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写作的“孤芳自赏”现象
2011-12-29吴霞
新闻爱好者 2011年24期
每每在阅读陈染、林白等人的作品时,笔者就会想起冰心老人的小诗,“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冰心《春水〈三三〉》)。这里,“赏”可视为一种自我价值的确认,但显然,“赏”应该有更广阔的内涵。
评论界将林白、陈染等女性作家的写作称之为“个人化写作”;又因呈现出“私语化”倾向,称其为“私人化写作”,主要特征是“充分的性别意识与性别自觉。……女性写作显露出在历史与现实中不断为男性话语所遮蔽,或始终为男性叙述所无视的女性生存与经验”①。陈染、林白等人的写作将被“人”字所遮蔽的“女”字凸显,将潜藏或被迫藏的女性意识张扬,将古时女子想也不敢想的女性话语建构,这足以让世人惊讶,也足以让世界焕然一新。但个人不完全等于私人,“自我欣赏”不等同于“孤芳自赏”,女性作家是“女人”,也是“人”,她有“自我欣赏”的冲动,也有被正面欣赏的渴望,同时还有“欣赏”他们乃至整个世界的职责。一旦将女性的个人化写作定义为退回女性内心精神世界的“私人化写作”或者“身体写作”,将女性主体成长历程定义为“私人生活”、“一个人的战争”等,这个天地真的就小了。
真正的个人化写作标志着独立作家的成长和形成,但个人化写作并不天然具有免疫力,英国作家伍尔夫说过:“这个自我对于文学来说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又是最危险的。因为你只有懂得怎么写作,才能在文学中利用你的自我。否则,琐屑的个性在印刷的永恒中腐败的景象令人感到恶心。”②笔者以为伍尔夫的话精辟、犀利,恰好可以拿来对以陈染、林白为代表的写作作一观照。女性写作必须是站在女性的立场,必须表现女性独特的思想、情感和生命体验,一句话,“女”是“必不可少的”,这一点陈染、林白充分意识到了。但伍尔夫又警告,要正确地“懂得”和“利用”。
女人懂得女人,“私语化写作”暴露出的第一个缺陷恰恰是“琐屑”。笔者记得自己初次读陈染的《私人生活》是倍感亲切的,但将其和林白的其他作品一篇一篇读下来后,却不想再去重读。视野狭窄不说,糟糕的是那来回重复的所谓女性特殊经验,诚如评论所诟:开始因其大胆独创而受到批评家的褒扬,但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后就变得了无新意了。更为吊诡的是,这些暴露女性隐私的叙事,恰恰迎合了男性对于女性的窥视欲望,成为这些书畅销的卖点,它实际上已经走到了女性写作立场的反面。③
“私语化写作”的第二个缺陷便是呈现出伍尔夫所言“腐败的景象”,笔者以为是神圣价值的缺席。综观林白、陈染塑造的女性世界,少女时期自恋自慰、恋母恋父,成年后抽烟酗酒、纵欲堕胎,家庭生活里不是离婚、独居就是暧昧不清的“姐妹情谊”。这些女性性格不健全、生活不完整,每一个都堪称是“个案”。打开《说吧,房间》,完完全全一个灰暗混乱的女性世界,无论是实在的角色老黑还是幻想的符号南红,难道这就是要解放的女性现有的或应有的世界?难道蓬头垢面、放纵、挥霍、厌倦家庭就是女性的反抗?陈染的访谈录里,她和那些女性采访者言及各自的离婚时是笑声不断,毫无愧疚,④难道想离婚便离婚就是女性意识觉醒的标志?在现有的文化体系中女性要独立与解放,“清洁的身体”和“清洁的精神”是不是同样重要?
当“腐败的景象”一而再地被“印刷”并被更年轻的写手浓墨重彩时,女性写作被质疑是为商业而写作,著书只为稻粱谋。当初法国女性主义批评家埃莱娜·西苏提出“身体写作”的主张,是因为她认为在父权制社会里,女性始终处于男性的压迫之下,心理的、生理的能力,一切应有的权利都被压抑或被剥夺了,她被迫保持沉默。西苏认为,只有通过写作,女性才能改变自己被奴役的地位。写作将使她实现她历史上必不可少的决裂与变革。她还认为,在以菲乐斯语言为中心的父权社会,女性没有自己的语言,她们只有用自己的身体作为一种语言,用自己的肉体表达自己的思想。⑤因此,西苏提出了“躯体写作”这一观点,并且呼吁女性打破沉默,勇敢地拿起笔来书写自己、书写自己的躯体和欲望,这些过去一直是由男性谈论的话题,从此变成女性也能讨论的话题。无疑这一概念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强调女性要敢于表达自己的身体经验,更在于要建立自己不同于社会既有的价值法则、话语方式,以此破坏和颠覆父权制文化。可是当下,女性“躯体写作”莫名地发展成香艳、刺激、大胆的身体描写,出发点是取悦于男性的眼球和世人的钱袋,这与开始提出这种主张的西苏的本意真是大相径庭。
笔者以为良性的“自我欣赏”是认同“女”字,但也要规避“女”字中的欠缺与不足;拥有自己的房间,但也要打开门窗呼吸新鲜空气,自我幽闭只会走向“孤芳自赏”。写作表面看是一种自我确认,潜意识里对许多写作者来说写作是自我拯救,人的灵魂需要安息,才有语言诗意的建构或者粗暴的破坏。那么对作家而言,她(他)提出问题也要解决问题,是与世界妥协还是和世界和解或是生活在别处又或是创造出一个别样的世界来,笔者以为林白、陈染等人也不能忽略这样的问题。
所以女性写作不能单单是“孤芳自赏”,不能走出一个“墙角”又陷入另一个“墙角”,林白、陈染等人的天地还要更大、再大,以致无限大。同为女性,经历过如多米、倪拗拗般从女孩成长为一个女人的过程中寻常或不寻常的经历和体验,笔者以为关键还是在上一句伍尔夫所言的那个“自我”。对于女性写作来说,基点是把握自我中那个“女”字。一味地从两性对抗的极端意识出发,过度强化“女”字,是一个误区,“人”字比“女”字更为重要,超越“女”字,才能走向人性的悲悯。男人和女人这两半合在一起,才是一个完整的“甚好的”世界。
首先是尊重两性差异,摆脱女性怨妇的身份。陈晓明就提到:林白的叙述人总是先验地被社会排斥,她们被社会伤害,担心再被伤害,而企图远离社会。她们也念念不忘社会加给她们的伤害,乐于去咀嚼、回味或者夸大这种伤害。这种伤害构成了她们逃避、不满和拒绝社会的借口,这使她们顾影自怜变得名正言顺,顺理成章。⑥笔者以为这个“先验”很糟糕。从生理上说,男女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两性差异不仅体现在生殖系统上,也体现在躯体、大脑的构造、激素的分布等各个方面。文化上男女在观念、行为及语言习惯和文学爱好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现实社会中,维护女性的权益,不一定要缩小或者否认差异,承认并加以正确的引导和解释,反而对女性有利。譬如中文中“温柔”一词常常是和女性联系在一起,很多女性很反感。而《圣经》中常常用“温柔(Gentleness)”一词来形容耶稣及要求基督徒,没有性别区分,《圣经》说“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必承受地土”,这里温柔不是狭隘的温顺,而是柔和谦顺,宽广接纳,是美德也是能力。作家王安忆就认为:“‘女性化’有一个非常好的特点即‘温柔’。实际上最好的男作家也一定具备这种‘女性化’的温柔。这个温柔是一种很温暖的情感,绝不同于一般所说的温存。……最好的作家都会具有这种情感,不论男女。”⑦女性拥有“温柔”的天然优势,也应该运用好这种优势,这是人性中美好的品质。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女性作家缺乏一种自我反省意识和接纳意识,文本在性别的对抗和怨恨中忽略了对“人”性的深度挖掘和高度悲悯,只有对他者的批判,没有对自己的批判,只有物质和欲望的经历,没有悲悯与良知的仰望,这样的写作其实偏离了“个人化”,产生的文本是没有力量和未来的。
受生物学“雌雄同体”这一类的科学著作的启发,伍尔夫推想人类在心理、情感,甚至在思想方法上,也存在这种两性并存的情况,或者存在某种分裂,存在雌雄两种因素共处并存,而且又分庭抗礼这么一个状况。又正因此两者都存在,她认为,断然割裂两性,或者排斥另一性是不可取的,两性之间最自然的关系是合作。因此她提出文学上“双性同体”的思想,双性和谐合作是文学创作成功的重要保证。⑧笔者以为伍尔夫表达的是一种健全、生态的意识,她既看到有必要以女性的意识,重新审视历史和现实的必要性,也认识到女性,特别是一些自称代表女性发言的个人,如果一味地沉湎于自我,自我关注和自我扩张,本身又会造成新的局限,甚至造成某种精神上的新的藩篱和陷阱。这对当代女性写作是有启发和建设性的话语,女性写作要有质的飞跃,只是不要陷入“孤芳自赏”的泥淖,要摆脱“被欣赏”的吊诡,这取决于女性审美视角的深度开掘,又取决于对女性单一性别的不断超越。
注 释:
①戴锦华:《奇遇与突围——九十年代女性写作》,《文学评论》,1996(5)。
②⑤⑧赵炎秋:《文学批评实践教程》,中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67~268页。
③赵稀方:《中国女性主义的困境》,《文艺争鸣》,2001(4)。
④陈染:《不可言说》,作家出版社,2002年版,第54页。
⑥陈晓明:《不说,写作与飞翔——论林白的写作经验及意味》,《当代作家评论》,2005(1)。
⑦江岳:《如何写好一个“女”字》,《人民日报》,2010年9月21日。
(作者为九江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讲师,文学硕士)
编校:董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