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整理与保护研究
2012-10-18黄文辉
黄文辉
(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整理与保护研究
黄文辉
(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湘西自治州是全国唯一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性试点地区的自治州,非物质文化资源极为丰富,品种多样、覆盖面广、特色鲜明。目前,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土家语、苗语等民族语言日渐濒危;传承人年事已高,后继乏人;现代文明和多元文化的冲击;旅游中过度开发导致保护性破坏;重视项目申报,轻视保护工作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以下措施:开展普查,摸清家底,运用影像和文字对非遗项目进行保存记录;加强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保护老艺人,培养传习人;创新宣传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参与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保护资金的投入;整合资源,理顺机制,整体、活态地保护传承湘西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曲;民间歌舞;民俗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辖吉首市和龙山县、凤凰县、泸溪县、保靖县、花垣县、永顺县和古丈县七县一市,是湖南省唯一进入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地区。境内居住着土家、苗、汉、白、瑶、回、侗等30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湘西各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包括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丰富多彩的传统戏曲、民间歌舞和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了这片热土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承载着人民的共同信仰和追求,体现着湘西文化的传统人文价值。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载体具有流变性与非实体性的特性,所以这种文化形态更显脆弱和宝贵,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社会环境已渐渐消失,导致它们也正处在走向濒危、走向消亡的窘境。因此,我们有责任对这些文化遗产进行最大努力的保护,通过各种方式使之得以延续并传承下去。本文将对湘西地区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整理,并探讨能更好地进行保护传承的对策。
一、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当地特殊的文化生态环境里生成和发展,并经过千百年世代艺人的口传心授形成的,具有原生性、独特性、唯一性和传承性等特性。通过系统地发掘、收集、整理及积极地申报,截至2011年年底,湘西已经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4项、省级非遗项目50项、州级非遗项目107项;18人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4人申报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0人申报州级代表传承人。拥有12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2个湖南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36个州级文化艺术之乡。同时还建立了“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基地” 和“土家族文化生态保护基地”。在此,将湘西自治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别整理为表1、表2、表3。
(一)湘西自治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表1所列为湘西自治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表 1 可知,截至2011年,湘西自治州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4项,其中第一批7项,第二批8项,第三批9项,呈现逐渐递增的态势。在申报地的统计中,湘西自治州成功申报了6项, 7县1市也均有立项,这说明全州各县市不仅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工作,而且均有高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湘西土家族毛古斯,既是中国舞蹈的最远源头之一,又是中国戏曲的最远源头之一,是研究土家族乃至南方少数民族历史、经济、文化、民俗、宗教的珍贵“活化石”;土家族梯玛歌、苗族盘瓠传说等对研究少数民族巫术信仰、祖先崇拜、歌舞起源等也都有极高的学术价值[1]。
表1 湘西自治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4项)
(二)湘西自治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表2所列为湘西自治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表 2 可知,截至2011年,湘西自治州成功进入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有50项,包括民间美术10项、传统手工技艺10项、民俗9项、民间文学8项。这说明在湘西自治州不仅能工巧匠多,传承了多种技艺和雕刻,而且有许多美丽的传说和丰富的节日民俗。如土家族咚咚喹、土家族竹雕技艺、苗族跳香等等都是原汁原味的原生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表3所列为湘西自治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表 3 可知,截至2011年,湘西自治州成功进入了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107项。这些原汁原味的原生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说明湘西自治州民间民族文化遗产资源丰富、 门类齐全、特点突出,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和唯一性。其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湘西所特有的,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是唯一的,如已经成为深度濒危语言的土家族语言,如今只在湘西自治州几个偏僻的乡镇村寨的土家族村民中还有所保留,而其它如湘西土家族梯玛绝技、湘西土家族婚俗等都仅存于湘西自治州境内。
二、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
(一)土家语、苗语等民族语言日渐濒危
众所周知,语言是一个民族文化的载体,随着社会的发展,湘西土家族苗族农民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农民,大批到沿海地区务工,他们原来在家说土家语、苗语,现在已经不得不“憋”普通话了,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汉语也已成为了通用语言,特别是在城镇的年轻人中,别说能完整表演土家族苗族歌舞,就
连土家语苗语都基本听不懂了,只有在农村才有少数人还在使用本民族语言,这就造成如土家族神歌、哭嫁歌及苗族的古老话、苗族民歌等需要用土家语和苗语进行说唱和口传心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难以传承,面临着消失或绝迹。
表2 湘西自治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50项)
表3 湘西自治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107项)
(二)传承人年事已高,后继乏人
传承人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沿袭的个人或群体(团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传承载体中,最根本的载体是人本身,离开了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是不可能的。人不存在了,那么依托人存续的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消亡了[2]。湘西自治州大部分国家级、省级、州级传承人年龄都在 60 岁以上,很多人已经是疾病缠身,无法演唱或展示,如“土家山歌王”田茂忠在被确定为传承人后不久就已经去世了。许多传承人也没有或无法再带徒传艺,准传承人的培养也没有被纳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工作范围之内。因此,湘西土家族苗族许多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人亡歌息、人去艺绝”的局面。
(三)现代文明和多元文化的冲击
受现代文明的冲击,现在天天进入湘西州人民视觉和听觉系统的都是流行歌曲、现代或西洋乐舞,人们逐渐接受了外来的多元文化艺术形式,原来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艺术已经慢慢地退出脑海的记忆而被遗忘殆尽了。随着视野的开阔,面对一些强势文化的包围和冲击,人们逐渐失去了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信心,甚至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产生了盲目的自卑感,认为本民族的传统歌舞那是很“土”的东西,学了又不能够赚钱,所以不愿意学。汉文化及西方文化作为强势文化的强大冲击已经使湘西土家族苗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消解。
斯普金斯解释说,“我们给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老鼠使用艾代拉利司,它们的寿命更长。但它们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状况是一样的。它们只是没有患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起初,她和合作者认为这种药物对于杀死大脑中的癌细胞方面肯定更有效。实际上这种药物在大脑中的水平并不高。这意味着该药物能够阻止癌细胞进入中枢神经系统。
(四)旅游中过度开发导致破坏
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适合在旅游业中进行开发利用以实现它的价值转换。但有的地方却曲解民族民间文化,滥用民族民间文化,有的将传统的民间手工艺制作大量机械复制;有的将原生态的民族歌舞按照现代肤浅的时尚审美观进行改造,改变了原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环境、表现形式及功用等,甚至连内容也发生了改变,从而失去了原有文化的本质特征。如梯玛祭祀、还傩愿、八部大王祭等这些本来只是在土家苗寨特定时间、特定场合举行的神圣的宗教巫术活动,在某些旅游景点几乎天天可以看见,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保护,但这实际上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破坏。
(五)重视项目申报,轻视保护工作
从笔者的整理统计中可以看出,截至2011年年底,湘西已经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4项、省级非遗项目50项、州级非遗项目107项,这说明湘西自治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立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保护工作中却不尽人意。如州政府每年下拨了100万元保护经费,但多数都是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聘请国内专家的开支上了,真正投入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经费并不多。特别是在对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上更是令人担忧,目前,被评为州级传承人每人每年只有800元的补助经费,被评为县级传承人每人每年只有200元的补助,如此算来,即使是同时被评为县州两级传承人,每人每年也只能得到1000元的经费补助,平均每个月还不到100元。这势必大大影响这些“人间珍宝”对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积极性,而且也必将造成下一代中青年人无人愿意自觉主动地去拜师学习了。
三、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对策
(一)开展普查,摸清家底,运用影像和文字进行保存记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的动态的文化形式,虽然已有《湘西民族民俗文化丛书》《湘西州龙山县内溪乡土家梯玛跳神》等专著记录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但有的项目没有文字记录,如土家族是一个有语言没文字的民族,今天能讲土家语的人越来越少了;有的传承人年事已高,而且没有年轻人掌握。应由相关部门拨出专款,组织专家学者展开广泛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3],通过建立各类博物馆、保护带和研究基地建立起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保存体系。特别是对于民间音乐、戏剧、曲艺等这些用文字不能完整地记录和保存的动态民间艺术形式,要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下来并进行刻录、拷贝,然后建立更完备、更全面的资料库,从而可以更形象地展示给后人看,也便于后人学习传承,避免“人在艺在,人亡艺绝”的情况发生。
(二)加强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保护老艺人,培养传习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一点在于,它不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而是内在于人的无形文化,是通过人的活动传承展现的,如土家族苗族都是有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因此各种民间传统技艺、神话传说、民族史诗、民间歌舞等等都只能靠一代又一代的民间艺人口传心授,言传身教,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直接关系着这种技艺的存续,既要重视现有“传承人”的抢救保护,又要加强年轻“传习人”的选拔培养,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下去。首先,应当对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老艺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在生活上、物质上给予一定的保障,如以工资形式发放传承津贴,使其生活和工作有基本保障,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其次,开展“乡土文化进校园”活动,如吉首市矮寨中学就适当地将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编入当地中小学的教材中,并积极在中小学举办讲座和知识竞赛等活动进行有力宣传,让更多的年轻人认识和学习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而更好地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三)创新宣传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参与度
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传承价值、极高的审美价值、社会和谐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以政府力量为主导,以社会公众力量为重要补充力量,提高公众的参与度,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一项公共性的工程来对待。不仅要靠主流媒体宣传,而且要注意结合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以广场宣传、街头宣传、流动宣传、圩场宣传、节会宣传等形式加大传播力度,向人们展示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神秘和丰富,培育大众的文化自觉,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入人心[4],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来。
(四)注重开发利用与活态保护,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行合理的旅游开发
在民族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过程中,虽然旅游是把“双刃剑”,但通过保护性旅游开发的途径,把握好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的程度问题,如在王村、德夯、凤凰等旅游点上,组织部分传人现场制作和表演,使旅游点成为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的窗口,必将能最终实现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和谐互动。在旅游项目的设定上,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始终坚持以保护为主,开发利用为辅,在开发利用的同时又不忽略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原则,突显湘西自治州独有的民族文化,而且在合理的开发规划设计下开展,避免盲目的、急功近利式的开发,绝不能盲目批量生产,以简单模仿的粗糙产品代替民族工艺品。与此同时,通过举办各种专题文化活动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活态保护,对苗族“四月八”“赶秋”等民俗节日活动要保证一切按照传统的模式进行,不能为迎合游客而擅自改变,破坏传统文化的真正内涵和进行误导性的嫁接。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保护资金的投入,给予经费上的保障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需要资金支持的,如对每一项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文献整理、田野调查、摄像、记录、拷贝等都需要在经济方面得到保障,同时,要保护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优秀老艺人,也需要在生活上、物质上对他们给予保障[5]。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资金的投入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除了政府投入外,要多渠道筹集保护资金。由于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中有很多民间工艺品和民间传统手工艺,如土家族织锦技艺、苗族剪纸、苗族银饰锻制技艺都可以进行规模化生产, 实现保护与开发的双赢[6],可以鼓励企业资本、外资外商、民间资本以适当的方式进入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和发展基金,从而更好地对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保护和扶持传承。
(六)整合资源,理顺机制,确保更好地保护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某个机构、某个部门的工作,而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它需要整合政府、民间、专家、企业等各方面的资源,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才能较好地完成。要进一步理顺相关的工作关系,依据《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建立起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保护机制。不仅要真正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担负全州保护工作的独立作用,而且还要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方面的优势,依靠办在湘西自治州的唯一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吉首大学加强专家队伍的建设,发挥他们在遗产保护中的研究、咨询、论证、指导、决策的重要作用,以更好地保护传承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1] 陈廷亮, 张磊. 守望民族的精神家园——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现状调查[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 (6): 71−75.
[2] 龙先琼, 蒋小梅. 旅游开发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以土家族为个案[J].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11): 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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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刘水良, 吴吉林. 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互动研究[J].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4): 55−59.
Abstract:Autonomous Prefecture in western Hunan is the only Autonomous Prefecture of access to comprehensive pilot areas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non-material and cultural resources is extremely rich and varied, revealing a wide and distinctive features. Autonomous Prefecture in western Huna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is faced with: Tujia language, Hmong and other ethnic languages are increasingly endangered; heritage of people of advanced age that causes lackage of successors; the impact of modern civilization and cultural diversity;tourism over-development resulting in protective destruction;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project application, and to underestimate protection and other issues.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innovation and advocacy mechanisms are necessary and we should carry out surveys to find out the real situation, we should make full use of images and text,record-keeping. And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the heritage of people and culture, protection of veteran artists cultivate a teaching, step up publicity efforts to improve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We should open up multiple channels to raise funds, increase the protection of capital investments, to give funding protection; integrate various resources, rationalize the protection mechanisms to ensure better protection of heritage and other appropriate protective countermeasures, so as to offer a better overall living to protect the heritage of western Hunan area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tems to provide a reference.
Key Words:Xiangxi;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raditional drama folk songs and dances
Xiangxi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ject arrangement and protection research
HUANG Wenhui
(College of Sport Science, Jishou University, Jishou 416000, China)
G124
A
1672-3104(2012)03−0171−06
2012−01−18;
2012−03−11
湖南省社会科学课题(08YBB12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0&ZD129);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2010GXQ5B308)
黄文辉(1968−),女,湖南双峰人,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
[编辑:胡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