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溪』解读 刍议创先争优
2011-10-19文/李友
文/李 友
由『本溪』解读 刍议创先争优
文/李 友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化。深化对创先争优丰富内涵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我们开展好工作,积累好经验,树立好典型,指导好实践。作为一名在本溪出生、成长的党员干部,现谨从对“本溪”的解读,浅谈对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点认识。
“本”是万物之根, “溪”乃四海之源,开展创先争优就要弘扬深沉无声的奉献精神
“深埋地下的树根滋养树枝结出果实,却并不要求回报;小溪从不炫耀自己伟大的目标,而是把一切融入大海,让生命因流动而美丽,因奉献而永存。”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溪”可理解为厚重无私、淡泊名利,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大力弘扬这种崇高的精神。
创先争优的重点不仅在“先”和“优”上,更在争创的过程,而争创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奉献的过程。陈云同志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中说:“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把革命的和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革命的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来处理一切个人问题。”强调的就是奉献。奉献是对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共产党员道德品质中最本质的特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讲奉献,就要从点滴入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认认真真地做好本职工作的每一件事。新时期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优秀代表郭明义,用实际行动阐释了“奉献”的含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需要更多像郭明义这样的光辉榜样来引发群体效应,从而促进整个社会更加和谐。
“本”是本分做人, “溪”是点滴做事,开展创先争优就要坚持脚踏实地的务实作风
本分做人,是共产党人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也是体现先进和优秀的基本前提。毛泽东同志在《纪念白求恩》中提倡的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应该成为党员干部不懈追求的人生目标。有本事和守本分,对共产党人来说,好比鸟之两翼、车之双轮,不可偏失。实践证明,没本事干不好工作,不守本分会摔跟头。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一是要以诚为本,说话要心口一致,办事要知行统一,为人要表里一样;二是要以实为本,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三是要以公为本。
点滴做事,就是要为群众办小事,做实事,解难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为群众办事的最大实践。它将凝聚党心民意,全力推进党的伟大事业,而党的事业的宏伟大厦,是由千千万万个普通党员从一件件小事垒建起来的。把平凡的具体小事做好,同样也可以成为创先争优的“明星”。生前曾任云南省保山地委书记的杨善洲,就是这样的“明星”。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像杨善洲那样,坚持每天给群众做点小事、实事,才会更先进,更优秀。
“本”是立足本岗, “溪”是坚持日常,开展创先争优就要树立勤勉敬业的责任意识
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在本职岗位上创先进,在日常工作中争优秀,使创先争优活动符合实际需要,化为实际行动,取得实际效果。立足岗位创先进,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党员好参与;坚持日常争优秀,能够激发干事热情,激发创造激情,成就一番事业。
立足本岗创先进。创先争优重在真抓实干,作为共产党员,带头争创佳绩是“五带头”中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核心的要求,每名党员都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共产主义事业的任务艰巨而光荣,只有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才能真正做到“创先争优”,才会影响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推动事业发展,才无愧于共产党人的光荣称号。
坚持日常争优秀。把创先争优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是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目的是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把创先争优融入日常工作,有利于该活动实现常态化。创先争优做到常态化,就可以避免为活动而开展活动的教条主义。通过具体的工作可以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开展,也能使工作与活动相得益彰。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广大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本地区、本单位科学发展的中心任务创先争优,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多作贡献,努力争科学发展之先。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把创先争优作为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经常性保证,努力创社会和谐之优。
创先争优既是积极的精神状态,更是崇高的价值追求。当前,本溪市上下大力弘扬“坚定信心、坚韧实干、坚持创新、坚决一流”的“四个坚”的“药都精神”正是这种精神状态和价值追求的真实写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用“药都精神”激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加快发展的火热激情和内在动力,把创先争优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昂首‘十二五’,建设新本溪”的实际行动,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90华诞献礼。
(作者系桓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