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中语文创新教学法
2011-12-29闫爱红
新课程·上旬 2011年13期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尊重学生个人的见解,应鼓励学生批判质疑,发展不同见解。”这一“强调”实质就是确立了学生在语文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然而在执行这一教学方式时更多的是走形式,甚至为了赶进度,有的教师包办了学生的随堂思考、随堂讨论、随堂练习等一切。这样做不但对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以及促进学生均衡、有个性地发展没有半点益处,反而压抑了学生的个性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发展。为此,我就语文的主体性教学谈几点看法。
一、保持平和心态,构建和谐氛围
教师传授知识,学生接受知识,二者之间的活动离不开课堂中师生之间默契和谐的表演。在这双边活动表演中,要使学生处于主体地位是不能避开老师而纯粹地把学生推上主人公地位的。因为离开老师的引导和点拨,学生的主体作用就会漫无目的、不着边际,学生就会思无所向、判无定则。但教师一味板着面孔,故着严肃,即使把主动权交给了学生,学生也会心有顾虑,思有压抑。如果课堂气氛沉寂、肃穆,有些学生即使想思后而答,也怕因答错被老师批三评四而无地自容,久而久之,学生的参与意识就逐渐消失了,“一言堂”贯穿到底,这怎能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呢?为此,要使学生成为教学中的主体,师生之间有必要构建一个和谐的室内氛围,共同探讨,平等交流。
二、在具体实施教学中要讲究主体教学的灵活性
语文教学主要是以分析解读作家作品为主的活动。在此,我认为针对不同文体的篇目,教师在具体实施教学中,不要千篇一律、一个模式,应采取不同的主体性教学方式,从多角度实施语文教学来发展学生的个性,开发学生的思维潜力。
1.散文诗歌教学
新课程标准要求:“培养鉴赏诗歌和散文作品的浓厚兴趣,丰富自己的情感世界,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提高文学修养。”我认为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中,要做到这点,教师授课时有必要交代作者写该文章的背景,让学生在阅读过程中揣摩作者当时所要表达的情感,带着这种情感去体会阅读情调。如《故都的秋》之类的文章,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时要求他们尽量读出句子中蕴涵的情调:或舒缓,或深沉,或急促,或豪迈……使学生在阅读中感受语言的音韵美,领会其意境美,思考其语句中的意蕴美,从而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
2.文言文教学
新课程目标要求:“阅读浅显的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词句含义,读懂文章内容,了解并梳理常见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的意义或用法,学习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理解古代作品的内容价值,从中汲取民族智慧。”在农村中学里,学生文言文的阅读能力较差,大多数学生对文言文阅读是不流畅的,至于叫他们感知课文、作口头复述更是无从说起。鉴于此,我在文言文教学中先要求学生熟读课文,再抽取学生分别口头陈述每段的大概内容,然后让其他学生评价其陈述的优劣。在赏析课文时,教师要把较难的或重要的语句以及有关的实词、虚词写在黑板上,让学生借助工具书或书上的注释加深对该知识点的把握。这样就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改变了过去文言文教学过程中“灌”“替”的做法,从而使他们在阅读文言文的实践中得到提高。
总之,具体实施以学生为主体性的语文教学是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传统语文教学中被教师“一言堂”夺走的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还给学生的一项“民心工程”。它需要教师的耐心细致和高度责任感,让学生活泼主动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来,使学生真正成为语文课堂的主人、学习的主人,以实现学习主体各方面素质和谐充分的发展。
(作者单位 河北省滦县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