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形成的现实困境
2011-12-29刘效东
人文杂志 2011年2期
内容提要 教师的道德哲学观念有其核心内涵。它的形成在思想上决定教师的教育价值取向。但是教师道德哲学观念的形成却遭遇到一些难以避免的现实困境。要促使教师道德哲学观立足于教师完美人格的塑造这样的终极价值目标实现,应该重视人性关怀,提高教师的主体性。
关键词 道德哲学观念 师德规范 人格塑造
[中图分类号]4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1311)02-0189-03
一、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及其意义
道德哲学作为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主要探讨道德本原、道德的作用、道德价值评价,道德理想、人生意义以及道德教化和修养、人性善恶等问题。它表现为道德哲学家对人类道德问题进行专业的哲学理论层面的思考探究。道德哲学在制定某种合理的道德教育计划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这已为理论工作者所重视并已开始进行深入地研究。
教师生活于现实中,且承担着引导学生道德生活的任务。教师对道德问题有自己的思考和理解,对道德生活的“应该”和“理想”有着自己的判断与主张。这些理解和主张在教师与生活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固定下来,最终形成教师自己独特的道德哲学观念。
(一)教师道德哲学观念的核心内涵:从教师的职业特点和教师道德哲学的实践价值来看,教师的道德哲学观念的核心内涵应包括:
一是职业道德内涵。教师的道德形象是教师的最基本形象。乐于奉献、坚持公正成为时代对教师职业的基本伦理要求。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培养人的劳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无法用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来衡量其价值大小的劳动,其效果具有滞后陸、间接性。因此奉献成为教师职业本身的道德要求。
二是文化内涵。教师以文化影响学生,并通过影响来实现教育的文化功能。文化提供了教师道德哲学观念确立的源泉和材料,是教师道德哲学设计和塑造的“仓库”。
三是人格内涵。人格是一个人整体的心理面貌,教师的人格形象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心理特征的整体体现。不同的人格具有不同的教育的力量。教师的人格形象是学生亲近或疏远教师的首要因素,亲其师,信其道。国内外的许多研究都证明了教师人格与学生发展的密切关系。
(二)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及其意义:正确的道德观念造就正确的生命形态。由对生命本身体悟而形成的道德自律,能引导人超越现实,达到一种超功利的人格审美境界。
由此,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在教师道德塑造上就有着这样的现实意义:
第一,教师的道德哲学观念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思想坐标,规范着教师的职业行为。
第二,教师的道德哲学观念对道德教育实践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就实践而言,教师的教育行为、对德育原则的把握、德育方式的选择等,主要来自于教师的道德哲学观。“教师的道德哲学观念就是教师道德教育实践的隐性思想基础”。它决定教师教育学生的价值取向。
第三,教师的道德哲学观念的价值还在于: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具有辐射性,会对教师群体产生影响。崇高的信条会成为教师群体持续努力的精神动力。
教师道德哲学的价值观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并长期发挥作用。
二、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形成的现实困境
社会期待教师拥有崇高的道德哲学观,但是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形成的现实中却遭遇到困境:
(一)在制度规约下教师道德哲学观形成的困境。教师道德哲学观念的形成必须有主客观两方面条件的支撑,主观方面,教师要有形成崇高道德哲学观念的主观意愿;客观上还需要保证教师在专业领域内的自主和自由。如果失去了宏观的、客观环境的支持,面向崇高的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将难以形成。“在效率优先、技术至上,管理机构未曾得到有效精简的现代社会,学校管理者开始移植企业管理模式,实行定岗、定编、定责,按照统一的规范,对学校进行全过程、封闭式的量化管理,并将奖金发放、评优、职称晋级乃至聘用同量化考核成绩挂钩。”在这样一种“广泛制度化”学校管理的制约环境下,教师的生存完全成为一种制度化的生存。
一方面,制度化生存环境威胁着面向崇高的教师道德哲学观念的形成。教师职业本质上要求自由和自主,失去这个特性,就实质性地削弱了教师职业应有的意义和价值,必然造成教师的“机械化”职业生存状态。最近作家杨争光的教育小说《少年张冲六章》中就教师的这种制度化的生存状况作了十分生动的情景化展现。有人在阅读小说后的读后感中发出了这样的呐喊——“我们有塑造知识分子的机制吗?”、“功利主义的教育在强调认同与适应的同时,是否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导入了瞒和骗?百年前就倡导的‘自由之精神,独立之人格’何处寻觅?”
另一方面,道德本质上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道德自律离不开必要的他律。但是,过度的、强制的他律则会泯灭人性中内在的自律精神,使人的自律失去生长和发展的空间。当外在的各种制度的触角伸进教师专业活动的每一块空间,对教师的职业活动事无巨细地进行规约和评价,对教师的道德哲学空间进行缺失专业水准和伦理内涵的评估和奖惩时。必然使教师失去应有的专业自主和专业自由,从而使教师的道德自律无处存身。
(二)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在他律和自律运行中的现实矛盾
在某种程度上,师德规范就是教师道德哲学观念的显性表现形式。没有师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发展只能处于一种低水平运行。但这种规范说到底还是一种他律形式。在教师道德规范不明确的情况下,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言行规范往往只依赖教师个体的道德良知。后来,为了解决教师道德规范的不规范,国家教委曾前后三次颁布和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它们对规范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言行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师德规范的他律机制还很不完善。具体表现在:由于文本制定的不合理以及执行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师德规范的履行往往只停留在频繁的会议讨论与文件学习上,并没有生动地体现在教师教育教学的行为中。至于师德评价则更是流于形式,所谓的师德标兵常常就是教学骨干。
师德规范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依赖教师个体逐渐养成的自觉履行师德规范的意识。没有教师个体自律意识的参与,师德规范他律作用的发挥只是对主体的一种束缚和制约,无法达成师德规范促使教师职业道德养成的目的。教师个体自律意识参与的前提则在于主体自愿的程度以及已有道德水平高低。虽然,师德规范不能左右教师个体已有道德水平的高低,但如何在考虑教师整体职业道德发展水平的前提下,提高教师主体自愿履行师德规范的意愿,却是师德规范制定、运行及评价的重点内容,令人失望的是,现行师德规范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这种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师德规范制定的太过于理想化,没有关注教师群体的实际,即没有充分考虑到教师群体的职业道德水平。第二,在师德规范的制定、尤其是运行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这个缺点显性地存在于各类师德规范的文本之中。比如在几乎所有的师德规范中,“不准”、“禁止”、“要”、“必须”等词汇成为最常用的陈述方式。而这种绝对命令和绝对服从式的规范要求,表现出对教师群体的不尊重。
三、对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形成的一些认识
我国教师道德哲学的终极价值目标,在于促进教师完美人格的塑造。教师完美道德哲学理念的形成不是一个中性的伦理范畴,它代表了管理哲学的立场,即“人既是发展的第一主角,又是发展的终极目标”。在客观上我们应该反对那种把人作为工具使用的管理价值观念,反对那种以人身依附关系为基点的对教师人格的扭曲。因此,要促使教师完美道德哲学观念形成,我们应该创造这样的教育管理环境——教育管理是通过主体,为了主体和在主体间进行的一种精神交流和对话。关注整个人生世界和意义世界,唤起教师对新生活方式和更高精神世界的渴望和追求。
然而,遗憾的是这种理想的境界在现有的教育管理环境下并没有出现。
那么,如何才能促使教师道德哲学观念立足于教师完美人格的塑造这样的终极价值目标实现?笔者从以下几方面试抒陋见:
(一)重视人性关怀,提高教师的主体性。人是双重本质的统一体,人既有一个生命本质,又有一个超生命本质。人的创造潜能蕴含在人的生命本质里,人的实践活动也只能通过生命活动去实现。生命对于人虽然是宝贵的,但生命的价值却体现于非生命本质中。生命只有与非生命本质结合才能成为具有社会价值的生命,才能构成完整的社会人。人类历史发展也可以说就是两者不断走向统一的发展过程。而塑造教师道德哲学品质就是高扬人性的过程,这一过程必然要将人的双重本质统一起来。所以说,离开生命本质谈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塑造就是对人性的抹杀,是没有前提的假设。
教师主体地位的提高,一方面依赖于教育管理中确立教师的主体地位,改变由行政人员唱主角的外控式管理,实行以教师为主导的内控式民主管理;另一方面依赖教师在自由自觉的活动中作一个完整的人,占用自己的全面本质。现代教师应该有这样的主体意识——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意识的对象,充分展示个体对生命的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进而成为自然的主人、成为自己的主人。
首先,教师本人应该既具有生存和发展的本领,又具备关心品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要有一种客观向上的辩证观,即,要懂得个人生存发展与关心奉献他人之间的辩证关系,并能以自身完善的人格、亲身经历和体验来对学生施加影响。其次,教师要具有主体自由精神。教师的劳动是人类最丰富、最有价值的社会实践,教师每天都接触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寄托人类美好希望的青少年,这一实践活动重在心灵的接触与召感。因此,教师的主体活动要寻找全人类的精神精品,能够将这些体现崇高和人类尊严的规范纳入自己的追求和向往的价值体系之中,真正摆脱外在动机,变应然为实然。这种对规范的超越才是追求教师自由的本质所在。第三,教师通过自觉、能动的育人活动直面自己,“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即我的本质,我的社会本质。”正如人们不一定记得某种知识是怎么学会的,但许多人一生都会记得某个指引自己作出正确价值选择的导师。同样,许多教师也会为自己某些学生的品行自豪一生。教师正是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中,既自然而然的遵守了教师规范,又在超越规范的自由创造的实践中感悟人生境界的魅力。
(二)教师道德哲学观念的形成需要在高起点上“操作”。使教师管理的价值目标获得高追求的源泉和基础。
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道德的养成是十分必要的,但它只是对教师道德的他律。实践充分证明,仅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来“规范”教师的精神世界,是难以使教师道德哲学观念在原有的起点上获得升华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1984年颁布至今,我们在这近三十年的不停“规范”中并没有构筑起坚固的师德“防线”,不停的“规范”,不断地失范,甚至出现教师灵魂缺失的现象。为什么?因为我们忘记了人的终极指向,对人生最高境界的追求“心有余悸”,这导致教育管理价值目标的无根性、教师道德伦理价值观的茫然性。
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我们的教育管理必须要有前瞻性,教师道德哲学观念的形成立足于人的最高境界,在现实中要表现出“高人一等”的超越。
促使教师形成完美的道德哲学观念,既是教育过程,也是教师自我发展的过程,更是艰苦的人生实践过程。理性的觉醒、人文精神的“给养”、高尚情感的发动、自我实现的驱力、人性的高扬、主体性的确定等道德哲学范畴固然离不开外在的教育,但更多的是一种内在的接受过程。我们要善于营造使教师成为自律的主体人格的积极创造者的氛围,使教师在“好之”和“乐之”中进行心灵的自我唤醒,在为人师表的实践中向着道德伦理的最高境界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