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物者心语
——记内蒙古呼和浩特第四监狱
2011-11-24金柱思健
文/金柱 思健
润物者心语
——记内蒙古呼和浩特第四监狱
文/金柱 思健
零距离观察接触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这样才能使你真正地认识和辨析到事物的真相与本质,就像抽丝剥茧。
呼和浩特第四监狱,位于呼和浩特市北郊,是自治区西部唯一一所集中关押病残犯的监狱。与其说这里是监狱,毋宁说其是一个大型综合医院,这里集中关押着自治区西部监狱系统的传染病、精神病、艾滋病、残疾等各类病残服刑人员。
“没有谁是一个天生的犯罪者,也没有谁天生的是好人。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伪满犯、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刑事犯的成功改造,有力地证明了人是可以改变的,服刑人员也是可以改造好的,这是不争的事实!现实中,服刑人员的服刑心理是复杂的,个人、家庭、社会以及面对的服刑场所,如何生存,这是普通服刑人员改造时必须面临的抉择。而病残犯还要面临着疾病的困扰。其实他们也是人,每个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和动机都不同,其实更准确地说他们的犯罪是个体、家庭、教育、社会诸多因素综合酿成的,思想的偏离导致行为的异化——走上违法道路。我们所要做的不仅仅是依照法律的判决来执行刑罚,还要用我们的谈教及自身实际行动来矫正他们偏离的内心和行为……”在谈到服刑人员时,闫建中监狱长讲到。
对病残犯的监管改造、治疗的过程是艰苦卓绝的工程。残病的身躯,荒芜的心灵,需要几十次耐心的帮教,上百次的寻医探病。在改造中,教育、尊重、救治,一系列的措施才能使他们渐渐醒悟,锈迹斑斑的心锁才逐渐开启。监狱人民警察并不是只有纪律和制度,其实后面隐藏着人世间最美好、最温暖的感情。犹如天使重塑着每个服刑人员的心灵,又像医院里请来的那些专家大夫抚慰着一个个病体,在他们的眼里只有患者,他们的责任就是治病救人。他们最希望看到的并不是单纯的惩罚犯罪,而是成功地挽救一个个失足者的喜悦!
“监狱不是一个脱离社会的独立部门,它看似只是单纯的一个司法环节,执行法院判决——关押罪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这些监狱民警的工作性质就太简单化了。对服刑人员基本的生活保障,执行刑罚,教育改造,为刑满释放创造谋生条件,还要和社会安置这一环节相连,实行无缝对接。这就好比把一个人从泥潭里搭救出来,还要给他衣食,教会他谋生的本领,不能任由他再次误入歧途!要用行为习惯养成来巩固思想转变的成果。”副监狱长李月明同志如是说。
监狱民警要教会服刑人员回归社会、适应社会和服务社会。这就意味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创立一个风清气正、共同关爱的大氛围。只有正本清源,才能够彻底祛除曾经的歪风邪气,引导规范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重新回到社会主流正道上来。这就要求监狱民警的素质和底蕴必须要有更高更深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才能起到作用。
“我们党委班子不光是监狱的领导,更是有责任心和爱心的好家长,我们要为民警解除许多的后顾之忧:譬如联系当地中学解决民警子女的入学教育问题;联系医院,解决干工的医疗保障问题;联系洗浴中心、建洗衣房、改善食堂伙食、整修执勤备勤室,使所有的民警都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在领导的眼中,监狱民警是人,是为国家稳定、建设、发展保驾护航的人。”副监狱长王国企在谈到创新服务时说。
副监狱长王文忠同志插话说:“我们班子对民警是如此,同样对于服刑人员的管理也是基于‘人’这一层面。我们过年慰问病残犯,捐助服刑人员困难家庭;召开病犯工作专题协调会,与社会各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病犯无记功减刑、假释;提高医疗救治水平,确立保障体系;改善罪犯的生活卫生条件,新建罪犯理发室、洗衣房、洗澡堂等公共卫生设施;提高罪犯伙食质量,增加饭菜花色品种,注重营养合理搭配。目前,传染病犯、精神病犯、病情较重的罪犯,每天早晨增加一袋牛奶、一个鸡蛋。全体罪犯每半月能够吃上油饼、饺子、包子、面条,伙食营养得到显著改善;添设文体活动的体育器械,加强病残犯住所通风干燥,促进病残犯体质锻炼,增强病残犯的抗病能力。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措施使双重压力下改造的罪犯,缓解了病痛,看到了改造希望,人性逐渐复苏,良心得以发现,积极追求改造的氛围一天强似一天。”
“这也正是我们监狱领导班子践行胡锦涛总书记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以人为本的最大内涵……”王国企副监狱长总结道。
“每一名服刑人员,他的犯罪行为都不是单个个体的因素,这里面有家庭的、社会的,也有内因、更有外因的交互作用。就像他们今天的服刑,你能说就是他一个人在接受心灵炼狱的体验吗?同样的,我们更应该看到站在他们身后的每一个家庭都在时刻关注着他,也和他们一样饱受着精神的洗礼。因此,在惩罚和改造服刑人员的过程当中,我们看到的不光是每一个服刑人员,而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社会成员!”闫建中同志分析到。
“对于这些人的改造,你能用常规的教育手段来达到目的吗?我们传统的教育方式方法能够适应新形势下改造罪犯的需要吗?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我们该以怎样的一种心态来帮助他们认识罪责赎回心灵呢?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积极地提高个人修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立足新起点,使罪犯在自己的服刑生涯中深刻地感受到法治的威严,体验到法治的权威。在浓厚的法治氛围中潜移默化地增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使其坚定成为守法公民的信心,树立新生的勇气。进而使监狱工作更好地发挥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从而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的大局。”监狱政委刘德胜同志补充说。
“做表率,谋发展”——领导带头;创“业绩一流,特色鲜明”监狱——明确方向;以“关、管、荐”措施——建强队伍。呼和浩特第四监狱想方设法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做到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政策,进行阳光操作,提高执法水平;切实贯彻落实《监狱法》,实行“首要标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坚持人道主义政策,给予人文关怀,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大力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完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进一步做好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坚定罪犯是可以改造的,不正确的观念也是可以转变的,不偏私、不歧视,不厚此薄彼;坚持规范化管理、教育和改造服刑人员,使他们学会“做人、遵纪、守法”;形成罪犯在希望中改造,在进取中早日新生的良好局面,养成自觉改造、文明改造的良好意识……
透过时间那柔化万物的迷雾,当我们再度审视最初的心灵产生和精神体验时,呼和浩特第四监狱早已经走出了昔日监狱模式的索引,病犯管理监狱的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特色已趋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