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的现实与理想
——基于农村籍大学生就业视角
2011-10-30勾洪群
勾洪群
(西南大学 教育学部,重庆400715)
教育公平的现实与理想
——基于农村籍大学生就业视角
勾洪群
(西南大学 教育学部,重庆400715)
教育公平是每个人的理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重要体现。基于农村籍大学生就业视角,首先概引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现实,从中发现农村籍大学生就业难的特性即人力资本不雄厚,社会资本缺乏,其次由农村籍大学生就业难的现实,引发对我国高等教育不公的思考,分析出高校入学机会不均等、重点学校选择困难、学科专业和招生分数的阶层属性等教育不公的现象,进而指出农村籍大学生就业不公的重要原因,并由此引发对教育公平的反思,应打破制度不公,注重政府治理。
教育公平;农村籍大学生;高等教育
纵观历史,人类遵循“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发展秩序,即在社会经济发展和物质条件达到一定程度后,人们就开始关注精神层面的东西。例如,在社会领域关注社会民主与公平,在教育领域注重教育公平。教育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公平必然要求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真实体现。然而,由于教育不公造成就业不公平的现象在高等教育中表现尤为凸显,导致的结果之一便是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
一、世纪之交的就业现实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增长迅速,从1980年不到3%到2002年达到15%,截止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高达26.5%,在校大学生2千多万人,高等教育规模居世界第一。①数据来源于《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公报》。近年来,伴随着庞大的毕业生人数,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已成为困扰政府和社会的难题。
(一)高校就业形势整体严峻
众所周知,大学生就业状况与国家宏观经济情况密切相关。近年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导致全球经济不景气,使得世界各国高校毕业生失业率创历史新高。据欧共体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英国、西班牙等国家的高校毕业生失业率都在10%以上。20世纪90年代之后,伴随我国高等教育大幅扩招,高学历失业现象骤增,高等教育在劳动力市场的适切性遭到质疑,高等教育的公平性研究进入研究者视野。金融危机后,我国高校毕业生也难逃世界高学历者失业加剧的怪圈。据麦可思公司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签约率分别是:本科毕业生为42%,高职高专毕业生为43%。依据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在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实施全国高校毕业生问卷调查,五年调查总样本为90,571人,调查院校涉及全国24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东部、中部和西部院校毕业生所占比例为58%,21%和21%,城市学生比例为31%,非城市毕业生(包括县镇和农村)占69%。[1]调查结果分析如表1和表2所示。
从表1和表2得知,从整体上看,因为高校扩招,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从2003年的187.7万,到2011年激增到660万。就业率从2005年开始,一直稳定在70%左右。从一定程度上说,我国高等教育办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逐步提高。但不利影响是,2003年有35.8%的高校毕业生待就业,人数达到56.3万人,尽管到2011年待就业比例降为21.9%,但未就业人数猛增到144.5万人,数字惊人。从这不难看出,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整体严峻。
表1 2003~2011年我国不同高等院校毕业生数量和就业情况统计表(单位:万人)
表2 高校毕业生中已落实和待就业的比例(%)[2]
(二)农村籍大学生就业的特殊现实
高校扩招促使农村籍的大学生数量不断扩大,但据中国农业大学的数据表明,其在重点大学的比重却有所下降。1999年至2001年农村新生的比例均在39%左右,2002年之后开始下降,2007年跌至最低,仅为31.2%。[3]据有关调查,前几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农村新生的比例均不足20%。毕业生的发展路径与其就读院校特征、毕业生个体特征之间存在一定相关性。据北京大学教育学院调查,在高校毕业时陷入失业困境的群体中,毕业于“985”院校的仅占3.4%,过25%的学生来自专科院校,并且对就读学校很不满意。值得注意的是,在各类毕业生中,农村籍大学生的学生学业成绩最低,超过37%的学生对所学专业缺乏兴趣。这说明失业或待业群体中农村学生的比例最高,其家庭经济地位明显处于劣势。这意味着大多在非重点学校就读的农村籍大学生,很难凭借学校“名气”找到稳定工作。
根据赖德胜等人的研究发现,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在提高就业率方面都重要:在大学毕业生起薪方面,人力资本更为重要,对于能否进入国有部门工作,社会资本更重要。[4]农村籍大学生出身农村,在社会上缺乏相应社会资本,虽然有爸有妈,但没“权爸”“富妈”,很难通过社会关系找到满意工作。在我国当前的大学生就业中,社会资本依然发挥重要作用,制度性分割和竞争不充分,使得农村籍大学生仅凭个人人力资本并不能有效就业。加上近年来实施的农村教育是与农村生活无关的教育,并且部分脱离中国农村的实际,落入了“城市中心主义”的误区,使得学生“学无处用”,而“该用的还没学”,这是农村籍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有专家认为,如果不妥善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大学毕业生有可能成为中国新的弱势群体,即继20世纪90年代的农民工、下岗职工和农民这三大传统弱势群体之后的第四大弱势群体。如果任由大学生就业领域的不公平、不合理发展下去,不但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而且长远来说还会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人们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热情。[5](P219)教育公平的道路还任重而道远。
二、高等教育中教育不公之现实
在西方,古希腊柏拉图最早提出公平和教育公平的思想,17世纪的夸美纽斯提出“人人都应学到关于人的一切事项”,随后法国启蒙思想家基于“天赋人权”的思想,赋予了“教育平等”与“人权”的意义。瑞典著名的教育学家胡森认为,教育公平主要包括教育起点的公平、教育过程的公平和教育结果的公平。由此相反,教育起点的不公平主要是指由地区差别、城乡差别、阶层差异、性别差别、民族差别等社会原因而造成教育初次分配不均;教育过程的不公平主要是指教育投入、教育资源享用、学生权益保障方面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地区、高校之间的差异;教育结果不公平主要是指就业问题。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教育公平并未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但在形式平等的外表下,基于“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的差距开始出现,工农子女在高等教育中的比例逐渐下降。教育作为社会分层的工具,呈现出凝固和制造社会差距的功能。[6](P10)
(一)教育不公影响就业公平
1.高校入学机会城乡差距由显性变隐性。胡森在《国际教育百科全书》一书中指出,教育机会均等意味着“社会的责任是想尽一切办法,保证合适群体中的每个成员都能均等地得到质量均等的教育条件”。[7]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是指导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原则,它贯穿于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的全过程。要实实在在的全民素质整体提升和优秀人才不断涌现,需要机会公平,首先是教育入学机会均等。然而,从1999年开始扩招,改变了大学生显性总量上的城乡对比,而转为更为深层的隐性的城乡教育差距。2001年农村人口多于城市人口,而城市考生人数超过了农村,城市高考报名数为227.5万,农村高考报名人数为225.8万。①数据来源于《教育统计年鉴》(2001)。表明新扩大的高等教育增量部分更多为城市学生所享有。目前,我国教育不公平突出表现为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的不平等配置,杨东平认为,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城乡差距包含两层意思:(1)入学机会的城乡比例分配是否均衡,即农村籍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增加还是减少了;(2)不同类别的高等教育资源的城乡分配是否均衡,即农村籍学生在高等教育中的分布情况。[5](P214)毕竟“有学上”和“上什么样的学”是两个不同问题。后者比前者显然更隐蔽,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公的主要体现。
2.高等教育系统中社会分层明显。汪丁丁在《教育的问题》一文中指出,对中国社会当前“教育迅速地从旨在使每一个人的内在禀赋在一套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得到充分发展的过程蜕变为一个旨在赋予每一个人最适合于社会竞争的外在特征的过程”。[8]在我国,人为制造的城乡、重点和非重点的双重二元结构是影响我国教育公平最基本的制度构架。[9]首先,在国家重点院校,具有较强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前世阶层的子女,占有较大的比例,而农村学生和弱势阶层的子女所占份额逐步减少。教育资源、教育质量相对较弱的地方性高等院校聚集了最多的农村学生。其次,高校学生的学科专业具有阶层属性,贫寒家庭的学生只能选择收费较低或者定向培养的冷门专业,优势阶层子弟集中在热门专业,令人强烈感到“社会资本”的影响。最后,高考录取分数存在明显的阶层特点。由于高考制度中的“城市中心主义”,低阶层家庭子女的平均录取分数普遍高出高阶层的子女,从高到低的平均分排序一次是:农民、下岗人员、个体经营者、工人、职员、中高层管理和技术人员。[9](P234-235)2003年北京某高校招生中,最热专业最高与最低分差20分,冷门专业差37.4分,艺术专业相差318分。[10]貌似公平的全国统一高考,形式上的“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离实质平等有多大的差距?因此,在中国这样具有深厚的封建传统、官本位价值的社会,教育机会——权利还是特权,是一个不会过时的问题,[6](P11)教育公平的理想还有待时日。
(二)农村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背后的危机
作为中国社会“失业者”的特殊群体——农村籍大学毕业生,在承受心理困惑、经济拮据和生活窘迫的同时,将会对家庭产生诸多负面效应。农村籍大学毕业生失业或者就业艰难,将造成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严重浪费,影响农村正常的教育投资和教育消费,使得一些农民阶层减少甚至放弃教育投资。
1.引发“新的读书无用论”。农村贫困地区的农民供养孩子上大学最主要、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希望教育改变孩子的命运,能给家庭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农村家长关注现实的重要性,相信“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于是许多农村家长即使砸锅卖铁也要培养出一个大学生,但农村籍大学毕业生的去向却不遂人愿。“一是个别学生大学毕业后没能如人们预想的那样走出山沟,留居大城市;二是有的毕业后因找不到工作而失业,不能如愿留居大城市或找不到工作”。[11]这种“高投入、无回报”的高等教育现状使农民家庭和子女看不到希望,家长的积极性严重受挫,子女的厌学情绪日增,继而产生新“读书无用论”。农村籍大学生就业难还使原本以拥有大学生为荣的农民家庭的心理遭遇尴尬和失落。农民看不到读书的希望,使有大学生的农村家庭已经不再拥有荣耀。这种认识的危险不仅使一些大学生弃学,甚至已波及中小学教育。“新读书无用论”在一些乡村学校影响很大,导致部分孩子厌学逃学甚至辍学,农村“普九”教育的难度加大。有些乡镇的高中生也出现了大面积辍学或者放弃高考,高中教育萎缩,走向恶性循环。应该指出的是新“读书无用论“与旧“读书无用论”有所不同,是一种认为读书多而没用的思想。它不但阻止了农民对知识的追求和对子女读书的投入,而且对我国教育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2.边缘化衍生新的弱势群体。农村籍大学生的数量在不断扩大,但据中国农业大学的数据表明,其在重点大学的比重却有所下降。1999年至2001年农村新生的比例均在39%左右,2002年之后开始下降,2007年跌至最低仅为31.2%。[3]另外,前几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农村新生的比例均不足20%。农村籍大学生大多是在非重点学校就读,很难凭借学校“名气”找到稳定工作。在这种背景下,这些农村籍的大学生只能临时漂在城市,从事一些低收入、非稳定、临时性的工作。他们因为无法就业或低就业,逐步被边缘化,沦为新的弱势群体。他们与现在的民工非常相似:没有所在城市的户籍,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难以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福利,构成一个特定的、新的移民群体——智力型民工。
3.农村家庭面临新贫困。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特征之一是收费大幅增长。据有关调查,近20年,我国大学学费从每年几百元升至每年3000-10000元,学费涨约20倍,而国民人均收入增长不到4倍,学费涨幅远远超过了国民收入增长速度。据有关统计,目前,来自“老、少、边、山、穷”地区70%以上学生往往是大学没读完,家里已经是债台高筑。由此可以看出,一个农村家庭供养一个大学生读到本科毕业,花费非常高。可叹的是即使农村籍大学生经历了四年或更长时间的校园生活,在走出校园时却面临失业或在城里找到一份较低薪酬的工作,从而导致农民家庭长期贫困。还因为要承受还贷、还借,住房、结婚,生活、事业等各方面的压力加重了那些农村籍大学毕业生成为“赤贫”一族的可能性。这是一个人梦想的毁灭,更是整个家庭希望的破灭。关于农村“教育致贫”的批评很多,最典型的可谓是“不上学永远贫困,上了学马上贫困”。教育作为一种消除贫困的手段,却制造着另一种新的贫困。高等教育负担造成农民返贫现象已成为不争事实。国家需要改变农村籍大学生“因教返贫,因教致贫”现状,因为他们身上寄托着中国农民渴望摆脱贫困的全部希望,同时也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4.对社会安定的深远影响。与传统失业人群相比,农村籍大学毕业生由于缺少系统的就业经历和社会生活阅历,心理耐挫能力相对较弱,日益加剧的失业或就业难问题可能引起焦虑、人际交往障碍、非理性认知以及群体事件,甚至走上激进的犯罪之路,成为社会动荡的“导火索”,从而产生极其严重的社会安定问题。[1]在大学生就业整体不乐观的背景下,遭受某种“剥夺”的农村籍大学生,一旦无法就业,给社会、家庭、自身发展都将带来巨大影响。“没有人会等着饿死”是不变的真理。近年来,少数大学生变为“堕落天使”,可窥见一斑。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社会平衡的支点就会坍塌,到那时,社会的巨大动荡在所难免。所以,重视并解决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是势在必行。
三、对教育公平的反思
众所周知,罗尔斯公平判断中“平等性原则”之后的“补偿性原则”[6](P11-12)认为,在存在巨大社会不平等的现实中,仅仅给予弱势群体“一视同仁”的对待远远不够,必须采取向弱势群体倾斜的“补偿性原则”,才能有效地减少不公平。与历史导致教育不公的发展性因素相比,真正值得重视的是影响教育公平的制度性原因。这种制度不公,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配置不公、教育政策和规则不公两个方面,其深受管理系统的不同价值和利益机制的影响。在高等教育领域,由于教育不公带来就业不公的现象突出存在。因而,在谈促进教育公平、教育机会均等、农村籍大学生就业难等问题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应是改善政府治理。[6](P12-13)政府应当通过调控来规范高等教育劳动力市场的运行,尤其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时,应该保证公平和公正,切实有效地杜绝暗箱操作现象。虽然任何教育公平的政策选择都是有限的,都是根据一定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特点所作出的抉择,但是,教育公平的追求是无限的,它的含义和目标也需要不断变化和提高。
总之,基于农村籍大学生就业的视角,我国高等教育中存在教育不公平进而影响就业的现实,反思教育不公平的理想十分必要。虽然实现教育公平进而促进社会公平的理想还需要时间,不过我们有理由坚信,在政府的重视下,在学术界的关注中,在农村籍大学生的奋斗下,促进教育公平是现实可行和大有作为的。
[1]鲍威,李炳龙.谁失业、谁就业、谁升学——2003年—2009年中国高校学生毕业后发展路径选择的观察[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2,(1).
[2]岳昌君.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2003~2011[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2,(1).
[3]杨东平.监测教育公平状况,开展学生家庭背景调查[J].中国教师,2009,(7).
[4]赖德胜,孟大虎,苏丽锋.替代还是互补——大学生就业中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联合作用机制研究[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2,(1).
[5]杨东平.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6]中国教育学会编.中国教育科学·2007[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7]马和民,许小平.西方关于教育平等的理论[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9,(1).
[8]汪丁丁.教育的问题[J].读书,2007,(11).
[9]胡金木.教育公平构建中的难为与能为[J].教育科学,2011,(1).
[10]周蜜.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阶层差距研究[D].北京:北京理工大学,2005.
[11]吴晓蓉,杨东.泸沽湖镇摩梭儿童辍学原因调查及分析[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4).
勾洪群(1986-),女,西南大学教育学部2010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人类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