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研究
2011-12-27赵密霞
赵密霞, 高 峰, 张 亮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1)
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研究
赵密霞, 高 峰, 张 亮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1)
通过对政府培育新型农民模式与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比较,以及不同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对比分析,指出构建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创新模式应坚持适用性、有效性、可持续性和市场性原则,并提出搭建一个政府、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平台,实施多方联动,促进产学研和培育新型农民的结合,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的对策。
高等农业院校;新型农民;培育;模式
农民是农业科技的需求和使用主体。农民素质的高低对于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使用效果起着关键作用,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必须通过教育培训来实现,培育新型农民成为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基础性、关键性因素。高等农业院校作为农业教育体系中的核心力量,一直承担着培养高层次农民、传播高科技农业知识的重任,是我国培育新型农民的生力军。新时期,高等农业院校发挥农业特色明显、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通过现场走访、技术指导、科技咨询、讲座等形式,为我国农民切实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给予技术传播和科技扶贫。对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的模式进行深入研究,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形势需要构建创新模式,提高培育新型农民的实际效果,对于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典型模式
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是指以高等农业院校为主要实施主体,以接受正规学历教育或非学历培训为主要形式,针对农业部门的科技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农业经营者、农民技术骨干、农村管理服务人员和核心农户进行培育的一种模式。多年来,我国一些高等农业院校为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对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新型农民进行培训,并涌现出了中国农业大学模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模式和河北农业大学模式。
(一)中国农业大学模式
中国农业大学模式对新型农民的培育主要以组织各种层次的培训为特色,另外还有“乐农家”等形式。中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已与安徽、广西、山东、北京等地合作,准备了多种“培训套餐”,其中包括请进农大校门的高级研究班、深入农业企业的定点委托培养专门班、下到农村田间地头的技术短训班等。为扩大农村能人培训行动的辐射面,该校在原有校外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培训基地,构建起了一个全方位的培训网络,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水稻、蔬菜、棉花、药材、奶牛、生猪、肉鸽等45个种植(养殖)培训、推广与示范基地。中国农业大学在2008年12月举办的“面向新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研讨会”上展示了其开创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的新模式——“乐农家”数字资源包。“乐农家”数字资源包把农民喜闻乐见的农业技术、务工技能、法律知识、致富经验、科普、文艺、生活百科等8大类2 000多个视频节目,集成在内存为1 000 G的一个不足2 kg的小盒子(硬盘点播器)里,接上普通电视机使用遥控器就可重复点播自己需要的节目。这些节目可以在劳动技能、农业技术、文化、法制观念等方面为农民提供帮助。这一模式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
(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模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模式以和地方政府合作培育新型农民为特色,为了把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与传统农业相结合,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尽快实现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宝鸡市政府成立了农业科技专家大院,逐步探索出了一条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和农业技术推广相结合的模式。为了使农户与专家直接“联姻”,将科技成果直接转化为生产力,给农民增收找到一个新途径,政府在引导专家大院建设中,确立了“以科技为先导,以项目为载体,以企业为依托,以产业为基础,以效益为目标”的原则[1]。按照“聘请多位专家、建好一个农业科技园,建好一所技术培训学校,孵化一批农业科技企业,带动一个产业,振兴一方经济”的要求,以农业龙头企业为纽带,使农民培训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相结合,以农业科技园区作为农业技术示范基地,由龙头企业为农民提供种子种苗、优质生产资料、产品包装和市场销售服务,使农民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这一模式通过农业技术专家大院有效促进了高等农业院校对当地农业技术的传播。
(三)河北农业大学模式
河北农业大学作为一所地方性高等农业院校,始终把为农业服务、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走出了一条“太行山道路”,并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创造出了培育新型农民的河北农业大学模式。学校充分发挥多科性农业大学的综合优势,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现代农业人才,以发扬“太行山精神”为特色,致力于为贫困山区提供科技服务,把专家案头连到农民地头,对农民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学校智力优势,依托学校“三结合”基地和辐射点,组织专家教授开展各种类型的现场培训。河北农业大学对农民进行培养的另一个重要形式是其在全国推广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目的是利用农大的学科、人才、技术、设备等优势,为河北广大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人才。学校把“培养新农民、培植新产业、建设新农村”为出发点,以“回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为落脚点,为社会培养了一批批来自农村、定位农村、服务农村经济、带领农民致富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实用型人才[2]。该工程已实施6年,培养出农民大学生3 100余人,其中很多学生已经成为当地的农村优秀基层干部和科技致富带头人。这种模式实现了高等农业院校与农民的直接对接。
二、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对比分析
在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的实践中,涌现和创造了大量培育新型农民的方式方法。这些方式方法有的是个性的、偶然的,因人、因事、因时而异的;有的已经上升到模式的层面,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而在模式层面,有的适应面小,对环境和条件依赖性强,具有较强的地域性;有的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培训主体发挥不同的作用;有的需要的载体多且途径单一。因此,通过对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对于加速促进我国培育新型农民工作的进程具有重大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政府培育新型农民模式与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比较
以高等农业院校为依托的培育新型农民的模式符合大学的发展规律,是顺应我国培育新型农民的改革方向和依靠科技加快解决“三农”问题而进行的开创性工作,它是对我国以政府机构为主体的培训体系的一种必要补充和完善,是我国创新多元化新型农民培育模式的一种形式。与传统政府培育新型农民模式相比,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有许多不同之处。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政府培育新型农民模式与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比较
(二)不同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对比分析
多年来,高等农业院校发挥强大的技术信息人才资源优势,及时将科研成果、市场信息提供给农民,引导农民组织生产,并通过校园网、农业网站、新闻媒体、成果推广、科技下乡、科技咨询等向广大农民和农业技术人员传输现代农业技术,但不同的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的模式也有所不同(见表2)。
表2 不同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比较
通过对比发现,不同的高等农业院校由于所处区域不同、隶属关系不同及自身办学条件和优势的不同,其对新型农民进行培训的内涵、内容和特色有所不同,其培育模式也具有各自不同的优缺点。中国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院校,地处北京特殊位置,因此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培育新型农民方面的应用占有一定的优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虽然也是教育部直属院校,但地处我国西部与陕西省省部共建,建有国家级的杨凌农业示范区,因此与当地政府及科研部门的融合相对较为彻底,优势突出。河北农业大学作为一所地方性农业院校,毗邻太行山区,以为地方服务为特色,通过培育新型农民,帮助贫困山区尽快实现脱贫致富。
三、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创新模式构建原则
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创新模式的构建要依托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和教学设备先进的资源优势,发挥高等农业院校与农村、农业、农民结合紧密的特点,达到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的要求,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适用性原则
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创新模式构建,要立足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充分考虑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的文化素质水平、当地的财政情况和农民的支付能力,依托高等农业院校自身的资源优势,整合各培训机构,从当地实际出发,着眼大局,统筹考虑,构建与当地的发展目标、经济水平和农民的需求相适应的、具有较强适用性的新型农民培育模式。
(二)有效性原则
有效性原则指一种培训模式被固定下来后,对于有些具有不同的经济、文化、资源、地理位置的区域也同样是有效的。全国不同地区自然条件、农业发展水平、新型农民培训的基础差距很大,且不同的高等农业院校自身条件也有所不同。因此,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不可能是同节奏的,应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来构建,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以发挥各地优势,促进农民培育健康、合理、有序、高效地发展。但是,创新模式的构建是一项联系广泛的系统工程,不同区域和条件的农民培训模式又存在着共性,因此,必须在制度设计和整体布局的基础上,找出各种培育模式的共同之处,形成一种比较固定的模式[3]。
(三)可持续原则
可持续原则是指模式构建要考虑社会要素、经济要素和环境与生态要素。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是不断发展的,具有动态性和创新性。因此,创新模式的构建要坚持可持续性,而不能长期保持僵化不变,否则就极易造成负效应。
(四)市场性原则
市场性原则是指农民培训应提高市场化运作能力。针对目前培训主体的非利益化,要加强新型农民培育市场化运作这个薄弱环节。如果只强调农民培训的社会公益性,在市场竞争环境下,最先进的农业科技不会很快进入农业领域和农村。无论哪种类型的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都应逐步摆脱政府投资、行政管理、政府部门与培训机构不分、效益低下的弊端,按照市场化要求在培训的投资机制、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和评价机制等方面有所创新,构建更好的新型农民培育模式。
四、构建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创新模式对策
在培育新型农民的过程中涌现出的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河北农业大学三种模式各具特色,通过对政府培育新型农民模式与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比较,以及不同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对比分析,提出以下对策:
(一)搭建一个政府、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平台
在培育新型农民过程当中,首先搭建一个合作平台。重点构建四个大联盟,一个是高校和政府搭建校地平台,二是教科联盟,三是校企联盟,四是校农联盟。政府部门要起先导作用,在政府推动下,充分整合高等院校创新资源,以项目为纽带,吸纳科研单位和龙头企业参加,建立合作利益关系,实现高等农业院校与基层推广组织、科研单位、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参加项目的科研人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隶属关系不变,只是在业务上开展合作,合作经费由项目经费开支。科研人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主要承担技术辐射区的农民培育工作,参与合作并做出贡献的基层人员和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可以享受大学的表彰奖励。这种模式加强了大学与基层推广组织、科研单位龙头企业的合作,有效提高了各类科技推广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了农民素质,形成了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合力。
(二)实施多方联动,促进产学研和培育新型农民的结合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是现代社会赋予大学的三大功能。长期以来,高等农业院校作为特殊的社会组织主体,重视教学科研,忽视科技的转化推广,其参与社会变革和经济建设的意识不强。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是大学走向社会、参与经济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它以农户为基础,以产教结合为载体,集科研、教学、推广、培育和学生实践于一体,创建“学校+基地+公司+农户+市场”的农民培训新格局。依靠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打破现有办学体制,积极进行教育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学校将主要专业相应的校内基地办成培训基地、示范基地和生产经营基地。在此基础上,联合周边地区的相关农产品生产的农户,建立经营性公司,直接面向市场,形成集培训、生产、实验、经营、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在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同时,通过来自农业生产一线的信息反馈,促进学校教学、科研方向的合理调整和纵深发展,有利于实现建立教学、科研、推广“三位一体”和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现代大学的发展目标。以高等农业院校为依托的培育新型农民的模式是一个新生事物,具有很强的优势和旺盛的生命力,但目前该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成熟度还不够。随着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在实践中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大学参与农业科技推广的力度将会越来越强,范围将越来越广,必将发挥科技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中的重要作用,也必将为发展区域经济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
传统的政府主导型培育新型农民模式的运行机制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采用政府行政推动模式,即农业科技成果由农业大学和农业科研部门进行研制,国家通过行政命令,自上而下,强制性地发动和组织农业基层单位实施,农民被动接受,无偿使用。培育目标和培育项目的选择以及推广范围的大小,主要根据政府的意志和偏好而定,而作为市场经济微观主体的农户却没有自主选择农业技术的权力,往往造成推广的并不是农民所需要的,而生产中急需的技术和信息却得不到。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采用行政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农户参与推广和以农户为中心的运行机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推广方式,既强调技术供给,又重视技术需求。培育新型农民可划分为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对于公益性项目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依托政府服务体系,通过行政推动来促进发展;对于经营性项目则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吸引和聚集社会资本为主,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协等力量来实现对新型农民的培育。
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的创新模式构建应充分吸纳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河北农业大学三种模式的优点,进一步完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模式中与当地政府部门所建立的平台,建立类似中国农业大学模式中的培训基地,构建完整的培训网络,借鉴河北农业大学模式中的为农民提供现场科技服务,培养科技人员的为基层农民服务献身的“太行山精神”。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积极引导与龙头企业的联盟,通过农民合作组织更好地培育新型农民。
[1] 蒋和平,张春敏,辛岭.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大院运行机制与模式[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
[2] 刘大群.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J].高等农业教育,2006(11):1 -5.
[3] 赵帮宏,张亮,张润清.我国新型农民培训模式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
Research on new farmers’training at highe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of agriculture
ZHAO Mi-xia,GAO Feng,ZHANGL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Baoding 071001)
In the practice of training new farmers at highe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of agriculture, three kinds of typicalmodels respectively developed at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orthwest Agriculture&Fo restry U niversity and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rincip les of app licability,efficiency,sustainability and marketing,which should be followed by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w hile they are building the innovative models of training new farmers through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he new farmers’training model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new farmers’trainingmodel at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of agriculture and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to different new farmers’training models at different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of agriculture.The paper also proposes the necessity of building a cooperative p latfo rm of governments, schools and enterprisesand the countermeasuresof incentive function of marketmechanism to imp lementmulti-party interaction and to promo te the com bination of production-study-research with new farmers’training.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new farmers;fostering;model
G 725
A
1008-6927(2011)01-0030-05
2011-02-10
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农民模式研究”(SZ2010532);国家社科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一般课题“我国新型农民培训模式研究”(BKA 080043)。
赵密霞(1972-),女,河北大名人,政工师,硕士,从事专业:经济管理。
(编辑:潘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