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灾后乱象解析
2011-12-29刘玉梅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2期
【摘要】民国时期自然灾害频发,灾后背井离乡、封建迷信活动盛行以及“人市”等非正常现象往往随之更加严重,这种现象反映了民国时期的社会痼疾,如国民文化素质普遍低下、抗灾能力极低以及政府救灾不力等,这也是当时社会政治腐败、科技不发达以及封建迷信思想依然禁锢着人们的头脑的必然表现。
【关键词】民国时期自然灾害灾后现象
中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度。民国时期,由于政局动荡、战乱不断,原有防灾救灾机制遭到破坏,自然灾害较前更为严重。综观民国38年历史,几乎无年不灾,无处不灾,而且绝大多数年份是多灾并发。严重的自然灾害给灾民带来致命打击,每次大灾之后,都会出现一些灾后特有现象。我们可通过对这些非正常现象的梳理,探求现象背后的社会问题。
民国时期灾后现象
迷信活动大行其道。民国年间,每次大灾之后,尤其是旱灾和蝗灾之后,上至官员下至百姓,求神祈雨、拜神灭蝗事件随处可见,屡见不鲜。如1920年,华北五省(直、鲁、豫、陕、晋)发生四十年未有的大旱灾,很多地方赤地千里,寸草不生。据时人记载:人们疯狂地祈神祷雨,龙王爷置若罔闻。①
1925年,湖南发生春荒夏旱,50多个县青苗枯萎。当时湖南省长赵恒惕大搞祈神闹剧。据当时《申报》报道:湘省亢旱成灾,省当局迎陶、李两真人神像入城,供之于玉泉山。不雨,则又向药材行借虎头骨数斤,以长索系之,沉入城外各深潭中,冀蛰龙见之相斗,必能兴云布雨……无效,则迎周公真人及所谓它龙将军者,并供之于玉泉山庙。仍无影响,则又就省公署内,设坛祈雨。②
1926年,山东省春夏40余县亢旱。当时统治山东的督办是奉系军阀张宗昌,宣布“禁屠”祈雨,据《申报》载:(张宗昌)率军政长官,日日徒步赴城内龙神庙祈雨。③同年,奉天大旱,张作霖也率商民祈雨,停屠三日。随后,乡民来城祈雨的接踵而来。
据粗略统计,从1912年至1928年,不到17年间,仅散见于《申报》关于祈雨的迷信记载就多达80多件,可谓连篇累牍。正如时人所说:一旦旱魃为虐,灾民惟有赶紧用泥塑好水龙,由地方官绅领着求雨,有了蝗虫,也是到蚂蚱菩萨面前,虔诚祷告。万一凑巧,目的达到,便说是至诚感神,要不然便说时运不济,命该如此,不怨天,不尤人。④
卖儿弃女现象屡见不鲜。灾难不仅剥夺了人们的所有,也摧残着他们的灵魂。每次大灾之后,卖人之事时有所闻。有些灾民,为了苟延残喘,只好出卖自己的家人,或妻子,或儿女。价格有的以岁数论价,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只能卖洋十六七元,至于七八岁的女子,只卖洋两三元。有的以个数论价。1920年大旱,据华洋义赈会报告,唐山、内邱、任县、巨鹿、平乡五县,被赎卖者5057人,价格由一元至十元或自四十元至百五十元不等。⑤
卖人现象如此普遍,以致灾后会形成“人市”。1929年河南洛阳旱风交作,麦收绝无,卖子鬻女,纷集成市,名曰人市。⑥1930年,陕西连年荒旱,田野荒芜,村舍为墟,饥饿死亡者至少200万人以上。很多灾民为了生存,只好卖儿弃女。一些人贩子也趁机贩卖妇女,谋取暴利。据时人报道:“兴平、武功、醴泉、扶风、凤翔等处,竟设有人市。夫携其妻,父带其女,入市求售。人贩凭货做价,买之一空。最初仅能卖四、五元之妇女,继之获利颇丰,人贩麋集,价涨至四五十元不等。”“报载西安东仓门帝君庙巷内有程某者,原系卖酒……,今以贩卖人口,获利已达三千余元。”⑦
草根、野菜、树皮、观音土等成为主要食物,甚至出现人吃人的惨象。大灾之后,粮价飞涨几乎成了必然现象。1920年华北大旱,河间、献县一带“粮价奇涨,高粱初则一斗只值五六毛钱,今则涨至两元上下。玉黎蜀(俗称棒子)初则一斗只值一元上下,今则一斗须三元上下。其他各样粮米,大抵增长三倍有奇。”⑧
丧失了购买力的灾民,没有粮食果腹,只能吃树皮、草根、野菜等。1920年大旱灾后,有人进行了一次实地调查,结果列出如下食谱:糠、树叶、野菜粉、漂白土、花籽、杨树芽、玉米棒、锯末、花生壳、草根、甘薯秧……。⑨1929年河南大旱后,饥民食麻饼、榆皮、麸子、青草。禹县饥民多剜草根树皮,碎石面以为食。⑩
如果说吃草根、树叶、观音土已够惨不忍睹了,但更可怕的是,在致命的饥饿驱使下,一些灾民丧失人性,开始向同类攻击,上演一幕幕人吃人的惨剧。此类记载触目惊心。1915年四川春旱,灾情奇重,米价暴涨。在食物奇缺的情况下,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据4月10日的《申报》载:平日一个行为正直的李姓人,由于耐不住饥饿的煎熬,竟然同妻子商议杀死三岁的孩子聊以充饥。孩子被杀死后,其妻子因伤子之死自缢而亡,此人也后悔不及而自杀,邻人见之无不洒泪。
灾民流离失所,四处流浪。每次大灾之后,都会出现一支流浪大军,他们沿公路或铁路前行,四处逃荒。安土重迁本是中国百姓的普遍心态,但是在大灾之年,灾民们为了生存,不得不背井离乡,踏上远走他乡的征途。1928年华北旱荒中,山东最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