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决定分配方式
——也说贫富差距越拉越大的主要原因
2011-12-23臧凤华
文臧凤华
所有制决定分配方式
——也说贫富差距越拉越大的主要原因
文臧凤华
最近,追寻中国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原因的文章,常见诸报端。其中,有一组数字被广泛引用,并以此为据,断言中国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根源”是“垄断”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大型国有企业。例如有的说:“目前七个垄断行业职工占全国职工人数的8%,而工资和福利收入却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这是造成收入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的根源。”(《燕赵都市报》2010年11月27日《闻惊“七大垄断行业占全国工资福利50%”》)“三人成虎”,言之凿凿,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罪莫大矣,理当完全彻底地取消。但是且慢,这样的观点,笔者不仅不敢苟同,还生出颇多质疑。
首先,出处不明。文章说,这组数字出自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会长邵秉仁之口,是他在2010年11月25日第八届并购年会上讲的。通常,讲话人运用数据会顺口说出它的出处,但文章并没有交代。其二,概念模糊。数字中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是指公有制企业还是包括非公有制企业?此点尤其重要,但文章也没明确,任由读者随意解读和猜测。第三,拣芝麻丢西瓜。文章之妙,莫过于此。
毋庸讳言,在现实的公有制企业中,确实存在着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逐渐拉大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而且存在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之间,也存在于经营状况和发展程度不同的单位之间。这种分配不公的现象,在一些国有大型企业和实行承包的中小型企业中,“高管”和“承包人”与广大普通职工之间,尤其严重。这种现象,一方面体现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分配方式的某些混乱和异化,已经引起社会的关注,需要在深化改革中认真加以解决。但是,把它说成是“造成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主要原因”,未免太不公允、极不负责,甚或是别有用心。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2009年12月25日发布的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公报显示,2008年二、三产业企业单位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是:企业资产方面,公有制经济为32.8%,非公有制经济为67.2%;企业实收资本方面,公有制经济为36.4%,非公有制经济为63.6%;工业从业人员方面,公有制经济为12.3%,非公有制经济为87.7%。另据《瞭望》杂志2007年第40期报道,我国非公经济发展比重是,私有企业占95.7%,从业人员占84%,进出口总额占73.5%。还有资料显示,2007年,民营经济已占全国经济总量的70—80%,占城镇就业人员的75.7%。笔者认为,这些报道虽然表述不尽相同,但却共同反映了一个基本事实,即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职工人数,公有制企业都占了一个小头,非公有制企业则占了一个大头。也就是说,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已经大大削弱,或者已经被非公有制经济所取代。前不久,《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讲到,从1993年到2007年,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从49.49%下降到39.74%,降了差不多10个百分点。《新京报》也做过一个估算:劳动收入占GDP比重从1983年的峰值56.5%,到2005年下降至36.7%,22年的时间内下降了20个百分点。这种劳动收入的逐步下降,恰与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不断削弱成正比。怎么反倒把中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根源”归咎于公有制经济?昨天,还在批评公有制经济是平均主义的罪魁祸首,今天就指责它是造成贫富悬殊的根本缘由。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看来,不彻底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搞臭,不彻底取消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从根本上动摇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误导改革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有些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啊!
老朽不会玩数字游戏,但若切一下“蛋糕”,恐怕还能凑合,不妨一试。以国民经济总量这个大“蛋糕”为100,公有制经济从中切去20—30%,其余的70—80%属于非公有制经济。孰多孰少?“小葱拌豆腐,一清二楚”。假定公有制企业切去的那一小块“蛋糕”,不作任何扣除,全部作为工资发给职工,占了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0—55%,这说明,相对于非公有制,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工资是高的。那么,非公有制企业也照此办理,从自己那块“大蛋糕”中拿出同公有制企业同等数额即20—30%作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工资以后,还剩余50%,即“资本收入”或曰“剩余价值”,就都装入了企业主的腰包。同时,企业主还要从切给职工工资的小“蛋糕”中,拿回自己的远高于职工的工资。显而易见,仅以劳动所得的工资做比较,回避或忽略了资本这个要素的所得,实际上,就有意无意或曰自觉不自觉地掩盖了造成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真正的主要原因。众所周知,以民营经济为主体,是温州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而今,温州很多民营制造业转身成为资本游民。有资料说,现在温州民间有8000亿资金到处流动,流到哪里那里的物价就暴涨爆炒。足见资本的强势。当前,“实业家变身资本家”的现象,已经不是个案和新闻了。“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为何视而不见,甚或反其意而用之,拿来责难公有制经济呢?
马克思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唯物史观认为,任何社会分配问题,都离不开生产关系,离不开所有制问题。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主要形式是工资,多劳多得,公平正义,要防止和克服的是可能产生的平均主义。资本主义私有制,实行的是“按资分配”,企业主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和资本的最大增殖,延长劳动时间,压低工人工资,造成并不断拉大贫富差距,这是它的本质特征和规律使然。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但就其本质属性而言,仍然是私有企业和私有企业主,“按资分配”就不能不在分配中起支配作用。正因为如此,邓小平曾不止一次强调,“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2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他还深刻指出,只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中国就不会出现两极分化,否则,我们就真的“走了邪路”,改革“就失败了”。无论从理论和实践上,还是从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上看,中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根源,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恰恰相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断削弱,甚或被取代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当前,中国社会贫富悬殊的状况,委实令国人担忧。资料显示,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从改革开放之初的0.16上升到今日的0.45,远远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也有说已经达到0.5以上,接近了社会动荡的红线。这个上升,是随着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不断削弱而出现的。当然,造成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权力与资本的结合,官员的贪污腐败,某些公有制企业存在的分配不公以及对公益事业和公共产品投入不够等第二次分配中存在的问题,等等。但是,所有这些原因都不能掩盖更不能取代事实上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已经名存实亡这个根本原因。只有认清这一点,划清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四个界限”,排除“左”右两方面的干扰,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才能遏止和解决贫富悬殊这个影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难题。时下,尤其要警惕某些人打着改革的旗号干起改旗易帜的勾当,图谋把改革引向“全盘西化”的邪路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