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概念教学中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
2011-12-31李桂华
新课程·上旬 2011年7期
如何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是一门学科重要目标之一。物理概念是物理思维的基本单位,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反映,具有内部矛盾性,即内涵和外延的矛盾。因而从揭示物理概念内外部矛盾入手,达到物理概念所反映物理事物的辩证认识,是培养学生能够辩证思维的有效途径。
一、物理概念反映了物理现象多种规定性的统一
在想象思维阶段,物理概念统一性和差异性,共性和个性是相互割裂的。它只反映了思维对象的同一性、共性而排除其差异性、个性,但是物理概念在对客观对象概括的过程中,在反映对象的同一性、共性时,并不排除对象的丰富多彩的特殊性、个性,因而这就需要由抽象思维上升到辩证思维,用辩证思维,用辩证的观点来看待物理概念的共性和个性。
二、在实际教学中实现物理概念共性和个性辩证统一的必要性
实现物理概念共性和个性的辩证统一有利于全面透彻的理解物理概念,丰富概念的内涵,进而有利于物理知识的正迁移。对于一个物理概念来说,它的内涵才是它所涉及的对象具有的共同的、最本质的东西,对于所有对象来说它都是适用的;而物理概念的个性只是对于它所涉及的某个或某些对象才适用。在物理概念教学中,由于不能将物理概念的共性和个性有机地统一起来,往往会使学生将个性当成共性,从而造成物理知识的错误迁移。如在讲授凸透镜的概念时,在初中阶段,教师还会告诉学生,“由于凸透镜对光线有会聚作用,所以凸透镜又叫会聚透镜,而凹透镜又叫发散透镜”。但是凸透镜对光线起会聚作用,凹透镜对光线起发散作用只是它们在某一条件下(制成透镜材料的折射率大于周围介质的折射率)发生的光学现象,而在透镜的折射率小于周围介质的折射率时,现象正好相反。如果在教学中教师只是将透镜的这一特性教给学生,却不告诉学生这只是透镜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情况,既不为学生的后续学习做一铺垫,那么学生就会将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这一特殊性作为其共性应用到任何情况下,进而在其后续的学习中就会产生思维定势,造成物理知识的错误迁移,以及对结论与实验现象之间的矛盾的困惑或者在进行光学实验研究时,出现选择错误的光学元件等问题。
因此为了解决这些矛盾,我们在教学中就要将物理概念的共性和个性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学生能够清晰、完整地把握物理概念,在观念中形成良好的概念体系,并能对已学习过的物理知识形成正确的迁移,为其近一步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单位 河北省故城县郑口镇坛村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