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应确定发展目标和扶持重点
2011-12-23李春生
李春生
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应确定发展目标和扶持重点
李春生
随着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各项政策的出台,北京市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步伐应该进一步加快。但是,从整个文化产业来看,北京现有规模企业的数量还比较少,投资的资金量还不充足,政府应在政策上确定发展的目标和扶持的重点。
科学确定文化产业的比重和增长速度。2010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1692.2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2.3%。从国际研究看,一个国家如果第三产业比重超过75%,文化产业应该占三分之一,否则其第三产业的水平和层次都会降低,所以我们的文化产业占到GDP的20%比较合适。去年北京市的经济增长超过10%,如果按10%的增长,五年后北京市的GDP应该有1.9万亿元左右。所以,文化产业每年增长18%比较合理。
着重培育大企业集团。从国际上看,大的文化企业集团控制了整个文化市场的80%以上,做大做强企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北京市文化产业中规模以上企业有8000多家,总资产8000多亿,平均每家只有一个亿左右的总资产,其中还包括一些不良资产。这么低的资产量几乎无法支持一个企业继续投资和做大做强。所以,北京市政策的第一着眼点应是扶持大型的企业,整合培育大的集团,使其占有较高的市场主体。另外还应打破市场的分割和分属。
产业政策不应全面放开。很多产业的发展经验表明,政策全面放开后,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反而会制约整个产业的持续发展,文化产业也不会例外。政府应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出发,提高产业标准,促进资源整合和整个产业的持续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可以尝试市场运作。完全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问题。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应采用市场方式运营,政府的责任就是保证资金安全,使大企业有信心、有安全感源源不断地来投资文化产业,从而保证资金的充盈。
作者系民进中央委员、人民出版社副社长兼新华文摘杂志社社长
责任编辑 崔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