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2.0时代的互联网地图服务
2011-11-17邵国川邵艳丽李晓霞
邵国川 邵艳丽 李晓霞
〔摘要〕互联网地图服务与Web2.0的结合,使其得到快速发展。本文从互联网地图服务业的发展历程开始,针对当前Web2.0下的互联网地图服务模式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用户生成内容、位置服务与社交网站的合作,并对目前在质量、用户参与程度、侵权风险、资源整合和政策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给出了发展策略。最后在总结归纳的基础上,对互联网地图服务业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互联网地图服务;电子地图;web2.0;位置服务;LBS
收稿日期:2011-03-22
基金项目:本研究受安徽省高校省级科学研究“三网融合下公共信息服务的信息质量控制研究”(项目编号:2011sk021)文科类项目基金支持
作者简介:邵国川(1977-),男,助理馆员,研究方向:信息用户行为。
DOI:10.3969/j.issn.1008-0821.2011.06.025
〔中图分类号〕G2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821(2011)06-0095-04
Internet Map Service under Web2.0 Circumstance
Shao Guochuan Shao Yanli Li Xiaoxia
(School of Management,Anhui University,Hefei 230039,China)
〔Abstract〕The Internet Map Service Industry draws great improvement from combining with Web 2.0 technology.The industry餾 evolution was firstly discussed,then the service mode of the Internet maps under Web2.0 circumstances was analyzed,focusing on the user generated content and the integration of Location Based Service and Social Networking Site.The author gave advices according to the existing problems,and finally pointed out the trends of Internet Map Service Industry.
〔Key words〕internet map service;electronic map;web 2.0;LBS;SNS
国家测绘局2010年发布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中,将互联网地图定义为“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的基于服务器地理信息数据库形成的具有实时生成、交互控制、数据搜索、属性标注等特性的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服务包括地图搜索、位置服务;地理信息标注服务;地图下载、复制服务;地图发送、引用服务。Web 1.0环境下的早期互联网地图服务仅仅用于显示和查询地图,用户处在被动接收信息的地位,对地图网站的定位依旧停留在工具型网站,导致互联网地图网站的使用率不高,用户忠诚度也不高,很容易使用替代性的地图产品。而随着Web2.0时代的到来,强大的互动、参与和共享功能给互联网地图服务注入了无限活力,也使得这项信息服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与此同时,各种问题逐渐凸显,泄密、侵权,诸如此类的负面影响让互联网地图服务业必须尽快完善服务模式并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1 互联网地图服务发展历程
从2005年谷歌、雅虎、搜狐进军地图搜索领域开始,百度、新浪等相继也推出了类似服务,互联网地图产业在不断与网络、通讯和GPS等信息技术的整合中迅速发展。根据易观国际的报告显示,目前国内互联网地图服务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由电子地图的制造商(如四维图新、高德、灵图等)、专业地图运营商(MapABC、Mapbar、51ditu等)以及将地图信息整合检索技术后提供服务的搜索引擎运营商和行业应用网站构成。
从互联网地图表现形式来看,目前绝大部分地图网站是以平面线划图的形式作为基本服务界面,而Google Earth还提供遥感影像,即卫星影像与航拍的数据整合。此外,三维地图形式得到快速发展,从三维动画虚拟地图到简单模型地图,再到三维地景地图,在贴合信息技术拟人律、满足用户真实性体验需求上越做越精细,但由于技术刚刚起步,存在问题很多。比如百度地图,目前可搜索北京、广州、上海、深圳等地区的三维地图,但仅限于中心城区,且不能进行旋转的全景展示。
互联网地图服务在服务种类上也经历了不断的创新和改革,最早的是包括地图搜索、公交查询、点标注等与地理信息定位相关的位置服务,随着web2.0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推广,逐渐出现了以地图博客、维客、网络虚拟社区等综合服务模式,在不断丰富信息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互动性和趣味性。与移动通讯技术的结合,是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又一重大发展,各大地图搜索引擎都推出了面向手机终端的地图服务,其中以Google Earth、百度手机地图等为代表。
各运营商提供的信息内容大同小异,都有基本的位置信息、地理信息、路况信息等,部分web2.0网站还提供一些增值的商业信息。差别主要体现在提供信息的范围上,如关于实时路况信息,Google地图在国内提供实时路况的城市数量与MapBar一样为4个,而Sogou地图只提供北京路况,MapABC则最多,提供7个城市的路况信息。
2 Web2.0环境下的互联网地图服务模式
互联网地图最根本的目的是服务人们的日常出行和生活,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服务所依赖的基础测绘数据获取的精准性和时效性都面临严峻的挑战。就连谷歌也表示这个问题对于目前的技术来说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也是一项长期、繁琐的工作。而Web2.0的用户高度参与、互动和即时性等诸多特点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机遇。如果能够把泛在的用户充分的调动参与进来,形成数据共建共享模式,将用户所掌握的位置信息、地理信息和商业信息进行有效的整合、控制,互联网地图服务将迎来实质性的飞跃。
2.1 用户生成内容
用户生成内容(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是Web2.0的重要特征,典型应用如维基百科等类网站,主要内容来源是用户自主创作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标注地图可以看作互联网地图服务领域的UGC模式,普通用户可以创建地图或者标注个性化的地标,让被动的“地图浏览”转变为主动的“内容提供”,不但提高了地图网站的用户黏度,还把地图网站变成了一个社会化网络平台。用户标注是互联网地图服务跨入Web 2.0的标志,也是其中较为简单的一种服务模式。
互联网地图服务商相继开始提供用户标注功能,总体来看可归为三类:一是用户对信息进行标注,通过审核后在服务器上显示,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如Google Earth的Panoramio图层。用户可以将使用支持GPS的手机拍摄的照片或者包含地理位置的数码照片上传到Panoramio相册,可以通过Picasa和Google Earth标记照片坐标。经过工作人员审核后,就能够在Google Earth的相应位置上显示。Panoramio的运营非常严格,用户上传的照片需要符合一系列标准才能被收录[1];二是用户在标注的时候只有本地机器或本用户登录以后才可以看到标注,或者将标注生成网页发给好友,其他用户才可以看到,不直接在服务器端显示,如灵图UU、搜狗地图;三是自由标注,地图厂商不对标注信息进行过滤和监管。如Google地球社区图层,用户可以在任何区域标注任何地标,包括各种可能涉密的信息,因此也备受争议。
2.2 SNS与LBS的整合
互联网地图和GPS手机整合点之一就是LBS(基于位置的服务)。位置服务是指在电子地图平台的支持下,通过通信网络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从而为用户提供相应位置服务的一种新型业务[2]。众多通信运营商、地图厂商、软件开发商加入了LBS的行列。谷歌先后发布了多个LBS应用,2009年推出的谷歌纵横支持Android、Blackberry、S60、Windows Mobile 4种智能手机。SNS(Social Network Site)指的是社交网站,是Web2.0网站的典型代表,如网络聊天、交友、视频分享、博客、播客、网络社区、音乐共享等。谷歌2010年推出兼具社会化网络和微博客功能的Google Buzz,并和谷歌地图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整合,成为了谷歌地图的新图层,在谷歌地图中可以看到用户发布的信息。用户可以看到某个城市的某个建筑物里人们的Buzz发文,而在iPhone中,用户还可以看到周围有谁在Buzz,以及Buzz了什么[1]。知名社会化网站Foursquare在LBS领域的成功进一步说明互联网地图服务业的“SNS+LBS”新模式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手机用户可通过Foursquare服务“检入”某个地点,Foursquare将向用户提供该地点附近的价值信息,并把用户当前所在位置通知给其好友。许多知名品牌已经开始了与Foursquare的合作,商业应用前景非常可观。
2.3 当前模式特点
首先从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来看,Web 2.0下的互联网地图服务是以传统地图服务的位置信息、地理信息、路况信息等为基础,开始尝试提供尚未丰富的商业信息、社会信息和各种综合信息。其次,从服务方式来看,重视用户的参与水平,不仅邀请用户参与地理信息和路况信息等的更新维护,还鼓励用户参与互动交流,使用增值信息。第三,从服务对象上来看,区别于传统服务的最大特点也正体现于此,地图用户既是服务对象,也是行为主体,一方面享受服务,另一方面也提供信息内容。第四,从服务成本来看,用户参与行为本身由于用户的利他心理等因素,并未实质上增加成本,因此所需成本主要还是来自地图厂商的测绘成本、运营商的管理维护成本等,而增值信息的提供可能还需要一定的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管理成本、商业推广成本等。第五,从商业运营来看,目前由于用户数量依然不够庞大,加上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巨大的潜在市场,还只能采取前向收费的方式,因此很多运营商在开展相关服务的初期阶段投入巨大。此外,我们注意到当前Web 2.0下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商业模式是比较复杂的,涉及电子地图提供商、网络运营商、相关信息提供商、销售商等多个商业主体。
2.4 发展动向
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发展势头强劲,从业企业也在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中,归纳来说,其发展动向大致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4.1 差异化服务
互联网地图服务将面临更激烈和残酷的竞争,只有不断推出创新的地图产品和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实施差异化战略,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各地图搜索引擎在重大事件发生期间(如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推出的特色服务,以及近年出现的各个专门领域的地图服务商就是对差异化服务的尝试和实践。
2.4.2 预测性服务
地图服务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实时路况信息服务,随着我国各地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交通压力逐渐增大,如果可以提供预测性的路况信息,可以帮助用户节约大量的时间成本。Google地图已经尝试性地提供路况预报功能,可以根据过去的统计信息对指定时间的路况作出预测,虽然效果还不理想,但前景很好。
2.4.3 公共信息一体化
国家测绘局旗下的“天地图”拟将全国地理信息数据资源整合为逻辑上集中、物理上分散的“一体化”的公共地理信息数据体系,为政府和公众提供服务,形成与土地、交通、林业、水利、民政、公安等部门分建共享、联动更新和协同服务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这种尝试很大程度上拓宽了地图服务的范围。
2.4.4 本地化趋势
互联网地图服务可从团购网站和社交网站发展的过程中吸取经验,建立本地化的站点,充分整合和利用并细化本地增值信息,将位置服务融入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并由此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在社交网站的位置信息服务中已开始出现这一动向。
2.4.5 虚拟与现实的高度融合
通过对“SNS+LBS”模式的不断创新和三维地图技术的发展,将现实城市中的各种地理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信息整合应用到互联网的虚拟城市。一方面,用户在现实世界可以通过手机或其他信息终端的摄像头对准固定的建筑物或者街道,从屏幕上获取周边的各种信息;另一方面,用户也可以在网络虚拟社区,通过三维技术呈现出来的各种现实世界确实存在的餐馆、球场等,体验身临其境的感觉。
3 互联网地图服务存在问题及发展策略
在Web2.0时代,互联网地图服务业可以充分发挥信息收集的人海战术,提供更为丰富和即时的信息来源,然而地图服务所面临的新问题同样源自高度的用户参与,泛在的用户、缺乏监管的内容生成不仅威胁到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量,还可能面临泄密、侵权等种种风险,而这些又反过来制约其发展。以下我们将结合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当前特点和发展动向,总结现有的主要问题,并尝试提出合理化的发展策略。
3.1 监管政策和行业标准
互联网地图服务在我国的发展非常迅速,但是由于时间并不长,还处在监管薄弱和无序状态,加上地理信息产业涉及面广,目前缺少行之有效的专门法规范。虽然在2010年5月10日,国家测绘局公布了《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旨在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但由于只是部门法规,效力上不及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政府应该实行更为严格的准入和准出制度来管理互联网地图行业,对相关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内容审查,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地理信息进行技术处理。
此外,互联网地图行业缺乏完整的技术标准化体系。电子地图的测绘、研制、更新、服务成本巨大,由于技术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电子地图产业已经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不但无法形成良性的分工与合作,反而经常发生资源和市场的冲突。国家应加快促进该类标准的制定,《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等一批规范和行业标准已经出台,相信完整的行业标准化体系很快就会建立。
3.2 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
国家测绘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主任李朋德在《互联网地图:监管和服务并重》一文中曾尖锐地指出:在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互联网地图确实存在着原始数据获取能力不足、更新跟不上变化的问题。在一次网络地图研讨会上,李朋德将网络地图的出错原因归结为城市区域的地图不详细、标注不规范、增值服务类型有限、盈利模式不健全等几个方面。
因为把关不严,或者说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核实,致使网络地图出现了不少质量问题。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点击率,快速扩张用户群体,网络地图服务商却不得不以牺牲地图质量为前提。由于缺少详细的测绘数据,所提供的地图服务不够准确,网站测距标识信息错误、出于商业利益乱改线路图、为达到便利效果减少重要建筑物、地图更新不到位、盗版电子地图绘制粗劣等,不能很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甚至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
因此,首先需要提高电子地图本身的质量,保证地理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其次是在任务完成率、出错频度、服务效率、用户满意度等方面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这就要求相关企业扩展服务模式,紧随用户需求特点的变化,不断推出更为个性化的地理信息和位置信息服务。
3.3 用户参与和激励机制
Web2.0下信息服务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户参与的程度。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位置服务都需要用户更大程度的参与。这种参与从用户生成内容到用户协作一直到推荐使用等环节,都融入了Web2.0高度交互式的显著优势。但目前为止,虽然用户对互联网地图和LBS充满了兴趣,真正参与其中并提供信息的用户数量还是少数。而且从上文对当前模式特点的分析中也可看出,由于目前用户参与水平还较低,导致只能采取前向收费措施,运营商初期投入过大。因此,需要制定适当的激励机制调动用户参与的积极性。Foursquare的做法值得借鉴。作为对签到位置信息的激励,用户将获得积分或虚拟徽章,签到位置次数最多的用户将享有位置关联企业给予的优惠券、免费产品等回馈。通过签到获取积分的游戏策略,大大增加了用户的活跃度和粘性[3]。
3.4 权利保护
互联网地图服务业面临的侵权风险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电子地图本身的著作权问题,电子地图所包含的地理信息和计算机软件都是有独立的著作权的,近年盗版电子地图的泛滥,势必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其次是对隐私权的侵犯。据国外媒体报道,倡导保护公众隐私的人士认为,通过亚马逊、微软及Google等提供的地图服务,任何网民都可查询到非常详细的地区地图资料,这种情况可能会对保护公众隐私带来负面影响[4]。谷歌街景服务在欧盟、香港、台湾等地区遇到的指责正是由于其清晰的街景图片涉嫌对隐私权的严重侵犯而引起的。另外,谷歌Buzz服务由于允许Gmail用户追踪最常用联系人的状态更新和其他分享信息,致使部分Gmail用户集体起诉谷歌,认为自动将Buzz添加到Gmail,且不详细说明信息分享方式的做法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最后,正如前文所述,缺乏过滤和监控的用户标注还极有可能涉嫌泄露国家秘密。
目前我国对于电子信息产品知识产权和国家秘密权的保护上有专门的法律,并且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司法程序,但是在隐私权保护方面还没有专门立法,特别是针对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法规。并且,在对于互联网地图可能引发泄密问题的处理上,采用禁止或过严的管制办法虽然能暂时缓解,却可能矫枉过正,不是长久之计。因此完善法律法规是根本,而当前可以采取加强宣传和培养用户权利意识作为辅助措施。在保护隐私的具体方法上,可通过行业规范的方式、匿名的方式、区域模糊的方式、相关用户同时控制的方式和网站隐私策略的方式进行保护。
3.5 资源整合和战略联盟
Web 2.0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发展,不仅仅要求大量的地理信息和位置信息,要实现商业价值的提升,更需要整合旅游、餐饮、娱乐、购物等相关增值信息,因此涉及的方面太多,包括内容提供商、应用商、互联网或移动运营商、销售商等等,其中的内容商除了地图厂商之外,提供增值商业信息和社会信息的资源商更是涉及到各个方面,不仅资源使用的谈判困难,利益分配也十分复杂。于是,通过扩大各行业网站的合作进行资源整合,形成以地图为联盟的合作体系,对互联网地图服务业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如Mapbar拥有百度、MSN中文网、中国雅虎、赢思软件(小机器人)、首都数字信息亭等2 000余家合作伙伴,其合作网站覆盖50个互联网行业细分,包括综合门户、搜索引擎、即时通讯、博客、社区、交友、汽车、房地产、旅行预订、健康、教育、分类信息等行业。Mapbar在拥有大规模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上注重资源整合,同时拥有中国最大规模的POI信息数据库,并推出了互动性的多款Web2.0产品,还在网络营销上形成了联盟。Mapbar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资源整合和战略联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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