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
2011-12-29张遂华
中国集体经济 2011年8期
摘要:企业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使固定资产减值的核算进一步完善,保证了企业利润的真实性,也为稳健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固定资产;减值;折旧
一、固定资产减值测试
2007年1月1日执行的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减值做出了新规定,明确了固定资产减值的一般原则,进一步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首先要看有没有减值的迹象;如果有减值迹象,要进行减值测试;进行减值测试后确实减值了,才需要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迹象是资产是否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条件。一般情况下,没有减值迹象,是不进行测试的,但有两项资产除外: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确定可收回金额时,要按照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如某项资产如果现在处置掉,处置收入减处置费用的净额为100万元;如果持有这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10年,产生现金流量的现值110万元。按照处置资产和继续使用资产两者利益孰高原则确定可收回金额。
新准则中引入了“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很难评估,因而新准则引入“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按照其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确认损失;“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因此,要计算总部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新准则对“资产组”、“资产组组合”及“总部资产”的减值处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做出了详尽的规定从而使企业在资产减值处理上更趋于合理。
二、固定资产减值与折旧
(一)固定资产减值与折旧的关系
固定资产减值和累计折旧,两者都核算固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一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损;二是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两者计提的原因有相同之处:技术进步和遭受破坏使得固定资产价值降低是两者计提的共同原因;两者之间相互关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累计折旧的补充,它对累计折旧中的估计偏差进行矫正。
(二)固定资产减值对折旧的影响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该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应在未来期间进行调整,减值后的总折旧额为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与预计净残值的差,企业将该折旧额在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内按选用的折旧方法继续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企业应当重新复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三、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就是减值一旦提取,不管资产是否价值回升,也不能再做相反的会计记录,恢复资产价值。该规定封死了减值冲回这一企业操纵利润主通道,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保证de12892212d5fa265c8671c2ed5b574a。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是指当发现以前导致资产减值现象已经消失,资产价值回升,把以前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如存货的减值:资产负债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减值冲回是某些企业操纵利润的常用手段:一是预计当年将会出现大幅亏损时,提前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做准备,在当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下一年度冲回,从而做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的财务报表;二是选择某一年份超大额计提减值准备,其后几年分次缓慢冲回,制造出利润稳步攀升的假象,为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服务。这种做法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四、计提资产减值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一)资产减值的计提直接影响企业利润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等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很重要的基础。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尽管新准则对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使用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但是要企业真实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还存在一定的难度。计量技术本身的不完善,使得减值技术的标准难以确定。而更重要的是企业的治理结构与管理者的诚信问题,企业管理层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选择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
(二)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这是由于:现行的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具体情况界定不清楚,在具体计提时没有明确的计算程序,主观随意性较大,所以留给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计提标准以及比例的确定都可由企业自行根据情况确定,这在客观上也为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玩弄利润提供了方便。企业既可以“少提”来掩盖风险,虚增利润,也可以“多提”减少利润,为来年增加利润做准备,计提和转回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合法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误导了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为地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达到调节企业利润的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反映了谨慎性原则在资产计价中的运用,同时保证了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S].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