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的腐变
2011-10-30范富文
■范富文
国企老总的腐变
■范富文
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南京化建集团越做越大,拥有近百家企业和10多万名员工,成了南京市国有企业的“航母”。作为该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的李章国(副厅级),却随着企业的壮大而发生着变化,在金钱的诱惑下,堕落成一个不折不扣的腐败分子。
思想病变从“红眼病”到“贪病”
翻开李章国的历史,也曾有鲜红的一页。与共和国同龄的他,6岁时父亲就离开了人世,母亲领着4个孩子相依为命。最困难的时候,他吃过糠,咽过菜,甚至连树皮也吃过。人间的酸甜苦辣,他从小就尝遍了。
靠着党组织的关怀,李章国有了上学的机会。他发奋苦读,成绩一直优异,从苏北农村的中学考进了省城南京的一所大专院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南京某石矿工作。刚工作的他,领到工资后不忘孝敬老母,资助弟弟,自己则省吃俭用,很少添置新衣服。
有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再加上个人的优异表现,李章国的仕途较为顺利,25岁就当上了车间副主任,41岁时担任石矿的矿长,后来一路飚升,先后担任南京华宏集团和南京市建材工业公司的“一把手”。
2000年,南京化建集团组建,办事果断、能力出众的李章国出任这个“超级航母”的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不到3年,又升任化建集团的董事长。
平心而论,李章国并非一朝权在手,便把利来贪,思想演变也有一个过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作风上对自己的要求还是十分严格的。他在忏悔中曾这样如实表白:“上世纪90年代末,即使有人送点香烟也推推搡搡,组建产业集团的后期,有人送几百元的购物券也遮遮掩掩,自己还在大会小会上说不可这样、不可那样,即使收了也要交出来做登记处理。”
李章国的思想“病变”,发生在企业改制期间。他亲眼看到,一些人享受“改制盛宴”,吃得脑满肠肥,一些曾和自己共过事的企业负责人,靠改制瞬间暴富,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心里渐渐不平衡起来,害起了“红眼病”。他常常愤愤不平地想:“我在国有企业干了一辈子,还不如他们抓住了改革机遇的一阵子!”每当有人竖起大拇指,夸李章国清正廉洁的时候,他心里总觉得有股说不出的滋味。是啊,自己虽然守住了清廉,却错过了财神。这不,都工作几十年了,家里还没有一套像样的房子,两个儿子没有稳定的工作,眼看快到结婚年龄,连间房也没有……
黄宏在小品《“聪明”丈夫》中有这样一句台词:“眼睛一红,心就黑了。”害了“红眼病”的李章国,又何尝不是如此?心渐渐地黑了,最终发展成“贪病”。他不想再守清廉,面对“改制盛宴”,面对因权势滚滚而来的钱财,他不再无动于衷,而是将曾在党旗下宣过誓的拳头舒展开来,张开五指,伸向金钱。
权力异变从直接受贿到间接捞钱
李章国深知,权是好东西,“权中自有黄金屋、权中自有颜如玉”。有了权就有了一切,没有权,啥事也办不成。要想从改制中捞到好处,就必须紧紧抓住权力这个牛鼻子不放。他想到做到,在化建集团,他是有名的“权搂子”,大权独揽,小权也不放。用他自己的话说:“我自以为是,做事独断专行,凡事一个人说了算。”干部职工则这样形容他的专权:“开大会解决小问题,开小会解决大问题,不开会解决关键问题。”
光专权不行,还要会玩权。李章国像玩杂技似的,把手中的权力玩得团团转。谁舍得送,谁就得好处;谁送得多,谁的好处就得得多。这样一来,那些想从企业改制中得到好处的人,都把他这个“一把手”当财神来供,都想沾一沾他手中权力的“杨柳水”,他们惯用的手法就是金钱开道。于是,给李章国送钱送物的络绎不绝,他的家和办公室的门槛,几乎被送礼者踏破,大把的钞票像潮水似的流进了李章国的腰包。
这样赤裸裸地收钱,李章国有时也会感到害怕:万一被人发现了,捅到纪检监察或检察机关,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但到口的肥肉不吃又觉得心中不甘。于是,他便改变策略,由直接受贿变为间接捞钱。
手段之一:默认下属给他儿子“发工资”。
南京某化工集团是化建集团旗下的一家企业。该集团在改制和运营上都得到了李章国的大力支持,董事长关梅生(化名)心存感激,再加上往后有求于李章国的地方还有很多,需要“长线投资”,于是从2003年中秋节开始,逢年过节都要登门拜访,联络感情,送礼不断。刚开始送个三千五千不等,后来越送越多,“信封”越来越大,由千到万,最多的一次竟送了5万元。李章国感到烫手,说了句“你可不要害我啊!”关梅生是何等的聪明,对李章国的心思一目了然:此公不是不想收,而是对这种收钱方式有些放心不下,于是便寻思另辟蹊径。经过多方打听,关梅生得知李章国的二儿子李兵(化名)大学法律系毕业,已经有了工作,顿时有了主意:何不聘请其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只是挂个名,每月开“工资”,既达到送钱目的,又能使李章国放心。主意既定,便兴冲冲地登门:“李总,听说李兵学历高、懂法律,我想让他在我们公司挂名当个法律顾问,做些咨询工作,给他发点工资,您看如何?”
这发“工资”的含义,李章国再清楚不过了,心中暗赞:这姓关的鬼点子真多!当下便欣然同意,还让李兵与关梅生“签”了一份协议。
有了这层遮羞布,关梅生放心大胆地送钱了。“月薪”不开则已,一开就是近2万元,源源不断地打到李兵的“工资”卡上,李兵也如实向老爸报告。这样的“工资”领了几年,李章国又觉得有些不妥,银行卡记录容易被察觉,那可是铁证据。于是便授意关梅生,让“工资卡”变为现金。关梅生得令,当即改变做法,按月将现金送上门。就这样,李兵在前台当“顾问”,李章国在后台收钱,一收就是6年,数额达到91.8万余元。
手段之二:花一套房钱买两套房子。
花一套房钱买两套房子,这样的“魔术”只有李章国才能变得出来。当然,他不是凭技术,而是凭权术。
2002年下半年,李章国的大儿子李欣(化名)准备结婚,结婚得有房,可房子还没有着落,李章国到处张罗,为儿子买房。到底是有权人,瞌睡了便有人给送枕头——南京新材总厂原厂长杨二陵(另案处理)闻知,便捷足先登,要帮李章国买房。杨二陵如此热心,是有原因的:此人是厂里员工公认的利欲熏心、能力和品德都很差的人,但他会讨李章国的欢心,深得李的赏识。杨二陵专门在李章国身上下“及时雨”,李章国需要钱,他就送钱。采取“少吃多餐”的形式,年年送、月月送,4年共送了28万元人民币。如今得知李章国要购房,他又来出谋划策。他向李章国推荐了南京市中心长江路附近的一处楼盘,李看后十分满意,他立马将26.6万元首付款给交了。事后李章国打算还钱,他连忙摆手拒绝:“这个您就不用费心了!”新房装修时,杨二陵又出现了,从找工程队到买材料,全由他包揽。装修结束,李章国准备结账,装修公司告知,10余万元的装潢款已由杨二陵结了。
2007年上半年,安徽某风景区一家酒店式公寓在南京打出售楼广告,李章国知道后很感兴趣。杨二陵自告奋勇,前来帮忙,说他认识开发商,如果团购还能便宜。于是李章国便托其帮忙买一套,并给了15万元的购房款。谁知后来杨却给了他两把钥匙:“这是两套房子,我给您儿子又弄了一套!”
手段之三:酒盒里的酒“变”成30万元现金。
2004年下半年,南京某物流公司董事长祝阳(化名)打算参加化建集团下属的南京朝阳减水剂厂收购,这得要集团“一把手”李章国点头才行。祝阳知道不上点油,李董事长的头就会点得不利索,更知道给其送钱要注意隐蔽,不能直来直去。
一天,祝阳通过关系请李章国吃饭,饭后给李送了一盒包装精美的酒,并说:“没啥送的,送瓶酒给您喝喝!”
李章国接过酒,觉得很沉,也没在意,回到家打开一看,哇!这哪里是酒,分明是捆得整整齐齐的30多万元现金!这可不是小数目,李章国心里有点抖,当即打电话让祝阳将这30万元拿回去。
祝阳吃准了李章国的心理:不是不想收,而是送得太多,感到烫手罢了。于是又开始变换花样,来个“小步快走”,送得少、送得勤,而且更隐蔽。他得知李章国喜欢字画,便又找个借口登门拜访,临走时留下一幅现代名人字画,画中暗藏2万美金。李章国见数目不是太大,便没再说什么,心安理得地收了下来。祝阳见有戏,逢年过节,变着花样登门送钱,几年来,共送了24万元之多。若加上美金字画,已超过了30万元。
拍马是为了骑马。这些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变着花样给李章国送钱,目的是为了捞更大的油水、得更多的好处。李章国也投挑报李,将他们“变”成百万甚至千万富翁。就拿杨二陵来说,2003年,新材总厂改制,职工们深知其贪,压根儿不想让其负责改制。可李章国偏来个“人民不要党要”,力排众议,对杨二陵委以重任,让其全权负责该厂改制期间清偿外债、厂区拆迁等工作。杨二陵贪兴大发,利用这一机会,伙同他人采取虚列清偿外债、拆迁补偿费用及收入不做账等手法,共同贪污2600多万元人民币,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
脸谱多变从横眉冷对到痛哭流涕
多行不义必自毙。李章国心黑手长,利用职权暴敛钱财,激起了天怒人怨。
2009年初,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案件时,发现涉及南京化建集团的线索:该集团的一个部门负责人在企业改制中收受钱财,涉嫌职务犯罪。这个线索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重视,办案人员从中深挖,挖出了一串窝案:先是化建集团副总经理胡光(另案处理),紧接着又牵出了新材总厂厂长杨二陵。再作深挖细查,李章国的违纪违法问题浮出了水面。
9月下旬,专案组对李章国的经济问题正式立案调查。一开始,李章国就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对办案人员的讯问横眉冷对,拒不交代;即使开口,也是为自己歌功颂德,大谈自己的政绩,强调自己的“廉洁”,这样一直相持了20多天。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的追捕。办案人员政策感召到位,证言证据齐上,终于冲破了李章国的心理防线,让他低下了高昂的头,陆续交代了自己的受贿行为,从最初的90多万元,到200多万元,最后总计400多万元。
权力是最好的化妆品,可惜权力从来不是永恒的,许多人生容颜都随着权力的沉浮而发生巨变。李章国又何尝不是这样?当年大权在握的时候,他飞扬跋扈,没有多少人放在他眼里,有时还顶撞领导;至于下级,稍不如意,便板起面孔训斥,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如今,当他身陷囹圄,成为阶下囚的时候,自称平时极少流泪的他,常常以泪洗面,甚至于痛哭流涕。
李章国在法庭上陈述时,提到了自己的妻子、孩子。妻子是自己的大学同学,能力和水平都不低,但为了支持丈夫工作,作出了许多牺牲;尤其是在组建化建集团时,丈夫当集团主要负责人,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她,为了不影响丈夫的工作,将自己的干部身份转成工人身份,下岗内退在家,毫无怨言。李章国本想多谋一些钱财,让妻子、孩子生活过得好一些;谁知不但没给他们带来好生活,反而因贪腐之罪使他们的生活陷入阴影之中。想到这里,李章国深感对不起妻子儿子,不由得悔泪长流。
然而,法律不相信眼泪,眼泪也洗不掉李章国的罪恶,违法犯罪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2010年7月2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章国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3870922.72元,美元20000元,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510742.2元);决定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其犯罪所得赃款,全部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