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霉点争取健康权
2011-10-18马娅楠
□ 马娅楠
从霉点争取健康权
□ 马娅楠
前不久,王先生到肯德基某店就餐,点了两份15元豪华午餐,包括两个汉堡及饮料等配餐。在食用第一个汉堡时,王先生并没感觉异常,但准备吃第二个汉堡时,却发现汉堡边缘存有霉点。值班经理解释称面包霉点是生产厂家问题,与肯德基无关。
王先生说,双方均在第一时间对汉堡进行了拍照。次日,他通过肯德基官方网站投诉,坚持要求肯德基对发霉汉堡作出合理解释并公开道歉,但双方未达成一致。王先生起诉要求肯德基提供汉堡检验合格记录,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1300元。
庭审中,肯德基表示,事发当日王先生确实曾拿着一个未食用的汉堡找到服务员,认为汉堡有问题。但肯德基向员工进行了核实,员工认为汉堡并不存在发霉问题,同时还认为王先生的诉求没有依据,不同意赔偿。
王先生出示了事发时所拍摄的照片。肯德基则怀疑汉堡是在柜台买了一段时间后出现的问题,且照片可能是合成的。但肯德基并未就其怀疑提出相应证据,也未对疑似霉点进行鉴定。
法庭经审理认定,鉴于王先生所购汉堡上存在疑似霉点的异物,根据双方的陈述和提交的证据,可认定肯德基为王先生提供的食品不能食用。肯德基公司作为食品销售者,未能谨慎审查所出售食品,使得王先生购买了存有缺陷的产品,肯德基对此存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索赔10倍赔偿金。法院认定,按照汉堡价格10元计算,判决肯德基赔偿王先生100元。这相当于10个汉堡的价格。
小小发霉面包的胜诉,虽然只有100元的赔款,但是可以看出王先生有维权意识,也给食品公司敲了警钟。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使得人们认识到自己的健康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食品安全法》中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食品安全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既有人身损害赔偿,又有惩罚性赔偿,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
此事件中,食品销售方还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一项规定,当王先生提出有霉点异议时,值班经理解释道面包霉点是生产厂家问题,与其公司无关。那么所提到的面包生产厂家所生产的面包就是问题产品,而问题产品在《食品安全法》中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安全法从生产和经营两个方面确立了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承担起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如果生产经营者没有履行上述法律规定的召回和停止经营的制度,监管部门有责任责令停止经营和召回。
可是此事件中,霉点面包不仅没有召回,反倒向合作商推卸责任,忽视消费者的健康权。假如王先生没有因为一点霉点而“斤斤计较”,多少的霉点面包会流入市场、食入腹中?多少的健康权又被忽略不计?
有时候我们的一点“认真”不是为索取多少赔偿,也不是为难别人,而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社会监督,更多地保卫的我们的健康,捍卫合法权益。
□ 编辑 于俊霞 □ 美编 阎 瑾