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中媒体的责任
2011-12-29张国平
新闻爱好者 2011年24期
在菲律宾人质事件中媒体的表现
2010年8月23日,香港康泰旅行社一辆旅游观光客车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中心遭劫持,并造成香港游客8人遇难、7人受伤的悲惨局面。在此事件中,菲律宾媒体的直播报道被认为是导致人质解救失败的直接原因。菲媒体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对该事件的直播报道本无可非议,但是媒体明知劫匪可以看到直播的情况下,还发布了诸如警方解救方案、政府不向暴力屈服、劫匪弟弟被捕等信息,干扰了解救行动。甚至有的媒体长时间占用劫匪的电话线路,并通过电话怂恿劫匪不要放弃,要争取更多的利益,菲律宾媒体的诸多行为直接导致了劫匪情绪失控、枪杀人质行为的发生。在整个事件中,菲律宾媒体无疑扮演了一个“帮凶”的角色。
菲律宾媒体在人质事件中的表现,受到了包括中国、新加坡、英国、德国等国家媒体的批评。英国《卫报》称“菲媒体让全球人都通过现场直播观看了一场大屠杀”。新加坡《联合早报》则认为“媒体要有一颗道义之心,避免成为追求残暴‘热点’的帮凶,真正做到兼顾新闻真实和公共道义的平衡”。中国香港的媒体甚至直接将菲律宾媒体称作是“劫匪的帮凶”、“杀人的武器”。
突发事件中媒体应该担负的责任
引导舆论稳定社会情绪。突发事件往往会对公众的情绪造成较大的冲击,并迅速形成强大的意见流并汇聚为舆论,而舆论反过来又会影响公众的意见和情绪,并引发公众大规模的恐慌心理。如果媒体引导得好不仅有助于突发事件的解决,而且也可以安抚公众,稳定社会秩序。如果引导不好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有可能导致事件进一步恶化,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媒体应及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中的积极影响和作用,通过对事件的全面报道和解读,及时为公众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使受众的紧张心理得到缓解和释放。
菲律宾人质事件中,菲律宾媒体不仅没有起到安抚民众、引导舆论和稳定社会的作用,相反,他们对该事件的直播报道直接导致了劫匪情绪失控、开枪杀人。这对菲媒体形象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国际舆论对菲律宾政府在处理危机事件中的表现感到失望的同时,对菲媒体的行为也纷纷予以指责。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媒体还应该以冷静的态度对事件进行分析,疏导公众情绪,澄清事件真相,校正不实舆论,维护大局稳定,把社会舆论引导至有利于危机解决的正确方向上来。2009年8月下旬,乌鲁木齐市连续发生“针刺”案件,并在全市范围内引起了恐慌,市民们不敢上街,不敢让孩子上学,不敢让老人出门。事情发生后,乌鲁木齐各大媒体一方面配合政府及时向市民传达信息,另一方面又请专家分析,引导市民解除恐慌心理,稳定情绪,最终使“针刺”事件得到平息。
理性报道将真相告知公众。在突发事件中,公众对满足知情权的要求更加强烈,如果没有媒体权威的信息来满足民众对信息的需求,流言就可能通过非正式的传播途径抢先占领舆论高地,并对民众的认知产生影响。2003年我国非典初期,由于政府和媒体对事件的真相遮遮掩掩,导致了全民大恐慌,食盐、口罩、板蓝根等商品脱销,民众不敢出门。2011年3月,日本海啸导致核电站核泄漏,吃加碘盐防辐射的小道消息引起了公众的“抢盐风”,一时间超市货架上的食盐被抢购一空,没有抢到盐的民众开始恐慌起来。我国主流媒体一方面为公众普及吃碘盐不能防辐射的知识,另一方面又配合政府大量报道我国食盐供给充足等消息来稳定公众的情绪,随着大量食盐的ELsvqFIpC9OcZADoVXUJow==上市,公众抢盐的风波终于得到了平息。
当然,将真相告知公众并非像菲律宾媒体那样不顾民众感受而对事件中残酷的画面毫无保留地进行直播。在菲律宾人质事件中,媒体对事件的直播报道虽然能够让公众了解事件的发生和进展的全过程,满足了公众对整个事件的知情权,但是菲律宾媒体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为由,滥用新闻自由,藐视伦理道德,不顾社会责任,阻碍警方解救行动,不仅激怒了劫匪,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而且他们对血腥场面的直播对观众尤其是人质家属造成的严重心理伤害,是对媒介伦理道德的极大破坏。
承担起人文关怀的责任。面对突发事件,尤其是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媒体应当将人文关怀放在首位。
在突发事件中媒体如何担负起人文关怀的责任呢?首先,媒体应当主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推动事件向良性方向发展,并确保危机事件中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菲律宾人质事件中,媒体蜂拥而上,直接电话采访劫匪,怂恿劫匪不要接受警方的条件等行为,不仅没有帮助事件顺利解决,而且最终将人质推向死亡的边缘,他们的行为是对人文关怀精神的亵渎。其次,在对危机事件的报道中,媒体在满足受众了解事实真相的同时,应该回避事件中的悲剧细节和隐私信息,给当事人及其家属更多的人文关怀,避免因为报道而给他们带来“二次伤害”。在菲律宾人质事件中遇难者的遗体在运送回香港前,菲律宾媒体不顾公众和遇难者家属的感受,强行开棺拍照,他们的行为深深刺痛了公众的心,又一次受到了来自世界各国媒体的谴责。再次,媒体在后续报道中也要注意抚慰那些受到伤害的人们,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帮助他们走出悲剧的阴影。一些媒体为了抢后续新闻,不顾及受害人及家属的悲伤心情,一疯而上采访受害人或家属,严重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敬礼娃娃”郎铮曾感动了无数中国人,“敬礼娃娃”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媒体纷纷对郎铮进行采访和报道,众多媒体不厌其烦的采访使郎铮的情绪开始变得烦躁、恐惧,媒体的行为使他遭遇到了又一次的伤害。
将伤害降到最低。美国职业记者协会要求媒体从业人员遵循的道德准则中有一条很重要的是“协助将伤害降到最低”。突发事件中,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随时都可能受到伤害,如何把伤害降到最低,这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媒体应该担负的责任。
那么,媒体如何做到将伤害降到最低呢?首先,媒体在报道中要有选择地进行报道,有些信息虽然很有新闻价值,但是如果不利于事件的解决也不能报道,否则会进一步激化危机,酿成悲剧。菲律宾媒体对人质事件进行了全程直播,毫无保留的报道使绑匪门多萨第一时间知道弟弟被捕、自己的要求遭到警方拒绝,最终导致情绪失控,开枪杀人。其次,媒体在报道过程中,要顾及公众尤其是当事人家属的心理承受能力,如果不顾他们的心情,而一味地追求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现场性,把一些血腥的场面,公众和受害者家人不愿意看到的信息直播出去,势必会给公众和受害者的家人造成新的伤害。有些记者为了获得更多的采访材料,屡次采访当事人及其家属,强迫当事人回忆那些不堪回首的经历和细节,不仅干扰了他们的生活,也加深了他们的痛苦。
结语
在现代社会里,媒体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能够在第一时间、第一事发地点“抢”到新闻并将信息及时地传递给受众是媒体竞争取胜的重要因素。但是,媒体在充分享受到新闻自由的同时,还应该担负起诸如人文关怀、疏导舆论、稳定社会情绪等诸多责任,以减少危机事件对公众和社会造成的伤害。
参考文献:
1.胡琍:《突发事件中现场直播报道之辩证论——从菲律宾人质事件说起》,《东南传播》,2010(11)。
2.陈力丹、张紫:《媒体能直播人质事件吗——以菲律宾人质事件为例》,《青年记者》,2010(12)。
3.张萌:《从菲律宾人质事件透视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新西部》,2010(24)。
4.王培丽:《危机事件中媒体的新闻自由和社会责任》,《新闻世界》,2009(6)。
5.张敬伟:《菲人质悲剧中媒体的道义和责任》,《联合早报》,2009年9月2日。
6.靖明:《如何规范现场直播的界限——菲律宾人质事件电视直播引发的伦理学思考》,《新闻与写作》,2010(10)。
7.周勇进、康殷:《菲国家警察署发言人克鲁兹谈惨剧——“我代表菲律宾警察道歉”》,《三湘都市报》,2010年8月28日。
(作者为中州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讲师)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