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艺术产品推介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2011-11-17陈九江
■陈九江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要“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对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文艺团体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我国文化产业起步晚,国有文艺团体长期由国家包办补养,事业和产业观念不清,不能很好地以产品推介、品牌形象、演艺市场来发展壮大自己,产业发展缓慢,缺乏应有的市场竞争能力,是目前国有文艺团体,尤其是基层文艺团体在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笔者认为:国有文艺团体要更好地适应改革,加快产业发展,就必须深化改革,积极加强艺术产品的宣传和推介,促进艺术产品在演艺市场竞争中真正实现应有的价值。
一.加强艺术产品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必须正确把握事业与产业的关系。
文化展示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把文化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我们党十六大以来在文化建设认识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是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两个组成部分,其公益性和经营性不仅具有崭新的时代内容,同时也构成了它们之间互依互融、互相渗透、共同发展的崭新的相互关系。
从我们基层文艺团体多年来的产业发展来看,虽然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产业发展还存在着致命的误区。在事业和产业两者之间的关系上把握不准,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相混淆的现象还相当普遍,尤其表现在为了某种需求和利益不计成本、不谈回报,演出收入少,甚至无收入,新剧目创作排演只为了完成排演目标,或是眼睛只盯着参赛拿奖时政府划拨一点专项经费和奖金,完全不考虑这台戏如何通过有效的推介投放市场,去获取更大更多的收益和利润。这就造成了单位经常是自己拿钱买吆喝,看是大小演出不断,其实经济收入甚微,影响了产业的发展,限制了自身的造血功能。
因此,我们探讨如何发展文化产业,首先必须弄清和把握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各自的性质、特征与功能,并正确地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
弘扬先进文化、为社会和人民提供有益的精神食粮是我们的目标,无论是发展文化事业,还是发展文化产业都必须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使两者相互兼顾、协调发展。以文化事业带动文化产业和以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事业,必须在确保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容始终具有时代精神的前提下,用市场经济的观念和手段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促使其真正成为经济建设的支柱性产业。
二.加强艺术产品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必须深化文艺团体的改革。
文艺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文艺团体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艺术发展生命力和演艺市场竞争力,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从总体上看,国有文艺团体在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还存在着很大的距离。改革的步子还不够快,管理体制、经营机制都不够完善,产业运作缺乏有效的市场调节和监督机制;人才效应发挥不足,产业资源没能达到合理的开发;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理市场经济环境中文化产业的现象依然存在。此类种种不良现象都严重影响和阻碍着文艺团体的产业发展,不利于文艺团体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
因此,文艺团体要加快产业发展,就必须深化内部体制改革,用改革的思路、办法解决文艺团体内部缺乏活力和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创新机制,转换体制,引入市场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精神文明建设需要,遵循艺术发展内在规律,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文艺体制。
要通过对剧目生产、产业运作、投入机制及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全面改革,破除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固有观念的影响,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多出优秀作品,拓展演出市场,用改革推进产业发展、推进事业腾飞,使改革真正成为推进文艺团体产业发展的动力。
三.加强艺术产品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强化市场意识。
我国现在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任何事业的发展,都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要求,都要讲究投入和产出,重视投入和回报的问题。
国有文艺团体作为先进文化的宣传阵地,精神产品的重要生产部门,在产业发展上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位,但其作品生产的本身仍具有两重性,即意识形态属性和一般商品属性。因此,其艺术生产,在讲求艺术规律、弘扬主旋律的同时,还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接受市场的检验。在艺术生产上,一方面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把握艺术宣传的方向性,生产、宣传符合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文艺作品,为广大群众提供精神上的享受,使之成为社会进步的精神动力。另一方面,则是要面向演出市场,使产品在推介和演出中得到广大观众的认可与赞同,得到回报和补偿,提高艺术再生产的能力。
当前,文体团体的产业运作,最主要的就是要把握市场导向,对演艺市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找准市场,再定“货”定“单”,进行生产、制作和包装。无论排什么戏,演什么剧目都必须把艺术规律与经济规律相结合,明确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是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没有社会效益的文艺产品就一定没有生命力,无人问津;而没有经济效益的文艺产品也必然没有什么社会效益可言。要本着对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把握市场需求,统筹计划,合理运作,对剧目生产做好论证和成本核算,讲究投资效益,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以较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回报。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大的效益,推进产业的发展。
四.加强艺术产品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创塑艺术品牌。
品牌作为产业发展的形象和标志,体现了产业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而艺术品牌则是人们认可的高质量、高品位的艺术产品,它能够在演艺市场中显著提升团体的竞争能力。因此,推进文艺团体的产业发展,必须走品牌化建设之路,打造强有力的文化艺术品牌,必须在认清产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从本地区文艺团体的实际出发,准确定位,挖掘潜力,找出发展优势,明确本地区戏剧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积极营造产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
目前,从我们基层文艺团体产业发展的现状来看,体制不新,机制不活,经济实力薄弱等客观存在,但我们也必须明确地看到发展上的优势。我市的戏曲艺术应当说是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京剧艺术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具有一定影响,前有“通天教主”王瑶卿、麒派创始人周信芳,现有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宋长荣,都在全国乃至世界有很大的影响力;地方戏(淮海戏、淮剧)也非常富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且名伶佳角辈出,人才济济。这都是我们必须深入挖掘的艺术品牌,是我们走出去赢得市场、拓展产业的基石。
在创塑艺术品牌中,我们必须依托本地优秀文化资源,推行品牌战略。通过市场运作等手段,脚踏实地地对具有本地特色、优势的演艺人才、艺术产品进行包装、推销;有目的地组织品牌剧目及名家名剧展演,开展联合演出、交流演出、经营演出等,拓展演出范围,扩大外界影响。
戏剧产业的发展,光有优势还不够,还必须着力打造新的艺术精品,不断创造、开发新的精品剧目、品牌剧目,积极占领演艺市场。要做到打造名牌,推进戏剧产业发展,既不能不顾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创所谓的“名牌",更不能玩“噱头”,搞“形象工程"。必须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长远发展的眼光,加强对剧目生产的组织和监控,生产融思想性、艺术性、审美性俱佳,能吸引观众,占领市场的艺术精品,使艺术产品最大限度地体现艺术性与商品性,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五.加强艺术产品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加强高素质演艺人才的培养、宣传和推介。
古今中外的历史事实一再证明:人才是社会进步最重要的资源,是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人的素质决定着事业发展水平的高低,决定着竞争能力的强弱,而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则是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树立新的、科学的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我们党面对新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文艺团体的产业发展,人才建设很重要,必须以培养“德艺双馨”、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演艺人才为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用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新的策略,把优秀演艺人才的培养、宣传、推介等发展措施紧密结合,建立有利于演艺人才成长发展的激励机制,并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立足院团未来发展,创新品、出精品、多排演有市场、群众喜闻乐见的戏,让演艺人才不但有更多的深入生活、登台实践和展示才华的机会,而且在众多重大的演出活动和媒体宣传中得到有效的推介。人才队伍建设是事业成功的关键,只有把人才队伍建设好,才能为社会、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更有价值的艺术产品和精神食粮,才能更好地促进艺术产品的推介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