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猪保险与疫病防控结合的实践探索
2012-01-24张秋法
衢州市柯城区下辖七个乡、两个镇、四个街道,是浙江省生猪主产区之一。存栏生猪17.5万头,年出栏近30万头,畜牧业产值达6亿元。2010年10月区畜牧兽医局与柯城区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合作,代理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的现场勘查取证工作,同时现场监督死亡母猪的无害化处理。通过母猪保险与死亡猪无害化处理有效结合形式的运行,彻底扭转了动物防疫和死亡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被动局面,提高了防疫密度,减少了疫病传播,提高了养殖效益,保险业务正常开展,畜牧兽医局得到了资金补充,达到了养殖户、保险公司和畜牧兽医局三方共赢的效果。
1 主要成效
衢州市柯城区从2007年开始实施能繁母猪保险。据调查,2007年9月至2009年8月参保能繁母猪15680头,理赔死亡能繁母猪1241头,死补率达7.9%。当时对死亡能繁母猪无害化处理没有完全到位,死亡能繁母猪经保险公司现场勘查、拍照、备案后由畜主自行处理,出现了死亡能繁母猪被不法商贩收购贩卖和被畜主随意丢弃的现象,只有部分死亡能繁母猪按规定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理。由于死亡能繁母猪无害化处理没有完全到位,病死猪污染环境,造成疫病进一步传播,严重威胁着养殖业的发展和人们身体健康。同时也出现了1头死猪多次拍照重复理赔的骗保现象。能否对死亡能繁母猪按规定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理,关系到环境卫生、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以及保险业务能否正常运行。为此,该区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与畜牧兽医局多次协商和多方调研认证,确定畜牧兽医局代理保险公司实施参保能繁母猪死亡的现场勘查和死亡猪的无害化处理现场监督,探索生猪保险与动物疫病防控相结合的运行模式。
实践证明,该区畜牧兽医局与保险公司合作实施参保能繁母猪死亡的现场勘查与死亡母猪无害化处理的现场监督,彻底改变了参保能繁母猪死亡无害化处理难以到位的被动局面。2010年以来,死亡母猪的不法交易消失,衢江等河流漂浮死猪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据调查,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畜牧兽医局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一年间,能繁母猪的死亡率显著下降,全区参保能繁母猪11053头,理赔死亡能繁母猪353头,死补率3.2%。由于无害化处理到位,区域内生猪养殖环境净化,养猪生产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2 具体做法
2.1服务与管理相结合 畜牧兽医部门具备县、乡、村三级网络全、人员多的优势,能胜任代理保险公司完成参保能繁母猪死亡理赔的现场勘查业务,是《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的实施主体,法律授权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现场指导监督;畜牧兽医部门代理保险公司实施参保能繁母猪死亡的现场勘查和死亡猪的无害化处理现场监督,予服务于管理之中,充分体现服务与管理相结合。保险部门承担政策性保险业务,以理赔减少养殖户的损失,化解无害化处理的阻力;保险部门支付乡镇兽医的业务费,增加了基层防疫人员收入。使动物疫病防控有了新气色,生猪死亡率显著降低,理赔减少,保险业务运行正常。
2.2免疫与理赔相结合 科学的免疫程序,有效的免疫密度是控制疫病发生,降低生猪死亡率的关键。参保的能繁母猪必须按规定进行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免疫,同时佩戴电子耳标,建立免疫档案。未按要求,免疫不到位的能繁母猪死亡后不予理赔,从而大大提高了生猪的免疫率,促进了生猪生产的快速发展。
2.3无害化处理与理赔相结合 为了便于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近年来该区陆续在衢江及各支流两岸、重点养殖乡镇、较大规模养殖园区综合布局,建设无害化处理池28个,计1120 m3。全区大部分地区可将病死畜禽直接投入就近的无害化处理池处置,个别偏远地区可采取深埋方式进行处理。要求坑的长度和宽度以能容纳畜禽尸体即可,坑深不得小于2 m,坑底铺以2~5 cm生石灰,尸体置于坑中后,洒上消毒药,然后再用土覆盖,覆盖土层厚度不少于1.5 m。尸体掩埋1周后,如出现塌陷,要加土夯实。
当参保母猪发生死亡后,由畜主向保险公司95518报案,保险公司在受理报案后通知相应勘查人员(即相应片区的动物防疫责任人)。勘查人员在接到保险公司通知后,首先告知畜主自行做好死亡猪无害化处理的准备工作,然后到现场对死亡母猪查验和确认,指导监督业主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场拍照三张(猪尸体、填埋现场、填埋后现场),对直接投入处理池的要进行现场摄像。剪取能繁母猪电子耳标,同时出具死亡证明及无害化处理鉴定报告。保险公司凭死亡证明、无害化处理鉴定报告及三张以上有效现场照片予以理赔。勘查人员及时将死亡能繁母猪的相关信息向县畜牧兽医局报告备案。
2.4勘查与巡查相结合 规定勘查人员在对死亡母猪进行日常勘查时,必须对上次死亡母猪的无害化处理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无害化处理要求,或死亡母猪去向不明者,将通报保险公司,建议取消上次死亡母猪的理赔。为了使各项措施能落实到位,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巡查队直接参与死亡能繁母猪的无害化处理督查工作。巡查队在进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的同时,结合区畜牧兽医局备案的相关死亡能繁母猪信息,对无害化处理现场进行核查,发现无害化处理未按要求,处理不到位或死亡母猪去向不明者,取消勘查人员相关工作补贴。巡查队成立以来,已有26头死亡能繁母猪因不符合无害化处理要求而取消理赔。另外,加强备案照片有效性的核查,到目前为止已有32人次的备案照片因不符合要求而被取消勘查补贴或受到批评教育。勘查与巡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畜主对死亡能繁母猪无害化处理的自觉性和查勘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杜绝了骗保和无害化处理不到位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能繁母猪保险的严肃性。
2.5教育与查处相结合 为提高能繁母猪参保率和死亡猪无害化处理到位率,先后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和政策性保险知识。同时,向畜禽养殖户、经纪人、畜禽运输户发放《动物防疫宣传册》、保险知识宣传单等宣传资料1万多份。让畜禽养殖业主和贩卖病死畜禽的不法商贩认识到随意丢弃或经营病死畜禽,既不利于畜禽疾病的防控,且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畜牧业生产,危害人体健康,一经查实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教育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使养殖户充分认识到实施死猪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生猪保险的实惠性,调动了养殖户参保的主动性,2010年度能繁母猪参保率达到100%。
2.6绩效与报酬相结合 为使动物防疫责任人认真做好养殖户的防疫指导工作,降低生猪死亡率,实行勘查补贴与工作成效相结合。按勘查工作人员责任范围的能繁母猪死亡率计付勘查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报酬。参保能繁母猪死亡率在5%之内者,给予一定的勘查及无害化处理补贴;死亡率超出5%以上者,超出部分,勘查及无害化处理补贴减半;年死亡率不到3%者,按3%数量计付勘查及无害化处理补贴。补贴半年预发,年终结算,奖励部分年度兑现。
3 体会与分析
3.1母猪保险与疫病防控结合模式运行把保险公司所掌握能繁母猪死亡信息与基层兽医队伍熟悉辖区生猪养殖情况有机结合,有效地整合信息和人力资源,优势互补,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动物防疫责任人通过能繁母猪死亡现场勘查,及时了解辖区疫情动态,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养殖户进行疫病防控。
3.2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到位,疫病传播减少,生猪死亡率明显下降,生猪生产健康持续发展。动物防疫责任人代理能繁母猪死亡现场勘查业务,得到一定工作报酬,在目前基层兽医人员待遇普遍偏低的现状下,是提高基层兽医人员待遇的有效途径。
3.3建议适当扩大生猪政策性保险范围,把苗猪、育肥猪及家禽等也能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参保畜禽死亡全部实施无害化处理,净化畜禽生产环境,确保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体健康。
3.4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勘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心。如果简单以死亡勘查处理数量计算补贴,死亡多补贴多,就会出现骗保、放任现象。制定工作目标,建立激励机制,对技术指导到位,降低死亡率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既能降低理赔率,也能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3.5畜禽保险面广量大,该区能繁母猪养殖户两千多户,畜禽保险业务管理繁复,建议适当提高畜禽保险业务的管理费用。
张秋法
(衢州市柯城区畜牧兽医局 3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