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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天峻普氏原羚生存环境调查

2012-01-26王光明

中国兽医杂志 2012年1期
关键词:普氏青海湖草场

王光明

(青海省天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 天峻 817200)

1 调查背景

普氏原羚(Procapra przewalskiii),又名中华对角羚,俗名滩原羚、黄羊、滩黄羊等,属偶蹄目,牛科,羚羊亚科,原羚属。普氏原羚为青藏高原特有的野生动物,也是世界上最濒危的一种有蹄类动物,现仅在青海省青海湖四周有少量分布,据青海省林业局2008年的调查,目前仅存600只(头)左右,是湖滨沙化草原地带的代表种。目前,普氏原羚栖息地生境破碎、生存活动受阻,人类加剧的经济活动,极大威胁着它的存活。鉴于普氏原羚的濒危现状,此物种已经被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世界极度濒危物种”,同时,也被我国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Ⅰ级保护动物,对普氏原羚的保护越来越受到科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2 基本情况

天峻县属环青海湖区8大牧业县之一,地处青海湖西侧,祁连山中部。布哈河是县域内最大的河流,也是青海湖水量供给的最大河流。全县地域广阔,海拨2850m~5826.8m,总面积2.57万km2,有可利用草地129万公顷,牧草生长期只有120d左右。属高原寒带气候,干旱多风,无绝对无霜期,农作物不能成熟,国民经济以畜牧业为支柱产业。年均气温-1.5℃,年降雨量360mm。天然草场以禾、莎、豆、菊科牧草为主,生长期短,产草量较低。截止2010年底,全县下辖三镇七乡,62个牧委会,总人口19131人,其中牧业人口14285人。

3 调查结果

3.1 分布区社会调查 我县的普氏原羚分布在布哈河两岸的生格乡第三、四牧委会和快尔玛乡第二牧委会的草场,草场类型为山地草甸类和山地草原类,藏嵩草、紫花针茅、矮嵩草等为优势种,产草量较高,为优良的放牧地。草原面积有10863公顷,草原承包牧户有47户,牧业人口233人,房屋153间,标准网围栏220840m,简易围栏66150m,畜棚30套,牲畜29306个羊单位。

3.2 种群及分布现状 通过调查,可以将本县普氏原羚分为2个种群:生格种群和快尔玛种群。生格种群位于生格乡第2、3牧委会冬、秋季草场,以布哈河为界,冬春季节在南岸,夏秋季节在北岸,种群数量在200~260只(头)之间;快尔玛种群位于快尔玛乡第2牧委会草场,种群数量在100~130只(头)左右,其总数350~400只(头)左右。但是普氏原羚冷暖两季存在迁移,种群之间保持有一定的距离,活动区域主要集中在布哈河河谷和河岸的草地,鲜见山坡,海拔不超过3800m;而夏季又分别分布于沿河两岸,而且多活动于半山腰和山顶,海拔多在3800m以上。综合以上2个种群,现在分布于我县的普氏原羚总数量在350只(头)以上。

3.2.1 普氏原羚与藏原羚同域分布 藏原羚与普氏原羚为同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是青藏高原特有的有蹄类动物。我县是青海湖周边惟一分布有藏原羚的地区,且分布较广泛,同时也是惟一与普氏原羚同域分布的地区。据调查与普氏原羚同域分布的藏原羚种群数量约有100只(头)以上。

3.2.2 天峻县种群的特殊性 我县普氏原羚种群的发现,无疑对该种极度濒危物种的恢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种群数量在350只(头)以上,比刚察县所调查发现的种群数量大,而且又分为2个小种群,相互之间的个体和基因交流可能也使该种群更为稳定;我县普氏原羚分布区与其他分布地区相比,还是相对偏僻,人为干扰较少,且草场质量好,更适宜于普氏原羚的繁衍生息;另外,我县是惟一发现普氏原羚与藏原羚同域分布的地区,这无论在保护上还是在科研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3 致危因素调查

3.3.1 栖息地的缩小和破碎化 各个活动区域草场严重退化,沙化面积逐步扩大。以前茂盛、丰富的草场,现在以狼毒花等杂草替代,草场质量急剧下降,鼠害严重,黑土滩、沙化草地增多,家畜超载。

3.3.2 种群的群体过小 一个种群数量过小,遗传多样性也会减少,而遗传多样性的减少容易产生遗传漂泊,这种现象使种群数量十分脆弱,并且导致种群多样性的丧失。由于目前普氏原羚种群的群体过小,种群之间相互隔离,不能进行基因性交流,因此,导致近亲繁殖,这也是导致普氏原羚种群数量衰退的主要原因。

3.3.3 缺乏饲料来源 分布区内有牲畜29306个羊单位,每个羊单位每天啃食1.44kg青干草,所以,分布区内利用季节家畜共采食约306636kg青干草,另外还有马鹿、旱獭、鼠兔等野生动物的采食。而该分布区的平均总产草量约为176538kg/年,家畜和普氏原羚的采食冲突严重。普氏原羚没有固定的觅食地、饮水地、活动区域家畜数量过多,超载现象十分严重,因此,造成了与家畜争抢夺食、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现象。严重威胁着普氏原羚生存。

3.3.4 种群隔离 由于网围栏、河流等所造成的阻隔,限制了普氏原羚的自然活动区域,使生格乡与快尔玛乡的种群彼此隔离。长期的种群隔离,必然会使各个种群的不利基因产生并且产生抵抗力低的个体。这样很容易造成普氏原羚因为没有更多较优基因的选择,而产生较弱的后代致使普氏原羚的灭绝。

3.3.5 天敌的捕食 民间枪支收缴后,对野生动物人为捕杀得到了遏制,但是狼的数量明显增加,不但殃及到家畜安全,而且威胁到普氏原羚等有蹄类野生动物的生存。在普氏原羚活动、交配、繁殖期间,围栏极大地方便了狼和狐狸对普氏原羚的捕猎,增加了普氏原羚的死亡数量。

4.3.6 偷猎现象依然存在 自1988年普氏原羚划为国家Ⅰ级保护动物后,近年间仍有非法猎杀发生。

3.3.7 疫病导致死亡 由于普氏原羚和家畜在同一草场采食,难免和家畜相互传染疫病,并导致普氏原羚死亡现象。

3.3.8 恶劣环境的影响 我县气候恶劣,气温低,雨雪多,尤其下雪容易造成雪盲,这些都严重影响普氏原羚的采食和健康。

4 保护措施

4.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普氏原羚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保护普氏原羚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不仅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加强对公众的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极为重要。应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面向社会各个阶层加强宣传,增强拯救、保护普氏原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支持保护普氏原羚工作的新局面。

4.2 建立保护站,完善保护机制 尽快建立普氏原羚保护站,切实保障极危物种的恢复。要加大保护力度,就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担负起保护以及恢复该物种数量的职责,同时负责动态监测和生境保护等工作。

4.3 积极实施普氏原羚保护工程 应实施奖励机制,限制保护区网围栏的兴建,逐步拆除已建围栏,控制实际载畜量或者禁止放牧。给予牧户一定的补偿,还普氏原羚一个充足的活动空间。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对鼠害可采取生物防治或引入鼠的天敌;寄生虫病可人为的在饮水处撒下驱虫药物来防治;对于采食可投放或人工施肥种植一些普氏原羚喜欢吃的牧草。

4.4 积极争取保护经费 将保护普氏原羚的工作列入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里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地财政也要将保护经费列入预算,确保普氏原羚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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