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媒体的分寸感与临界点
2011-12-29顾晓
新闻爱好者 2011年24期
2011年3月,贵州卫视王牌节目《人生》被国家广电总局永久叫停,原因是“单纯追求收视率,不顾及当事人的心情和处境,放大个人隐私和社会阴暗面,缺乏同情心”。此前,该栏目的收视率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保持同时段前三名。一档有收视率、有影响力的王牌节目为何会被叫停,电视人的分寸在哪里,有没有一些可操作的方法供电视人安全站位、规避风险,这的确值得媒体人深思。本文以一些新闻事件为例,将媒体拿捏的分寸上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整理若干,与读者商榷。
记者的底线
在部分公众心目中,记者被塑造成能包打天下的“无冕之王”。“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一些媒体也混淆了概念,似乎认为记者什么都可以做。实际上,记者的行为是有底线的,不得违反职业道德,这是全社会众所周知的,是为“明线”。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暗线”,是编辑记者容易失守的。
比如,今年夏天,河南省中牟大蒜严重滞销,某电视节目中策划了一幕:记者帮助蒜农卖大蒜。乍一看,观众很容易为栏目组的善行所感动,但是细一想:这个忙帮得了吗?大蒜滞销的背后是市场经济规律,是“无形的手”在进行调控,作为媒体人,去帮蒜农出几个点子,拉几个客户,对几十万亩大蒜滞销的残酷现实能起到多大作用呢?这是一种身份上的越位,在成熟媒体上是不会出现的。因为记者能做的,只能是把事实呈现给观众,对问题进行深度解析,引起人们的反思,争取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因此,作为记者,在遇到一些需要用“规律”解决的事件时,必须做到有所不为,量力而行。
一个是“规律问题”,量力而行,还有一个就是“法律问题”,慎之又慎。
比如,河南省某档颇受观众喜爱的调解类电视节目,内容涉及的都是矛盾纠纷,这就需要编辑记者们格外注意。今年4月该栏目播出了《压抑十年的老公要爆发》,丈夫和第三者在外非法同居,妻子请调解员来调解,希望挽回丈夫的心,但丈夫去意已决,坚持离婚。见此情景,调解员建议:丈夫半年内不要提出离婚,可以先住在外面,一周回来三次,“试试那个女的行不行,试试妻子改不改(坏脾气)”,乍一听,这个调解员的建议是个办法,但细一想,这不是鼓励丈夫非法同居吗,往严重处说,就是重婚罪。作为电视节目,必须严守法律的底线,民间“私了”的一些方法,不一定合法,明显有违法律的言论和行为,不能在电视上播出。
在情、理、法三者之间理性思辨,拿捏得当,这是媒体和记者成熟的标志之一。
评论的边界
为了拓展新闻的深度,许多新闻节目都增加了观察员(或评论员,下同)的角色,在节目中与主持人互动,对新闻事件进行点评。但是,观察员说什么、怎么说,这是一门学问。首要一条是,不能出现不当言论。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内这些观察员的言论是代表媒体的,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专门在电视节目下方注明“本节目嘉宾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台立场无关”,因此,观察员必须出言慎重,与身份相符,否则会令人难以信服。比如,某民生新闻栏目邀请了一位律师作为观察员,该观察员在对一期“老人在派出所里被打伤”的事件进行评论时说道:“有句老话,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看来是千真万确的,这个老头只怪你眼色差……提醒那些骗子们、贼们,请去这个派出所作案,这里最安全,地球人都知道。”这样的言论明显过于调侃,出现在电视新闻节目中显得“无厘头”,更不符合该观察员律师的身份。
而浙江卫视的新闻评论栏目《新闻深一度》,则在观察员的设置和运用上做出了不错的尝试。栏目在演播室环节邀请了现场嘉宾,多数是权威人士,对新闻事件进行剖析解读。为了弥补这种言论的单一性,栏目还开辟公众评论员板块,邀请网上的一些评论高手在家中打开电脑摄像头,与演播室进行视频连线,参与到讨论当中。这种做法将评论员的身份进行了细化,在自己家中电脑前说话的公众评论员更多地代表自己,即使有一些偏重个人感受的个性化言论,也不会对栏目造成负面影响,同时还丰富了新闻评论的角度和广度,可谓一举两得。
调侃的幅度
调侃,是当前电视节目中常见的一种对话形式,特别是在综艺节目中使用广泛。适当的调侃,可以活跃气氛,增加趣味,吸引观众收看。但是,调侃使用不当,则很容易引发观众反感。梳理那些关于调侃的事例,笔者认为,有这样几个“度”必须把握:
分清事件与场合。严肃事件,比如时政大事、灾害事故、涉法涉案事件等,是坚决不能调侃的。对待前两者,媒体的态度还比较慎重,但是涉案涉法类,也不断有人碰触“雷区”。前不久江苏省某市公安局在微博上用“淘宝体”称呼在逃犯为“亲”,对其发出通缉,令人感觉不伦不类,不少市民表示:“通缉令都能不严肃,那还有什么可以严肃的?”而一些严肃的场合,如重要的表彰大会、颁奖典礼,也不宜随意调侃,这是对该场合起码的尊重。
分清对象与身份。一般来说,对尊者不宜调侃。尊者为长,我国传统文化崇尚“长幼有序”,对尊者调侃不礼貌;对死者不宜调侃,我国传统文化讲究“人死为大”,对死者调侃不人道;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弱者不宜调侃。但是弱者对强者调侃,则不易引发观众不良情绪。比如在赵本山的小品《昨天·今天·明天》中,赵本山饰演的农民黑土,可以调侃主持人崔永元,“笑起来跟哭似的”,崔永元却不能调侃黑土“猪腰子脸”,究其原因,农民黑土作为观众,相对于主持人来说,是弱者,也是长者,弱者调侃强者,可以凸显幽默;强者调侃弱者,就显得“以势压人”。
分清恶意与善意。这是影响调侃效果的重要因素。通常来说,如果出发点是明显善意的,那么即使调侃有些出格,也容易得到观众原谅。而恶意的,就变成讽刺和恶搞了。比如,台湾“名嘴”黄安在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你最有才》栏目做评委时,一些言论颇招非议,但是一些善意的调侃则给他的点评风格增加了加分元素。
以上所述,是基于笔者在观看部分电视节目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的对策,而媒体需要把握的分寸总体上还有很多,如何拿捏才算得当,个中学问,需要媒体人自己仔细体会。因为在现阶段,我国对广播电视内容的规范没有法律依据,基本上还是依靠广电总局的行政管理。因此,电视人必须时时保持清醒和自觉,合理规避风险,学会张弛有度,在职业操守的约束下逐渐长大,才能做到“随心所欲不逾矩”,实现收视率和美誉度——“鱼与熊掌”的二者兼得。
(作者单位:河南电视台)
编校:董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