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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维稳悖论:亲民、和谐、理性维稳的回归
——从 “打错门”事件谈起

2011-12-25邹满玲

行政与法 2011年1期
关键词:利益政府

□ 邹满玲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走出维稳悖论:亲民、和谐、理性维稳的回归
——从 “打错门”事件谈起

□ 邹满玲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利益矛盾凸显,利益冲突加剧,如何维稳已成为当今各级党政领导的一门必修课。 “打错门”的暴力维稳模式是反稳定的,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因此,跳出维稳怪圈,回归亲民和谐理性维稳是未来维稳工作的重要行动逻辑。

打错门;维稳;暴力维稳;维稳悖论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利益矛盾凸显,利益冲突加剧。伴随着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工资拖欠、环境污染、涉法涉讼、医疗纠纷等问题,维稳工作应运而生。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只有保持社会稳定,国家才能实现长治久安,人民才能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社会才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如今,如何理性和正确地做好维稳工作,切实提高应对不稳定事件的能力,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的一门必修课,成为左右事件走向、关乎社会和谐大局乃至攸关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现实课题。

一、“打错门”事件与暴力维稳

2010年6月23日上午,湖北省委大院门口,武昌公安分局6名“信访专班”便衣警察围殴了一位厅级干部的妻子,持续16分钟,造成官员妻子神志不清,全身100多处淤伤,轻微脑震荡。事后,武汉公安方面一位负责人道歉时说“打人纯属误会”。7月21日,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就此事件做出批示:“民警粗暴执勤,殴打群众,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警风警纪教育,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法律意识、纪律观念。”同时表示,“在各级政法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接受群众监督”。[1]

“打错门”事件是典型的暴力维稳。其漠视公民权利,阻断公民利益表达渠道,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将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对于“打错门”,舆论焦点集中在“打错”上,原因是武昌公安分局道歉称这是“误会”。言外之意是领导夫人不能打,普通群众但打无妨。从这个意义上说,除了关注“打错门”,还需关注“打对门”。笔者认为,这种“暴力维稳”模式与维稳概念是不相符合的,是反维稳的,其不但不能消解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此种做法不仅严重增加了维稳成本,而且会破坏全社会的是非观、公正观等价值理念,并且在道德正义上削弱了政府公信力,加速了社会基础秩序和社会价值体系的失范。

二、维稳悖论现象的透视及深层次原因剖析

(一)维稳悖论现象的透视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在维稳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2009年我国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了16%,总金额高达5140亿元人民币,超过国防开支,相当于医疗卫生财政支出的2.6倍,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财政支出接近。虽然我国在维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高昂的成本,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仍然不断增加,从某种角度上说已经陷入了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正如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 《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研究报告中指出的那样,维稳已成为制造不稳定因素,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越是要强调社会稳定、强化维稳工作,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就越是不能容忍民众的利益表达;民众越是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社会中的利益格局就越是倾斜,尤其是底层群体受到的损害也就越大;利益格局越是倾斜,利益矛盾和冲突也就越尖锐,不满情绪也就越强烈;由于正当的利益要求受到压制,一些群体或个人就只能采用体制外的方式、有时甚至是暴力的方式来表达和发泄不满,于是导致社会矛盾越加激烈;而社会矛盾越是激烈,政府就越是要强化维稳工作,从而形成一种社会不稳定的恶性循环。[2]“打错门”事件充分说明了“维稳”维出了节外生枝的问题,导致了越维越不稳的后果。

(二)维稳悖论现象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剖析

⒈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缺失。对弱势群体而言,上访是实现利益表达的一种较为普遍的方式和途径。从所占有的社会资源、话语权、利益表达渠道、组织化程度、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看,强势和弱势群体的力量对比明显失衡,强势过强,弱势过弱。强势群体力量过强,各个阶层已经形成了一种比较稳定的结盟关系,而且具有了相当大的社会能量,对整个社会生活开始产生重要的影响。[3](p54)弱势群体力量过弱的原因在于缺乏利益表达的基本权利和有效的表达手段。由于缺乏利益代言人,弱势群体利益诉求声音在政府和强势群体面前显得没有力量,难以真正对合理的正式制度形成改革的压力。[4]孙立平指出,弱势群体在追逐自己利益上处于无力的状态。一方面,弱势群体在国家的政治构架中缺少利益代表;另一方面,我国弱势群体缺少国际上通行的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如游行、请愿、罢工等。[5](p54)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使得弱势群体把信访看成一种优于其他行政救济甚至司法救济的特殊权利。大多数上访者相信,信访是他们解决问题和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后希望,因而选择上访。

⒉信访制度自身存在缺陷。信访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一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已经不适应目前的市场环境,客观上已成为国家政治认同性流失的重要渠道。于建嵘认为,我国信访制度的缺陷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信访体制不顺,机构庞杂,缺乏整体系统性,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集聚。第二,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人治色彩浓厚,消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从体制上动摇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第三,信访程序缺失,立案不规范,终结机制不完善,不断诱发严重的冲突事件。[6]我国信访制度是一种“带病运行”的信访制度,已经从减压阀变成了增压器。许多上访人员都相信一个行动逻辑,那就是被他们视为对手的地方政府怕什么,他们就偏偏做什么。对他们而言,如何利用这种困境和压力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或获得制度外的利益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越维越不稳定的局面即地方政府越是阻止民众上访,民众上访的动力越大,并且行动逐步升级,直至采用各种激烈手段制造产生政治压力事件。[7]

⒊上访率的政绩考核指标。在我国,上级对下级的政绩考核是决定官员任免和升迁的重要指标。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生态中,其他任何事情都要以稳定为前提,任何工作都要给维稳让路。为了维护稳定甚至可以不惜给正常经济发展、民众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和负面影响。[8]在政府制度运行过程中,上访率已成为地方政府官员的一项重要的政绩考核指标。一方面,政绩考核是以“上访率”而不是“问题解决率”为指标,使得各级信访部门解决信访事件时趋于形式化;另一方面,弱势群体把“集体上访”当成保障自己权益的理性选择,他们认为只有“闹事”,“上面”才把“下面”当一回事。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用尽各种手段来控制和解决信访问题。因而出现了截访、拘留、罚款、劳教、判刑、送精神病院等“强硬手段”和陪访、金钱收买、欺骗拖延等“怀柔手段”,最终形成一级压一级的恶性循环。

三、走出维稳困境:亲民、和谐、理性维稳

(一)和谐社会呼唤亲民、和谐、理性维稳

和谐社会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也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人民内部矛盾方面,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安定,要特别重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他还指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针对发生频率趋于密集的校园袭童案,温家宝总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除了采取强有力的治安措施,还要注意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包括处理一些社会矛盾,化解纠纷,加强基层的调解作用。由此看来,做好维稳工作,只有从和谐、亲民、理性角度出发,以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才是治本的维稳良策。也就是说,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了,生活有保障了,社会实现了公平正义,才会拥有坚固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地方政府才能走出“维稳怪圈”。

(二)回归亲民、和谐、理性维稳的行动路径

⒈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使政府成为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履行相关职责的责任政府;成为致力于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和创造良好环境的服务政府;成为全面依法行政并受法律严格制约监督的法治政府。

强化责任政府建设。承担责任是政府的第一要义,它不仅意味着政府行使的每一项权力背后都连带着一份责任,拒绝行使应该行使的权力也是一种失职,还意味着违法行使权力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强化服务政府建设。从管制走向服务,是政府执政理念的一次革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理应是一种服务行政。政府应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服务型政府等科学理念为指导,认真倾听老百姓的正当利益诉求,客观诚恳地对待每一个信访问题,真正做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真正懂得民心顺则和谐生的道理。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民主、平等,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⒉构建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一切冲突的最终根源,也是所有冲突的实质所在。[9]利益表达机制是我国利益多元化的必然产物,是保证社会和谐公正的必要条件,也是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础和前提。“无救济则无权利”,维权才能维稳,依法完善权利救济渠道,使积贫积弱的权利尽快走出贫困境地,让权利和尊严的阳光驱散困扰稳定的阴霾,[10]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局面的呈现。当前,要改变传统的单向维度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多向维度的利益表达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要实现利益表达渠道多样化。除了常规的表达渠道外,应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作用,使其成为群众和不同利益主体表达要求和呼声的窗口。

⒊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整合信访工作服务中心职能。学者于建嵘认为,“上访是条不归路,上访者没有办法,必须走到底,越走越艰难,越走问题越大”,其间情况非常复杂,“有些人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有些人为了出口气,有些人最后因为上访挨了打,专门讲挨打的事情,不讲原来上访的事情了……”。素有“天下第一难”的信访工作,目前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势在必行。纵观信访工作的特点,笔者认为,组建信访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是大势所趋。政府要整合来信办理、来访接待、电话受理、网上投诉、调解仲裁、复查复核、督查督办、法律服务、责任追究、依法处置等职能中心,确保“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等工作目标得以实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同时不断完善群众监督办案机制、信访督察办案机制、信访情况报告机制和成案结果报告等工作机制。另外,还要注重全民法制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在全社会树立“依法维权是正道、违法上访有风险、以闹解决付代价”的良好导向。

⒋改进执法方式与工作作风,提高干部的公信力,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打错门”事件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也是一次警示教育。作为执法者要按照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改进执法方式,切实从言行举止、方式方法上规范执法行为,尽可能地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使人民群众通过公安执法活动,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实现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的有机统一,防止因执法行为不规范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另外,还要改进干部工作作风。“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上访为下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着力回应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满足群众的新要求,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

⒌改进维稳的方式与方法,努力做到变堵为疏。维稳如治水,关键在于疏而不在于堵。对于那些制造民族分裂的骚乱,高压防堵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一味地采取暴力的方式来维稳并不可取,因为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消融矛盾。笔者认为,维稳需要把事后的堵压与事前的疏导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对话和理性的沟通,设身处地摸查、了解他们的利益诉求、矛盾积怨,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合理诉求,从而化解矛盾和利益冲突,这样才能有助于维稳工作。在当前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唯有化“堵”为“疏”,耐心倾听民众的利益诉求,以坚守社会良知和正义的底线为原则,还当事人以公正,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类似于“打错门”事件的重演。

⒍构筑大调解工作体系,从单方治理发展为多中心治理。大调解工作体系有利于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率,软化和消除对抗,降低司法成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前,政府应主导构筑大调解格局,使政府由单方治理发展到多中心治理,积极发挥工会、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等在利益聚合、社会协商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潜能,使之成为吸附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活性炭”,防止一些矛盾冲突动辄升级到公共事件。在大调解的整体框架下,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形成有序衔接,同时,信访、公安等多部门也通过协调联动实现矛盾纠纷的诉前妥善化解。

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在出台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科学、系统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可以避免经济建设和维稳工作“两张皮”的现象,通过分析与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各种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此项工作机制需要政府在定政策、作决策、上项目时不仅要考虑经济发展问题,还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充分听取民众意见,充分考虑对群众现实利益的影响,[11]做到防患于未然。

[1]人民网.湖北省委办公厅答复网民质询再就“打错门”表态[EB/OL].http: //news.163.com /10 /0731 /13 /6CU4K2JO000146BC.html,2010 -07 -31.

[2]孙立平,沈原,郭于华.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长治久安[J].领导者,2010,(33).

[3][5]孙立平.博弈——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和谐[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王文祥.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研究[D].吉林大学,2009,55.

[6]于建嵘.中国信访制度批判[J].中国改革,2005,(02).

[7]于建嵘.“信访综合症”背后的潜规则[J].人民论坛,2010,(05)下.

[8]于建嵘.压力维稳已经走到尽头了[J].领导文萃,2010,(07)下.

[9]张玉堂.利益论——关于利益冲突与协调问题[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10]郭祎.“维稳怪圈”的法治破解[J].当代社科视野,2010,(21).

[11]陈泽伟,冯晨.中央维稳新部署[J].协商论坛,2009,(09).

(责任编辑:高 静)

Out of Paradox of Stability Maintenance:the Return of the People First Harmony and Rational Maintenance of Stability——From the incident of“Wrong Door”

Zou Manling

In the social transformation process,stakeholders have become more diversified.With the highlighting conflicts of interest and increasing of interest conflict,maintenance of stability to party and government leaders at all levels has become a required course.Violence pattern of “Wrong Door” is anti-stable maintenance of stability,and run counter to build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Jumping out of strange circle of Maintaining stability,holding stability and rationally returning to the People First is an important action logic of the future holding stability and harmony.

“Wrong Door”;maintenance of stability;violent maintenance of stability;paradox of stability maintenance

C916

A

1007-8207(2011)01-0053-03

2010-09-28

邹满玲 (1981—),女,湖北武汉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理论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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