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市委副书记的敛财路
——海南省东方市市委原副书记吴苗受贿案写实
2011-10-30江舟刘洪纪
■江舟 刘洪纪
一个市委副书记的敛财路
——海南省东方市市委原副书记吴苗受贿案写实
■江舟 刘洪纪
2010年11月13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副书记吴苗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自2010年2月4日,吴苗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实施逮捕后,他涉嫌犯罪的情况就一直扑朔迷离。其200余万元的家财是怎么来的,一时成为普通百姓关注的热门话题。
今年44岁的吴苗,2004年便升任了海南省东方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具有硕士研究生金字招牌的他是当时海南省较为年轻的市(县)级领导干部。这样一个前程似锦的官员,究竟是怎样翻船落马的呢?
各取所需竟把“官场”当市场
在吴苗任职五年的“受贿生涯”中,他将手中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同时,也迎合了一些靠送钱谋求官位人的心理。正可谓一个为图官、一个为敛钱,最终是各取所需,各有所得。
时任东方市人大秘书长的罗某,自认为自己水平不低,能力不差,可每次干部提拔都没有自己的份。经人点拨,2009年5月的一天,他邀请市委副书记吴苗来到东方西环茶艺馆一个包厢里喝茶,一阵寒暄之后,便进入正题。“请吴书记来喝茶,是想在干部交流调动时,得到关照,最好能到市海洋渔业局任局长。”话毕,只见吴苗点点头,没有明确表态。临走时,罗某将早已备好的5万元送给了吴副书记。
送出去的钱,在三个月后显灵了。当年8月,罗某如愿以偿,被调到东方市海洋渔业局当了局长。
官场上的事就是那么神秘难测,令一些通过送钱欲谋官职的人琢磨不透。向为官掌权者送钱,有时能如愿以偿,有时也会落空,有的还会遇到不吃这一套的,不留任何情面,将你检举揭发。虽然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但确也存在,因此给官员送钱也有一定的“风险”。
2004年8月,吴苗任组织部长不久,东方市委调整20多名科级干部。时任东方市环卫局局长的唐某动了心思,想给在东方市统计局当科员的内弟符某谋个一官半职郎舅俩密谋策划后,唐的内弟备了2万元,唐凑了1.5万元,并将3.5万元装在信封内。一天晚上,唐某打电话约吴苗来到东方市富岛大酒店喝茶。见面后,唐向吴苗介绍符某,说是他的亲戚,在市统计局干了多年科员,还望吴部长有机会多多关照,边说边将那个装有3.5万元的信封交给了吴苗,并说这是符某的资料。吴苗会意地接过信封,说了句“这事我记下了。”可是一连几年过去了,这位唐局长的内弟一直没得到提拔,送出去的钱打了水漂。
吴苗在任组织部长期间,着实提拔了一批又一批的干部。当他被提升为东方市委副书记后,向他敬贡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的是想尽快谋取官位,有的则是为日后高升搭桥铺路,林林总总,都不外乎用钱买官。
东方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赵某,也想谋个建设局副局长的位子,摆脱被领导的烦恼。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他壮着胆子来到家住海口市人民大道阳光熙园的吴副书记家中,送给吴苗5万元,名为提前拜年,实则梦想升官。当他说出自己的想法后,吴苗只是说,这事得等机会。结果,赵某送出的5万元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只落了个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吴苗屡屡收人钱财,自以为手中有权,找空档能为人办事。慢慢地,凡有属下送钱,他都照收不误,以致发展到肆无忌惮的地步。
胆大妄为借副市长之权索钱
吴苗在任东方市委组织部长期间,不但收敛钱财中饱私囊,还为装修老家的房子操尽了心。
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他想把地处澄迈县老家的房子重新装修一遍。要将房子装潢得既典雅大方,又别具一格,自然需要一大笔钱。钱从何来?他反复思忖后,竟向东方市原副市长邢某提出要10万元!这位邢副市长还真不敢得罪吴部长,可也不情愿给他10万元。情急之下,邢副市长使出了两全其美之计。他一面答复部长不成问题,不管通过什么途径肯定能解决;一面给东方市建设局副局长赵某打电话,口气十分严肃地说,考验你的关键时刻到了,你要尽快给吴部长准备10万元,交给他,有急用。
心有灵犀的赵副局长,即刻筹来了10万元。两天后,赵副局长带着用报纸包着的10万元来到东方市委大院迎宾馆1号楼宿舍附近,见周边没人,便将10万元交给了吴苗,并恳求说:盼望吴部长在日后的人事变动中多给关照。吴苗轻声细语地说,我看重的就是你这种办事干练、直言快语的性格,你为我尽力,我也会为你尽心。话毕,两人点头致意,各自离去。
吴苗被捕
按照事后赵副局长的说法,当时是邢副市长给他打电话要求凑10万元给吴苗的。邢副市长是他的顶头上司,送这钱一是给邢副市长一个人情,二是给吴部长一个人情。他胸有成竹地认为,10万元绝非小数,日后肯定会发挥大的作用。事后证实,他的推断是正确的。
时隔不久,这位建设局的副局长终于去掉了那个“副”字,被吴苗推荐到东方市畜牧局当上了局长。
与其他投资相比,行贿绝对是一本万利,乃至一本万万利的好事。正因为如此,古往今来,多少人甚至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去行贿,看准的就是行贿成功后的巨大利益。
天生就八面玲珑、很会讨好上司的东方市财政局局长高某,心里总惦记着自己现有的权位莫让别人取代了,他巴结吴苗是为了长期占据财政局局长的宝座,如有机会再向上爬。
高某明白要实现自己的目的,保住这份肥差,必须紧紧依靠吴苗。过去,吴苗家里他曾去过几次,带的都是些不起眼的小礼品,一是分量不足,二是过于显眼,影响不好。经过几多思索,他决定改变战略,干脆送钱。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他约吴苗在海口市金海岸大酒店的停车场见面,将一个装有5万元的塑料袋交给吴苗,说这些钱是给您过年用的。吴苗点点头,急忙上车,一脚油门溜之大吉。
2008年7月,吴苗由组织部长提升为东方市委副书记。高某思忖,上次送的钱,看来是送对了,吴苗前途无量,日后定会继续高升,不妨背靠这棵大树,现在多铺路,将来肯定能过桥。
于是,2008年7月的一天,他又一次约吴副书记在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段见面。见面之后,他将装有15万元的塑料袋交给吴苗,希望吴在人事变动时给予帮忙。
高某两次送去20万元,路是铺通了,却不等于位子坐稳了。在吴苗案发后,他也暴露了,他的财政局局长的位子被自己“送”掉了。
利令智昏下属敬贡理所应当
东方市一些局级领导干部,耳闻目睹一些人通过给吴苗送钱,有的保住了实权派的位子,有的步步高升得到重用,一些嗅觉灵敏的人终于摸清了被提拔重用的干部的背景,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大家心照不宣,想方设法各显神通。
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时任东方市交通局局长的吴毓锋。据吴苗受贿案判决书记载,从2005年至2009年的五年中,吴苗先后四次收受吴毓锋行贿款51万元。最初是吴毓锋迫于吴苗的权威,被动进贡,到后来则是吴毓锋主动送钱给吴苗。
2005年5月间,吴苗要装修海口市人民大道阳光熙园小区的新房,向吴毓锋提出装修房子买材料差6万元,让吴敏锋出钱。几天后,吴毓锋备好了6万元现金,驱车来到阳光熙园小区交给吴苗。2008年8月的一天,吴苗又向吴毓锋传递信息说,自己在澄迈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需要装修,眼下就差装修费,大概需要5万元。心领神会的吴毓锋不敢怠慢,急筹5万元,赶赴阳光熙园小区吴苗楼下,交给吴苗。
两次要钱,顺顺利利。其实对吴毓锋而言,他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为何?他似乎觉得吴苗抓住了他的软肋,因为这个交通局长与社会上不少干工程的老板接触甚多,来往频繁。官员傍老板,其实质不言而喻。吴毓锋的推测确有几分道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吴苗哪能不晓得大权在握的吴毓锋!他的一举一动,他结识社会上哪些老板,从中捞取了多少不义之财,吴苗都心知肚明。所以,向他要几个小钱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2009年8月的一天,吴苗又约吴毓锋到东方市西环茶艺馆见面。吴毓锋赶到后,吴苗不容置疑地说他有点急事要办,需要20万元。“行,我回去凑齐,争取下午给吴书记。”吴毓锋答应后匆匆离去。
是日下午4时许,吴毓锋将20万元装入塑料袋内,放到吴苗车上。
时隔一个月,东方市官场传出信息,市委领导班子刚刚调整,紧接着就要进行局级领导轮换。闻听风声,吴毓锋心急如焚,心想自己在交通局长的位子上干了多年,乘着这次局级领导调整的机会,该换个更好的岗位。为达此目的,一不做、二不休,再送他20万元,岂有不帮忙之理?这年9月的一个周末早上,吴毓锋提前与吴苗约好在海口市文华大酒店大厅见面,吴苗准时赴约,吴敏锋又将一个装有20万元的塑料袋送给吴苗,吴苗自是照收不误。
谁料,就在吴毓锋送出这20万元等待调整更好的岗位时,他的愿望却化成了泡影——吴苗因为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带走了。
机关算尽财欲熏心索百万
俗话说:“针尖大的窟窿瓮口粗的风”。人一旦思想上的防腐堤坝决了口,敛财的欲望就会无限膨胀,一发而不可收拾。此时的吴苗,已不满足于从下属那里收取几万元、几十万元贿赂,而是将贪婪的目光转向了干房地产工程的商人老板,索取钱财的手段翻新,数额急增。
东方市沐龙湾农业观光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延安,因开发房地产发了大财,在东方是远近闻名的大老板。吴苗早就盯上了此人,做梦都想从他身上榨些油水,苦于找不到缺口,一直难以下手。2009年9月的一天,吴苗脑子里突然来了灵感。
交通局局长兼城投公司总经理吴毓锋与张延安在东方市八所镇皇宁村征地事项中有过业务往来,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甚密,加之吴毓锋有求于吴苗,吴苗通过他来向张老板“借钱”,可谓上上之策。吴苗谋定之后,乘着一次与吴毓锋喝茶的机会,对吴毓锋说,他办事需要100万元,让吴毓锋去找张延安要,并说“凭你们之间的关系,恐怕他不会拒绝。”
对吴苗的这个要求,吴毓锋不敢不满足。翌日,他回东方找到张延安说明了此事,张延安果然表示愿意给解决100万元。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张延安为何如此大方,半点折扣不打,白白给人100万元?这主要是张延安欠着吴毓锋一个莫大的人情。据知情人坦言,张延安在八所镇皇宁村有676亩土地,2009年6月,为把这块土地纳入东方市政府储备用地,便请时任东方市城投公司总经理吴毓锋帮忙,并表示事成之后一定重谢。2009年8月,张延安的676亩土地顺利地被政府征用为储备地。很快政府将土地款4000多万元拨付给张延安。除去中介费后,张延安实得3000多万元。这次土地被政府征用,张延安获得了丰厚的收益,感激吴毓锋也在情理之中。
话分两头,向张延安要100万元之事谈妥后,吴毓锋及时给吴苗通报了喜讯。吴苗闻听大喜过望,不过高兴之余,他又陷入沉思。为将此事办得密不透风滴水不漏,必须慎之又慎。这天,吴苗将吴毓锋叫到茶艺馆喝茶时提出要求:一是由吴毓锋、吴苗、张延安各出一个人,由吴毓锋派出的人到张延安派出的人那里接过这笔钱,然后再交到吴苗派出的那个人手里;二是钱一定要用纸箱包装好;三是吴苗派出的人和吴毓锋派出的人一定要启用新的手机号码联系接头。
是日下午,吴苗在茶艺馆交给吴毓锋一个手机卡号,命令他与此号码联系,并反复叮嘱说,他派出的那个人今晚在东方市富岛大酒店停车场等候。
很快,吴毓锋将吴苗的要求告诉了张延安,并强调说,这些钱是一个市领导要的。然后吴毓锋将他表弟唐某的一次性手机卡号告诉了张延安,要求张延安派人在指定地点将钱交给唐某,由唐转交给市领导派来的那个人。
当天晚上,唐某驱车来到东方尖峰宾馆接到那个纸箱后,急忙送到富岛大酒店,交给吴苗派来的那个人,并告诉他说,这是一箱水果,带回去交给领导。
就这样,吴苗轻而易举地获得了100万元巨款。他清楚收的是巨额贿款,为防止东窗事发,就把这笔钱存到朋友杜某的账户上。
令人可叹的是,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副书记吴苗,忘记了中国那句老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几个月后,吴苗案发,费尽心机敛下的钱,又都吐了出来。
掩耳盗铃贪得无厌终翻船
多年来官场生涯,权钱游戏,使吴苗悟出一条真理:只要手中掌着权,一些下属便会整天盯着他脸上的阴晴圆缺,舌头根上像装着滚珠,话也随着他“转着说”,以讨他的欢心。不但如此,他们逢年过节还得来走动走动,送些钱物,怕他有了提拔重用人事变动之类的好事忘记他们。活生生的社会现实也正是如此。
据判决书记载,吴苗从2004年至2009年,分六次收受东方市教育局局长钟某拜年红包2.9万元,收受东方市民族宗教局局长符某春节红包2万元,收受东方市发改局副局长何某行贿款2.5万元,收受东方市板桥镇党委书记符某行贿款1.7万元,收受东方市农业发展办公室主任符某行贿款5000元……
法庭上,吴苗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对逢年过节收受下属的钱是受贿款却不肯认同。他竭力辩解:逢年过节收钱是因为自己为人好,是与下属之间的个人交情,是礼尚往来之举,绝对不属于收受贿赂行为。辩护律师也积极为吴苗辩护说,吴苗收受的下属钱财,都是主动上门送的,其间没有什么利害关系,若硬说是受贿,实在太不尽人情。
事实并非如此。公诉人直言不讳地指出,吴苗是东方市委副书记,逢年过节送钱的都是他的下属,他们之间客观上形成职务上的上下级制约关系,吴苗收受下属送的钱,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退一步说,给他送钱的这些下属为何不给无权无势的其他人送钱呢?
最终,吴苗收受属下的19.2万元贿款的犯罪事实,还是被写进了判决书。
2010年11月13日,法院经审理后宣判:“被告人吴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那声音在法庭上回荡,似警钟敲打在吴苗的心上。一向精明的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从市委组织部长、副书记,成为一个阶下囚;万万没有想到他为自己的贪婪犯罪行为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代价,断送了美好的前程。
宣判后,吴苗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对自己所犯罪行,他在高墙铁窗下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去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