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综合性院校音乐学专业学士学位论文的撰写
2011-12-19吴海
吴海
内容摘要:撰写合格的毕业论文是音乐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必要前提,但是,综合性院校音乐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普遍存在着过分倾向于音乐表演技能学习、音乐学专业理论钻研不足、专业文献阅读量太少、缺少人文知识积累和极少动笔写作音乐学相关论文等情况,其论文无论从题目选择、论证过程等总体方面,还是从文献综述、摘要撰写、文字格式、语言逻辑等细节方面,均表现出一定的不足。因此有必要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阐述、探讨,帮助综合性院校音乐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进行合格的论文撰写,使之能得以准确地探索、理解和把握音乐文化的丰富内涵。
关键词:综合性院校音乐学学位论文撰写
综合性院校音乐学本科学生通过4年的在校学习,在音乐学专业领域接受了较为系统的培养,学习了诸如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概论、音乐美学基础、艺术学概论、音乐鉴赏等音乐史论学科,也学习了诸如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作品分析、复调、配器法及视唱练耳等音乐技术理论学科,同时,还进行了诸如钢琴演奏、器乐演奏、声乐演唱等音乐表演方面的学习,对音乐具有了从感性到理性的较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在临近毕业时,以一篇音乐学论文对4年的学习成果进行提炼、讨论、总结,提出有一定创新意识的问题、见解、结论,是每一位音乐学本科大学生所必须进行的思考与实践。同时,撰写合格的毕业论文也是音乐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前提。
反观近年来大量音乐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无论从题目选择、论证过程,还是从文献综述、摘要撰写、文字格式、语言逻辑等细节方面,均差强人意,存在诸多不足。探寻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学生过分倾向于音乐表演技能的学习而忽略专业理论的钻研、专业文献阅读量太少、缺少知识积累、极少动笔写作音乐学相关论文等;另一方面,学生也缺少系统、全面的专业论文写作指导,从而面对论文撰写感到茫然无措。
关于音乐论文的写作,蔡际洲、傅利民等专家都已有深入的阐述和讨论,但有感于综合院校音乐学专业学生普遍存在的较为特殊的情况——音乐学理论基础薄弱、音乐技术理论较为肤浅,以及相对单一地进行音乐表演技能的学习,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较短的篇幅中,更为集中和有针对性地对综合性院校音乐学本科学位论文写作进行讨论。
以下笔者就音乐学论文撰写应该具备的宏观知识和需要注意的微观细节进行探讨,围绕普通综合性院校音乐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撰写论文时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希望能给音乐学本科毕业生进行规范的学位论文写作带来一定的帮助。以期与担任相关教学、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商榷、探讨,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一、音乐学学位论文选题及撰写必须遵循的相关原则
在音乐学学位论文的撰写中,正确选题是十分重要的,只有选择了合适的论题,才有可能深入展开研究和论证。而合适的选题,一方面既不能肤浅、宽泛,要适合撰写者的学术能力:另一方面又必须提出言之有物的论点,符合创新性的原则。因此,通过学生开题报告的精心撰写和论文导师的正确指导相结合而提出的选题,往往是一篇论文取得成功的前提和保证。
“音乐论文,是对音乐某一领域中的某些现象和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表述音乐科研成果的论文,也可把表达音乐科研成果的论文称为音乐科研论文、音乐研究论文,等等。从文体的角度看,音乐论文属议论文体,它是指对音乐学科领域中的问题进行系统专门的研究和探讨后,表述音乐科研成果的议论文体。”上述音乐论文的概念对撰写者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音乐学专业研究基础:二是议论文写作基础。
其中,议论文写作属于应用文写作范畴,其立论、论证、结论等写作规范,学生可以在相关书籍、文献中自行学习、研究。而音乐学专业研究,留待后面进行探讨。
音乐学的毕业论文,从类型上可以分为音乐科学论文、音乐教研论文、音乐调研报告、音乐实验报告等,本科毕业学生可以从上述类型中进行选择,可专门研究音乐科学理论,也可探讨音乐教育教学,更可通过音乐调研或实验写出学术报告型的学位论文。其中,音乐学理论可以从音乐史学、音乐社会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评论等角度选择论题;音乐教研方面,可以从音乐教育教学观点、原则、方法、目的及教育教学实践等方面切入:而音乐表演方面,则可以进行声乐、器乐、钢琴等学科的方法论、教学论研究。
应该注意的是,不管选择怎样的论文类型进行写作,都必须切实把握撰写音乐论文的最基本的目的——知识创新,“所谓知识创新,是指音乐论文反映的科研成果,是新知识的积累”。概括起来说,在学位论文的设计撰写中,选题及论证至少要体现出以下特征之一:“其一,表达新观点:其二,发现新材料:其三,提出新问题:其四,运用新方法。”
因此,毕业论文的基本规范要求就应以保证创新为基本前提,具体分为以下四点:第一,必须了解本论题范围内已有成果的全部内容。第二,必须说明自己的研究和已有成果的关系。第三,必须如实公布自己的研究过程,详细说明自己研究结论得出的经过。第四,必须公布全部研究材料的来源和出处。
二、音乐学学位论文撰写应该掌握的音乐学研究基础知识
在讨论音乐学论文撰写时,有必要回顾和整理音乐学的含义、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论。
首先,音乐学的基本定义如下:“音乐学(musicology)是运用各种学术性方法(如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等方面)研究有关音乐的一切事物的学术领域之总称。”从上述音乐学的基本定义可以看出,音乐学的外延非常宽泛,其分支学科众多,研究对象界定为音乐的所有相关学科,同时,其学术性研究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
就音乐学的研究对象而言,包括人类历史的和当今的全部音乐成品和音乐行为。具体而言,其一是人類古今所创造的全部音乐,包括乐谱、图像、文字等,当然还有更多的以民族民间口头形式流传的音乐,这就涉及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音乐文献学、音乐图像学、古谱学、音乐音响学、乐器学、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音乐民俗学等诸门分支学科;其二是人类的一切音乐相关活动,即音乐行为,如音乐的生理行为、审美行为、创造行为、表演行为、接受行为和学习行为等,所涉及的分支学科包括音乐生理学、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社会学、音乐教育学、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等。从宏观上了解音乐学的研究对象,是进行音乐学研究、撰写音乐学论文等音乐学术活动的必要前提。
音乐学研究的方法多种多样,其一般原则即音乐学研究的方法论。音乐学的研究方法概括起来说,就是“实证性”(posltiwe)研究方法和“思辨性”(speculative)研究方法。
实证性方法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通过自然科学手段和器械对音乐成品的产
生、传播和接受过程进行定量化的测定,其结果具有可以反复核查的准确性。第二类是指为了获得实在的认识和知识对有关对象进行直接的观察、感受、体验和调查。第三类是指对历史文献资料进行发掘、校勘和整理,力求得出对某个作品或人物以及某一历史事件比较完整、准确的认识。思辨性方法则是指运用理性的、逻辑的方法对用实证性研究手段获得的数据或以直观的方式对调查到的材料进行综合、比较、思考和归纳,以求探索和总结出各个时代、不同民族乃至全人类音乐存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通过对音乐学内涵、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等的把握、理解,学生就可以依循自身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视野进行论文的选题,并能够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展开论证、得出结论。
三、音乐学学位论文撰写中的常见问题
关于论文撰写的格式标准,如论文各部分字体大小、是否黑体和加粗、行间距要求、字数限制等,各院校均有较为明确的要求,论文撰写者务必仔细阅读和对照。
学位论文除封面外的前置部分通常包括标题、作者署名、摘要、关键词等;主体部分则包括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及致谢辞等。以下就学生论文撰写中常见的问题——文献综述及论文摘要、参考文献等方面,从较为微观的角度进行探讨。
(一)文献综述。了解所选论题范围内已有成果的全部内容,是论文选题和写作的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因为,只有在进行每一项研究之前,对相关领域的学术史全面、系统地进行了解,才能知道这一领域前人已做过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果,还存在哪些问题,等等。唯其如此,方能知道在该领域如何进行有效的学术创新,方能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因此,为避免论文选题和写作中的无效和低级重复,有必要通过各种手段对已有相关文献进行检索,对已有相关学术文献的认知、了解,对选择合适的学位论文论题并能创新性地进行论述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献查阅的有效手段,通常为图书馆检索和互联网检索。
(二)论文摘要。“论文摘要是对论文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的客观表述,是学术论文的缩影,文字要简练、明确,不加注释,不作评论,一般在300字左右。”摘要的撰写不能是论文中段落的直接复制,应使用准确的叙述,表达论文的核心思想。“要具备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要素。”“一般不应少于这样几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结果。”
(三)参考文献。在参考文献的著录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现象,较为突出的情况是“不注明相应的序号和参考页码”,对所选用的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标识不能正确表达。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依次应该为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和版本、文献类型及载体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起止页码等(多数部分用圆点符号分隔)。通常为方便数据库管理和查阅,参考文献中的标点符号都应使用半角形式。
例如:[1]傅利民,音乐论文写作基础[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9,1,4-7,17其中,序号在文中要以右上角上标的方式,与后附的参考文献序号相对应;作者有多人的,用逗号分隔:在文献类型及载体类型标识中,专著用“M”表示、论文集用“C”表示、报纸文章用“N”表示、期刊文章用“J,1表示,网上期刊则用“J/OL”表示,并最好附以详细的网址:同一文献被多次引用的,按照在论文中的引用先后顺序注明页码,页码之间用逗号分隔。
结语
中国音乐学院院长金铁霖教授说:“由于他们(音乐院校的学生)的人文学科理论根基还不够深厚和坚实,再加上缺乏自觉的文字功力的训练,使其在论文写作上常常难以驾馭,尤其是对学术层面上的研究。”“音乐不是技术而是一种文化,音乐院校的学生不应将技术和理论对立,要使理论和技术之间统一起来。”诚然,尤其是综合性院校音乐学专业的本科大学生,他们毕业后所从事的通常是音乐教师、音乐传播、群众音乐活动等职业,掌握音乐表演技能的同时,更应该通过论文撰写深刻理解和把握音乐文化的内涵。
撰写一篇合格的、优秀的音乐学学士学位论文,既是本科学习的完满结束,更标志着一位合格的音乐文化传播者的诞生。作为一名多年工作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诚愿能以此文为这一目标尽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