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恶中看到善,在黑暗中看到光明
2011-11-25○刘涛
○刘 涛
在恶中看到善,在黑暗中看到光明
○刘 涛
军队成就了一批作家,周涛、乔良、莫言、阎连科等都是或者曾经是军人。徐岩亦是其中一员,这些年他笔耕不辍,作品影响日益扩大,成为黑龙江重要的作家之一。
一、小人物
小说诉诸其本意就是“街谈巷语、道听途说”,既然如此,它天然就与市井和小人物有关。只是晚清之时,梁启超高倡“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因此小说接替经史承担了“新民”与建设民族国家的大任,被这一时代选为公共题材,一时朝野倾心。大贤如梁启超、蔡元培者尚亲自动手,写《新中国未来记》与《新年梦》,他们已不再写小人物,也不写小场景,小说和国与天下联系起来,于是变成了大说。
徐岩擅长写市井,写小人物,写底层,这多少是对小说本意的复归,从大降回到小,从国与天下降到身与家。小说与小人物在徐岩那里相得益彰,互相促进,他笔下的小人物藉着其小说活泛起来,其小说也因为其小人物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徐岩在小说与小人物之中如鱼得水。小说之中,徐岩又颇倾心于短篇小说这种表达形式,在其创作谈《清醒的写作和润笔》中,他尤其提到了短篇小说:“短篇小说是应该依稀看得见或预见得到的最善于表达读者内心深处的一些东西的最恰当的文本,其彰显的意义和对精神的渗透,尤其弥足珍贵。”这句话是见智之言,徐岩是小说家,故有是说;徐岩以短篇小说见长,故如此推重短篇小说。至于“最恰当的文本”云云,则依说话者的程度而定,说话者程度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理解和答案。就徐岩的关注重心——小人物——而言,就徐岩的目前的成就而言,短篇小说确实是最适合于他的载体。但这不是尽头,对于徐岩而言尚有进步余地。
徐岩的小说基本就呈现出这样的特色:小人物、小制作、小情节,其短篇小说小巧灵活,收放自如,一篇可以集中写一个或者几个小人物的性格与命运。其第一个短篇基本就展现出了徐岩日后的写作道路和风格,他关注的是底层小人物,他的小说遍及小军官、军嫂、老师、矿工、骗子、按摩女、小公务员、小老板、小商贩、抢劫者、杀人犯、下岗职工、盲人,等等。徐岩勾勒出一副当代底层众生之相,写出其困境、艰辛、挣扎、彷徨,但更写出了他们的自信、自尊和自强。
徐岩尽管写小人物,但其小说其实并未流入“街谈巷语”般的琐屑,或者流入油滑一路,徐岩的小说背后还是有着大关怀。人物虽小,却可以是一个时代的标本。所谓“一国之政系一人之本”,时代的问题、痕迹和症状都能显示在小人物身上。一个时代,或许可以通过一个小人物写出,所谓一花一世界。比如徐岩的《光环》,主人公杨化学是下岗职工,她被“工厂的改组和破产所困扰”。东北是新中国的老工业基地,当年苏联援建的项目多在东北。但20世纪90年代中期,下岗问题日益严重,东北老工业基地自然在劫难逃。尽管《光环》重心不写下岗问题,但随手就带出了东北工人的生活境遇和生存状态。在创作谈《清醒的写作和润笔》中,徐岩自述道:“可以说我的早期作品都是对这个时代底层社会底层人的关注……我觉得底层人的生存状态是多重的,是值得我们全方位思考的,也就是那些人之于苦难、困惑、艰辛背后的自尊、自信和自强,而作家对于小人物命运的关注,也应该是每一个写作者理应具有的良知和责任。”这颇能见出徐岩的怀抱与思想倾向。
二、写了小人物的什么?
徐岩写小人物,注重写他们的内心世界,展现他们的悲欢离合。徐岩尤其喜欢写小人物的善良、美好和光明的一面,他或者直接写这类善良的小人物,写他们高尚的一面;或者为了对比,他或者写犯了错误的小人物,甚至写犯了罪的小人物。人难免犯错,至于犯罪者,他们也未必就是穷凶极恶,可能另有原因和隐情,对于他们,我们应该多一分宽恕和理解。徐岩就是通过小说展现出了罪犯的隐情,他笔下的罪犯,尽管犯了罪,尽管有不当的举止,但终还是归于善良。
第一类直接写小人物的美好和善良。他们往往是正面人物,光芒四射,虽然身处底层,生活充满艰辛,但他们充满理想,心怀美好。比如《地图上的大乌苏》,就写出了军人们的可爱和可敬。这篇小说有两个层面,一是写了军人金水和音乐老师柳木的恋爱故事,写出了金水和柳木的美好与善良,他们心怀着理想,一个真心实意为了军营,一个诚心诚意地为了学生,他们不顾世俗的标准,不管空间的距离,恋爱了;另一个层面,通过他们的故事写出了金水服役部队战士的群像,站长赵木祥和其太太女医生的爱情故事让人感动且给人以温暖,老兵顾大新做无名英雄,每月给不相识的人寄钱等等,后勤班长孟德福的爱情故事也颇让人温暖。这些“最可爱的人”,虽然不至于“他们是历史上、世界上第一流的战士,第一流的人!他们是世界上一切伟大人民的优秀之花!是我们值得骄傲的祖国之花!”但确实也有崇高和可爱之处。
第二类写犯了错误的小人物。这一类小人物往往有瑕疵,或者做了出格之事,犯了错误,违反了道德规则,但他们都是善良之人,其举止、抉择不乏高尚精神。比如《光环》,主人公杨化学是下岗职工,其丈夫已经去世,她还带着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辛苦可想而知。小说的前面写了杨化学的艰难处境,若按照这个思路走下去,可以写人物经济上的困顿,可以写工人阶级在经济结构转变中的处境,可以控诉社会不公。可是作者并未由此顺流而下,他忽然一转,写出了后面的故事,真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又一村。出于感恩之心,杨化学做了出格的事,她与同学耿建国发生了关系,此举在道德上不被允许。就在局面要好转之时,她的儿子小艾忽然落水而死,而且死因据说是为了救小伙伴,于是情况霎时变了。死去的小艾成了英雄,被评为“见义勇为好少年”,树为典型,一时电视台采访,报导先进事迹,杨化学也得了两万块钱,可谓名利双收。可是,杨化学不要“光环”,她要真相。当她知道了真相之后:儿子并不是救人而死,而是不小心溺水而亡,于是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名与利,去澄清事实。事后,杨化学一下子踏实起来,小说写道:“杨化学没再说什么,她翻了一个身,只几分钟的功夫,屋子里就有鼾声响起来。”作者写底层小人物,尽管写了其困顿,但并不就人穷志短,尽管写了她做了出格之事,但依然是善良的,并不因为名利就牺牲品质,丢掉人格,诚如作者所言写出了小人物的自尊、自信和自强。比如,《麻玻璃》中的小敏,尽管背着丈夫一时出轨,和玻璃店的老黄发生了关系,但是小敏和老黄都有情有义,他们尽管犯了错误,但终归于善良。再如《身体的法码》写了一个“坏女人”的故事,因为经济的压力,大梅背叛了未婚夫,将自己“出租”给了其他男人,但大梅有情有义,举止得当。在得知那个男人生病之后,她找到他的家乡,小说写道:“大梅趁眼镜的姐姐转身去给她倒水的时候,拉了一下眼镜的手,觉到的竟是一丝凉意,她使劲握了握便迅速地将手抽了回来。大梅从怀里掏出那个带着她体温的手帕包,抖开里面那五千块钱,塞到眼镜的枕头底下,说是一起做买卖的几个兄弟姐妹捐出来的,给眼镜看病用。”大梅也没有对她的未婚夫隐瞒,“大梅给陈耳写了一封信,说她在城里勤工俭学时,不小心被一家餐馆的老板给占了身子。她说自己的身子已经不干净了,已经不仅仅是只被你陈耳睡过了,让他自己选择。如果你不嫌弃,那就等我一年之后毕了业,我们完婚,要是嫌弃的话,那你也可以反悔,这几年供我念书的钱就算是我借你的,我有了工作挣了钱还你。”大梅尽管做了出格之事,但她还是那么善良,大梅尽管是“坏女人”,但却那么美好。
第三类写犯了罪的小人物。这类小人物是罪犯,迫于种种原因,他们堕落为罪犯,但作者还是强调了罪犯善良和美好的一面。比如《逃跑的婚姻》,小说中的女人是骗婚者,按照常理她就是骗子、罪犯。可是这篇小说却没有过多写骗子的劣迹和犯罪行径,却写了这个罪犯的内心挣扎,写她逃走了,施骗成功,可是最终良心发现,于是又折身回来。作者又写出波澜,事情起了变化,李河腿断了,女人被捕入狱。可是这个时候,女骗子美好的一面迸发了出来,小人物李河善良的一面也显示了出来,小说写道:“李河嘶哑着嗓子喊,就是五十年也等,只要俺活着和你活着,你就是俺李河的媳妇。”这些情节感人至深。比如《为男人摆渡》,打劫者犯罪也是出于无奈,被打劫者不记仇、不报复,反而去帮助打劫者。再如《请戏》,小说写一个逃亡的杀人犯,挖煤窑发了财,爱上了一个同乡离婚的女人。为了满足女人父亲的心愿,杀人犯千里驱车回家,为其父亲请戏,同时做好了投案自首的准备。杀人犯给人的印象肯定是凶恶的、残暴的,可是这篇小说娓娓道来,前因后果说遍,完全颠覆了杀人犯给人的印象,这个杀人犯迫不得已而为之,他有情有义,几乎完全成了正面人物。这些小说并没有走极端,并未写人情与法律之间的冲突,在小说里,法律、人情都各得其所,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于法律上而言,这些罪犯还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们毕竟是罪犯;于人情上而言,这些罪犯回头是岸,也得到了谅解与宽恕。
三、写光明还是写黑暗
通过第二部分的分析,我们大体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在徐岩的文学世界中,没有坏人,即使有坏人,但坏人终归还是好人;在徐岩的文学世界中,没有绝对的恶,即使写了恶,终于还是归为善。徐岩似乎坚持“性善论”,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他执著地写小人物美好、善良,小说一篇接着一篇,人物一个接着一个。但徐岩笔下的小人物并非高大全。高大全不是现实,而是将理想强行付诸现实之中,因此高大全的现实是伪现实。徐岩则不然,他笔下的小人物有血有肉,都比较饱满,他们有缺点也有优点,尽管有瑕疵或者犯错误甚至犯罪,但他们最终都归于善良和美好。这些小人物所做的都是他们可以做到的,并非人为拔高。
现实永远都是光明与黑暗并存,没有完全的光明与完全的黑暗。作家写光明抑或写黑暗是一个老问题,写什么就决定了作者的立场和对人生的态度。徐岩走的是写光明之路,因此他的小说总是归于善良和美好。原因何在?或许有二。一、屁股决定脑袋。徐岩是军人,且一直在军队行政部门任职,他的工作和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不得不走“写光明”之路。二、出于自己的选择。“隐恶扬善”是我们的传统。恶永远不会绝迹,社会总是“鱼龙混杂,凡圣同居”,如果写太多的恶,将给人以灰暗、阴冷之感,而写光明,则给人以希望与温暖。徐岩之所以走了这样的路,如此去描写小人物,应该是这两个原因的结合。
我赞赏徐岩所走的路,写光明其实更需要勇气与担当。社会总是不喜欢走中庸之道,往往从一个极端跳到另外一个极端,以一个极端反对另外一个极端。“高大全”类型的人物在今天不断遭到摒弃,雷锋不断遭到质疑,好人不再是社会的标杆;“痞子”反而成了英雄,余华的《兄弟》就写出了一个当代的英雄,时代的宠儿,李光头才是今天的英雄。今天写黑暗,或者走批判社会之路者往往更容易博得声名,会被誉为斗士或者良心之类的称号。这条路上所走的人不乏真诚者,不乏写黑暗其实是为了光明的人,但亦有沽名钓誉者,亦有只图一逞口舌之欲而不计后果者,亦有只看当下而缺乏长远考虑者。写光明的人往往会被称为“歌德派”,因为当下的社会问题很多(其实哪个时代社会问题又少过呢),他们似乎置之不问,只是一味在唱赞歌。写光明者其中也不乏真正的“歌德派”,但徐岩不在此列,很多社会问题,他在小说中都有触及。徐岩走这条路,或许别有怀抱,而这条路在今天实在显得难能可贵。
现代派倾向于写“恶之花”,徐岩走的是传统之路,他写美好、光明、善良。中国的传统小说或戏曲往往以大团圆为结局,这曾屡遭批评,说中国缺乏悲剧精神云云,但其实这恰恰能见出先哲悲悯之心,在恶中看到善,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死灰中看到火星,在阴中看到阳,在未济之中看到既济。
中国艺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