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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冲突与著作权犯罪防控对策的完善

2011-12-25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复制品经历态度

袁 彬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北京 100875)

认知冲突与著作权犯罪防控对策的完善

袁 彬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北京 100875)

民众购买侵权复制品的经历和态度对其打击著作权犯罪的态度会产生负面影响,放任侵权复制品的购买行为将影响对著作权犯罪的打击。因此,改变我国当前打击制、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的模式,多管齐下,构建打击制作、销售、购买侵权复制品的防控体系,对于转变民众对盗版的观念、严密法网、加强司法机关的工作等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侵犯著作权犯罪;认知冲突;购买经历

犯罪的防控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离不开防控模式的合理选择和防治手段的正确运用。一种好的犯罪防控模式必须有很好的针对性。只有有效地应对犯罪发生的原因,犯罪防控才能有所作为。当前,侵犯著作权犯罪是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难题,也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最高司法机关为此出台了多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司法文件,不断加大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但就目前而言,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仍然比比皆是,以网络侵权为代表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四处肆虐。如何进一步有效地加强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防控是摆在我国立法者、司法者乃至行政执法人员和普通社会公众面前的一道难题。从总体上看,我国对著作权犯罪的防控主要采取的是打击制、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的一维模式。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防控著作权犯罪的效果,笔者以为,应注重民众对侵权复制品的态度,从认知冲突的角度,适当严密我国防控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法网,适度加大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力度。

一、认知冲突:民众对侵权复制品的态度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相关性分析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认知冲突是心理冲突的一种,反映的是人们对同一事物的矛盾态度。作为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认知冲突在人们对许多问题的态度上都有所体现。在侵犯著作权犯罪中,民众的认知冲突主要体现在侵权复制品方面,具体表现为人们购买侵权复制品的态度与其对打击著作权犯罪的态度之间的不一致。对此,笔者曾参与进行过一次专门的调查研究。此次主要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抽样选取了1800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592份。问卷回收后,我们进行了统计分析。在分析中,我们发现,被调查对象对侵权复制品存在着一种明显的认知冲突:被调查对象对购买侵权复制品的态度与对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态度存在明显矛盾,即被调查对象购买盗版软件、音像制品等侵权复制品的态度与其打击著作权犯罪的态度之间呈负相关。现对该调查研究的这一发现作如下简要介绍。

(一)被调查对象购买侵权复制品的经历和态度

在调查中,我们首先了解了被调查对象购买侵权复制品的经历。在一项“您是否有过购买盗版的书籍、光碟、软件等侵权复制品的经历”的问答中,有78.9%的人回答曾有过购买经历,只有21.1%的人没有购买经历(参见表1)。这表明,当前我国民众购买侵权复制品的比例是相当高的。

事实上,我国民众对待侵权复制品的这一态度在另一项问答中得到了进一步证实。在一项“如果您知道某作品属盗版的图书、光盘或软件等,价格才是正版的几分之一,并且您自己很需要其内容,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会购买该盗版作品(如果您觉得不便于回答,可不回答)?”问答中,有56.7%的人认为可能会购买,另有30.2%的人认为肯定会购买(参见表2)。两项累计人数比例高达86.9%。应当说,在当前我国正在日益加大对侵权复制品惩治和打击的背景下,这一比例是相当惊人的。

表1 被调查对象购买侵权复制品经历统计表

表2 被调查对象将来是否会购买侵权复制品的统计表

从对上述两个问题的回答情况来看,当前我国民众对侵权复制品的态度总体上是“欢迎”的。至于“欢迎”的原因,从上述第二项问答中可以看出,经济因素是重要的考虑。对于打击著作权犯罪而言,这一状况是相当严峻的。

(二)被调查对象对打击著作权犯罪的态度

从一般逻辑上看,民众对侵权复制品的“欢迎”态度应当导致民众对打击著作权犯罪行为的消极态度。但调查的结果却相反。为了了解被调查对象对打击著作权犯罪的态度,一项“您认为,对侵犯软件、书籍、音像制品等著作权犯罪是否应当予以严厉打击?”的问答中,有69.1%的人主张很有必要予以严厉打击(参见表3)。

表3 被调查对象对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态度统计表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上表中的数字都表明了一个基本事实,即被调查的对象对打击著作权犯罪的立场是坚定的,对打击著作权犯罪的做法总体上是支持的。这与表1、表2的结果之间似乎存在一定矛盾,即被调查对象既会在需要的时候购买盗版,又主张打击盗版。这种矛盾不言而喻,毕竟打击盗版与盗版的存在空间范围是呈反比例的,而一旦对盗版予以严厉打击,就必然会影响到民众购买盗版的可能性甚至成本。

表4 被调查对象购买经历与打击著作权犯罪态度的等级相关检验表

表5 被调查对象将来购买盗版的态度与打击著作权犯罪态度的等级相关检验表

(三)民众的购买经历、未来购买的态度与民众对打击著作权犯罪态度之间的相关性

如前所述,民众对盗版存在矛盾态度,这种态度主要表现为一种认知上的冲突,即对是否购买盗版与是否应对盗版予以打击之间的矛盾立场。为了了解民众的购买盗版经历、民众对将来购买盗版的态度与民众打击著作权犯罪态度之间的关系,笔者分别对民众购买盗版的经历和其打击著作权犯罪态度、民众对将来购买盗版的态度与民众对打击著作权犯罪态度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和表5。

从表4可知,被调查者购买盗版的经历与其对打击著作权犯罪态度之间呈现出一种明显的负相关,说明购买盗版的经历对被调查对象打击著作权犯罪态度产生了影响。从不购买盗版的人、偶尔购买盗版的人和经常购买盗版的人,在严厉打击著作权犯罪的态度上,其比例呈逐渐下降的趋势。与此同时,从表5中我们可以得出类似的结论,即被调查对象将来购买盗版的态度与其打击著作权犯罪的态度之间也呈现出一种负相关,被调查对象对将来购买盗版的态度影响了其对打击著作权犯罪的态度,并且越是主张将来肯定会购买盗版的人,其主张打击著作权犯罪的人数比例就越少。

二、认知冲突与著作权犯罪的防控模式

民众对盗版的冲突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盗版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背景下,还是有一定的市场的。从一般的市场管制的角度看,对侵犯著作权犯罪也应当双管齐下,即一方面要对制造、贩卖盗版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从而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的发生予以严密防控;另一方面也要对盗版的市场需求进行一定的疏导、抑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传统的著作权犯罪防控思维和防控模式。

(一)对我国传统著作权犯罪防控模式的反思

如前所述,被调查对象对侵权复制品存在一种明显的认知冲突:一方面,被调查对象个人有购买侵权复制品的愿望;另一方面,被调查对象又觉得应当严厉打击著作权犯罪。而事实上,严厉打击著作权犯罪必然影响人们对侵权复制品的购买。在这之中,我们还发现了被调查对象购买盗版的经历与打击著作权犯罪之间的负相关,人们对盗版购买得越多,就越不希望严厉打击著作权犯罪。这似乎给我们这样一种启示,抑制民众购买盗版的经历,可以增加民众对打击著作权犯罪的认同感。因此,打击著作权犯罪,应从民众购买盗版的经历入手。

但是,我国传统的著作权犯罪控制模式是打击制售行为,而不打击购买行为。在我国,购买盗版不属于犯罪,也不会受到治安处罚。因此,我们常常能看见这样的场面:在查处销售盗版的现场,销售者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但购买者还在那悠闲地翻看盗版光盘。在这种防控著作权犯罪的模式下,盗版的市场需求不能得到有效遏制,难以从根本上防范著作权犯罪。实际上,制售盗版行为之所以会产生、存在,就是因为在社会上,盗版有市场,人们有需求。这种广泛的社会需求,给了制售盗版者有利可图的机会,从而使得制售盗版者有了强大的犯罪动机。同时,购买盗版的经历还会刺激购买者对盗版的需求,降低其打击著作权犯罪的愿望。这样,其对著作权犯罪防控的消极影响就是双面的。从这个角度看,要遏制著作权犯罪,首要的就是要遏制盗版的市场,从需求方着手。

此外,传统的著作权犯罪控制模式会削弱民众对盗版危害的认识和参与犯罪防控的积极性。如果法律不禁止民众购买盗版,那么民众对盗版就会产生一种期许。在这种情况下,制售盗版的行为就会给民众这种需求的满足感。民众也就不会对制售盗版行为做更消极的评价,其对盗版社会危害的评价也自然就低,并且也将影响其参加犯罪防控的积极性。

在调查中,我们也调查了当前打击著作权犯罪案件的线索来源。从统计的结果看(参见表6),当前我国打击著作权犯罪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首先是“受侵害的个人或者企业报案”,其次是“公安司法机关主动发现案件”。公民举报居于第三位。这说明,当前我国民众参与著作权犯罪防控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因为民众是最接近著作权犯罪的,他们应该是报案的主要线索来源。

表6 当前我国打击著作权犯罪案件的线索来源统计表

(二)我国著作权犯罪防控模式的完善

鉴于我国传统著作权犯罪防控模式的不足和当前的著作权犯罪形势,笔者以为,我国对侵犯著作权犯罪应当多管齐下,将制、售、买等各个环节的盗版行为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当然,考虑到制、售、买三个环节的社会危害性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定罪情节的设置上应当有所区别,对一些行为应当用治安管理处罚来予以衔接。这种防控模式除了能弥补前述的传统模式的不足之外,它至少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有利于构筑一个严密的惩治著作权犯罪的刑法体系。我国刑法针对一些违禁品,如枪支弹药、假币、毒品等,都实施了一体化的打击,从生产、销售到购买,都被视为犯罪。在当前强大的国际压力和严峻的犯罪形势下,笔者以为,对盗版实施一体化的打击对于防控这一类犯罪而言是有益的,它有利于严密我国刑法惩治著作权犯罪的体系,堵塞著作权犯罪的刑法漏洞。当然我们可以在具体刑罚的设置上将其区别于枪支弹药等。

第二,有利于转变人们对盗版的观念。民众对盗版危害性的认识,是我国惩治著作权犯罪的民意基础。长期以来,民众中存在着一种误解,即认为盗版能节约社会成本,对社会而言是有益的。要纠正民众的这种认识,仅仅靠宣传是不够的,因为不少普通老百姓确实从中得到了“实惠”,因此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改善民众的认识,刑法立法的完善就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实上,前面的调研也发现,购买盗版经历的减少有利于提高人们打击著作权犯罪的主动性。

第三,有利于司法机关加强打击著作权犯罪的工作,增强打击力度。在调查中,被调查对象普遍认为司法机关打击的不足是当前著作权犯罪形势严峻的主因。而司法机关之所以打击不力,除了观念上的因素外,证据问题是主要影响因素,因为民众不配合,除了现场发现的盗版制品外,很难取得其他证据,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销售盗版没有达到一定数量也是不能追究的。但是,如果将购买盗版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购买者的配合就成了考量其人身危险性的指标了,司法机关也理所当然地可以动员其配合侦查,证据问题就可以较好地得到解决。

当然,任何一种犯罪的防控都要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著作权犯罪的根本其实是归结为经济基础,因此发展经济、提高民众的购买力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但是,在现有的状况下,犯罪防控体系的完善也是不可忽视的,它是我们防范著作权犯罪的堡垒,对其作适当补充与完善,将有助于加固这一堡垒。

On Cognitive Conflict and Prevention of Copyright Crime

YUAN Bin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China 100875)

The public's purchase and attitude to pirate products makes negative effects on fighting against copyright crimes.It is very important to change the present model of fighting against the making and selling of pirate products.A comprehensiv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regarding the making,selling and purchasing of pirate products should be established.

Copyright crime;Cognitive conflict;Purchase experience

D924.11

A

1008-2433(2011)04-0022-04

2011-05-23

袁 彬(1976—),男,江西临川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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