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出版监管的六点建议
2011-12-29卢大振
出版参考 2011年12期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普及,网络出版业也取得了迅猛发展,特别是近几年,网络出版业产值在整个出版产业产值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网络出版因具有出版形态多样,出版周期短,信息量大,阅读、检索便捷,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等特点,已经成为读者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
在网络出版繁荣发展的同时,侵权盗版现象的大量存在,淫秽色情等非法网络出版内容的泛滥,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国家文化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终端的广泛应用,网络出版业务向手机、电子阅读器、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发展,给网络出版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作为一种出版形态,网络出版也是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的组成部分,其与传统出版最大的区别在于出版物的制作、传播和阅读方式不同。传统出版物在出版过程中严格遵循审核机制,而网络出版物由于其审核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相对滞后,更容易成为传播非法出版内容的重灾区。虽然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网络出版的监管力度,有效净化了网络出版环境,但随着网络出版的迅猛发展,非法网络出版总体仍呈现上升趋势。目前网络出版监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网络出版法规滞后,准入机制不健全。由于网络的虚拟开放性,相关的网络出版立法和产业标准滞后,网络出版的准入门槛和从业成本较低,使得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网站建立者,作品的上传和下载大多也是开放性的,这样就加大了责任主体的认定难度。一旦发现违法或违规出版,责任主体无从确认,违法违规行为就难以追究,这也助长了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蔓延。
二是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在对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方面,我国除了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这两个国际条约外,还制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来专门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形依然普遍存在。再加上中国公众的版权意识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网站任意转载未经授权作品的风险很低,一接到权利人抗议,就把作品删除了事,这使得网络出版内容随意转载现象非常普遍。
三是监管技术手段还无法跟上网络出版新业务、新模式的发展速度。新互联时代,网络出版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数字化文本,实现了文本、图片、音频和视频的全面融合。随着移动互联网终端的广泛应用,网络出版的个性化服务更为明显,服务方式也多为点对点模式。以上情况的出现亟待网络出版监管技术的突破,从而实现对网络出版新业务、新模式的有效监管。
针对目前网络出版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对象,完善监管依据,理清监管思路。新时期的网络出版监管,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建设和技术手段进行规范,引导网络出版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我国网络出版产业的壮大和繁荣。笔者认为网络出版监管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完善网络出版管理法规体系,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建立健全网络出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对网络出版物的管理主要依据有《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但在执行过程中,对传播非法出版物的相关处罚措施不够明细,特别是可以量化的经济处罚措施不够具体,使得监管措施的落实存在困难。对网络出版实施监管,势必涉及网络出版主体的认定和资格审查。针对网络出版活动主体多元化、出版形式多样化的特点,有必要进一步建立网络出版的市场准入机制,从源头上规范网络出版市场,从建立产业规则、市场准入等方面主动加以引导和规范,这样才能更有效约束网络出版行为,保障我国出版产业在新业态下的良性发展。
第二,建设网络版权监管系统和版权公共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