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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教育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初探

2011-11-21阎春林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1年7期
关键词:终身教育体系教育

阎春林

老年教育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初探

阎春林

(天津市老年大学,天津市 300061)

老年教育属于终身教育。老年教育,不论站在那个角度分析,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应当界定为终身教育体系的一个独立教育阶段,即老年教育阶段,也就是终身教育体系最后教育阶段。提高生命质量,是老年教育的目的之一。终身教育的最主要特征是:全程性,全员性,全面性,全社会性。

终身教育;终身教育体系;老年教育;老年大学

我国的老年教育、老年大学(学校)作为八十年代在我国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一种教育机构,进入21世纪已遍布全国城乡。截止2004年,全国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已达4.4万所,在校学员人数已达438万人。其他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更是一个很大的数字。我国的老年教育通过25年的办学、教学实践,总结出了一套体现中国国情的,具有东方文化传统与现代文明相结合为特色的好经验、好形式、好内容,已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学科、多学制的开放的教育教学体系。在今后的若干年里,它还将有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老年教育合理定位

(一)老年教育属于终身教育

老年教育属于终身教育,这种比较宏观、比较原则的论断,已经基本得到社会公认。也可以说这是对老年教育的定位。比如,2002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我国第一部关于老年教育的专门法规《天津市老年人教育条例》,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界定为“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2006年,中央在有关决定中也相继指出,要深化教育改革,“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所以,只有做出这样的界定,才能在我国提出的教育改革中,将老年教育列入重要日程。否则,在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中,老年教育的重要地位的摆布及其发展会受到影响;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构建中,也必将把老年教育打入另册,置之之外。笔者认为,当今在各行各业认真执行离退休规定的发展形势下,不论是老年人对教育的需求,还是社会对教育的要求,都不应把老年人应享受的公民教育权利和社会对公民教育的要求,置身于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之外,应根据新生的客观情况,确立有关内容,作出相应规定,这是国民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国发[1999]4号)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教育体系行动计划目标,期限迫在眉睫。《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发[2007]14号)提出的“办好老年大学,扩大覆盖面”,《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全国老龄委发[2006]7号)要求,“到2010年,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万所”的指标,均需要在“定位”思想的指导下,明确责任,有人管有人抓,才能落到实处。

(二)老年教育为终身教育体系的一个独立教育阶段

“终身教育”一词中的“终”,意为从开头到末了;“身”,人之身。顾名思义,作为“终身教育”的这种教育,其核心本质含义是指从胎儿到“升天”持续一生的教育。是人生各个年龄段、各级各层次各类各种形式各项内容教育的总称。终身教育最突出的特征:一是从有人的生命始到人的生命止,人的整个一生的教育;二是从胎、婴、幼儿教育、少年教育、青年教育、中年人教育到老年人教育或说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在岗充电教育到离退休后的自主教育等不同程度教育;三是涵盖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到家庭教育、自我教育等同类教育的不同层次教育。终身教育具有全民、全员、全程、全容特点。老年教育,不论站在那个角度分析,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应当界定为终身教育体系的一个独立教育阶段,即老年教育阶段,也就是终身教育体系最后教育阶段。试从五个方面作一分析。

1.老年人是人生年龄的一个独立阶段。人的年龄,按常规可分为胎婴幼儿期,少年期,青年期,壮年期,老年期等年龄段。各年龄段人的生理、心理都具有各自特点,对教育有不同的要求,因而分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老年教育在我国作为一种概念,一种教育机构,是伴随着国家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在各行各业干部职工普遍实施离退休制度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在社会生活中是一种新观念,新理论,新制度,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且从岗位上退下来到离开人世间,时空跨度之长也是不言而喻的。

2.以老年人为教育对象,人群之大,发展之快,对教育的特定需求,已成客观现实。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型国家行列,到2007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4亿多,占全国总人口的11%,并以年均3%的速度迅速发展和膨胀。用不了多长时间老龄人口将达总人口的1/4甚至1/3。目前适应老年人对老年教育的需求,老年学校、老年教育已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形成了相对独立开展的一项老年教育事业,急需权定其性质和地位。

3.提高生命质量,延伸生命,是老年教育的特殊教育目的。各年龄阶段教育的主要目的,我们从实际工作中的主要体会是:学前期的教育,主要是尽心开发其智力和个性发展,以新生儿健康成长为目的;青少年期的教育,主要是尽心使其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全力培养其能力,以其进入社会工作奠定知识、技能、思想基础为目的;成年期的教育,主要是为人的生存、生活及其发展进行充电增值为目的;老年期的教育同前各期的教育有着本质的区别,区别在于,不论是作为个体的人还是社会的人,从有生命到退休前的各期教育都是为把人塑造成为适应个体和社会发展的人,具有强制性,国家、社会在千方百计为之奋斗,个人、家庭在千方百计为之拼搏;退休后,人进入自由、自主、自觉、自发的有所学、有所教的状态。现在老年大学学员中流传着一句格言:“过去是叫我学,现在是我要学”。或者可以说,老年教育阶段之前办教育,基本是以社会的需要为前题,而对老年人的教育则是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前题,为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延伸老年人生命而教育。国家实施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战略,没有生命,没有健康一切都无从说起。

4.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准,设立专业、学科、课程,是老年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老年教育之前的各教育阶段,都是以社会需要为主要依据,设立专业、学科、开设相关课程,而老年教育在以人为本、以人所需为主的思想指导下,设置专业课程的民主性、灵活性、适应性比任何教育阶段都强,教育内容门类多,变化快,实用性强是老年学校又一大特点。

5.教育形式和方法新颖,办学原则独特。办学就近就便,管理以学员为主体,倡导自主学习、自主管理,教学突出科学性、实用性、趣味性,教学方法实施师生互动,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办学效益以学员满意、社会满意为标准。

综上所述,一切表明,老年教育是教育史上一套全新的教学模式,它与此前我们惯常所说的传统学校教育是截然不同的。

在这里还有一点要说明,在老年教育发展之初,我们一般是把老年教育归为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范畴。比如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说: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生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党的十六大报告说: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可见成人教育也好、继续教育也好都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老年人也是成年人。老年人的教育相对于传统学校教育,也是继续教育。所以,将老年教育归为成人教育或继续教育当然也有一定道理。问题的关键是,以离退休后的老年人为教育对象的老年教育,与以在职人员为教育对象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还是有极大区别的,所以,应当将老年教育界定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教育阶段,而且是终身教育体系中最后教育阶段。

二、终身教育与终身教育体系

(一)终身教育是大教育概念

1.终身教育观念是伴随社会历史的发展与进步而产生并不断深化的。现代终身教育思想在我国传播起于70年代末改革开放的推动。1979年5月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业余教育的制度与措施》刊登了张人杰教授《终身教育:一个值得注意的国际教育思潮》、钟启泉教授《终身教育战略》两篇文章,介绍了终身教育观。同年,职工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由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室翻译的,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委员会编著的《学会生存——教育的今天和明天》。1981年《外国教育》杂志第6期发表了孙世铭的《终身教育论》,1982年第5期发表了周南照、周蕴石的《论终身教育的现实意义》,并于1986年两人又推出了朗格朗的《终身教育导论》中文版。

终身教育思想的引入,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教育改革的内涵和外延。1995年3月18日国家颁布的《教育法》首次规定,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确立了终身教育在我国的法律地位。终身教育不言而喻地包括着老年教育。

2.终身教育是大教育概念。最早提出终身教育概念的朗格朗认为:“人从诞生起至死亡为止的一生都必须接受教育的过程——即为此必须在整体构造上进行必要的综合的教育过程——而创立的终身教育这一构想作为基本原理的活动,予以完全的承认。”由泰特斯主编的《培格曼国际终身教育百科全书》的表述是:终身教育是指一个人整个一生中持续进行的教育。它的目的和形式必须适应个人发展不同阶段上的需要,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以家庭教育作为人生的起点,继而是青少年时期的学校教育,成人后的社会教育,使教育贯穿人生的各个时期,追求教育的连续性和一贯性。我国教育科学研究员陈乃林主编的《面向21世纪中国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一书对终身教育做出界定是:“终身教育与人的生命有共同外延并扩展到社会各个方面以促进社会全体公民持续、全面、和谐发展的一体化教育。”(P103)由此看来,不同国度,站在不同角度,对终身教育有不同的用语和表述。

通过学习和对教育工作实践回顾,我的感悟是:我们明白了什么是教育,明白了胎教、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的内涵,来思考终身教育概念的表述,我认为终身教育是大教育概念。所谓大教育概念,是不是可概括为:人与社会相融合的无所不包的全教育。终身教育的最主要特征是:人生教育的全程性,教育对象的全员性,教育内容方式的全面性,教育机构的全社会性。

(二)终身教育四大特征

1.全程性。全程性是指对人生理生命全程教育而言。就是说,自有生命起至生命终,全程都接受人生所需的教育。只是因生命年龄期不同,教育内容、目的要求不同。具体而言,胎儿期教育是以活化人生理机能为目的的教育;学前期教育是以开发新生儿智力、个性发展、促进健康成长为目的的教育;青少年期教育是以使其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培养其能力,为进入社会工作奠定思想、知识、技能基础为目的教育;成年期教育是以为生存、生活及其发展为目的的“充电增值”教育;老年期教育是以提高生活生命质量,适应和服务社会为目的的教育。总体而言,成年及以前各期教育是为生存而施教,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制性,“叫我学”;进入老年而退休后的教育是人进入自由、自主、自觉、自发追求有所教、有所学状态,“我要学”,充分体现自觉自愿原则。

2.全员性。全员性是指对教育对象而言的。终身教育对象,包括各年龄段所有社会公民。不分性别年龄,不分职业职位职称,不分民族知识能力等,对一切有生命的人都要实施教育。

3.全面性。全面性是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而言。终身教育内容方式,包括人生各年龄阶段生理、生活、工作,个人和社会对教育内容的要求;包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自我教育各种所需的教育方式。

4.全社会性。全社会性是指教育机构的设置具有全社会性而言。终身教育机构的全社会性,主要体现在不仅国家设有终身教育机构,而且全社会,各行各业各门类等所有有人群的地方都应设置相应的终身教育管理机构,终身教育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而且是全社会的责任。

(三)终身教育的元素

终身教育元素是指终身教育的组成内容或成分。它是了解和认识终身教育的基础,是研究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内涵所在。终身教育是教育的延伸和发展,是对教育功能研究的时代成果。其组成元素基本是一致的。现代终身教育元素应当包括终身教育法规与实施规划、教育机构与场所设施、教育对象与教育目的、管理工作者与执教工作者、教育形式与教育内容。

1.终身教育法规与实施规划。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是国家行为,不论是中央和地方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实施规划是不可少的,而且是首要的。因为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指导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法律依据和行动纲领。它确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发展原则,明确执行部门及其任务、责任,是终身教育事业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只有遵循终身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要求行事,才是合法合理有效的正当行为。

2.终身教育机构与场所设施。终身教育机构和场所设施,是国家建立相应制度的外在体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的落实需要组建有关机构去执行。没有责任机构,没有行使职权的部门,即是制定了很好的法律法规,做出了很好的发展规划,而将其束之高阁,奢谈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那将是一句空话。设立了终身教育责任机构,必须创造实施终身教育规划的物质条件,即场所、学校、设施。没有必要的物质条件,也不能把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落到实处。相关的组织机构和必要的物质条件,不仅需要而且应该随着社会发展、物质的不断丰富,也应相应地发展和完善。

3.教育对象与教育目的。终身教育对象是全社会的人。有教无类包括男人女人,各民族各阶层各年龄阶段的人,各行各业的社会公民。由于年龄的差别,职业的差别,各自身条件的差别,对终身教育的需求千差万别。

一般地说,学前期和少年期应当是以人生理、心理生命健康成长和文化、体育基础知识为主体内容的基础教育,以利于其健康成长;青年期应当是以政治、思想、文化、技能等为主体的基本素质教育,以利于其尽快适应走入社会、上岗工作的需要;壮年期是人生的黄金期,人生价值、社会价值的黄金期,应当是以为适应工作需要,追求实现最佳理想而拓展思想境界、知识领域、文化和技能层次为主体的“充电”性教育;老年期同前各期对教育的需求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原则说,前各期的教育均是为了家庭、为了社会上岗工作和上好岗接受教育,表现为“要我学”。不接受教育、不学习,就无能力进入社会,就无法生活;老年期则不同,退出工作岗位原则上已基本完成了对家庭和社会的价值奉献,进入了自由发展的新阶段。为适应社会要求和提高生命生活质量,不再是“要我学”,主导思想转为“我要学”。教育转为老年人“享受”人间乐趣和自觉为社会创造财富一种行为。

4.管理工作者与执教工作者。机构的管理工作者是指机构的行政管理人员。包括机构的领导者和机构的行政管理人员。他们是终身教育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的执行者、推动者、落实者,没有管理者的恪尽职守,有关终身教育体系的一切文件将是一纸空文。执教工作者是指从事终身教育的教育教学业务人员,我们通常称为教师队伍。他们是终身教育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教于教育对象的主体,是授业解惑的主要承担者。包括对教育对象的素质培养、知识传授、技能传承、能力开发等。管理工作者和执教工作者的组织落实和工作开展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实际行为和客观呈现。

5.教育形式与教育内容。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教育形式和教学内容,它是终身教育本质所在。常规教育形式一般是指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种形式。根据终身教育的本质含意,我认为把自我教育形式也作为终身教育的一种教育形式有重要实际意义。一是它客观存在于人们实际生活中,社会各行各业各个角落有许多人,利于各种机会,创造各种条件,在自我教育自我学习自我完善。二是我们通常说的“自学成才”的人,时常显身,大有人在。三是确立为终身教育的一种教育形式体现了终身教育鼓励个性开发、开放,有利于人的智力发展,有利于个人潜能的发挥,培养创造型、开发型人才。

终身教育内容是在终身教育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终身教育内容是根据教育对象和社会需求而确定的。在人生不同教育阶段教育内容不同,不同工作追求和工作岗位教育内容也不同。不论那个教育阶段,不论那种工作岗位,也不论是社会还是个体需求确立的教育内容都是为终身教育制度的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服务的。在确立人生各教育阶段内容之后,根据教育内容而必须形成相关教材。教材是执教工作者施教的工具,是受教育者获取思想、知识、技能的宝库。

(四)终身教育体系与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

1.终身教育体系

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后阶段是老年教育。主要是因为老年教育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位置还没有得到社会的应有认识,还没有享有应有的地位。我国从1999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09年开始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高峰期,老年人口由年均增加300万人发展到年均增加800万人。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形势,强烈要求发展老年教育,尤其是社会经济发达地区,而发展老年教育是党和政府的历史责任,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后阶段,老年教育是教育,老年大学是学校,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教育发展规划;老年教育是人生从退休到生命终结享有受教育权利最长的人生阶段,要求多,变化大,来势猛,思想、理论、政策缺乏应有准备,实应备加关注。

2.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

研究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是为了使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之需要和受教育者学习之需要。换句话说,就是教育要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人才服务。所谓体系是事物成长发展相对固定的模式,是体现事物自身发展规律的各组成部分连续不断的、互相衔接的一体化、系列化、系统化。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不论在世界在中国仍在探索中,还没有一个供各方效仿公认和权定的模式。实际上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研究人员进行终身教育体系课题研究已多年,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在我学习有关成果的过程中,感到对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认识有多种见解和方案。有的勾画横向沟通、纵向衔接、纵横整合方案图;有的从教育形态、教育对象、教育目标延伸发展提出方案;有的从教育形式作为切入点提出构想。我根据自己的经历结合现阶段学习与实践的认识,试图从行政操作的程序步骤和人生教育阶段不同目标入手,勾画我对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初步认识。

(1)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是我国现行教育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构建”行为是国家的权力。因此,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须有由国家制定“终身教育法”,依法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终身教育法应当界定终身教育的基本含义、终身教育地位和作用,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对终身教育的职责,明确社会各界对终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依法制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规划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时限、内容等。

(3)依法组建各级终身教育管理机构。组建终身教育管理机构,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组织保证。执行终身教育法律法规,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是终身教育管理机构的本职工作和法律责任。没有此类管理机构行使职权,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只是一句口号。终身教育机构的组建和完善,是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象征。

(4)依据终身教育规划目标要求,确认人生不同教育阶段教育目标,建立相应完善的教育制度。包括人生工作基础教育的教育制度,人生工作岗位教育的教育制度,人生退休后的老年人教育的教育制度。根据相关教育制度,实施终身教育行为。

(5)终身教育体系构想图及其说明

1)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应当由上到下,由政府行为逐步完成;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是否形成的标志,应当体现在终身教育基本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由下至上核实规划是否落实。

2)此图表既是一个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路线图,又是相互之间的彼此关系图。

3)此图最显著的特点,是把人生分为三个教育阶段。实施终身教育的总目标是学习型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三个教育阶段,各有各的独立特征和教育目标的要求。简单说,人生工作之前的一切教育和学习,都是为参与社会创造社会财富服务的,不论你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都必须接受教育参加学习,学会生活、生产的本领,实现人生价值;工作之后,在岗位上为了适应工作要求和时代发展,包括精神状态,新知识、新技术,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充电”,才能跟上时代,否则就被社会淘汰;进入老年,接受教育参加学习,目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已记下了人的前半生对社会的贡献,再不用为生活生产操心而接受教育参加学习,而是进入自由自主时期,为提高生活、生命质量和服务社会发展,“我要学”,自觉接受教育参加学习。

4)实现终身教育最终目标,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使人得到全面发展,需要一个长期奋斗过程。教育公平、尊重人的教育权,在有阶级的社会里,在社会贫富悬殊,差距颇大的社会里,是难以实现的。作为口号和理想可以常说常喊,理想的真正兑现需要若干代人的努力。

The Research on Buil ding Old-age Education and Lif el ong Education System

YAN Chun-lin

(Tianjin University for the Aged,Tianjin 300061 China)

The ol d-age education belongs to lifelong education,however,it is relatively independent no matter from what perspective.Thereupon,it should be classified into the last stage of lifelong education system.To i mprove the quality of life is one of the pur poses of the old-age education.And the main characteristic of lifelong education is per manent and sociable for ever y member of society.

lifelong education;lifelong education system;old-age education;the college for seniors

G777

A

1673-582 X(2011)07-0024-06

2011-04-15

阎春林(1936-),男,河北省人,天津市老年教育发展促进会秘书长,副研究员,从1997年始,致力于老年教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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