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发式教学常用的形式
2011-12-29杨建新
新课程·上旬 2011年13期
摘 要:启发式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教学形式,从利用新知,推出新知;创设悬念,引人入胜;揭示联系,完善认知;联想类比,由此及彼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创设理念;联系;联想;类比
所谓启发式教学就是在学生已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用旧知探究新知,揭示新旧知识间的联系,采用相似类比、迁移类推的方法激发学生思维、创设引人入胜的情境。操作演示化抽象为直观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教学形式。
一、利用旧知,推出新知
在教学中,教师需要利用学生已有的知识,同化新知,为学生学习新知架起知识的“桥梁”。
例如在教学“三角形面积的公式”时,让学生把准备好的两个完全一样的三角形拼在一起,拼完可能是长方形、正方形或平行四边形。然后由平行四边形公式可推出三角形面积公式,从而加深学生的理解。
二、创设悬念,引人入胜
在教学中创设一种引人入胜的思维情境,就能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主动地去探究新知。例如在教学“工程问题”应用题时,复习题中“工作总量是已知的具体数量,两队单独完成全工程的时间是已知量,求两队合作完成的时间。”学生列式解答完后,再把工作总量改写成较小的具体数量,让学生计算。这时学生会发现,所做的工作总量不同,但完成任务的时间一样,为什么完成的时间一样呢?针对学生的疑惑,教师画线段图,让学生直观地看到,每队完成工作总量的分率不变,所以完成任务的时间相同,与工作总量无关。只要把工作总量看成任何一个非零自然数都能算出合作时间相同,习惯上把工作总量看作单位“1”来算。
三、揭示联系,完善认知
数学知识系统性很强,任何知识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之间有紧密联系的。教师要及时通过归纳、比较、引导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结构。
例如,学生在学习了“小数的性质和分数的基本性质”后,放在一起比较,学生会发现分数与小数的基本性质是相通的,不同的是分数的基本性质即分数单位发生了变化,小数的基本性质是小数计数单位发生了变化。这样,学生深刻理解了这两个性质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区别,有助于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结构。
四、联想类比,由此及彼
学生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往往不能把旧知识或问题相联系,产生认识上的偏差或思维上的困难。这时,教师可启发学生联想相关的知识或问题,进行类比迁移,这样就能峰回路转,获得正确的解决方法。
例如,在教学“比”的基本性质时,通过比的意义,联系商不变的性质,计算比的前后项同乘(或除以)相同数,比值的变化情况,归纳出比的基本性质,再联系类比商不变的性质,分数的基本性质,补出“0除外”这一条件,学生会全面、正确地理解比的基本性质。
总之,启发式教学能分散难点、突破重点、抓住关键,使学生学得积极主动,教师教得轻松自如。
(作者单位 甘肃省渭源县祁家庙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