇(街)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11 044人次;选派111名各级专业技术骨干到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修;每年组织区市、镇(街)技术人员1~2次常规技术比武活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技术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与“十一五”初期相比,到2010年底,全市大专以上学历技术服务人员所占比例由 45.25%上升到71.65%,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技术服务人员所占比例由28.35%上升到39.54%。
[责任编辑:董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