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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质性研究对孤寡老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思考

2011-12-29谢云鹏

中国集体经济 2011年8期

  摘要:文章通过应用质性研究方法,对于两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特殊孤寡老人进行的实证调查所得的数据和资料,试图描述在救助收容机构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孤寡老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境遇,并分析现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利弊因素和实施状况。
  关键词:孤寡老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收容机构;社会政策
  “鳏寡孤独有所养”是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重要社会指标之一,根据《民政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问题的规划工作显示,未来五年,中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革新方向是“建立全社会型、内生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兼顾社会公平与效率”。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养老服务”,这一点,必须通过政府重点保障“三无”、“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来实现。
  一、调查研究设计
  (一)概念界定
  1、孤寡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1999年颁发的第271号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规定,城市孤寡老人的概念解释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而按照民间约定俗成的观念和解释,孤寡老人的概念包括:无配偶、无子女、无人照顾、年龄超过60周岁,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如果孤寡老人还符合没有收入的条件,在城市即称为“三无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依法对陷入绝对贫困的人口实施基本生存保障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它的最大特点是解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而不是改善其生活状况。
  (二)调查研究设计维度
  本调查研究以对两位长年居住在北京市某福利院内的孤寡老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现状为描述主题,研究从四个维度展开,包括生活物资来源状况、社会支持网络、精神生活、心理状况。
  生活物资来源是指孤寡老人生活资料(衣、食、住、行等)来源,社会支持网络状况是指孤寡老人目前所接受的社会福利、保障或保险状况,精神生活和心理状况主要通过孤寡老人的自我反馈,了解其精神消费、心理及情绪现状。
  二、调研成果分析
  本文将由对两位孤寡老人生命历程的质性研究出发,展开本次调研的结果进行分析。
  (一)个案一
  基本情况:FENG,男,1935年生人,家有一哥、一姐,父亲为工厂普通工人。母亲无工作,家庭经济情况较差。1950年就读初中,彼时其哥哥、姐姐都已辍学,1952年的秋天,FENG17岁时,一天下午FENG在操场上跑步,时值上课,大多数同学在教室里学习,FENG在跑步时,突然中风抽搐,倒在跑道上,因操场上无人经过,跌倒的FENG直到近三个小时后才被发现并通知家长,送往医院时,已错过了最佳诊疗时期,从此FENG左半身偏瘫,左手全部丧失行动能力。
  刚刚变成一个残疾人士时FENG非常难以接受现实,但面对经济情况每况愈下的家庭,FENG自愿选择了离开家庭,并希望通过自谋职业为家庭做出贡献,但由于FENG的身体状况和他工作经验的缺失,家人在1954年把FENG送到了某福利院,从此FENG开始了他在该福利院中的人生,截至2011年,FENG已经在该福利院度过了近50个年头。
  访谈总结:在与FENG访谈的过程中,FENG回忆道,初入该福利院时时,其中“休养人员”年龄差别较大,有很多孩子、中青年人和部分老人,当时,为了让休养人员生活的更加充实,除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质外,更鼓励他们参与院舍建设、管理、维护,并为他们组织兴趣小组等等文体活动。
  关于家庭,FENG认为像他这样的人没有资格和权利去结婚、生育,因此他终生没有组织家庭。
  在被问及现在的生活情况时,FENG表示出很大的无奈感,由于福利院运行方式的转变,为了降低成本,越来越多的活动被取消,老人间的互动越来越少,原本活跃的气氛和较为丰富的生活几乎消失殆尽,目前FENG每天的生活过程中只有吃饭、睡觉、在房间里散步、看电视,这一单一循环,成了FENG的全部生活。“这样也挺好的”FENG对作者说,“已经这个岁数了,我没有任何要求。”
  当笔者向FENG提问是否知道自己每月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是多少时,FENG表示不知情,亦不愿过多的询问相关内容,在FENG的眼里,这个小小的院落,便是他的家庭,无论现在的境遇如何,他总能得到生存所必需的物资,至于精神方面的需求,FENG在笔者回访时再三强调,他经常拿自己和社会上那些无家可归、风餐露宿的孤寡老人相比,“我们本质上是一样的,但我比他们强多了。”
  (二)个案二
  基本情况:LIU,男,1950年生人,28岁进入福利院,截至目前,已在该福利院中生活了三十余年,患有严重的风湿,并因此导致了严重得行动障碍。
  相对于FENG,LIU的生命历程相对简单得多,笔者初见患有严重风湿的LIU时,只看见他的锁骨以上身体部分,其余部分全部被多层厚重的棉被所覆盖,由于风湿,LIU已经二十年没有移动过地方,他的那张小床成了他生命所需要的全部空间,一应饮食需要都需要护工喂食,而所有排便都有插管进行代替,LIU的生存状态让人震惊的同时,也不得不为生命的奇迹感动。
  年轻时的LIU曾经做过某工厂的技术工人,在患有严重的风湿后,家庭的贫困不得不让他离开家庭,接受社会的救助,目前,LIU的家人中,在世的直系亲属只剩下一个姐姐,现在居住在天津,每年回来福利院看望LIU一两次,并为他擦洗身体、陪他聊天。“血浓于水”LIU在提到家庭时,无奈却感动的眼泪让他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访谈总结:在入院的三十余年中,时间对于LIU来多并没有特殊的含义,他并不能参加群体活动,他所能参与的全部精神娱乐项目便是看电视并与护工、志愿者聊天,LIU很爱看电视,但由于太长时间不参加社会生活,许多电视内容如新闻、连续剧等LIU都无法理解,在被问及是否知道自己每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多少时,LIU反复说“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要活着,就好。”
  三、基于质性研究的讨论与结论
  第一,收容机构内孤寡老人对于低保制度存在认知缺失,福利院中的孤寡老人在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方面存在严重的知情缺失,院方可以造成的隐瞒引发了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院内孤寡老人一方面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却对自己正在享受的国家政策毫不知情。
  第二,收容机构内孤寡老人缺乏精神生活及心理照料,相对于波涛汹涌的现实社会,收容救助机构里总是显得风平浪静,极少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干扰,然而,就目前某福利院的发展现状而言,在对于院舍内老人的精神健康和心理健康方面的关注极其缺乏,为避免风险、造成开支而缩减院舍活动和老人间互动的方法,正体现了对孤寡老人本身的不尊重和精神健康的漠视。
  第三,受改革开放等社会变迁和政策变化的影响,针对孤寡老人的收容救助机构面临难以维系的困难局面。改革开放后,我国发生了巨大的社会变迁,在经济方面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造成了多项原本与市场相悖的政策内容在变革期出现了尴尬的存在局面。
  四、对于孤寡老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思考
  “最低生活保障”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这种公共产品一方面作为保障性政策对救助对象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亦可能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社群生命历程的转变,在实施对孤寡老人的最低生活保障过程中,有如下几点应该特别重视:
  
  (一)结合社会现实情况,改变政策制定的思路
  由于长时间脱离现实社会,功能障碍社群极易出现社会价值和存在感降低的现象,并由此产生脱离社会、远离人群的消极生活态度,严重者甚至会出现反社会倾向,因此,在运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应注重制定困难社区发展性政策,而非仅仅局限于救急和收容以保障基本生活,在给与救助的同时,也应致力于消除社会排斥对于困难社群功能性能力的剥夺,并以此来拓展困难社群的能力,提升自信,开发社群潜力。
  (二)加大对于福利机构的建设力度,走科学化、规范化道路,注重绩效评估
  在建立这样的机构的同时,更要注意应用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对孤寡老人的身心进行全方位的照管,而非仅仅关注他们的生理指标。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注重老人们的心理卫生,以完善的孤寡老人、院方、社会三方组成的评估系统,将是保障对孤寡老人照管质量的重要保障。
  (三)加大对孤寡老人的法制保护
  法治方面,有一些法规如对于孤寡老人的生活补贴和最低生活保证金必须以硬性发放规定为政策手段,让孤寡老人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自身权益得到的保护。
  在日本,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具有非常健全的法制保障措施,并依据《生活保护法》建立了覆盖全体国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这为其厚生省在制定与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过程中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依据。
  反观目前中国大陆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却存在极大的随意性,不少地区、社区以不同的标准下发不同数额的低保金额,不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社群无法获知其应获得真正低保金额的准确数值、低保运行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等,广泛而顽强地存在于低保政策的实施环境中,低保政策的法制化路程,依然任重道远。
  (四)扩大对于低保资格审查的透明性和科学性,加大鼓励自身脱贫的力度
  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的资格认证需要更加透明和专业的机构进行,坚决禁止徇私舞弊现象的存在,对于不同困难社群的政策方式要有一定的区别对待,鼓励那些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从事简单的社会劳动,并逐渐向自身脱贫的方向发展,而不是一味地给予基本生活保障,救助其一时的困难,这样低水平的救助往往造成社会困难社群性惰性的形成,最终不利于困难社群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环境的良性循环。
  (五)加大对孤寡老人的精神生活的关注
  对于孤寡老人群体的关注,不应该仅仅放在对其生活物质需求饿的层次方面,也需要将目光投向对其精神生活和心理状况的关注。无论是在政府公办养老机构,还是在民营养老院,或是在有孤寡老人居住的社区,对于孤寡老人生活提供帮助的同时,更应注重帮助其建立自信与能力,鼓励孤寡老人间进行更多的交流和互动,为其寻找精神寄托和归属感,让他们体验到幸福感,将推动整个社会对于孤寡老人的关照和帮扶水平,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