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农村法制教育的思考
2011-12-29卢东梅吉东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2期
【摘要】农村法制是整个国家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关键环节。结合河北省农村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健全和完善河北省农村法制教育的建议,使农村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以及权利救济更能适合农村经济生活客观现状和发展的实际需要。
【关键词】农村法制教育三农问题建议
农村法制是整个国家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农村法制也是完善整个国家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环节。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①因此,抓好农村法制教育也成为了解决当前我国“三农”问题过程中,亟需完成的任务之一。
农村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解决“三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占据国土资源的大部并容纳了绝大多数的人口;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稳步发展是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农民经济、政治、文化的进步和发展,是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主体内容。农村、农业、农民被统称为“三农”问题。随着改革的纵深发展,“三农”问题也日显突出,农民权益保障,农村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日益受到关注。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几乎每次都把“三农”问题放在首位来论述。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切实加强“三农”工作。近年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必须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十七大报告更明确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②
为和谐社会实现民主法治目标提供保障。大规模的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特别是涉及地域广大、人口众多的农村社会变革,经济成本和社会代价是事关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如果改革的费用高于改革带来的收益,则改革是得不偿失的。历史和现实都一再证明,法制建设是降低改革成本的可靠保证,将农村社会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是保证农村社会有序、健康、持续、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河北省农村法制教育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河北省根据“两个转变,两个进步”的目标要求,与时俱进,积极创新,进一步了解农村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民主和法制示范村”和创建文明生态村创造活动,农村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与发展,收到了较好效果。
村干部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水平显著提高。目前,河北90%的村街都实现了治理乡村民主和法治,并进行了示范村创造活动,广大农村干部队伍提高行政依法、决策、管理农村各项事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治理村和普法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村法治化程度相结合,促进和保护了农村的稳定与发展。
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改善。近年来,随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大家学会用法律解决民事纠纷,敢于运用法律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村民运用法律武器现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积极参与广大农村活动,法律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凸显。与此同时,随着农民对法律知识了解的进一步加深,农村村民犯罪率明显降低。
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农村“送法下乡”,创造出示范村民主与法治的活动,调解矛盾、宣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来管理农村各项事务。农村的一些矛盾得到有效控制,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法治的流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气氛进一步浓厚,大大提高了农村公共安全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
发展农村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层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领导也没有将其纳入定期工作议程,不能长期坚持不懈地去抓该项工作。从目前的情况看,依靠少量的普法人员难以完成计划任务,必须依靠基层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的支持来实现。有限的经费制约着法制宣传与普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一定的难度,一些大型的宣传教育活动难以组织起来,大多数情况下会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穿插在其他会议活动中。于此同时,种种客观原因的存在还造成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非制度化。
法制教育机制建设有待完善。当前农村教育工作在河北省宣传组织中并不完善,法制宣传力量较弱,宣传思想工作人员缺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个伟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能达到预期目的。每一个职能部门组织协调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致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村发展的不平衡。
有些村庄的宣传教育工作还处在低水平状态,主要原因来自于流动人口,因其流动性强、宣传不能及时到位,一些流动人口成为了法盲或准法盲,不仅不知道如何保护他们自己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有的甚至成为犯罪高发人群。
农村教育宣传工作的形式比较陈旧、单一。河北省的一些地方仍沿用多年前的经验做法,这些做法面对日益发展的新形势显得陈旧、单一,农民群众也不愿意接受,有的地方宣传法制材料仍然使用几年前的资料,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教育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健全和完善河北省农村基层法制教育的建议
当前,河北省农村正进行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我们必须把创建活动和法律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让二者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将更加活跃、更加有意识地加入到文明生态村建设活动中去。在建设过程中,农民要认真学习和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要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农村普及法律基本知识,培养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守法习惯的教育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方面,要对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要对广大农民进行法制教育,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习惯,学会正确地运用法律来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一些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农村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普法宣传来实现的,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普法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村民报告会、座谈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览、街头咨询宣传等。同时报刊和广播电视还开辟法制专栏和系列讲座,一批法制影视、法制文艺节目也随着“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到农村基层。
在农村法制教育过程中,我们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认识,正确定位基层政府职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河北省在开展农村法制教育工作中,应要求基层有关部门以及领导干部随着时代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认识,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工作。
创新法制教育形式。要获得农村法制教育的实效,就必须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手段和方法。新时期,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知法、守法的宣传,通过农村家庭活动来宣传法律。要创新宣传形式,紧密围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开展农村教育工作,以此来提高村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
加强组织保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教育及宣传活动的机制是开展法制教育的关键。要强化领导机制,坚持基层领导亲自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整个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措施到位。要加强统一领导,树立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更加深入持久。
结论
开展农村法制教育工作,搞好宣传工作应通过拓宽专项资金渠道来保证。基金专款是保证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基层行政部门在农村民主和普法教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法律素质教育是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村开放、促进农村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根本途径。当前河北省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们应该为普法工作建立更严格的标准,让农村法制工作有更加明确的方向。(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注释
①②许小莲:“党的十七大报告‘法的精神’解读”,《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