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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的朋友(三则)

2011-11-21杨昊鸥

四川文学 2011年2期
关键词:许某伍子胥欧阳修

□杨昊鸥

书里的朋友(三则)

□杨昊鸥

伍子胥和申包胥

宋人苏籀曾记载了他的爷爷苏辙说的他大爷爷苏轼的一则逸事:“《申包胥哭秦庭》一章,子瞻诵之,得为文之法。”申包胥哭秦庭的故事,《左传》里面有,《史记》里面也有。不过《史记》是放在《伍子胥列传》里顺带提了提,不能单独成章,加上苏轼口头上极不喜欢《史记》,所以这里应该说的是《左传·定公四年》那一段。

申包胥的故事,我个人却是极喜欢《史记》里的写法。或者说,我极喜欢《史记》里申包胥和伍子胥这对朋友。

伍子胥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人们都知道他过昭关一夜白须,但未必符合他的早期形象。比如京剧《文昭关》里的经典段子“一轮明月早东升”,那词儿唱得真是倒霉透顶:“俺伍员好一似丧家犬/满腹的冤恨我向谁言/我好比哀哀长空雁/我好比龙游在浅沙滩/我好比鱼儿吞了钩线/我好比波浪中失舵的舟船……”我们顺便说一下,京剧这个东西当年是很大众化、很潮的玩意儿,所以它里面大多投射的是最大众的情怀。比如我们把《文昭关》里的伍子胥,《野猪林》里的林冲,《清官册》里的寇准,《三家店》里的秦琼……这些老生段子放在一起,扒了马甲都是一样的倒霉蛋子。电影《霸王别姬》里关老师父临死前雄赳赳气昂昂地教训徒弟:“林冲(三声),那是盖世英雄!不是小蟊贼!”说白了,伍子胥、林冲只不过是这些在日常生活中倒霉惯了的小老百姓臆想的落魄英雄,表明自己虽不是英雄,落魄的倒霉样子倒是一样的。当然我不是说京剧不好,人都要有这么个东西来投射基于自身的幻想,今天京剧不时兴了还有偶像剧。

《史记》里面的伍子胥其实并不是一个讨大众喜欢的角色,他是一个不计后果的狠角儿。伍子胥的老爹楚国太傅伍奢遭同僚陷害,被潜规则判成了死缓。歹人同僚听说伍奢的两个儿子都不是省油的灯,于是要伍奢写信把他们骗过来斩草除根。伍奢当时很明确地说他的其中一个儿子伍子胥为人阴戾,而且智商很高,你把他当傻子骗他肯定不上当。后来果然如他所说,伍子胥一得到消息就跑了。后来在外面政治避难流亡了一大圈,人生所有努力的终极追求就是报仇报仇。最后果真让他在吴国得了势,率军打回楚国,还把搞死他爹的楚平王从地里扒出来鞭尸。司马迁评价伍子胥用了“怨毒”二字,真是精当到了极点。后来金圣叹点评《水浒》里的林冲,也用了个“毒”字,应该是从司马迁这里来,而着一“怨”字更加意境全出。纵观整个《伍子胥列传》,伍子胥的所有智力都耗尽在了复仇上面,以至于鞭完平王的尸以后(尚不说鞭尸这件事理智不理智),智力一路狂跌,再也没有什么过人之举,最后自己也没能得了善终,被砍了脑袋。被砍之前他说了一句发自肺腑的话:“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给老爹报仇而斗争!”这句话不是出自《史记》,而出自小说《怨毒是怎样炼成的》。

我以为在《史记》里面,伍子胥一生最大的闪光点,除了鞭楚平王的尸,另外一件就是交了申包胥这么一个朋友。《史记》里是这样说的:

始伍员与申包胥为交,员之亡也,谓包胥曰:“我必覆楚。”包胥曰:“我必存之。”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後已。申包胥亡於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雠,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於僇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於是申包胥走秦告急,求救於秦。秦不许。包胥立於秦廷,昼夜哭,七日七夜不绝其声。秦哀公怜之,曰:“楚虽无道,有臣若是,可无存乎!”乃遣车五百乘救楚击吴。六月,败吴兵於稷。

伍子胥和申包胥是好朋友。伍子胥流亡的时候对申包胥说:“我一定要灭亡楚国。”申包胥回答说:“那我就一定要保全楚国。”后来伍子胥带吴兵攻入楚国都城郢,鞭了楚平王的尸。这时流亡的申包胥找人带话给伍子胥,说:“你太过分了。不管怎么说你也曾是楚平王的臣子,现在鞭故主的尸,简直是翻了天了。”伍子胥也让人带话给申包胥,说:“帮我给申包胥致歉。我是个没有前途的人,所以才敢倒行逆施。”后来申包胥专门跑到秦国求救兵,站在秦国的大殿里哭了七天七夜,终于感动了秦哀公,派出五百兵车抗击吴军。最终打败吴军,保全了楚国。

这对朋友之间的全部故事就这么简简单单两次对话,干净利落,半点废话没有。道不同不相为谋,但不是说道不同不可以做朋友。第一次对话里,伍子胥声言要亡楚国,作为朋友的申包胥知道他身负父兄的血仇,非如此不能磨灭心中的怨气,于是他没有反驳,也没有阻止,却立场鲜明地表示自己一定要保全楚国。我真是想不出还有什么回答还能如此掷地有声。第二次对话中,申包胥明知伍子胥已经得势,在流亡的危急关头托人给伍子胥带话,直斥他鞭平王尸这件事无法无天到了极点。这是申包胥的底线,他可以容忍朋友心挟私仇,但不能接受鞭尸故主这么过分的事情。而伍子胥的回答更加震撼人心——“为我谢申包胥”。谢,就是道歉。道歉,就是意味着他接受朋友申包胥的指责,意味着他知道自己做得不对。试问一个极其怨毒之人什么时候会觉得自己做得不对,什么时候需要对自己的怨毒道歉?只有在他面对真正理解自己的朋友的时候。

其实,道不同是很表面的东西。伍子胥和申包胥在性格深处是非常接近的,那就是真气充沛,较真认死理。在那个纷乱的春秋,熙熙为利的时代,还有几个人为了信念而较真,而认死理。而又有几个人有这样的幸运,遇到和自己一样较真的人?伍子胥真是一个幸运的人,他的执着得到了预想的回报,他为何执着为申包胥所知,更重要的是,他的执着本身在申包胥身上得到了印证。金圣叹在《水浒》里钩稽出来的那点映照的法子,早在《史记》里登峰造极,读者何愁悟不到文法?

苏轼、欧阳修和王安石

电影《莫扎特传》里有一个情节给人印象非常深刻,自负才华的御用宫廷乐师萨利埃里嫉妒新星莫扎特惊人的天才,背地里对莫扎特施加了极为阴狠的陷害。而另一方面,他又被莫扎特那些才华横溢的音乐作品彻底征服,以至于每次剧院上演莫扎特新创作的歌剧,他都会偷偷躲在剧院角落的位置一脸沉醉地融化在莫扎特的音乐之中。

当一个天才碰上另一个天才,这种火星撞地球的事情我们中国也常常有。比如欧阳修和苏轼,他们之间的故事同样富有戏剧性,但呈现出的形态却完全不一样。

欧阳修是北宋划时代的文章宗师,也是对中国文章学影响深远的人物,从欧阳修开始,中正典雅、自然古质的文风被正式确立为中国古代文章写作的最高境界。苏轼是欧阳修的后辈门生。早在苏轼二十岁参加科考那一年,作为主考官的欧阳修就被苏轼文章那不可遏制的天纵奇才深深震惊。当时考卷实行糊名制,欧阳修在不知道苏轼为何许人也的情况下,贸然断定这种超高水平的文章只能出自于他的学生、唐宋八大家之中另一位文章大师曾巩之手。为了避嫌,欧阳修将这篇文章降格判为第二,最终放榜的结果让欧阳修自己也没有想到,他的学生曾巩仍然位居榜首,而那个从四川远来的青年学子苏轼才是那篇大手笔文章的真正作者。

欧阳修在给老友梅圣俞的一封信中写道:“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欧阳修要放苏轼出人头地,反过来里面有一层意思是他可以不放,不仅可以不放,身居高位的欧阳修还有能力对青年苏轼实施打压,就像萨利埃里打压莫扎特一样。但这不是欧阳修的为人,他对苏轼的爱护和推崇到了甚至在自己的儿子面前表示自叹不如的地步:

东坡诗文,落笔辄为人传诵。每一篇到,欧公为终日喜,前后类如此。一日,与子棐论文,因及东坡。公叹曰:“汝记吾言:三十年后,世上人更不道我也。”崇宁间,海外诗盛行,后生不复有言欧公者。(明·何良俊《何氏语林》)

欧阳修之所以成为宋代文坛领袖,不仅仅在于他自己的文章高超绝妙,也不在于他身居高位。他对后学的提携和宣扬,也绝不仅仅只体现他过人的文艺鉴赏能力。比如我们上面提到的那个故事,作为文坛领袖的欧阳修发自内心地赞叹门生苏轼的作品,并断言苏轼日后的名声将超过自己,他的心中没有半点嫉妒,只有感到后浪推前浪的喜悦。这种广阔的胸怀让北宋一大批才华横溢的文学之士像众星拱月一般环绕在他身边,构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璀璨的一幕。

苏轼没有辜负恩师欧阳修的厚望,继欧阳修之后,苏轼成为了宋代第二代文坛领袖,中国历史上横看成岭侧成峰式的文学巨匠,并将宋代文学推向了一个后世难以企及的高峰。在欧阳修去世后,苏轼在祭文中真切而沉痛地为恩师献上了八个沉甸甸的字,欧阳修当之无愧:

斯文有传,学者有师。(苏轼《祭欧阳文忠公文》)

如果说欧阳修和苏轼之间的故事散发着浓浓的师生情谊,那么唐宋八大家中另一位文学大师王安石和苏轼之间的碰撞则分明带有呛人的火药味。林语堂在《苏东坡传》中略带煽情和夸张地说:

他(苏轼)和王安石是狭路相逢了;他俩的冲突决定了苏东坡一生的宦海生涯,也决定了宋朝帝国的命运。

林语堂这里所说的“狭路相逢”其实是指保守派和变法派的政治斗争。有趣的是,为文和做人都高妙超逸的苏轼在政治、思想上都是一个带有复古主义倾向的保守派,而文风严谨简练的王安石却是一个激进的变法领袖。

林语堂把这场政治斗争说成是苏轼和王安石的狭路相逢,多少带有传记家的言过其实。虽然苏轼和王安石在政治观念上是如此对立,苏轼曾多次以激烈的言辞上书皇帝抨击王安石新法,王安石也曾用严厉的政治手段打击过包括苏轼在内的保守党人,但苏轼在政治上的地位无法和王安石相提并论,充其量不过是保守派中富有声望的一员,而王安石两度出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是宰相,可谓位极人臣。可以说,苏轼始终不是王安石主要的政治对手。

而就在这种极度对立的情况下,苏轼和王安石却并没有因此积累出狭隘的个人恩怨,他们常常像朋友一样进行诗文切磋。作为两位心胸坦荡的文学大师,他们的切磋有时甚至感觉比一般朋友更有味道:

王文公(王安石)居钟山,有客自黄州来,公曰:“东坡近日有何作?”对曰:“东坡宿于林皋亭。醉,梦中而起,作《宝相藏记》千余言,才点定一两字而已。”有墨本适留舟中,公遣健步往取而至。时月出东方,林影在地,公展读于风檐,喜见鬓眉。曰:“子瞻,人中龙也,然有一字未稳。”客请:“愿闻之。”公曰:“‘日胜日负’,不若‘日胜日贫’耳。”东坡闻之,抚掌大笑,以公为知言。(明·唐顺之《文章杂论》)

王安石在政治失败被罢相之后隐居在钟山,位于今天的南京。他晚年无聊之际,以阅读苏轼的作品为乐。那时苏轼也被贬官在黄州,即今天的湖北黄冈。有一次,王安石的一位朋友从黄州来钟山看他,他问朋友:“苏东坡最近有什么新作品?”朋友说:“他有一天酒后从醉梦中醒来,写了一篇叫做《宝相藏记》的文章,洋洋洒洒写了一千多字,事后定稿的时候只修改了一两个字。”正好朋友的船上有一份《宝相藏记》的抄本,王安石大踏步走进船里取出来看,一边看一边高兴得喜上眉梢,他说:“苏子瞻啊,真是人中之龙,但这篇文章里面有一个字还不太稳妥。”朋友就问他:“是哪一个字呢?”王安石说:“‘日胜日负’,不如改成‘日胜日贫’。”这件事后来传到了苏轼的耳朵里,苏轼抚掌大笑,认为王安石真是他的文章知音。

这段故事写得非常生动,把王、苏二人才华风采都刻画得很到位。王安石得知有苏轼新作的抄本时兴致盎然地“健步往取”,在“月出东方,林影在地”的幽静环境中“展读于风檐”,不愧为大政治家健朗超迈的风范。苏轼写文章的状态是“醉,梦中而起,作《宝相藏记》千余言,才点定一两字而已”,足见苏轼的飘逸潇洒,出类拔萃;被王安石点出有一个字用得不够稳妥的时候,苏轼的反应是“抚掌大笑”,又见他心胸广阔。王安石对苏轼的称呼,一次称呼他的号“东坡”,是对苏轼的尊重,第二次称呼他的字“子瞻”,这是同辈朋友之间非常亲近的称呼。要知道王安石比苏轼年长十六岁,王安石对苏轼才华的喜爱之情就在这两次称呼中被彻底地传达了出来。

欧阳修和苏轼是师生,也是朋友。王安石和苏轼是政敌,他们同样是朋友。不管他们的声望辈分是高是低,不管他们的政治立场或左或右,他们都是富于才华的人,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是坦坦荡荡的人。孔子说:“君子坦荡荡”,中国文学根本上是一门君子之学,没有坦荡之气的人,终究是走不到最高境界。欧阳修和王安石对苏轼的褒扬和赞叹,不仅无损他们自身的名誉地位,更在另一个高度完善了他们的君子风度,充养了他们的道德底气,最终让他们同样跻身于第一流的文学家之列。

苏轼是一个时代的幸运儿,他的成就不仅来自于他身上闪耀的天才,他更应该感谢时代赐予他身边的人物是坦荡磊落的欧阳修、王安石诸公,而不是《莫扎特传》里的萨利埃里。我们要明白这样一个历史告诉我们的道理——绝顶天才只产生于一群天才之中。

王六郎和许某

很多时候人们津津乐道的《聊斋》故事,是沉醉于穷书生撞大运的离奇际遇。一个无足称道的穷酸书生,总是能在落魄的时候被狐妖、女鬼主动找上门——我们当然知道这不是惊悚片的路子——美貌痴情的狐妖和女鬼总是义无反顾地将自己的胴体和黄酮体全数奉献给书生,聂小倩、青凤、花姑子、葛巾、辛三十娘……我们要知道蒲松龄自己就是个屡试不第的穷书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些篇章往往写得神采飞扬,作家本人也特别愿意在细节处多作停留,其实是一种自我玩味。

穷书生的形象有很大的心理覆盖面。在古代,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对于一般人来说,读书科考是最正经的事业。书生就是这个最主流最正经的事业中具体的一分子,而穷书生,就是滚滚浪潮中失败的大多数。所以迷恋穷书生撞大运的人们,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数量非常庞大的群体,不管他们从事的具体职业是工农商学兵,不管他们的实际年龄是老是少,心理上都是一个失败或准备失败的男青年。这些穷书生撞大运的故事,是已经失败了的庸人的精神慰藉品,它们所流露出来的气格弱势的品味,实在是少儿不宜。

但蒲松龄究竟是一个深谙文章三昧的写作高手,就好像高超的画家,有时所画的内容并不一定格调太高,但勾勒、用色、铺染这些技法却可以运用得出神入化;还有些时候,如果恰好又找到了好的题材,就能创造出神形俱佳的伟大作品。

比如《聊斋志异》里面的《王六郎》。

《王六郎》讲述了一个人鬼友情的故事。前面说过,《聊斋》里面人鬼,或人妖相恋的故事往往遵循着穷书生撞大运的模式。在多数时候,人与怪力乱神的友情故事也基本如此。但《王六郎》不是这样。《王六郎》的故事被裁剪得非常简洁干净——渔民许某偶然与水鬼王六郎相识,每天相与饮酒为乐。后来王六郎因不忍心让怀抱婴儿的少妇落水死亡而施以援手,失去了自己投胎的大好机会,结果因此感动天帝被授予邬镇土地之职。王六郎赴职前嘱咐许某前来探望,许某不远路途异乡访友,最终在梦中与王六郎相会,完成了与朋友间的约定。

王六郎的故事是如此简单,却简单得如此动人。它之所以动人,首先在于整个故事的基调保持了一种恰到好处的古淡。这种基调在故事的一开头就被确立下来:

许姓,家淄之北郭,业渔。每夜携酒河上,饮且渔。饮则酹酒于地,祝云:“河中溺鬼得饮。”以为常。

许某是一个渔民,他每天晚上一边喝酒一边打渔,喝酒的时候倒一杯酒在江边祭水鬼,还不无幽默感地祷告说:“河里的水鬼都来一起喝吧”。许某这个形象和一般的穷书生有很大不同,他没有穷书生的迂腐和落魄,而非常富有生活气息。每夜打渔,说明他是一个勤劳实在的人;且饮且渔,说明他是一个闲散无求的人;酹酒祭鬼,说明他是一个富有想象力和生活意趣的人,或许我们也可以由此说他是一个寂寞的人。他把酒倒在江边的举动,更在文字上有一种冲淡浑融之感,让人不禁想起博尔赫斯的妙语:“仿佛水消失在水中”。如果这里的“酹酒于地”,换一个字改成“酹酒于江”,在细节上将会更加完美。而“以为常”三个字更加凸显了许某平淡、真实生活的常态。

故事一开场以寥寥数笔勾勒出渔民许某的形象,平淡、真实而不失意趣,在写法上着墨极为经济而富有层次感。

如果说蒲松龄对许某这个形象的安排是采用了勾勒的写法,那么对水鬼王六郎则总体上采用了渲染的法子。勾勒虽然着墨不多,三笔两笔总是写实,渲染则看似所占篇幅较多,处处都是虚写留白。作品中透露出来的王六郎的信息虽然看似较多,但总像渲染的淡水粉,若隐若现看不分明,总结起来我们只知道他是一个因为嗜酒而落水身亡的少年水鬼,除此以外竟没有更多的身世背景可供参考。对许某的实写和对王六郎的虚写,非常符合作品中人与鬼的形象设定。

在《王六郎》中,勾勒与渲染的虚实之间并不完全截然分开而让人感到呆板,它们互有穿插,虚中写实,实中写虚。比如说作为人的许某没有具体的名字,而水鬼虽然也没有真实的名字,但他自称王六郎就在称呼上比许某具象了很多。许某的心理描写采用直叙,却因为直叙无遗而显得抽象,王六郎的人品性格多用具体的事件来反映,不说破,却让人感到栩栩如生。以一个很具体的例子来看,王六郎非常高兴地告诉许某第二天会有人落水溺死,取代自己,而自己将因此而获得投胎的机会,第二天许某躲在岸边观察:

(许某)明日敬伺河边以觇其异。果有妇人抱婴儿来,及河而堕。儿抛岸上,扬手掷足而啼。妇沉浮者屡矣,忽淋淋攀岸以出:藉地少息,抱儿径去。当妇溺时,(许某)意良不忍,思欲奔救;转念是所以代六郎者,故止不救。及妇自出,疑其言不验。抵暮,渔旧处,少年复至,曰:“今又聚首,且不言别矣。”问其故。曰:“女子已相代矣;仆怜其抱中儿,代弟一人遂残二命,故舍之。更代不知何期。或吾两人之缘未尽耶?”许感叹曰:“此仁人之心,可以通上帝矣。”由此相聚如初。

在这里许某是一个在场的旁观者,他的心理活动被写得很具体,当他看到女人落水的时候,他也曾动过恻隐之心,但生怕影响到朋友的命运前程而罢手。王六郎在女人落水的过程中根本没有出现,却通过女人在水中沉沉浮浮,非常精彩地折射出了王六郎内心的善良与欲望的斗争,最终仁人之心战胜了一己私愿,把王六郎善良的品性实实在在地展现了出来。

这些在写作上的虚实穿插,与其说是作者出于写作技法上的经营安排,毋宁说是体现了一种文字直觉上的轻重平衡感。我这里说轻重,为了避免文学系的好好学生批评我没有理论高度和理论依据,特别提一下意大利人卡尔维诺的《千年文学备忘录》,他在里面讲轻重讲得很有趣,而且还是一个外国人。其实从我自己的师承来说,虚实轻重这一套东西是从宋代人那里学来的。说到底,写作和书法、绘画、烧陶器、捏泥人……一样,都是手艺活儿,熟能生巧,巧能生感觉。

许某和王六郎之间的淡淡相交是非常草根,也是非常纯粹的。草根不等同于纯粹,但草根中未经浸染的纯粹成分始终要多一些。许某最后的生活不过是稍微富裕到不必打渔为生,王六郎则成功转正成为了神界基层公务员,总的来说,他们仍然是草根的。故事平淡、真实的基调贯穿着始终,草根生活本身没有因为他们的友情故事而天翻地覆、鱼跃龙门,而他们身上草根品性中的豁达、善良却因为这一段交往而展露出真实的生命之光。一人一鬼在一个又一个平淡的夜晚饮酒取乐,打发无聊,他们的友情并没有承载过多过重的意义,而是像老酒一样被平凡的日子发酵出生活原汁原味的醇香。在散淡中积淀出纯粹的厚重,脱离开写作这门手艺来说,生活自身也有一套以轻驭重的奥妙。

故事的结尾,许某启程返乡,王六郎化作清风远远地为他送行:

出村,欻有羊角风起,随行十余里。许再拜曰:“六郎珍重!勿劳远涉。君心仁爱,自能造福一方,无庸故人嘱也。”风盘旋久之乃去。

有这样一个朋友,愿意化作清风为你送别,在你的身边久久盘旋,那么他就永远不会从你的心中离开。

责任编辑 张即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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