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2011-12-29张建华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2期
【摘要】当代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非常复杂,影响犯罪行为发生的种种因素之间通常都存在着复杂的有机联系。按照“犯罪原因结构”理论,从犯罪行为发生的主体因素和主体外因素两方面来对当代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进行原因分析。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主体因素社会环境因素
犯罪行为发生的主体因素
青少年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处在过渡阶段,这一阶段被心理学家称作“危险年龄”,这主要表现在:
犯罪主体生理因素。青少年年龄的增长以及生理特征的发展与犯罪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关于这一点,比利时数学家、犯罪学者、制图学派的代表人物凯特勒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就对此问题进行了阐述,他指出:“年龄是影响犯罪的最大因素之一,犯罪的发生与人的体力的发展是相适应的。在25岁时,人在体力方面发展到了顶点,所以容易犯罪;犯罪的类型也与年龄相关,人们大多数是在犯伤害与诱奸罪的同时,开始了盗窃犯罪的生涯,力气的增长会导致暴力行为的发生,最后,随着自己犯罪生涯的推进,犯罪类型会由暴力型向智力型发展。”
犯罪主体心理因素。青春期是儿童向成人发展的转折期,人进入青春期后,个体的心理发展达到了第二个高峰,其人格的特异更为突出。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开始从情感上疏远成人,并且逐渐形成新的价值观,表现在行为方面就是力求摆脱成人的束缚而趋向独立,对成人的“反抗”具有了前所未有的新内容。这是青春期少年生理的发育和独立的社会地位导致的内部发育过程和外部条件的特殊结合,也是青春期少年比较典型的个性心理特征——“逆反人格”。逆反人格是青少年对客观事物的产生具有强烈的自我色彩,在行为上表现为对自己原有的社会地位的不满,形成与成人相异或相反的“过渡性”的态度体系和行为方式,这是他们内在需要的压抑及与同龄人的社会交往等方面与成人的对立或对抗。青少年这些人格上的逆反,如果得不到成人的重视和正确引导,就会发展成为反社会人格,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犯罪主体行为因素。现今社会,改革与竞争正在明显地改变着当代青少年所熟识的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的改变,对青少年心理和行为的影响是相当深刻的。但是源于传统,并且根植于习惯的原有生活观念和价值取向却依然顽固地与现今社会发展要求相抗衡,这种新旧生活方式的转换过程中的差异与冲突,必然会导致当代青少年经常遇到心理挫折,尤其是农村青少年,这种挫折如果处理不好,就很可能引发心理挫折者的极端行为,并成为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包括重大犯罪、恶性自杀等现象的增多。
犯罪行为发生的主体外因素
犯罪行为发生的情境因素。苏联学者斯·诺拉的犯罪诱因理论告诉我们,引发犯罪动机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内在因素,也有外部刺激。那些由客观形成的外在情况引起并具有情境性质的外部刺激因素,称为情境因素。研究过程中发现,部分农村青少年犯在犯罪前并无明显的个人需要,只是由于临时受到外部刺激而发生犯罪行为的。例如夜路上单独行走的女青年、无人看管的生产资料、防盗设备差的家庭、没有大人领着的小孩等都是极易引发犯罪人犯罪动机的诱因。青少年正处在最容易受外部刺激而改变行为模式的阶段,在受到强刺激后就易产生过激行为,由于受情境因素激发产生的犯罪,犯罪人对犯罪后果的预见最低,甚至可以说是毫无预见,因此这类犯罪产生的后果往往是意外的、严重的。例如抢劫、强奸中遇到反抗、盗窃时被人发现,都容易刺激犯罪人产生“灭口”念头,进而实施杀人犯罪,可以看出,杀人犯罪也是由于外部强刺激引发的(反抗、呼救、被发5IpSkSKK6jA6N6jKX2tJiY/XlsJP2OrH9ltGDvQ/SEs=现),是犯罪人在此前没有想到的情境因素。从情境因素的角度出发研究农村青少年,有助于克服传统犯罪原因论中只注重社会角度,忽视实际情境,以致难以提出具有操作性措施指导预防农村青少年实践活动的弊端。
犯罪行为发生的社会环境因素。第一,社会中存在的不良风气的影响。一方面表现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各种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各方面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还都不是十分的健全、完善,法制效应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捞取了大量的不义之财,然后就狂嫖滥赌,疯狂挥霍,另外,还有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这些对于青少年的犯罪行为起了很大的诱发和刺激作用。另一方面表现为,改革开放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同时,一些敌对势力也借机行动,企图对他们认为“最有希望在中国实现和平演变的一代”进行影响。如果青少年经常耳濡目染这些不良的社会现象,经常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就会抵消正面教育对其的作用,在潜移默化中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第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价值观的冲突。在剖析当代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原因的时候,不能不考虑其产生的社会经济因素。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在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同时,对人们传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和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受社会经济结构、经济方式和经济利益支配的人们的社会价值观也必然发生一定的变化。传统的价值观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失衡,新的价值观由于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还在孕育,这就使得处于其中的青少年的社会化进程受到更为复杂的影响,自我独立意识的增强和对物质需求的欲望决定了他们极容易完全摒弃传统价值观而选择市场经济的价值观。然而,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处于起始阶段,仍存在着一些负面影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的完整价值体系尚未建立,这就必然造成市场经济意识上的诸多畸变和误区,这对于要么肯定一切ceEiZGJDf8FKw2akeP3QtPmytiglzOF7YsG0yXaWTiY=,要么否定一切的青少年来说是很危险的,青少年容易将市场经济的负效应产生的金钱至上、急功近利等作为自己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
第三,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文化震荡的偏失。青少年正处于社会化的初级阶段,也是一个人社会化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随着社会转型、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中国的农村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多元文化的冲击。农村青少年在城市化过程中大范围接触现代都市文化,在与其所属文化的对比中就会产生极度的困惑与苦恼,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文化多元化的冲击对农村青少年的影响。身处社会转型中的农村青少年,处在由城市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多元文化的猛烈冲击中,面对纷繁复杂的文化差异,他们的判断标准却通常是根据外界事物对自身感官刺激的强弱,进而在做出判断后就会在其好奇心的驱使下去模仿,而对犯罪行为的模仿就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文化世俗化对农村青少年的冲击。转型中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极快,农民们的物质生活有了极大程度的改善,但与此同时,文化也在向着世俗化方向发展:一方面,人们开始贪图实惠,金钱至上,追求享乐;另一方面,强化自我,崇尚自由渐渐成为主导思想。
第四,微观的社会环境。一是家庭环境。我国农村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及场所都比较少,因此家庭环境的好坏对农村青少年的影响更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家庭的经济贫困与外界消费水平的反差的影响;家庭缺陷造成的情感伤害;父母文化水平低,对子女的教育水平低。二是居住环境。农村社会中人们的居住环境与城市中人们的居住环境有很明显的差别:在农村社会中,各个家庭之间虽然距离相对较远,但是往来却十分密切,人们之间接触频繁,相互又都熟识,因此,彼此间防范意识都比较差。另外,由于受物质生活水平的限制,各家的防盗器械不是很先进、齐全,大部分家庭中的成员没有锁门、锁柜的习惯,而通常都是将钱“藏”在一个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对其它物品的重视程度不高,这就给一些青少年盗窃财物提供了作案的机会。三是学校环境。虽然近几年来学校在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上作了很多努力,但由于农村社会中存在的各方面因素的限制,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在农村往往强调的只是“九年”这个时间概念,而实际的学习质量难以保障,其中法制教育一直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中的最薄弱的环节,具体表现在:其一,缺乏现场氛围的法制教育,部分学校存在注重文化教育忽视德育教育。目前农村学校实行素质教育条件还很欠缺,有的学校把考试成绩作为评选先进班级、优秀教师的首要条件,教师因此把升学率作为硬任务,思想教育是软任务,因而工作中不能做到教书与育人并重。其二,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不是很高,有的教师育人方法单一,未能注重学生的心理问题,缺少心理疏导的措施和方法。另外,多数农村中学生在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部分初中辍学)后回家务农,而现阶段我国农村学校又缺乏职业技能教育,回乡就业的学生一般都缺少一技之长,智力劳动的价值在农村简单机械的劳动中又难以体现。这就导致了一些学生在毕业回家后容易无所事事。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及无业人员的占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
总之,只有掌握了当代中国农村青少年犯罪行为产生的各种可能原因之后,才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可行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做到有的放矢。(作者单位:中共本溪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