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翻译目的论对诗歌翻译的影响*
2011-12-02史小平
史小平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200)
试论翻译目的论对诗歌翻译的影响*
史小平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200)
诗歌是文化艺术领域的一块瑰宝,如何跨越时空翻译这些诗歌,不仅是对译者中英语言能力的挑战,而且是对译者中西文化内涵的挑战,更是对译者中西文化的差异感和文化自觉度的考验。本文从翻译目的论的视角出发,以具体的译例来验证目的论对诗歌翻译的适应性。
目的论;诗歌翻译;翻译策略
20世纪70年代,德国翻译理论家弗密尔提出了翻译目的论,将翻译研究聚焦于翻译目的的选择上,认为翻译过程中使用的翻译的方法和策略是由翻译目的决定的。它对翻译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笔者试从中西方诗歌的翻译为例,探讨目的论对诗歌翻译的影响。
一、翻译目的论
目的论是弗密尔20世纪70年代创立的,他指的目的是指某个译文或翻译行为的目的。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决定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根据弗密尔的分析,翻译行为可能有三种目的:(1)翻译过程中译者的基本目的(如可能是“为了谋生”);(2)目标语环境中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可能是“为了启发读者”);(3)使用特定翻译策略或翻译程序的目的(如“为体现源语结构上的特点而采用直译法”)(Vermeer1989a:100)。弗密尔认为:翻译不能被看作是语言间一对一的转换,而是不同文化的交际,因而需要有一种文化的理论来解释交际情景中的具体问题以及言语和非言语情景因素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弗密尔将其理论称为目的论的原因。
弗密尔认为人类活动是有目的的,是发生在一定情境下的行为。他提出的目的论包含目的、连贯、忠实三大原则,目的原则是总体性原则,其他原则都从属于目的原则。在翻译中决定翻译目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受众或称为预期的目的语接受者或听众,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要。每一个翻译作品都是针对预期中的听众的。因此翻译是在“目标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文本”(Vermeer1987:29)
目的论问世以来,褒贬不一。诺德1997年归纳总结的十条批评,其中有一条:功能目的论不适用于文学翻译。下面以具体的译例来验证目的论对诗歌翻译的适应性。
二、中西语言及文化特点比较
翻译研究离不开语言对比研究。对两钟语言不同之处的深刻认识,有助于提高语际转换的效率和质量。许多中外学者认为,英汉语法最基本的差别是形合(hypotaxis)和意合(parataxis)的对比。重形合的语言注重以形显意,句子各成分(包括单词、短语、分句)之间的逻辑关系靠关联词等显性连接手段来直接标示,句子结构比较严谨但缺乏弹性;重意合的语言注重以意役形,句子各成分之间靠隐性连贯、逻辑关系和叙述的事理来间接显示,不用或少用关联词,句子结构比较松散但富有弹性。英语是重形合的语言,“造句注重形式接应,要求结构完整,句子以形寓意,以法摄神,因而严密规范,采用的是焦点句法”(连淑能1993,46)。和英语的形合形成对照的是汉语的意合,即“造句注重意念连贯,不要求结构齐整,句子以意役形,以神统法,因而流泄铺排,采用的是散点句法”(连淑能1993,46)。有些语言学家用植物作比,把英语句子的结构称为“葡萄型“结构,意为在短短的主干上派生出长长的枝蔓和丰硕的果实;汉语句子因为很少叠床架屋,节外生枝,而是一个短句接一个短句地往下延伸,因此被称为”竹竿型“结构(王寅1990,42)。
翻译意味着文化的比较。汉英语的这种语言差异反映了中西方思维方式的差异,进而反映了哲学观和文化心理的差异。中国传统哲学强调“天人合一”,主客统一,西方哲学强调“人物分立”,主客对立。如季羡林先生说:东方文化体系的思维模式是综合的,而西方则是分析的。基辛格博士认为:东方人的思维习惯是“异”中求“同”,西方人则是“同”中求“异”。从根本上了解英汉语言和思维习惯的基本差异,对提高英汉互译的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三、目的论对诗歌翻译的适应性
在中国人看来,人的“思”、“意”、“情”、“志”、“神”、“气”等都与“言”一脉相通,互为内外表里。第一,汉语注重主体意识,而不执着“意”与“形”的丝丝入扣,讲求“尽在不言中”。汉语主体意识注重以“以意役形”的意念机制,从思维和认知方式来说就是主体意识的积极运筹,不必期待“形”来作终端规管和制约。第二,汉语注重“意”,所谓“以意为主”就是形成主轴。这里的“意”有三层意思:一是指内容,所谓“意定形随”(内容决定形式)或“形随意定”(形式无法超越内容);二是指情意,情寓于意;三是指意念,以言表意述志,是指交流中的人要用自己的意念、意识去意会、解读对方之志。第三,重直觉感应、重交流中的语感。中国人的审美形态是将客观世界的美内在化、自然人化,赋以“生命的真实”。汉语体现的就是这种艺术,也是与维根斯坦所谓的“生活形式”最贴近的艺术:汉语中最生动、最具感染力的表达方式常常是最富于美感直觉的表达式,我们只要读到李商隐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和李贺的“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就能领略一二。汉语可以说是一种直觉演绎的最佳工具。
弗密尔认为:无论何种翻译,其最高准则都是“目的准则”,目的准则是用来解决意译和直译、动态对等和形式对等、灵活的译者和保守的译者等总让人进退两难的问题。也是说特定翻译任务的目的要求的可能是直译,可能是意译,也可能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其他策略,这都是依翻译所服务的目的而定。目的准则并不意味着好的翻译就因此要符合或适应目标语文化的行为方式或期望值。源语文本作者提供信息时,考虑了其预期的源语文化读者的兴趣、期望、知识水平和环境限制因素。在翻译中,译者是源语文本的真正接受者,因此译本当然是按照译者对读者的需要、期望、已有知识等的设想来完成的。文本在接受中产生意义,也只对接受者有意义。同一文本的语言材料,对不同的接受者(甚至同一接受者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意义。我们甚至可以说,有多少个接受者,就有多少个文本(Nord1992b:91)。
汉语古诗是句句押韵,也有用隔句韵。唐以后的近体诗一般采取隔句押韵,把韵脚固定在偶句上。尾韵的作用主要是审美反面的,语义信息是其次。谐韵除了使诗句平添音乐性外,还使读者产生期待、产生共鸣、产生满足。这是不少人主张译诗必须押韵的原因。试比较杜牧的《山行》与孟浩然的《春晓》,前者被译成无韵诗,后者被译成有韵诗的效果:
例1:《山行》Travelling in the Mountain
远上寒山石径斜,After I climb the chill mountain’s steep stone paths,
白云深处有人家。Deep in the white clouds there are homes of men.
停车坐爱枫林晚,I stop my carriage,and sit to admire the maplrgrove at nightfall,
霜叶红于二月花。Whose froze leaves are redder than the flowers of early early Spring.(R.H.Kotewall译)
《春晓》A Spring Morning
春眠不觉晓,This morn of spring in bed I’m lying,
处处闻啼鸟。Not woke up till I hear birds crying.
夜来风雨声,After one night of wind and showers,
花落知多少。How many are the fallen flowers!(许渊冲译)
诗歌中的韵是一个重要的音美因素。特别是在汉语中,“声韵和谐”指“声、韵调”的配合,是构建因美的必要条件。通过以上两位中西译者对中国古诗的翻译,我们可以看出英汉语言和思维方式的差异对翻译活动的影响,R.H.Kotewall根据受众的不同,在语言上采取了遵循英语形合特点的变通策略,照顾了西方读者实际理解能力,但在文化因素处理上未能完全体现诗的意境。而许渊冲凭借深厚的汉语功底,以诗译诗,给中西方读者,特别是中国读者展现了一幅生动美妙的春天的景象,满足了读者听觉、视觉及心理上的要求,达到了翻译的预期目的,因此以上两首古诗的翻译都是成功的。
文字形体审美信息的共同特点是直观性,因为它常诉诸于直接的形态示意。以下是现代诗人Roger McGough利用形式手段体现巧妙的构思写的一首诗。诗中以一道竖线寓意网球场的网,颇有新意。这种诗被称为“图象诗”,可以给人以视觉上的新奇感,中国诗论中叫“诗趣”。
不同的交际功能需要不同的翻译策略。如果翻译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原文原有的功能,就要用译语文化的标准对功能标识进行改写。否则,若将源语文化的功能完全复制到译本,就可能导致译文接受者将其解释成另一种功能。
例2:40-Love
这首诗的文本功能主要是表情,表达作者的情感、思想和创意。诗的题目是40-Love。在网球比赛中,love是零分,41是满分。40-0意味着一局球赛即将结束。这首诗虽然看上去是游戏之作,但无论从形式到内容,诗人着意要给人一种新颖奇特、不同凡响的感觉。中间的竖线象一道球网,两边的文字好像网球落地,构思精巧独特。译文22个字也分别落在球网的两边,暗示着这对中年夫妇的婚姻可能面临着危机。这样一来,译文从文本的内容到交际目的都与原文相同,同时在句法、语义、语用等方面与原文几乎完全对等,可以说是对原文最大限度的忠实模仿,正如弗密尔所指出,这可能就是文学翻译中人们所期待的形式。
四、结语
综上所述,从以上诗歌翻译的例子来看,目的论应用于文学翻译过程时,仍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指导意义。评判一个理论的意义,并不是在于它是否可以解释所有的现象,是否能够对实践提供全方位的完美指导(这样的理论是不存在的,尽管这是理论家努力追求的最高理想),更重要的是在于这种理论为开拓人们的思维,打破传统的定势,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更加完善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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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2
史小平(1974-),女,湖南长沙人,讲师,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