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中的档案工作之一
2011-12-31费云东刘静一
档案天地 2011年10期
解放战争亦称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是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援下,为推翻国民党统治、解放全中国而进行的战争。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中国人民迎来了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中国共产党根据全国人民和平建国的迫切愿望,同国民党统治集团在重庆进行和平谈判,努力避免内战,实现国内和平,并试图通过和平的方式实现中国的社会改革。1945年10月10日国共双方签订了《双十协定》。1946年1月10日签订了《停战协定》。但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统治集团,却在虚假地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和平谈判的同时,积极进行内战的准备。1946年6月底,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国民党反动派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悍然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中国共产党领导解放区军民英勇地进行自卫,开始了伟大的人民解放战争。从1946年7月至1949年9月,人民解放军共歼灭国民党军625万余人,摧毁了国民党各级反动政权,从根本上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在这三年多的解放战争中,党的各项工作均围绕着解放战争而变化、发展,党的档案工作也是在这种变化、发展中日臻完善,在战争期间,中共中央各机关都处于艰苦斗争和大转移、大发展之中,先是在根据地内部转移,然后是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由延安向北京转移,由北方局向南方局转移,我们的档案工作可以说就是在这种大转移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解放战争的胜利,也为新中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大转移中的中央办公厅
在解放战争初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充分发挥了为党中央各项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1947年3月根据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中央办公厅将全部工作人员分成三支队伍:第一支队伍跟随毛泽东、周恩来和任弼时同志留在陕北,这支队伍组成了机要科、文书科、警卫处、行政科等,负责党中央的文书处理、电讯业务、警卫工作和生活管理工作等等;第二支队伍跟随中共中央工委书记刘少奇和朱德总司令撤出延安后,经过长途跋涉,转移到河北省平山县的西柏坡,在那里组成了中央工委秘书科、机要科、行政科等机构,承担中央工委的全部秘书及档案工作;第三支队伍跟随中央后方委员会叶剑英、杨尚昆同志转移到山西省临县三交镇,承办党中央、中央工委和中央后方委员会交办的各项秘书及档案工作任务。当时,中央办公厅各部门工作人员大部分在这里,他们承担起党中央文书处理、电报办理工作的中转任务。中央下达的方针政策性的文件和各中央局、各省市委上报的文件材料大部分由与中央后委在一起的中央办公厅同志负责转送、奉命办理或保管。到1948年4月间,中央办公厅分出的三部分同志胜利完成了党中央所赋予的秘书及档案工作任务,又跟随中央和中央后委全部转移到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并归还了原建制,又重新组合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并由中共中央军委秘书长杨尚昆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新组成的中央办公厅,内部机构更加健全了,工作人员增加了,并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为迎接解放战争彻底胜利,档案工作也在各方面进行了周密的准备工作。
中央办公厅下设中办秘书处、机要处、机要室及其他行政事务性机构,如行政处、警卫处、会计室等。在这其中,秘书处主要负责当时档案材料的保管利用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新的秘书处是由在陕北的中共中央文书科,在西柏坡的中央工委秘书科以及在山西临县三交镇中央后委的文书科、材料科的基础上组合起来的,由曾三任处长。处内设材料科、文印科、交通科、发行科、速记室收发科等。从现在查阅到的《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组织系统表》中,我们可以详细了解到它当时的组成。
而其中的材料科就是当时的“中央档案馆”,负责中共中央所有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既要管理历史文件又保管现行文件,既是中共中央的材料库,又接收保管中共中央各部委文件材料。比如,1949年以前,中央宣传部、中央城工部、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央外事组等单位的档案材料都由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材料科接收保管。材料科科长为裴桐,科内有10余名工作人员,分设文件保管组、文件整理组、文件收发组、内部书报刊物管理组等,分别负责档案的管理、文件的整理、内部书报刊物的收发、所有文件资料的登记编目和出借工作。在1948年以前,材料科或文书科还负责发行中共中央各种出版物和文件汇集等。但是,随着党中央出版的内部刊物日益增多,印发量也比较大,因而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内成立了发行科,徐思顺任科长,杜思如任副科长。1949年7月15日在《中央秘书处关于文件发行等问题的通知》中指出:“现因业务加多,决定将原来材料科管理之党内干部读物(如《建设》、《党内资料》、《业务汇报》等)的发行事宜,另成立中秘发行科负责管理”。这样,中秘材料科保管档案的工作就更为凸显了。此外,对于电报档案及特别重要的档案,自文件承办后,由机要处电整科负责归档整理,这也是当时档案材料中不少的一部分。
中央机关文电处理工作的特点
在解放战争期间,文件处理工作,当然也包括档案工作在内,逐步地健全和完善起来。特别是随着解放战争的深入发展,党政军各级机关,尤其是中央机关的行文关系和文电处理程序都有新的要求和不同特点。
文件处理工作的基本制度。解放战争初期,由于时局紧张,战事频繁,我党我军和解放区的各级人民政权,在文电处理中面临着两个重大问题:一是要保护机密,二是要准确及时。当时,由于军情紧急,使个别的地区,个别的单位在文书处理方面产生了一定的混乱现象,有的不注意保密,有的没有及时归档遗失了,有的违背了文书处理制度。因此,1946年11月6日《中央办公厅关于保密问题的通知》中重申了《机要条令》,要求各机关按照文电处理制度办事,不能因为军情紧急就忽视了文书处理工作制度。1948年7月5日《中共中央关于中央各部委处理机密文件的制度》和1948年9月《中央办公厅承办和收发电报及归档程序》都对文书处理工作提出了制度化和程序化的要求。主要有机密文件的承办制度、机密文件阅办制度、文件的摘抄制度、文件材料登记制度、文书处理检查制度、文件起草和审批制度等等。对于归档工作,这些规定提出了如下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要求中央各部委、各地方和各部队上送中央的文件要送6-10份,其中5份分发给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任弼时;1份发承办机关,其余抄送有关部门或个人。综合性的文电先由中央政策研究室提出意见,如综合性报告有问题需要指示或批复,即由中央政策研究室起草文件提出意见,在中央书记处主管同志的指导下办理。专题性的文件,采取“主送”和“抄送”两种办法办理。比如,社会方面的文件主送中央社会部,由社会部办理,抄送中央政策研究室。在通常的情况下,抄送单位只作参考,不作答复或批复。同时还规定,收到各部委、各地方的文件,中央办公厅秘书处至少要留存1份归档,以备查找使用。
文件运转的基本要求。过去文件的运转注重在交通传递方面或收发人员分送方面。实践证明,从文件起草、核稿、审稿、缮印、用印、发出一直到归档都处在运转的过程之中。因此,文件运转的全过程也就是文书处理的全过程,哪一个环节上出现问题都会造成积压或使文件运转失灵。因此,194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秘书处处长曾三和交通科科长王凯在《关于机要交通问题给弼时、漱石、师哲信》,1947年10月31日《中央关于在中后委设交通科及各中央局应加强与中央的地面联系的决定》,1947年3月11日在《中共中央关于通讯问题给华东局的指示》以及1949年在《中央办公厅关于文电处理工作的几项规定》等文件中,对文电的传递运转工作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主要有建立文件运转系统、实行收文回执制度、健全归档制度等等,这里我们简要介绍一下归档制度。由文书处理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归档,虽然不是一项新的工作,但也规定了一些新的内容。1948年9月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收发电报的承办和归档问题的规定》指出:在文书处理过程中把文件电报的承办、文电的收发和文电的归档并列起来,因为“归档”是现行的文书处理工作的最后一站。归档工作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一是,承办人、阅批人和主管人对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交给秘书处档案室。电报承办完毕后,即由办公室的值班秘书将电报直接交中央办公厅机要处点整科归档。二是,紧急和重要的电报和文件要随时办理随时归档,但“属于纯事务性者,即分别处理,或暂存临时档案或烧去,不入永久档案”。三是,文件和电报一律将原稿退回办公室。党中央的发电由杨尚昆同志负责处理;中央军委的发电由李涛负责处理。处理的基本原则是重要的归档,不重要的销毁。以各部委名义发出的一般文电,即由各部委自行留存或处理。
档案的疏散与转移
1946年10月19日《军委关于保卫延安的部署给贺龙、李井泉等同志的指示》说:“蒋介石政治上正进行和平攻势,军事上正积极准备长期大打,进占张垣后更加猖獗,胡宗南军正积极准备进攻延安”。中共中央一方面指挥人民解放军反击敌人的进攻,另一方面,部署了疏散工作。首先是从延安向陕北山区疏散机关工作人员,疏散老弱妇孺,疏散贵重物资和档案、资料。疏散工作室驻延安党政军机关的一项战备任务,也是秘书、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驻延安中共中央各机关疏散和转移档案的工作,就是在军情紧急的情况下进行的。
第一次转移档案。自从1937年党中央进驻延安后,这里就成为了全国革命的中心。党中央、中央军委以及中央各部委下达的一切指示性文件和电报,源源不断流向全国;各地方、各部队上送中央的文件和电报以及其他的材料也不断地送来延安。十年中,仅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就积累了几窑洞极为珍贵的档案材料,驻延安的各机关、各单位积累的档案材料也很多。当胡宗南进攻延安时,为保护这些历史记录的安全,党中央下令转移疏散一切珍贵的档案资料,1947年3月,开始了对档案资料的全面转移。当时,中央后委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材料科、机要处电整科、中共中央组织部材料科、总政治部秘书处资料室组成材料保管委员会,分别携带着各自的档案撤离延安,由曾三率领统一转移。这次转移有点雇佣当地老乡的牲口驮运档案,有点身背档案或肩挑档案,全体同志同心协力,把90余箱档案材料运出了延安,经清涧到吴堡经黄河,经过一个月的行军,到达晋绥革命根据地的兴县刘家曲,在这里驻扎下来,开始了全面清理档案的工作。
第二次转移档案。几个月内,中国人民解放军已经打退了蒋介石百万反动军队的进攻,并使自己转入了进攻。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达到一个新的转折点的时候,党中央各机关进行了第二次战略转移。1948年3月间,在陕北的中央各机关、在山西的中央后方委员会各机关,同时向华北转移。驻山西兴县刘家曲的中央材料保管委员会所属各部门,也于3月初进行了转移档案的工作。当时,档案材料装箱工作需要、考虑既便于重点保护档案,又便于携带。由于木箱较重,不好携带,所以改用铁皮箱子,这种箱子装材料多,比较轻便。原来有90多余箱档案材料,经过加工整理,分类清理,最后共装了64箱。在曾三同志的率领下,中央材料保管委员会全体成员携带整理好的档案离开了兴县的刘家曲,开始了第二次大转移。这次转移仍由贺龙同志的部队担任保卫工作。档案的搬迁与中央后方委员会各机关的转移是同步进行的。从兴县出发,途径岚县、静乐、忻县、翻过五台山,进入河北的阜平。一路设有兵站,一般是每五、六十里地就有一个兵站,而且基本上都是在解放区行军的,所以比较安全。只是五台山县当时还有阎锡山残部驻守,因此,材料保管委员会各部门不得不翻越五台山进入河北。大约在1948年4月初到达河北的平山县。各档案部门又回到了各自的机关。材料保管委员会解散。第二阶段转移档案的任务胜利结束。
第三次转移档案。经过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国民党反动派已土崩瓦解。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各机关立即开始了由河北平山西柏坡向北平的搬迁工作。中央各机关的搬迁工作由周恩来、杨尚昆同志统一指挥。在北平还组织了以叶剑英、李克农为首的接待委员会。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分配到两辆大卡车,档案全部装在这两辆卡车上,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也坐卡车进行转移。在平山西柏坡住了近一年,档案资料增加了很多,这次搬迁只好把文件与书报刊物分开,文件全装箱,而资料却没有那么多的箱子,只好一包一捆地进行登记,最后是将档案装在一辆卡车上,资料装在另一辆卡车上。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分乘两辆卡车守护档案,于1949年3月23日开始了最后一次大转移。头一天驻石家庄,第二天驻保定,第三天到达香山。
从1947年3月上旬到1949年3月下旬,历时两年多,党中央机关,中央办公厅经历了三次大转移,档案材料也经过了三次大搬迁。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办公厅领导同志率领下,在秘书处、机要处、机要室等全体秘书、档案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保护了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胜利完成了搬迁任务,并在祖国首都开始了新的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