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综述与展望
2011-12-27董进才
董进才,黄 玮
(1.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7;2.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尽管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便开始涌现出大量研究企业社会责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的文献,但直到1953年美国学者Bowen首次给出商人社会责任的明确定义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才逐渐规范起来[1]。特别是20世纪中后期,伴随北美新大陆经济的急速发展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本单一追求利润的商人和企业家开始逐渐关注公共利益和社会弱势群体[2],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因此开始走向繁荣。目前,学者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内涵、分类、产生机理及其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等都有过充分的研究,并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体系。
本文的主要任务是对50多年以来发表在国际顶尖期刊上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和模型的文献进行梳理,总结和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过程,提出未来对这一问题研究的方向。
一、文献期刊选择
本文采取文献研究法,期刊文献的选择采用的是卢昌崇 (2010)所提出的用来筛选国外理论研究综述作为翻译对象的“五条选择标准”[3]。
1.与专题 (主题)的相关性。本文所采用的国外期刊文献的标准是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及模型研究有一定贡献的20世纪50年代之后的文献,研究主题主要涉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和模型,少数实证研究也是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和模型的改进和完善有突出贡献的文献。此外,对于20世纪70年代之后产生的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相关的文献 (如企业社会绩效、组织公民行为等),本文仅选择其中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有重要影响的一部分论文进行介绍和分析。
2.刊发期刊的影响因子。本文采用的期刊可以分为两个来源:一是国际顶尖经济管理研究杂志,如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AM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AMR)、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CMR)等;二是国际顶尖企业伦理研究杂志,如 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 (BEQ)、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JBE)等。相比同类期刊来说,所选期刊影响因子都是比较大的,具体的影响因子如表1所示①数据来源:外文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中的Journal Citation Reports(JCR),本表所用数据取自JCR2008年报告中的人文社会科学类期刊影响因子查询部分——JCR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表1 文献期刊影响因子
3.文章的引用率。本文所选期刊文献绝大部分是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和模型研究的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文献主要选自EBSCO和JSTOR数据库的大约53篇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文章,并从中筛选了20篇左右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界定和模型构建有一定贡献的文章。
4.所选文献作者的概况、作者在该研究领域发表文章的数量、所发文章的刊物档次以及作者的学术地位。本文所选期刊文献的作者均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如 K.Davis和A.B.Carroll等。这些学者刊发的文章大多刊登于国际知名期刊,且其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发展均做出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本文对他们所刊发的绝大多数文章进行了细致分析,旨在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和模型研究的权威文献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
5.专题文章主题的层次性、逻辑性以及时间脉络上的衔接性。本文根据研究时间的推进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和模型研究的演化和发展进行动态分析,旨在通过对每个特定时期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文献进行回顾,深入分析该时期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特点,并以此来预测未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可能的方向。
二、各阶段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和模型研究述评
(一)20世纪50年代-20世纪60年代:商人社会责任定义研究阶段
1953年Bowen的《商人的社会责任》出版,标志着真正意义上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开始。Bowen将商人社会责任 (Businessman Social Responsibility,BSR)定义为商人以社会目标和价值观念为基础所进行的决策和制定生产经营规则的义务[2]。尽管这个定义的内涵并不十分具体,但它的提出引起了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思考,从而促进了人们从之前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感性认识和评价向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性分析和研究的转变。
我在给四年级学生上《风向和风速》一课时,让学生担任“教师”的角色,让学生说关于风的谜语,再由学生自己回答,让学生介绍八大方位图和风速歌,自己写板书,鼓励学生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动手制作风向标和风旗。有的学生不善于表达,有的学生不敢展示自己的风向标等等。我大胆的锻炼学生的能力,对学生不断的鼓励,积极的赞扬,此时,在这个时候,我指出学生出现的问题,学生会从心理改正错误,激励自己进步。
Davis(1960)对Bowen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他指出商人社会责任是商人出于非直接经济性和技术性的目的而实施的有利于社会的决策和行为[4],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社会责任刚性原则 (Iron Law of Responsibility,也称“戴维斯原则”),创新性地指出商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应该与其社会能力相一致。此后,Davis(1967)再一次对他之前的定义进行了阐述,指出社会责任是商人出于道德的要求和其他人的看法而做出的一系列行为[5]。从上述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早期的学者普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应为谋取社会利益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他们更多的只是把企业家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者,简单地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商人的伦理观和价值观。
(二)20世纪70年代初期:企业社会责任 (CSR)研究初步成型
1971年,美国经济发展协会 (Committee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以下简称CED)出版的《商业组织的社会责任》不仅罗列了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还阐述了这些主体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的种类。此外,该报告指出企业社会责任由三个方面组成,由内向外构成三个同心圆,从内层到外层依次为企业经济责任、企业经济责任与正在变化的社会价值观的结合、新出现的社会责任。这种观点形成了早期的企业社会责任“同心圆模型”(Concentric CirclesModel,如图1②数据来源:Committee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Corporations[R].New York:Author,1971:15-16.)。
1972年,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界发起了一场关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辩论。之后,Davis(1973)通过对之前研究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相关文献的总结,归纳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以及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系列原因。此外,在综合一些学者的观点的基础上,Davis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法律要求之外、从社会利益角度出发的一系列行为[6]。这个定义在原有的经济责任和道德责任基础上给企业社会责任增加了一个新的分层——法律责任,为企业社会责任分类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
图1 CED企业社会责任同心圆模型
(三)20世纪70年代中期-80年代末期:CSR-CSP研究鼎盛时期
自20世纪 70年代中期开始,学者们开始逐渐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绩效 (Social Responsibility Performance,以下简称CSP)结合起来进行思考,且有一段时间这两个定义被严重混淆[7]。Sethi(1975)首次对CSP进行了度量,将其分为社会义务 (经济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自发性的道德行为)和社会响应 (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这样的一个分类使学者们开始重视企业不同类型的社会责任的重要程度及其履行顺序的研究[8]。Carroll(1979)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CSP三维模型——企业社会责任观、企业社会响应观、企业社会价值观,并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企业自由决定的责任[9],并进一步阐述了各个责任的定义、范围及其重要性。Carroll的研究可谓是对之前研究的一个集成,企业社会责任定义自此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
Carroll的CSR定义得到之后绝大多数学者的认同,因此80年代后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研究相对减少了许多,研究者们开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延范畴。为数不多的关于CSR定义的研究中,值得一提的是Jones(1980)的观点,他把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归纳为两种,即概念的定义和概念的应用。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对除股东之外的社会团体的非经济和法律性质的责任,这种责任不是以一系列社会产出和社会表现来衡量的,而应该看成是企业为社会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所做的决策[10]。该定义的创新之处在于它从过程角度而不是结果角度去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尽管该观点并没有在理论界引起很大的反响,却在企业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认可。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外延范畴定义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CSP的模型构建上,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Wartick和Corhran(1985)的研究,他们指出企业社会绩效是企业社会责任准则、社会响应过程和企业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制定的政策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它可以使企业与社会领域的三大主导方向紧密的融合在一起,即产生与社会责任准则相关的理念导向、与社会响应过程相关的制度导向以及与社会问题管理政策相关的组织导向,企业社会绩效为衡量企业与社会关系的强度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标准[7]。尽管该研究是关于CSP模型改进的,但它为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理解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在实践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必须以原则或准则形式加以阐述。
20世纪90年代学者们开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应用研究,因此少有纯粹的理论研究文章产生。尽管如此,仍有两篇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研究的文献值得我们关注。Carroll(1991)的研究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模型和定义,他改进了其早期的企业社会责任四层次模型,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 (如图2所示),并把原先的第四部分——由企业自由发挥的社会责任换为慈善责任[11]。Wood(1991)则提出了一个由企业社会责任的原则、企业社会响应的过程和企业行为结果三个维度的CSP模型,并把CSP定义为与企业社会关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社会责任行为过程、企业社会政策、企业社会项目、企业可观测性收入等方面的有机组合[12]。Wood的CSP定义系统地提出了在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时应该考虑的各个因素,使CSP成为评定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有效工具。但这种方法仍存在着一些局限,正如他本人在文章中指出,可能一个企业由于存在社会项目或者相关的社会政策而使测量分数很高,但这并不代表这个企业就因此而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该方法仍有待改进[12]。
图2 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
(五)20世纪90年代末期至今:新时期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至今,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不断地增多,并呈现出研究范围更广和研究内容更丰富的特点。由于现阶段的企业在组织类型和特点上都有着很大的变化,因此一些学者对Carroll的传统四层次定义模型的适用性提出了质疑,并分别根据各自的研究结果阐述了自己的观点。Lantos(2001)提出了由道德性责任、慈善性责任和战略性责任组成的企业社会责任模型[13]。Schwartz和Carroll(2003)的实证研究指出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层次的社会责任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中的作用是最基本的或者说是最重要的,它们绝大部分内容是相互独立的,只有很少一部分有着并不明显的联系。据此,他们在之前四要素定义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新的企业社会责任模型——IC模型[14](Intersecting CirclesModel)(如图3)。尽管企业社会责任各组成部分之间是否具有等级性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但该模型的提出得到了包括企业主和公司经理在内的实践者的广泛认同,并称这个理论的提出使他们能够根据组织资源状况和组织价值观去履行自己所认为的最具有意义的社会责任。Jamali(2007)则在Carroll的四层次金字塔模型以及Lantos的三分类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3+2”模型,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强制性的社会责任 (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自愿性的社会责任 (自由决定的策略性责任、自由决定的慈善性责任)[15]。
图3 企业社会责任IC模型
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发展趋势
1.从最早期的商人社会责任研究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科学的、系统的企业社会理论研究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尽管21世纪以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和模型的研究产生了一些新的观点[13][15],但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所做的一些改进和完善,也就是说以Carroll的企业社会责任四层次定义和金字塔模型、IC模型、同心圆模型为基础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体系已经基本成型并得到学者们的广泛认可。
2.与早期单一的研究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化定义不同,现阶段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显得更为具体和丰富。尽管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学者们已经开始在他们的文章中使用企业社会绩效(CSP)这个名词,但是那个时候CSP的定义几乎和CSR的定义相差无几,有些学者甚至将其等同起来[8][9]。直到20世纪90年代,学者们才将CSP从CSR中分离出来,作为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程度的一种工具[12],而一直到现在CSP才逐渐形成一个比较独立的研究领域。同CSP一样,企业社会品德、可持续发展、公司公民行为等概念也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不断深入而出现,从广度上和深度上都极大地丰富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研究。
3.早期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并未去区分研究情境,现阶段学者开始关注不同情境下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不同之处,这也将会是未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最具代表性的是关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差异的研究,除普遍的发达国家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以外,以特定发展中国家为实例的调查研究也相继展开,如Belal(2001)对孟加拉国企业的研究和Jamali(2007)对黎巴嫩企业的研究分别提出其对发展中国家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看法、Fulop等人(2000)对匈牙利商业企业和非商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情况的研究提出过渡性经济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等。
4.不同组织类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开始出现,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从最早Thomson和Smith(1991)提出小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构想以来已经有许多学者致力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并指出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有着很明显的不同[16]。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一些特殊群体所产生的新特点也会产生新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对象,如产业集群内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等。
[1]Carroll A.B.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evolution of a definitional construct[J].Business and Society,1999,38(3):268-295.
[2]唐更华.企业社会责任发生机理研究 [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40.
[3]卢昌崇.供给与激励:文献综述散论:管理研究综述栏目导言 [J].管理世界,2010,(1):162-166.
[4]Davis K.Can business afford to ignore social responsibilities[J].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1960,(2):70-76.
[5]Davis K.Understanding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puzzle:What does the businessman owe to society[J].Business Horizons,1967,(10):45-50.
[6]Davis K.The case for and againstbusinessassumptionof social responsibilities[J].Academyof Management Journal,1973,16(2):312-322.
[7]Wartick S.L.,Cochran P.L.The evolution of the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model[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85,10 (4):758-769.
[8]Sethi S.P.Dimensionsof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an analytical framework[J].CaliforniaManagement Review,1975,(17):58-64.
[9]Carroll A.B.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model of corporate performance[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79,4(4):497-505.
[10]Jones T.M.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visited redefined[J].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1980,(22):59-67.
[11]Carroll A.B.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ward the model of management organizational stakeholders[J].Business Horizons,1991,34(4):39-48.
[12]Wood D.J.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revisited[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1,16(4):691-718.
[13]Lantos G.P.The boundariesof strategic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J].Journalof Consumer Marketing,2001,18(7):595-630.
[14]Schwartz M.S.,Carroll A.B.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A three-domain approach[J].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2003,13(4): 503-530.
[15]Jamali D.The case for strategic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J].Business and Society Review,2007,112(1):1-27.
[16]Moore G.,Spence L.J.Responsibility and Small Business[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6,67(3):21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