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展需砥砺前行
20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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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近年来一直是全国“两会”关注的焦点。今年“两会”召开前夕,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未来我国能源发展将向绿色、多元、低碳化转变,向生态环境保护和能源协调发展转变,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未来调整能源结构的关键。
今年的“两会”中,新能源依旧是热点中的热点,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5次提到新能源,可见国家对于新能源发展的重视。如何科学有序地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加快建立新能源利用机制
201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迅速。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数字,2011年,我国水电装机达到2.3亿千瓦,在建规模5500万千瓦。风电并网容量新增1600万千瓦,累计达到4700万千瓦;年发电量80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0%以上。光伏发电增长强劲,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比上年增加3倍以上。
然而,2011年非化石能源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的比重不升反降,约为8.7%和8%,分别比上年下降约0.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新能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建立促进新能源利用的机制,这是政府针对目前新能源利用的现实而作出的决定。
我国的风电项目很多,但因为设备、设计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实际能上网利用的很少,没能发挥风电项目整体产业规模效应。同样情况的还有对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尽管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全球第一,但太阳能发电占的比重非常少,这使得太阳能只能依靠出口来获得发展。因此,虽然我国目前装备的制造能力发展很快,但由于发电和输电不匹配、装备制造能力和市场接受能力不匹配的原因,新能源的利用水平无法跟上新能源发展的速度。
□ 2012年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上,参观者被太阳能发电设备所吸引。 胡庆明 摄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史丹认为,发展新能源就是发展太阳能设备制造、发展多晶硅产业、发展风电技术,这种想法是很片面的。实际上,发展新能源必须要关注它的最终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生的能量最终要应用到人们的生活中去,这才是新能源利用机制的意义。
史丹说,新能源机制应该包括价格机制和市场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采用适当的激励措施,逐步加大新能源在中国能源利用中的比重,实现产业之间,发电、输电、用电之间,装备生产和市场接受能力之间的协调发展。
科学有序发展是关键
一直以来,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被寄予厚望,但朝阳行业正面临乱象丛生的状况。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防止太阳能、风电等产业的盲目扩张。
目前,我国风能和太阳能的开发多数采取企业牵头立项、政府审批的模式,资源开发权的取得具有很大随意性,让某些投机者有了可乘之机。一些本身没有实力完成项目开发的企业,通过种种手段获取了开发权,而后作价寻求合作者,这不仅扰乱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市场,而且容易滋生腐败。
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防止太阳能、风电等产业的盲目扩张”的要求,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邵秉仁表示非常认同。他说,在发展新能源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科学有序的原则,首先规划要科学,新能源的发展必须与产业的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相互结合。此外,新能源和改造传统能源必须相结合,要始终把坚持传统能源的节能减排放在首位,因为在若干年内,传统能源占主导地位的结构无法改变,新能源对调整能源结构能够起到补充和改善作用,但在相当长时间内还无法代替传统能源。
与发展迅速的风能和太阳能产业相比,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还需“添柴加火”。近年来,面对能源“瓶颈”和污染加剧,新能源汽车发展已经成为每年“两会”都要讨论的话题。然而截至2011年底,我国示范城市实际运营新能源汽车仅有1.5万辆,与国家总体示范推广目标2.5万辆有不小差距。
“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是强化和落实PM2.5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交通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新能源汽车发展迫在眉睫。”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大学副校长苏蓉说。
然而要实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仅仅加快速度还不够,还要从长计议,做好规划。有媒体统计,2012年,各地公布的在行政力量推动下预计的新能源汽车上路目标总数将近8万辆,地方补贴标准已经提高到每辆12万元。中国重汽集团董事长马纯济认为,新能源汽车发展要做好国家规划,而且要寻找到新的技术路线,否则会出现全民都造新能源汽车,出现一哄、二起、三下来、四重来的混乱局面。
需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在谈到2012年政府主要任务时表示,将大力推行分布式能源。代表委员纷纷就如何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建言献策。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分布式能源具有清洁、高效和经济的特点,近些年在北美、欧盟和日韩发展很快。目前,欧盟分布式能源平均占电力市场比例达10%,德国、荷兰和捷克已达38%,其中丹麦更高达53%。欧洲燃料类型多样,但主要以天然气为主,并正在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紧密结合。
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让分布式能源这一新兴事物走进了我国发展新能源的视野。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拟建设10个左右有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
然而,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分布式能源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分布式能源的运营模式与现有的能源集中供应体系及其管理体制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气价高、并网难、电价低、外卖难”等问题犹存。
有代表委员认为,我国出台了一些有关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但其中条款大多只是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配套的鼓励和补贴政策很少,可操作性不强,这是导致我国分布式能源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李小琳建议,发展分布式能源,要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大力推行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和微电网能量管理系统。“建议通过推动完善新能源立法和规划,指导产业发展和布局,鼓励新能源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并对新能源产业进行长期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