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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业集团财务委派人员双重身份问题浅议

2011-12-29郑丽娟

新闻世界 2011年12期

  从1996年广州日报组建第一家报业集团开始,中国报业迎来了集团化改革热潮。在报业集团化的过程中,母公司(报业集团)对子公司(子报或下属单位)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其中,财务人员的委派制度是财务集中管理的重要手段。报业集团派出的财务人员,既是集团的“特派员”,又参与下属单位的日常工作,具有双重身份。
  一、财务委派人员的双重身份不可避免
  作为中国新闻传播领域的一个重大变化,报业集团化的出现,使中国报业的经济规模迅速扩张,对报业的改革和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如今,中央、省及主要城市的报社相继组建了报业集团,报业集团的数量已达40多家。
  在集团化的过程中,跨地域、跨媒体的运作模式及管理层次的增加,使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这种财务集中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包括:内部银行(资金结算中心)的建立、财务集中管理、以及财务人员委派制。其中,财务人员的委派是报业集团对下属单位进行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所谓财务人员委派制,是指企业产权所有者以所有者身份,委派财务人员代表企业产权所有者监督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制度。
  在报业集团中,被委派的财务人员是“报业集团的人”,接受报业集团的直接管理、统管统派,其任免、考核、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归报业集团管辖。但与此同时,被委派人员又直接参与被派驻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工作,和被派驻单位的员工一起上下班,是被派驻单位的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因此,报业集团的财务委派人员不可避免地具有双重身份。
  二、处理好财务委派人员双重身份的重要性
  对于报业集团而言,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对集团的略发展非常重要。而其中,财务人员委派制,有利于报业集团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以便集团公司管理层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内部企业的财务情况,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防范财务风险,避免出现“大而不强、集而不团”的情况。
  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度,是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被委派到下属单位的财务人员,其身份是集团的工作人员,但却直接参与被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具有双重身份,这种双重身份非常微妙,处理得好,可能成为报业集团与下属单位的润滑剂,促进集团事业发展;处理不好,则有可能造成集团与下属单位的误解甚至矛盾,损害集团的事业发展。
  因此,如何处理报业集团财务委派人员的双重身份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
  三、财务委派人员可能会犯的两种“病”
  在实际工作中,财务委派人员经常会犯两种“病”:
  一种是以钦差大臣自居,趾高气扬,对被派驻单位的财务处处掣肘,不愿意与被派驻单位友好沟通,与被派驻单位关系闹得很僵,引起被派驻单位的反感,进而对集团的整体工作产生抵触情绪,最终影响报业集团事业的整体发展。
  还有一种,财务委派人员进入被派驻单位之后,收受被派驻单位好处,被一些心术不正的集团下属单位领导收买拉拢,从而处处帮被派驻单位说话,甚至做假账,做假报告,与某些心术不正的下属单位领导同流合污,欺瞒集团,使得原本信息就不对称的集团与下属单位之间,信息变得更加不对称,同样危害整个报业集团的事业发展。
  财务人员委派制,其初衷是为了加强集团管理,解决集团与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但上文所述的两种“病”,不但无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反而适得其反,南辕北辙,消解了报业集团化的优势。
  四、如何处理好财务委派人员双重身份问题
  如何防止财务委派人员犯两种病,需要报业集团的制度防范,也需要下属单位转变观念,更需要被委派人员自己洁身自好。
  作为报业集团,对财务委派人员的管理,应着bad29401c98e2434759d563ba33ede26重落实在制度建设上。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财务委派人员管理体系。具体内容包括:
  1、财务委派人员选拔制度
  选拔思想正派、原则性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财务委派人员。
  2、财务委派人员培训制度
  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对财务委派人员经常性教育、培训。如业务培训、政治素质教育,财会法规、纪律教育。财务人员是把好资金出入口的第一关,其政治素养的提高,法治观念的增强是为集团管好资金、用好资金,防患于未然的基础。
  3、财务委派人员考核制度
  建立会计人员定期考核制度,对财务委派人员的定期考核是建立高素质队伍的有效措施。建立财务委派人员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4、财务委派人员报告制度
  凡是大额资金收支,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济合同,财务委派人员都要按照集团要求及时上报。
  5、财务委派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委派制无法彻底打破财务人员与受派子公司之间的依附关系,财务人员长期在子公司从事会计监督职责的工作,将会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坚持原则的会被孤立,特别是时间一长,很容易被受派公司“同化”,未必能始终坚持原则,这样就达不到财务人员委派制的目的。因此要配套财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的实施。
  同时,子报、子单位也要转变观念,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消除抵触情绪,正确看待财务委派制
  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要正确行使集团作为投资者的权利,有效防止某些腐败现象的发生,而有些单位的领导对财务人员委派制的真正目的认识有误,对委派会计不能随心所欲的指挥感到不顺心,从而影响支持委派会计加强会计核算,参与经营管理,这样,委派制虽然强化了会计核算的监督,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财务管理的功能,不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因此,集团应加强对下属公司和二级核算部门领导层的管理,使其充分认识到与集团保持一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理解和支持委派会计的工作,创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
  2、变被动为主动,加强与财务委派人员的沟通,充分发挥集团优势
  子报、子单位不仅应该正确看待财务委派制度,更应该变被动为主动,多与财务委派人员沟通,充分利用集团化的优势,为企业自身发展服务。比如报业集团下属印刷企业,可以利用报业集团的现有资源,将集团内的印刷业务全部纳入自己的业务范围;报业下属发行企业,可以拿下报业集团现有报刊杂志的发行权;报业集团下属的信息公司,可以利用集团各个子报,作为自己的业务拓展平台……
  而这些,都需要子报、子单位的领导拥有总揽全局的胸襟,多与集团财务人员乃至上级领导沟通,变被动为主动,才能充分利用集团化的优势。
  3、自觉接受监督,不拉拢腐蚀财务委派人员
  对于集团的财务委派人员,下属单位领导很容易走两个极端,一种是抵触,另一种则是拉拢。这两者都会对整个集团的事业发展产生危害。特别是后者,下属单位为了一时的私利,拉拢腐蚀财务委派人员,为其做假账和假财务报告,欺瞒报业集团。
  财务委派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消除集团与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强化监督,是要保证会计活动的合法合规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但一旦财务委派人员与某些心术不正的下属单位领导同流合污,欺瞒集团,必将使得原本信息就不对称的集团与下属单位之间,信息变得更加不对称,危害整个报业集团的事业发展。
  对于财务委派人员来说,如何处理自己的双重身份,这些方面值得注意:
  1、保持独立性
  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度的出发点是强化监督,是要保证会计活动的合法合规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根本目的就是要正确行使集团作为投资者的权利,有效防止某些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委派会计应保持其独立性,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办事,不仅要坚决维护集团利益,站在集团的高度看待理解问题,而且要合法、合规、客观、公正地反映派入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
  2、加强服务性
  虽然委派会计具有独立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的特点,但同时身在被派驻单位,也同时为被派驻单位服务,因此也应加强“服务意识”,委派人员应该以帮助经营者的角色出现,无条件为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提供服务。不能带有“我来监督你”的对立立场。通过强化服务意识,依靠管理创新,探索出一条合理、高效、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会计派出工作的管理效率。
  3、正确处理关系
  由于不可避免的双重身份,因此,财务委派人员应避免迷失方向,处理好“独立性”与“服务性”之间的关系。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尊重派入单位领导,当好派入单位领导的参谋,协助搞好工作,为派入单位排忧解难,为其经营出谋划策。
  被委派财务人员如果和经营者的关系处理不当,很可能分割经营者的合理的要求和合法的权利,这是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要关系。
  4、明确职责范围
  财务委派人员对自己的职责准确定位,该管的不能不管,不该管的不要乱管。财务委派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两方面。
  5、妥善对待困难
  被委派财务人员上要对集团负责,下要对派入单位负责,通常会陷入两难,取舍于监督与实际执行的矛盾中。有时,仅靠其孤军作战,难以达到委派的功效。这时候,一方面要和派驻单位多沟通,另一方面要主动向集团单位汇报,寻求帮助。
  6、提高自身能力
  财务委派制对被委派财务人员的要求很高,不仅要思想正派、诚实守信、原则性强,还要业务熟练、经验丰富,更要善于沟通、善于应付各种困难和矛盾。
  要具备以上这些素质,就需要被委派财务人员平时注意学习业务知识,积累管理经验,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能力,做好财务委派工作。
  (作者单位:新华日报报业集团财务投资部)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