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房产税,何必太急?
2011-11-22老土
老土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25日在该市财税工作会上说,只要房产税率达到3%,就不会再有炒房族,因为他们挣不到钱了:“现在是人人炒房、人人炒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结底,没有搞房产税。”黄市长还说了,住房首先是用来住的,如果有房产税,现在全民炒房的现象就会改变。黄市长还提及,他前几天赴我国台湾考察,了解到台北市也在近期推出了房产税,他认为重庆市的房产税政策与台北市的房产税政策“英雄所见略同”,均主要针对高档房或豪宅征税,且台北市将该市的房屋划分为九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税率,而重庆市划分的是十个等级。重庆市做房地产税方案,也不是无中生有,而是根据经济学上的土地级差地租来作为拟定基础的。
这房产税吵来吵去的,烦死。我没做过统计,不知经济学家有几成赞成,社会学家是否赞成,我只看到了政治家的跃跃欲试。作为门外汉和旁观者,我也说几句,请领导我们的人听听,行不?
房子太热,病根在炒房吗?其实阿呆都知道,根子在政府和开发商。地方政府有卖地建房冲动,开发商可以空手套白狼(他们从政府手里拿到国有土地,政府收了土地出让金;再以这个项目作抵押,从银行贷款启动项目,从百姓手里预收房款;钱到,还一部分给银行,再填上此前交的土地出让金,自己大赚一把。基本上是弄来点前期投资就能确保盘满钵满)。但是征收房产税,却只打击了买房的小民。就算房地产真的降了温,土地财政不灵了,政府也不怕:房子都戳在那儿了,有房产税可收,还怕没钱花?
在官老爷眼里,只看见炒房者挣了钱,于是就想到了剥夺。但老爷是否想到,如果这还是一个法治社会,只要开征房产税,就应该是不分白人黑人、男人女人,不分单位大小、行业党派,只要你在这块土地上拥有房产,就应交税。你总不能说“我是大官、我是小党我不交”吧?要是区别对待维护特权,那就差事儿了,这不应该是我们现在该干的事儿,如果我们真的想建设一个现代法治国家的话。
黄市长说,台湾也在分级征收房产税,大家是“英雄所见略同”。这个,我不说了,建议他听听一位耿直的学者的观点。这位学者说啊,美国是土地私有,由土地所有人缴纳地产税有其合理性。要是美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发现了石油,这石油就归他自个儿;而我们呢,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我们根本就没有缴纳房产税的私有化基础。开发商已经交过出让金了,而出让金就类同于租金,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交过租金了。哪有交了租金之后,又替拥有土地的政府交房产税的道理啊?政府怎么能够想收就收啊?政府叫他物业税也好、地产税也好、房产税也好,总之都是不合法。如果我们在建房的土地下面发现了石油会怎么样?肯定是以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名义让你拆迁。我再加一句:政府刚鼓动人买了房子,产权还只有七十年,转眼又想征税,不守信用吧?属于重复收钱吧?我们历来讲,老的老办法,新的新办法,你出新政策,凭什么溯及既往啊?
孟子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我们改革开放那么多年,一个最基本的目的就是想讓老百姓都富起来。这样对刚走出温饱、刚有了房产的人下手“削富”,会不会弄得没房的照旧没房(因为我看不出新增的房产税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富者出走他国或外逃资金(这事儿可不是空穴来风),鸡飞蛋打呢?
【原载2011年1月27日《检察日报·每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