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1-12-29刘传雁
中国集体经济 2011年8期
摘要: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资源,是完成各项科研、开展业务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事业单位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与保障。文章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与对策
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资源,是完成各项科研、开展业务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事业单位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与保障。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用于科研、行政管理;其价值大到几万元、上百万元的仪器、设备设施,小到几百元的办公用品。其主要特点为:配置领域的非生产性:即从社会范围来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布在非生产领域,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使用目的的服务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作用在于保证事业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补偿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后形成的消耗只能来源于财政的事业经费预算支出。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会计核算不合规。多数单位购置了固定资产,在会计上列支后,并不按会计制度要求同时进行相应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在收到政府采购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调拨的固定资产时(已由财政或主管部门列支),不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在接受其他单位赠送的固定资产时,不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第二,交付使用手续不严谨。在交付有关部门或个人使用时,不办理有关的验收、交接手续。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以及分布和变动状况。
第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制度虽然编印成册,但只是形式主义,应付检查,形同虚设;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登记、使用、损坏、报废、处置的职责不清,如果是现金、存款,相差一分钱也要及时、彻底清查,而如果是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则无人过问,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十分突出,单位领导、财会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也不像货币资金那样重视、严格;财务与资产管理不能很好地协调,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普遍存在财务与资产管理“两张皮”的现象。多数单位没有管理固定资产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而是由办公室、财会部门或其他人员兼职管理、临时代管等,分工、职责不明确,表面上有人管理,实际上无人管理,即使有的单位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管理工作也不到位。
第四,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清理盘点,固定资产“家底”不清。虽然会计制度和年终决算要求各单位要组成专门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但是多数单位并没有认真遵守这一制度,虽然财政部门进行过多次“清产核资”,但是,前清后乱的状况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第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不规范。有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概念模糊,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和变卖不按规定的程序处置固定资产,脱离了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导致了部分单位的固定资产家底不清和流失;有的甚至没有任何责任人批准就随意处置,造成处置环节管理失控。
二、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第一,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账务处理。会计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现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对固定资产全新管理理念。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与单位领导对此项工作的管理意识和重视程度密切相关。首先,要实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就需要领导加强和重视固定资产管理,这样各项管理工作才能有人抓,管理制度才能建立和完善,管理措施才能到位,才能将固定资产管理做为单位内部管理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其次,树立全新的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保证事业单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和客观要求,树立领导和职工资源共享、节约资源的现代资产管理理念,形成共同维护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新理念。
第三,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增强有关负责人的管理意识,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建立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项制度细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要有明确的规定,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采购、验收、登记、维护、保管、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现状来看,对固定资产疏于管理,缺乏长期、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因此,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已成为当前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的当务之急。只有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才能逐步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强化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事业单位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和管理现状真实、完整,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这是管理的基础。因此,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使资产清查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一是建立定期清查制度。各事业单位至少每年年终要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摸清“家底”,对盘亏、盘盈资产,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按现行规定及时处理;对资产结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盘活存量资产。防止积压闲置,做到物尽其能,物尽其效。二是建立重点抽查制。各单位财务部门要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对资产使用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三是建立离任核查制。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检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账清,防止资产流失。
第五,从人员培训入手,建立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定期培训学习,进行考核,做到奖惩分明。一是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会计人员应具备强烈责任感,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二是提高专业知识和技术业务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不断更新会计知识,熟练掌握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和核算方法,精通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恰当进行会计处理,精确会计信息质量。三是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结构。内部审计必须确保独立性、权威性。其作用包括会计账目的审核、稽核,提出更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纠正错误的建议,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领导人要帮助审计人员排除干扰和压力,从而达到资产的完整,保证财务信息真实,提高社会效益的目标。
第六,严格遵守有关的财经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并规范执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坚决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节约使用国家资金;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变卖,坚持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明确落实资产的管理责任,增强并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
第七,提高认识,重视对固定资产的处置,加强资产的“出入口”控制管理。资产“出入口”控制就是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增加环节即入口,和固定资产减少环节即出口的控制。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对固定资产存在“重购买,轻管理”思想,即在资产购入时能分析研究其可行性、效益性,但对资产日常管理却不重视。对资产处置也过于草率,只要经管科室提出报废申请,一般都能得到批准。事实上,有的资产仍具有使用价值,之所以申请报废是使用科室想购置性能更优的设备;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率,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各单位应提高管理意识。在资产处置环节,应加强对待报废资产的检验;对重大资产(设备)的处置,应实行集体联签制度;对未到使用年限的报废设备,要查明原因,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属保管不当或人为原因损坏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由此树立全员自觉保护国有资产意识。
第八,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应当全部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则不宜“一刀切”,应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按照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参考文献:
1、王顶柱.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