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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言顺应论看《孙子兵法》辞格的翻译策略选择——基于两个英译本的比较研究

2012-01-22屠国元吴莎

关键词:辞格对偶孙子兵法

屠国元,吴莎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 长沙,410083)

《孙子兵法》不仅是一部伟大的兵学著作,内含丰富的人生哲理,而且在语言文学方面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它具有词约意丰、朗朗上口的文学特点,其句式结构独特,内容言简意赅,带给读者阅读美感。该书几乎运用了先秦时期中国文学所有的辞格(最典型的有比喻、对偶和排比等),并且读起来酣畅得宜,自然妥帖。但在《孙子兵法》英译历程中,许多译者仅仅视之为标准的军事议论文,为了迎合英语读者的理解需要,选择的也多以归化的翻译策略为主,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流传最广的翟林奈(Lionel Giles)译本(1910年出版)。直至 2002年,丹马翻译小组(Denma Translation Group,后文简称丹马)才在辞格的翻译策略方面作出显著性变化,他们选择以断句分行的散文体来译介源文,甚至部分段落采用的是散文韵体形式,以期再现该书的文学艺术价值。

在李运兴教授看来,翻译时有五种处理文化成分的模式,即文化直入(Go-ahead Model),即源语文化表达形式直接进入译文;文化融合(Integration Model),源语文化表达形式与目的语表达形式相融合,以一种新语言形式进入目的语;文化诠释(Annotation Model),源语文化表达形式提供文化语境信息;文化归化(Adaptation Model),略去源语表达形式,代之以目的语表达形式,使得源语文化意义丧失;文化阻断(Block Model),源语文化表达形式消失,文化意义未进入目的语语篇[1](123−124)。借鉴这五种模式,我们可以勾勒出《孙子兵法》各英译本针对源文辞格所作出的翻译策略选择。

比利时语用学家杰夫·维索尔伦(Jef Verschueren)在《语用学新解》一书中提出了“语言顺应论(Linguistic Adaptation Theory)”,他以综观视角和适应论观点来理解语用学现象,深刻地阐释了文学翻译的策略选择。维索尔伦认为,人们之所以能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不断进行语言选择,原因就在于语言具有变异性(variability)、协商性(negotiability)和顺应性(adaptability)[2](59−61)。语言可供选择的一系列可能性即为变异性,而协商性指出高度灵活的选择策略是人类对语言选择的基础。顺应性则是语言使用的核心,它使得语言使用者能够根据相关语境,从许多可能选项中作出协商性的语言选择,发挥出主体性,以满足交际对象的需要。文本意义的生成过程是语言和语境互动的过程,不同的语境左右着语言的选择,并改变了语言符号的意义,而语言选择的目的则是为了保证交际的顺畅性。

语言顺应论常用于指导对文学翻译的探讨,笔者拟尝试在该理论框架下,结合李运兴教授的文化成分处理模式的比较分析,以翟林奈和丹马两部译本为研究对象,针对比喻、对偶和排比这三种典型辞格,考察译者在翻译策略方面所作出的顺应性选择,最终揭示典籍英译活动中处理源文辞格的译介规律和原则。

一、两译本在比喻上的顺应性选择

比喻是增加文章形象性最常用、最有效的修辞方法。它可以将生动、具体的形象诉诸视觉、听觉、嗅觉和味觉,增加读者对文章的形象感。《孙子兵法》中妙喻迭出,句句精密,曾被认为“庄子妙于用虚,左传妙于用实,兼之者孙子之论兵也”。丹马在《导言·应用孙子兵法》中写道:“《孙子兵法》松散地组建起一套观察结论和模式,却极少讨论它们之间的联系。孙子没有通过逻辑实证来形成其学说,而是采用类比(analogy)和隐喻(metaphor)。”[3](xix)显然,丹马已经意识到比喻辞格可以使得议论透辟晓畅,也让概念呈现得爽利俊洁。随后,让我们比较一下翟林奈译本与丹马译本是如何就“势”这一核心概念来译介复杂微妙的比喻辞格的。

《势篇》中“任势者,其战人也,如转木石。木石之性,安则静,危则动,方则上,圆则行。故善战人之势,如转木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一段中,孙子所指的“任势”即为“造势”——造成有利的主动态势。他以木石“可方可圆、方静圆动”来比喻“造势”的诀窍——掌握规律,因势利导,其关键在于掌握和运用好军队,因敌变化地运用战略战术。作战指挥如果能够做到机动灵活,就像将沉重的圆石从高山上滚下,用力小,却战果丰。此后,他又谈到“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鸷鸟之疾,至于毁折者,节也。是故善战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如矿弩,节如发机”。其今意是:“激流的快速奔泻,以至于冲走石块,这就是‘势’啊;凶猛的鹰鹞搏击小鸟,以至于猎物毁骨折羽,这就是‘节’呀。所以善于指挥作战的将帅,他所造成的‘势’是险峻的,突击行动时节奏短促而猛烈。‘势’,就像拉满的弓弩;‘节’犹如扣动弩机。”这段文字生动地表现出“势”和“节”的文化意蕴,而巨石、激流、雄鹰、强弩这样一些力与美的形象突出了战争要素“势”与“节”的重要意义。

因此,在阐述“势”这一抽象的军事学概念时,孙子摒弃了直接采用文字定义的方法,而是化抽象为形象,变深奥为平易——通过间接的比喻(“转木石”“激水”“矿弩”),如同绘画般描摹景象。丹马在分析“势”时就指出,“该书通过隐喻和意象(image)来说理:‘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势如矿弩’,‘如转木石于千仞之山者’。这些意象留在我们脑海中,无意识地形成思想;采用直白的散文体(in linear prose)却无法复述出这些思想的力量”[3](75)。而翟林奈译本则先后采用“onset of troops”和“energy”两个译名来指称“势”[4](24)。若是不看源文,英语读者根本无法认识到它们源自同一个概念——“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概念的统一性,制造了理解上的湍流。

丹马则深刻地认识到孙子阐释“势”的表达形式是“隐喻和意象”,于是他们选择了“以隐译隐”的翻译策略,通篇采用原音(拼音)译名“shih”来译介“势”,随后又通过详加评论来进一步注释。这颇具“无为而治”的风范,也属于“文化直入”的翻译选择策略。事实上,这种明显的异化翻译策略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应:丹马以“文化留白”的方式保留了“文化分歧”,强调了文化差异,唤起了西方读者极大的兴趣。而此前,所有的译者都采取的是“化隐为显”的译法,正如翟林奈,他们不得不选择一个或多个近义词在译文各处中解释“势”。

按照阐释学观点,无论是《孙子兵法》源文本,还是英译本,它们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完美自洽的整体,其内部存在很多“未定点”和“空白处”,而这些“文化空白”正是带给西方读者阅读乐趣的源泉。因此,译者在典籍英译过程中,应该尽可能避免选用多个近义词来阐释某一个反复出现的关键性概念,这样容易让读者感到思绪不清,扑朔迷离;而且隐含意图被显义译出后,也造成“信息浅薄化”,让读者无法运用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来体悟比喻,自然也无法深入体验中华文化的艺术魅力和美学效果。有时候,像丹马这样刻意经营好某些“文化留白”,反而能让西方读者参与其中,激发出兴趣来慢慢品味、细细解读。西方读者的阅读可视为一个不断向译本提问的过程,译文则在不断提供答案;适当的问题会不断激发读者去追根穷源,这就顺应了读者强烈的阅读愿望,让比喻造成的审美意象交叉、重叠、缠绕,逐步推进阅读进程。所以说,阅读“文化直入”法处理的译文可以让读者的文学审美体验融入新的文化语境,经过再次整合,将呈现出潜在意蕴。所以西方读者经过细心阅读和回味隐喻,往往可以逐渐发现“未定点”和“空白”中所隐藏的微言大义。

因此,丹马译介“势”时避免选择近义词,也就规避了产生文化歧义的可能性。他们适当“留白”,不去追求在译文中进行“最终”的阐释。这样就让西方读者保持了心灵的开放,使之自行寻觅豁然开朗的阅读喜悦。此外,丹马还结合了文化诠释法,而不是一味“留白”,他们在第三部分的评注中特地交代了“shih”的来龙去脉,给出了详细注释:“势是形态(军事布局)的内在力量。势并不单单依赖于力量要素。正如老子所言,水乃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此水之力源于其特殊形态,沿沟壑而成瀑布。”[3](154)该翻译小组还评论道:“随着条件的变化,任何特定形势下的‘势(shih)’会持续改变;正如我们沿着秤杆挂上砝码,其平衡点总在移动。通过‘计’获得认识后,更容易找到支点。”[3](132)于是,西方读者在阅读译文正文时虽然心存“悬疑”,却能够一气呵成地完成阅读;在激发出联想和审美愉悦之后,读者被诱导着深入思考,然后通过“评注”中与译者的理解“协商”,最终探寻到“shih”的真意。

二、两译本在对偶上的顺应性选择

《辞海》将“对偶”定义为“采用字数相等、句法相似的语句表现相反或相类的意思”。因此,“对偶”这种修辞格是将相反、相对的事物放在一起,通过相互比较,来描述和说明它们的性质。对偶的灵活应用可以极大地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而在英文修辞中,“对偶(antithesis)”通常是指“不可调和的对立面或对比强烈的意思骈置一道并处于持久的张力中”[5](151)。从英汉语中对“对偶”的定义可以看出其中的差别:汉语严格要求“字数相等”,在古汉语文学形式中的骈文和律诗中尤其如此;而英语只要求“对偶”做到短语、从句或句子在长度上大致相当,并不强求字数相等。其原因就在于,英语属于多音节语言,并且在语法上也富于词尾变化。从拼写形式来看,即便是单音节词,其拼写字母的数量也有可能不同。而汉字在语音上具有单音节性,一字一音,声调也可资区别;在语法上,汉字也具有孤立性,既无词尾变化,又书体方正。因此,将两个英语单词骈置一道,不太可能产生像两个汉字那样“结体方正、两两相对”的对偶效果。不过,英汉民族在文学领域中都具有共同的追求——要求文章在视觉效果上呈现出形式整饬的美感。

(1) 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虚实篇》)

孙子将“先敌到达立即部署”与“后敌到达仓促部署”这两种相互对立的军事行动置于一处,形成鲜明、强烈的比较,让读者易于鉴别,明辨利害得失。

翟林奈译为:“Whoever is first in the field and awaits the coming of the enemy,will be fresh for the fight;whoever is second in the field and has to hasten to battle,will arrive exhausted. ”[4](27)

在这一句中,“awaits the coming of the enemy”与“has to hasten to battle”,不论是句式结构、还是从句长短,其属性均有所不同;而从译文“be fresh for the fight”与“arrive exhausted”,我们无法看出源文“对偶”的辞格特质。所以说,翟林奈的译法属于典型的文化归化法,他以“文化聚合”的处理思路,采用英语读者常规的表达形式,从而顺应读者的理解需要。

而丹马译为:“One who takes position first at the battleground and awaits the enemy is at ease. One who takes position later at the battleground and hastens to do battle is at labor. ”[3](20)

细看丹马的译文,我们隐约可以看到翟林奈译文的影子。但该译文采用分行断句的技巧,凸显前后两句在结构上的工整对称,三对核心词“first/later”“awaits/hastens”和“at ease/at labor”之间的对比强烈,具有鲜明的文化融合特点,体现出源文“对偶”的文学特质。不过遗憾的是,以“awaits the enemy”对“hastens to do battle”,这在结构和单词数目上并不完全匹配。

(2) 无邀正正之旗,勿击堂堂之阵,此治变者也。(《军争篇》)

源文中存在“正正”与“堂堂”这样的叠字形容词,要译成英文,追求在外形与音调上与源文对等几近不可能,而要实现这十二字的“对偶”也极为困难。

翟林奈译文是:“To refrain from intercepting an enemy whose banners are in perfect order,to refrain from attacking an army drawn up in calm and confident array:——this is the art of studying circumstances. ”[4](36)显然这句话完全无法再现出源文的“对偶”特征。

丹马的译文则为:“Do not engage well-ordered pennants. Do not strike imposing formations. This is ordering transformation. ”[3](28)

在此,丹马以“engage well-ordered pennants”对“strike imposing formations”,他们尽力让句子的长度保持大致相当,并让句子结构呈现均衡平行。不过,即便是这样,“对偶”仍然不太彻底,从译文中很难看出源文的文学特征。事实上,英语在修辞中的“对偶”远不如中文那样严格,并不追求绝对工整。在大多数情况下,中文的“对偶”在译介为英文时,往往沦为排比。

三、 两译本在排比上的顺应性选择

“排比”是《孙子兵法》中使用最多的修辞手法之一,源文中不下二十余例,篇篇皆具,通贯全文。大量巧妙地应用排比,再加上文采斐然,使得《孙子兵法》的语言节奏鲜明,和谐流畅,条理清晰,气势贯通。《辞海》定义“排比”为:“修辞学上的辞格之一,用结构相似的平行句法构成。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陈望道先生指出:“排比与对偶颇有类似处,但区别有三:一是对偶必须字数相等,排比不拘;二是对偶必须两两相对,排比不拘;三是对偶力避字同意同,排比却以字同、意同为经常状况。”[6](437)在《文学百科全书》中,“排比(parallelism)”被定义为“英语诗体及散文体修辞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在短语、句子或段落中安排相互并列、协调的意思,以使重要性相等、措辞相似的各成分间平衡、匀称”[5](153)。详细的译文分析如下:

(1) 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计篇》)

翟林奈译文为:“Hold out baits to entice the enemy.Feign disorder, and crush him. If he is secure at all points,be prepared for him. If he is in superior strength,evade him. If your opponent is of choleric temper, seek to irritate him. Pretend to be weak, that he may grow arrogant. If he is taking his ease, give him no rest. ”[4](9)从这段译文中可以看出,翟林奈并未重视源文的排比辞格形式,也并未努力促进译文的齐同性。这些译文的句式各不相同,根本无法再现排比辞格的气势。

而丹马的译文则是:“Thus when he seeks advantage, lure him. When he is in chaos, take him.When he is substantial, prepare against him. When he is strong, avoid him. When is wrathful, harass him. When he is humble, make him proud. When he is at ease, make him labor. When he is in kinship, separate him. ”[3](132)

丹马曾对此评论道:“前四句以四言(in fourword)、韵联(rhymed couplets)体行文,措辞为中国最古老的诗体,也具有战国时期文体的常见特征。”[3](132)此处的韵联指的是“两行一韵”,但丹马译文并未完整体现出源文用韵的特质;不过,他们让译文的句式保持了一致——“When he is(adj.),verb him(ad.). ”,以期再现出排比的文学特征。

(2) 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治乱,数也;勇怯,势也;强弱,形也。(《势篇》)

源文呈现出“三句一组”的结构,其中有两种排比句式:(1)“A生于B”;(2)“CD,E也”。翟林奈译本写道:

“Simulated disorder postulates perfect discipline;simulated fear postulates courage;simulated weakness postulates strength. Hiding order beneath the cloak of disorder is simply a question of subdivision;concealing courage under a show of timidity presupposes a fund of latent energy;masking strength with weakness is to be effected by tactical dispositions.”[4](25)

丹马的译文则是:“Chaos is born from order.Cowardice is born from bravery. Weakness is born from strength. Order and chaos are a matter of counting.Bravery and cowardice are a matter of shih. Strength and weakness are a matter of form.”[3](18)

针对源文,翟林奈选择了两种排比句式来作出合适的应和:“①Simulated A postulates B;②doing A +介词+ B is a C。丹马则分别采用两种排比句式来译介源文:①A is born from B;②A and B are a matter of C。其译文完整、充分地反映出源文意旨,将“文化融合法”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

(3) 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形篇》)

这三句话属于典型的并列式暗喻,孙子连续采用三个排比,形象地说明:不可能轻而易举、真正高明地预测出战争的结果,而实施完美的全胜战略也并非一般世俗之辈就可以达到的,并且强调了预知胜负以及争取全胜的重要性。丹马针对第一个比喻“举秋毫”作了以下注释:“根据中国古代传说,秋天来临后鸟兽的柔软羽(皮)毛十分纤巧。”[3](148)

他采用“Verb+ing A does not mean adj. B”的句式来译介源文:

“Thus lifting an autumn hair does not mean great strength. Seeing the sun and the moon does not mean a clear eye. Hearing thunder does not mean a keen ear. ”[3](14)

而翟林奈译本则写道:“To lift an autumn hair is no sign of great strength; to see sun and moon is no sign of sharp sight; to hear the noise of thunder is no sign of a quick ear. ”[3](20)

以上观之,译介排比辞格时,翟林奈没有特意去保持译文句式的齐同,他所采用的是典型的“文化归化法”,以顺应读者的阅读需要。而丹马则应用“文化融合法”来突出源文排比句式的并列感,以期达成形式上的对称之美,其结构工整、使得译文增色不少,并且平添了一定的权威感。不过,终因英语语言文字特质的制约,译文在“形对”和“义对”的工整程度上仍然逊于源文。

四、结论

在《孙子兵法》英译历程中,译者们逐渐认识到应当尽量让译文展呈出源文的文学神韵,既适应同时代英语读者的阅读需要,又顺应文化语境的动态变化。于是,译者会根据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语境,采取个性化的翻译选择策略,以顺应读者阅读目的以及文本的外部制约因素;这本身也是一个对译文语言的动态选择过程。译者在辞格方面所作出的取舍,集中体现出译者如何与孙武以及英语读者进行“协商对话”,并彰显出翻译活动的主体创造性。在英译《孙子兵法》这一动态选择过程中,译者选择的方式是协商,选择的目的是顺应。其具体的顺应选择模式可以表述为:译者解读源文本《孙子兵法》,选择源文本意义(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归化或异化),选择英语表述的意义(明确翻译目的,在词汇短语、句子辞格、篇章文体方面选择相应翻译技巧),实现顺应性选择。

就《孙子兵法》英译本辞格的嬗变来看,由于翟林奈是一位具有扎实汉学功底、治学态度严谨的汉学家,因此其译文严谨通顺,行文流畅,还富有一定的韵律,至今仍为经典之作,并且在译文的文学性上颇受世人推崇。不过,他的译文并未着意去再现源文辞格的文学美感。而丹马不同,他们经过历时十年的《孙子兵法》研究,选择典型的异化翻译策略,力争让译文在形式上更为接近源文。其文笔简洁,甚至有些晦涩,文体上也介乎诗歌体与散文体之间,目的就是为了尽量保留源文本的文学风貌。正如上文例句所示,为了较好地再现源文的辞格特色,译者理应力争采用文化直入法来保留源文的语言形式,选择异化性的翻译策略;或是运用文化融合法来实现源语与目的语的文化表达形式之间的交融。而文化融合中新形成的表达形式必需具有独特性,句法辞格这一文学语言特征则可以为英语读者提供理解上的“交际线索”。格特(Ernest-August Gutt)在专著《翻译与关联:认知与语境》中指出:“译文之所以要保留源文风格,并不完全是因为它们的内在价值,还因为它们提供了交际线索,这些交际线索能够引导读者获知作者的交际意图。”[7](98)若实在无法再现源文中“交际线索”,也可以像翟林奈那样,多采用文化诠释法来补充足够多的文化信息,例如撰写大量的评论、注释和附录,以消除目的语读者的阅读障碍。当以上三种处理模式仍然无法取得理想的顺应性译介效果时,还可以考虑文化归化法和文化阻断法这两种模式。在《孙子兵法》的英译过程中,译者主体性的发挥具有历时性特征,而不同译本的辞格处理模式也顺应了当时代读者的阅读需要。在典籍英译活动中,译者应当去探索如何让译文尽量保留源文的风貌,并予以相当程度的文化补偿,来凸显出源文的文学特性。

[1]李运兴. 语篇翻译引论[M]. 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 123−124.

[2]Jef Verschueren. Understanding Pragmatics[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0: 59−61.

[3]Denma translation group. The Art of War[M]. Boston:Shambhala Publications, 2002: xix.

[4]Lionel Giles. The Art of War[M]. New York: Barnes & Noble Classics, 2003:24.

[5]汪洪章. 比较文学与欧美文学研究[M]. 上海: 学林出版社,2004: 151.

[6]陈望道. 陈望道文集(第二卷)[A].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437.

[7]Ernest-August Gutt. Translation and relevance: Cognition and context[M]. Manchester: St. Jerome Publishing (2nd edition),2000: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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