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旧体诗词研究亟需实证精神
2011-11-20李遇春
李遇春
(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在新世纪的“国学热”中,20世纪旧体诗词研究似乎也跟着“热”起来了。然而,如同“国学热”存在着虚热的嫌疑一样,旧体诗词研究热似乎也不能摆脱虚热的病象。
依我的理解,“国学热”虚就虚在华而不实,本该在新的历史语境中复活的本土“实学”传统居然被新时期以来长期盛行的“文化热”的表象所遮蔽了。“文化热”早在八十年代就热火朝天过一阵,不少人应还记忆犹新,热到极致,不是对传统文化的抱残守缺,就是对西方文化的顶礼膜拜,总之是主观性和情绪性淹没了立论者的客观立场和理性精神。九十年代后曾有过“思想淡化、学术凸显”的说法,在一些学术转向的倡导者那里,主观的“思想”日渐被客观的“学术”所取代,而在另一些坚执启蒙或自由理念的学者眼中,主观的思想依旧是治学的灵魂。就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而言,京城里的洪子诚与沪上的陈思和,正是这两种治学倾向的典型代表。不难看出,在洪子诚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中,主观的阐释已经被客观的实证所取代;而在陈思和的《中国当代文学教程》里,主观的阐释与过度阐释,以及演绎型的思维模式,确实遮蔽了他对中国当代文学史进程的客观描述与历史叙述。可见,究竟是重主观还是重客观,重演绎还是重归纳,重阐释还是重实证,这确实是一个学术分野的问题。新世纪以来的“国学热”中也隐含着这样一个问题。在现代传媒的轮番推动和炮制下,一种“国学热”走向了传统文化的劣质传播与贩卖,这是八十年代以来“文化热”的变本加厉或曰馀波泛滥,也即所谓“国学虚热”;另一种“国学热”则悄然返回了中国传统学术的“汉学”或曰朴学一脉,强调接续汉儒和清儒重实证、轻阐释;重归纳、轻演绎的治学理路和学术情怀。我以为,这后一种“国学热”才是新世纪“国学热”的核心和精魂,而前者不过是一时间的沉渣泛起罢了。
有鉴于此,我认为当前的旧体诗词研究亟需提倡一种实证精神。这是因为,当前的旧体诗词研究热也存在着和“国学热”一样的两种倾向:一种是重主观感悟的阐释型研究,一种是重客观辨析的实证型研究。虽然在理论上这两种倾向各自都有着自己不可替代的价值,但在实践中这两种研究方法却存在着不对等或不平衡的状况,即主观阐释型研究占据着绝大多数,而客观实证型研究却少有人问津,大约这后一种研究需要研究者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沉潜往复罢。而在这样一个学术功利化的时代里,主观阐释型研究无疑更能成为学术上的终南捷径;相比之下,客观实证型研究不但不能以耸人听闻的“观点”博得媒体和世人的眼球,而且那种重视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孜孜于历史现场的还原与诗歌本事的细节求证的做法,在我们这个浮躁的年代里,显然会沦为迂腐的代名词。于是我们看到了大量的旧体诗词论文的出笼,如果是宏观的文章,大都少不了“标题党”的嫌疑,乍看起来视野宏阔、写得大气磅礴、纵横捭阖,例证俯拾即是,究其实,所谓“观点”不过是老生常谈的常识或共识而已,而举证的材料也是随意得很,完全依凭主观的好恶取舍定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完全丧失了学术的品格。如若是微观的文章,则独自陶醉于文本的主观感受中不能自拔,对某一首旧体诗词作品做着毫无新意的把玩,把老祖宗留下来的那些古典诗学概念玩弄于股掌之间,如什么清新俊逸,什么婉约豪放、什么冲淡清空之类,也不管合适不合适,妥帖不妥帖,一律地粘贴在所谈论的诗词作品上,表面上很尊重自己的阅读感受,且美其名曰感悟鉴赏,实际上不过是盗卖古董,变着法子拾前人的唾余罢了。至于写旧体诗词名家专论的文章,名曰作家论,却并没有遵循鲁迅先生所谓“知全人”的基本研究原则,常常以偏概全,仅仅根据别人所说的少数“代表作”便遽然立论,全不管这些大胆得出的所谓结论,究竟是否站得住脚,要知道倘若有人信手拈来一个证据,他那堂皇的结论瞬间也就灰飞烟灭了。不消说,这样的旧体诗词宏文,多半是只记得了胡博士的前一句——“大胆的假设”,而忘记了他的后一句——“小心的求证”,于是酿成了许多的错判与武断,作这样的宏文无疑也就近乎于制造冤案了。
所以,与其做那种空洞无物的宏文,或者做那种过度阐释的琐文,我宁可赞赏去做扎扎实实的“知全人”的文字。我并不一概地反对旧体诗词鉴赏文字,我也不一味地拒绝宏观探讨旧体诗词的文章。只要是摆脱了仿古腔调的诗词鉴赏文字,或者确实是立足于 20世纪旧体诗词创作实践而提炼出来的诗学至文,抑或闪烁着 20世纪诗词流变的历史洞见的鸿文,那当然值得举双手去欢迎。然而,遗憾的是,这样的惊艳之作委实太少了,且经常鱼目混珠,假作真时真亦假,弄得读者对那种装腔作势的大块文章早就厌倦了。不客气地说,这样的宏观文章充满了骗人的艺术,准确地说是骗人的技术或伎俩,阅读后的感受不过是觉得结结实实地上了一当罢了。可惜如今这样的宏文满天飞,当代文坛继革命年代之后,再一次充斥着假大空的话语。毫无疑问,关于20世纪旧体诗词研究,宏观的论述必须建立在微观的剖析之上,真正意义上的宏文必须要有坚实的微观个案文章来支撑和建筑,否则难免不会犯下古人削足适履、刻舟求剑、盲人摸象之类的误会。
我也不甚赞成今人研究旧体诗词还沿用那种“点将录”的做法。诚然,近现代以来,汪辟疆和钱仲联二先生在这方面卓有成就,汪氏的《光宣诗坛点将录》和钱氏的《近百年诗坛(词坛)点将录》在学界声名远播,不少点评文字堪称不刊之论,隐含着作者的真知灼见。但问题是,今人甚少有两位先生那样的功力和识见,就笔者陋见所及,当今坊间的诸多“点将录”,相互沿袭成风,饾饤獭祭杂陈,陈腐的气息往往掩盖了被点评对象的生机。更重要的在于,“点将录”这种研究方式确实有它的局限性,往往为传统的门户之见或者等级观念所拘囿,且时有拼凑客串的嫌疑,让读者难免不心生疑窦,进而怀疑撰述者的客观性。因此,与其做那种蜻蜓点水或者陈陈相因式的“点将录”,将百年来的诗词名家一勺烩,不如借鉴西方的“作家论”文体,逐一精研,在个案研究中打破传统的印象式点评方式,做那种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几代学人对“鲁郭茅巴老曹”以及沈从文、张爱玲等新文学名家的个案研究,我们拿什么去书写《中国现代文学史》;同样,如果现在不展开对 20世纪旧体诗词名家的充分研究,而仓促地去编撰 20世纪旧体诗词发展史,那样的文学史叙述必然是缺乏根基的“空心”诗词史。而在旧体诗词名家的个案研究中,历史的视野、文学史的视野、诗史的视野尤其重要:有了历史的视野才能做到真正的“知人论世”、“以意逆志”;有了文学史(诗史)的视野才能辨识风格、考镜源流,给诗人词客一个公允的历史定位。只有这样的个案研究,才能够把史证、心证与艺证三者结合起来,把 20世纪旧体诗词研究推向新的实证性的研究高度。
除了诗词名家个案研究之外,旧体诗词社团与流派的研究也需要贯彻实证精神。汪辟疆先生的《近代诗派与地域》已经为后人作出了典范。他按地域将近代诗派区分为“湖湘派”、“闽赣派”、“河北派”、“江左派”、“岭南派”、“西蜀派”等六派进行归纳和分述,创建了今人研究旧体诗词社团与流派的一种比较可靠的研究思路和述史模式。我以为,现当代的旧体诗词社团与流派可以借鉴汪先生的思路进行清理和叙述,除了“河北派”可易为“京津派”之外,其它的也可稍事调整,借以整合中国现当代旧体诗词的地域风貌和历史全景。许多诗词社团,如民国时期的虞社、午社、潜社、如社、瓯社、饮河诗社、之江诗社、怀安诗社、燕赵诗社、湖海艺文社之类,新中国成立后北京稊园诗社、上海乐天诗社,还有萧军等人在新时期之初创建的野草诗社,乃至于如今蔚为大观的中华诗词学会,如此等等,都值得进行切实的资料搜集与整理,做充分的实证研究,以社团和流派的研究来带动整个中国现当代旧体诗词发展史的研究。
当然,社团与流派研究也好,名家个案研究也好,它们都还只是一个又一个的点或面,这些点或面,必须安置在历史的线索上加以考量和定位,才能凸显其诗歌史或者文学史的意义。为此,还需要凭借严谨扎实的实证精神来做 20世纪旧体诗词的编年史工程。与纪传体的述史模式相比,编年体更加古老;这种古老的述史体例虽然朴拙,但依然孕育着学术生机。我以为,只有以 20世纪旧体诗词编年史作为依托,我们期待中的中国现当代旧体诗词发展史才能变成可靠的现实。否则,我们所有的旧体诗词史构想都不可能轻易地落到实处,即便勉强写出了这种旧体诗词史,这样的历史叙述及其叙述者也都是可疑的、不可靠的。只有建立在编年史的基础之上的历史叙述,穿插纪传体(以旧体诗词名家为砖块)和纪事本末体(以旧体诗词社团和流派为支柱),经纬交织,在时间和空间的交汇中去描述的旧体诗词发展史,才是可靠的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