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搜神记》中的现实女性形象
2011-12-29苏日旭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11年6期
摘要:《搜神记》是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著名的志怪小说,收录的神怪故事为人所津津乐道,其中描写的女仙、女妖、女鬼等异类女子形象更是给千百年来的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除此之外,《搜神记》中亦记录了一批现实生活中的女子,她们在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体现了魏晋时期女性特有的风采。本文试从此方面分析,探讨志怪小说中生活在平凡现实里的不平凡女性形象。
关键词:《搜神记》;魏晋时期;现实生活;女性形象
一
《搜神记》作为志怪小说,不仅描写了女性作为神仙鬼怪的精彩故事,同时也记录了许多现实生活中的女性题材的故事。相比作为鬼怪神仙的女子而言,在她们身上既看不到异类的光怪陆离,同时又给志怪小说增添了一股亲切的人间气息。她们身上闪耀着难能可贵的品质,即令男子也汗颜。
勇敢追求爱情和为爱舍生的女性。在《搜神记》中,异类女子都是爱情的主动者,因为她们不受封建礼教的限制和约束,不会遭到道德的谴责和承担社会的责任。但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女子如果主动追求爱情并愿意为爱舍生,那么不管结果如何,她们的勇气和精神都是让人钦佩的。《搜神记》卷十一《儿化水》中的“史满女”是太守的女儿,对于自己的所爱,不是象一般的女子压抑在心,听从父母安排自己的命运,而是积极主动的去追求。她爱上了父亲手下的一个书佐,“乃密使侍碑,取书佐盟手残水饮之,遂有妊。”史满女积极主动追求所做出的行为在当时的社会是需要勇气的。
《搜神记》中的异类女性的出现多与爱情婚姻有
关,但现实生活中的女性除了爱情,在其它更广阔的社会领域里也表现了高尚的品德,令人肃然起敬。
临危不惧,舍生取义的贞洁女性形象。《搜神记》卷十一的《乐羊子妻》不吃其姑盗杀的邻人之鸡,具有“贫贱不能移”的安贫乐道志向。而当她面对着歹徒的淫威和无耻要挟进行两难抉择的时候,她最终选择了自杀以保全自己的清白。这种震撼人心的行为竟使得歹徒放过了她的婆婆,也赢得了世人的尊重:“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嫌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乐羊子妻作为一介女流,却以自身的行动实践了“舍生取义”这句古老的格言,诚为世人的楷模。
正义凛然、誓死反抗强暴的刚烈女性形象。《搜神记》卷十六《苏娥》和卷十一的《东海孝妇》是强烈反抗强暴和争取正义的典型了。苏娥和周青同为善良勤劳的女性,但是她们的优秀品德并没有让她们在这个社会得到相应的回馈。相反,却无辜被蹂躏和践踏。通过这两个故事我们看到了在封建社会中恶势力的横行和作为弱势群体的女子的地位的卑微和人身安全的缺乏保障,这是一个社会的缺陷。她们的宁死不屈正是潜藏在她内心深处强烈的反抗精神以及变相复仇的最高表达方式。
巾帼不让须眉、勇赴危难的女性英雄形象。《搜神记》卷十九《李寄》记载李寄的家乡大蛇为祸一方。当地的官员懦弱无能,却只能连年募索女童喂蛇,以求安宁。少女李寄挺身而出,“怀剑,将犬”,以过人的勇敢和机智成功斩杀蛇妖,为当地除了一大祸患。书中将这个少女塑造成了一个女英雄式的形象,而李寄也是全书中唯一的女性英雄。她的勇敢机智,她的豪气才情和勇于牺牲的侠义精神,丝毫不让须眉。
二
《搜神记》大量的异类女性形象,即神女、仙女、女鬼、女妖等都被作者赋予年轻美貌和主动投怀送抱的举措。因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是父权社会,男性对女性的态度是双重的。作为异于人类的女性,她们是渴求与爱慕的对象,只被要求年轻和美貌,而不作道德上的要求。在这些异类女性面前,男性渴求女性的潜意识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双方都是不必受到道德的谴责和负担社会的责任。《搜神记》中不乏记载,如神女杜兰香和成公琼等都是主动前来与凡男张傅、弦超等欢会,凡男则是在被动的情形下与神女生发出一段风流韵事。唐氏女亡魂从墓中出来会王道平(《搜神记·王道平》)。女妖主动前来勾引凡男的例子则更多,如鼍怪引诱张福(《搜神记·鼍妇》)。
作为社会性的女人,她们则是整个社会予以规范的对象了。她们要遵从男权社会的制度,接受封建礼教的规范和约束,满足社会对女性的道德要求并承担责任。这时候她们的容貌被忽视了(表面上不做要求),她们的正常情感和合理要求被压抑,而她们的内在品德和作为社会成员的身份被过分强调。因此在《搜神记》描写的现实生活中的女性,统一观之,都没有对女性的外貌、体态、年龄等性别特征作文章,大都是将她们当作是正面的道德楷模和标榜以示世人,失去了作为女性的特征。如上述所举得几个例子中,全篇对这些女性的容貌都没有作描绘,却在字里行间赞扬她们的恪守妇道和贞洁刚烈。
究其原因,虽然魏晋时期儒教衰微、礼教破损,此期的女性较两汉时期,无论在社会生活上还是在恋爱婚姻上都有较大的自由空间,也是事实。但是这些只是相对的。这并不能说明魏晋女性是摆脱了封建世俗枷锁的一代。阻碍男女婚姻自由的门阀制度依然存在,依然造成了众多的痴男怨女爱恋的悲剧;社会对于女性的束缚和规范依然具有强制性,依然根深蒂固。儒家文化和思想它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没有消失,封建的自然经济和家族宗法制度依然存在,并继续发展,而这正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本原因。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庄园经济决定了反映世家大族利益的玄学家们不可能彻底否定儒家思想,反对伦理纲常,帮助广大妇女谋求真正的自由与平等。那些坚持儒家传统的思想家们依旧鼓吹先王礼法、纲常名教。潘岳在《答挚虞新婚溉》中主张“女无二归,男有再聘。”裴颇和张华都曾作《女史篇》,极重贞操,提出“膏不厌鲜,女不厌清”,宣扬“妇德尚柔,含章贞古”,要妇女“婉撼淑慎,正位居室。”不少女子仍然受着传统思想的毒害,演着一幕幕历史悲剧。
由此看来,《搜神记》中所出现的现实生活的女性形象并不如那些异类女子出彩和可爱,她们都被看作是社会性的成员而被当作道德楷模要求着。统观《搜神记》全书,通篇笼罩着悲凉,这或许也正是身处乱世的作者的透心凉的人生感悟。那些异类女子终究不过是文人们的想象和失意的掩饰,真正给人以希望的倒是作品中那些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女性。这表明,从男性视野中所观照的女性依然没能逃脱儒家礼教对女性所规范的牢笼,女性的真正意义上的觉醒和解放依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晋]干宝.搜神记 [M]北京:中华书局 1979.9。
[2][南朝·宋]刘义庆著 [梁]刘孝标注 世说新语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3]王福栋、王中良、论《搜神记》中的现实题材故事[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9.9第5期。
[4] 庄战燕、性视野中的另类女子——《搜神记》婚恋小说中神女鬼女妖女形象文化透析[J] 文学刊,2002年第6期。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